薪火相传:山西编撰红色法治文化资源目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传承的部署要求,充分挖掘山西革命老区的红色法治资源富矿,赓续红色法治血脉,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山西省法学会牵头组织《山西省红色法治文化资源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编撰和研究工作,充实了山西省红色法治基础史料,推动了红色法治研究,对新时代法治山西建设具有重要价值。
  
  深刻认识编撰《目录》的重要意义
  
  山西红色法治文化资源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山西形成的,以法律文献、司法机构旧址及法治事件遗址等为载体的,集中体现红色法治精神、制度及实践的物质与精神遗产的总和。《目录》共包含102处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其中,人物故居类12处,法治事件遗址及展馆类17处,组织机构旧址及纪念馆类61处,其他陵园及博物馆类12处。此次系统梳理意在摸清山西省红色法治资源底数,留存革命时期法治建设历史印记,有助于更好铭记革命历史、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推动红色法治文化建设、助力当代中国法治实践。
  梳理红色法治文化历史脉络的基础工程。晋察冀、晋冀鲁豫、晋绥三大根据地法治体系,既一脉相承中央苏区时期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制传统,又紧密结合山西特殊战时环境与地域特征进行本土化实践,逐步形成兼具革命性和地域性的法治文化体系。《目录》通过系统梳理土地确权、婚姻家庭、劳动保障、司法程序、基层治理等领域的法规文本与具体实践,清晰呈现法治思想从战时应急规制到常态化制度化治理的演进逻辑,反映“三三制”政权组织原则、普遍平等选举制度、人民司法理念等法治内涵的区域实践样态,为山西红色法治的溯源性研究、整体性研究与比较性研究提供权威、扎实的史料佐证。
  激活红色法治文化基因的重要路径。山西留存了大量珍贵红色法治文化物质载体,以吕梁市临县中央法律问题研究委员会旧址、太原市迎泽区彭真生平暨中共太原支部旧址纪念馆等为代表,分布广泛。通过对史料文献与法规文本的系统汇编整理,《目录》将山西红色法治文化资源从碎片化遗存整合为体系化、具象化呈现。这一工作深化了山西民众对红色法治文化的历史认知与文化自信,推动了红色法治精神的阐释与传承,为法治山西建设筑牢了深厚的文化根基与精神支撑。
  推动山西红色法治文化创造性转化的必要举措。根据地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等法治原则,服务革命战略需求与保障群众诉求相统一的立法逻辑,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提供了丰厚的文化滋养。《目录》所收录的便民司法机制、注重基层调解、坚守公平正义价值取向等制度要素,深刻体现了早期法治建设的人民立场,为当前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等法治实践提供了历史经验。推动红色法治遗产向现实治理资源的创造性转化,为山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山西红色法治文化资源的主要特点
  
  山西红色法治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年代开展法治探索的重要物质载体与宝贵精神结晶,蕴藏着鲜明且不可复制的历史特质。
  全域分布均衡,载体类型多样。山西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在省内广泛均衡分布,覆盖太原、大同、吕梁、晋城、朔州等11个地市,不同地域、不同形态的法治资源载体共同构成完整的山西红色法治文化版图。《目录》包括太原市10项、大同市9项、朔州市5项、忻州市10项、吕梁市10项、晋中市10项、阳泉市10项、长治市9项、晋城市10项、临汾市9项、运城市10项。山西红色法治文化资源承载着革命时期党组织建设与红色法治理念的初步探索,见证了根据地法治建设与新民主主义早期法制实践的发展历程。
  山西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形态丰富。从实物载体划分,《目录》所收录资源形成立法文本、政权旧址、纪念阵地的三位一体史料链条,三类载体相互印证、缺一不可。立法文本类实物如吕梁晋绥兵民博物馆收藏的边区法规原件,晋绥边区革命纪念馆保存的政权、人权、婚姻专项条例,临县中央法律问题研究委员会留存的宪法、刑法、法庭组织法等立法手稿。政权与司法旧址包含边区参议会、高等法院、分区专署、县抗日民主政府、基层特委,左权晋冀鲁豫边区高等法院完整复原审检合署办公场景。综合纪念载体涵盖革命先辈故居、战役战斗遗址、烈士陵园、专题法治展馆,祁县人民法院法治展馆、李林烈士陵园、平型关大捷纪念馆等,从当代法治传承、妇女权益保障、战时纪律维度留存法治记忆。三类载体共同构建“条文立法-落地执行-群众实践”的史料闭环。
  红色法治演进脉络清晰,顺应革命历史发展轨迹。对照《目录》中的史料,山西红色法治实践严格贴合革命发展主线,三大阶段的目标、制度、实践各有区分,每个阶段均有实物遗存佐证。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以工人维权、基层党组织法治启蒙为主。太原市娄烦县的高君宇纪念馆完整记录了革命先烈高君宇参与起草《劳动法案大纲》并明确提出保护工人政治权利、8小时工作制、改善经济条件等19条主张,首次以成文形式保障劳动者权益,成为动员工人运动的纲领性文件。汾阳特别支部、孝义建党第一址通过《告孝义人民书》宣传减租减息、废除苛捐杂税,是山西群众权利保障的早期探索。
  抗日战争时期是山西红色法治的成熟定型阶段,三大根据地形成差异化制度体系。晋绥边区制定《晋西北保障人民权利暂行条例》《晋绥边区婚姻暂行条例》《晋西北村选暂行条例》等70余部法律法规,涵盖政治、选举、土地、婚姻、人权等领域的法规,构建起较为完善的早期法制体系,既是边区巩固政权、抗击日军的制度保障,也为新中国法律制度建设提供了重要基础。晋冀鲁豫边区临时参议会颁布74部综合法规,设立独立高等法院规范民事、刑事审判。晋察冀军区严格依照《八路军军法条例》,依托忻口战役、平型关战役规范军队群众纪律。平定特委司法档案记录了敌后公开审判、群众监督的基层治理实践。
  解放战争时期聚焦土地改革与城市治理,太原依托《国内和平协定》进行和平解放尝试。阳泉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创建的第一座人民城市,形成了新区土地改革、城市接管、政权建设成套治理经验。兴县西北农民银行旧址见证解放区统一货币、规范金融秩序的有益探索,为全国解放区经济治理提供范本。
  整体来看,山西红色法治随革命任务持续完善,制度传承脉络清晰连贯,充分印证了山西红色法治建设始终紧跟革命步伐、贴合现实需求、循序渐进发展。
  立足敌后现实难题,法规具有实操性。《目录》收录的边区条例、治理规范等均立足山西实际,敌后山区割据,封建压迫沉重,物资极度匮乏,敌我反复拉锯,法规具有较强的现实指向性。政权治理层面,全省根据地统一推行“三三制”民主制度,出台专门村选法规。榆社临时工委、介休抗日民主政府简化山区乡村议事流程,适配游击区治理实际。民生保障层面,形成分层权利保护体系。依托晋绥婚姻条例,废除包办婚姻,保障妇女参政,在李林烈士事迹中得到体现。中阳苏维埃旧址落实土地均分政策,保障农民生存权益。阳泉红育口学校以基层办学实践落地平等受教育权,兼顾贫困儿童、残疾儿童特殊需求。军事治安层面,兼顾正义与人道。各大战役旧址留存军队纪律规范,如大同云州锄奸工作坚持公开处置、群众监督,八八蒙难同胞纪念碑、西峪惨案纪念馆以日军暴行反向印证根据地人权法治的正义价值。经济法治层面,兼顾生产与民生。西北农民银行建立战时货币制度、信贷监管制度;阳泉保晋公司、正太铁路旧址完整记录从旧时代资本压榨到新民主主义劳动保护制度的演变,形成工矿领域法治实践完整样本。所有制度均结合山区敌后的客观环境与实际矛盾,具有极强的适配性。
  法治建设深入群众,凸显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维护底层群众权益、吸纳群众参与治理是山西红色法治的鲜明特征。《目录》内大多数遗址都留存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的真实事迹。制度设计上,法规以群众诉求为出发点,边区人权、土地、婚姻条例回应农民、妇女、工人迫切的生存诉求。临县中央法律问题研究委员会立法手稿明确立法以群众利益为根本导向。各地烈士陵园、纪念设施依照规范统一修缮保护,以制度化形式守护群众共同历史情感。治理运行上,构建起多元群众参与渠道。左权晋冀鲁豫临时参议会吸纳工人、农民、开明绅士共同议事立法,晋绥边区建立起审判与调解相结合的制度体系,古交睦联坡村创办剧团、乡村夜校,以通俗文艺普及法规条文,风格梁战斗、雁门关伏击战中群众主动支前、检举敌特,自发维护根据地法治秩序。山西红色法治真正实现立法为民、执法靠民,人民立场贯穿革命法治实践,也成为区别于旧制度最鲜明的特质。
  
  山西红色法治文化资源传承发展的实践路径
  
  《目录》是山西省法学会牵头打造的省级红色法治资源汇编成果,在第二十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进行了介绍交流。山西省法学会将继续立足牵头统筹职能,系统推进红色法治资源活化运用。
  牵头统筹资源保护与跨学科课题研究,夯实红色法治理论根基。山西省法学会以课题引领、多方联动为导向,将继续统筹高校法学院、政法实务部门、文博文旅等力量,推进深入研究、充分协作。对照《山西省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组织市、县法学会逐一对11地市102处红色法治点位摸排建档,完整收录边区法令、司法档案、人物史料,同时,联动文物部门对彭真故居、晋绥边区革命纪念馆、中央法律问题研究委员会旧址等文保单位分级修缮,配套智能监测设施,同步推进标准化建档和数字化保护。系统开展课题攻关,增设红色法治当代转化专项年度课题、重点委托课题等,组建法学、历史学跨学科研究团队,聚焦三大根据地立法、边区审判、群众调解开展研究。持续办好红色法治文物文献展,各地市法学会同步开展相关研讨。
  发挥智库参谋作用,加强研究成果转化。立足研用并重导向,拓宽成果转化渠道,将理论更好地与实际相结合。组织法学专家深挖根据地治理经验,围绕基层矛盾化解、乡村依法治理、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等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围绕红色法治文化的精神价值,组织专家面向立法、执法、司法单位开展专题宣讲,传播根据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至上、实质公平等法治精神,推动“三三制”民主、人权保障、便民司法等历史经验融入地方立法、法律援助、基层治理,完善劳动、婚姻、养老等民生领域权益保障。
  构建分层普法矩阵,依托红色阵地开展沉浸式法治教育。依托全省红色革命遗址打造沉浸式普法基地,创新宣传载体。面向党员干部,省、市法学会联动党校,以彭真故居、晋冀鲁豫边区临时参议会旧址等为研学载体,开设红色法治专题研修班,学习战时建政、司法纪律经验,强化公职人员法治履职能力。面向青少年,联合院校打造红色法治研学专线,组织参观祁县人民法院法治展馆、太南抗日根据地展馆,开设模拟法庭、红色法治案例课堂。面向基层群众,组织普法志愿者改编边区减租、妇女解放、群众共治通俗宣讲素材,线下依托乡村文化站开展常态化宣讲,线上运营短视频、新媒体专栏推送红色法治故事,扩大基层普法覆盖面,联动景区巡演红色法治文艺剧目,让红色法治文化可感可学。
  深化多领域融合发展,打造山西红色法治特色品牌。统筹文旅、教育、乡村振兴,推进红色法治资源创造性转化,擦亮山西红色法治文化品牌。文旅层面,配合文旅部门串联红色法治点位,规划标准化研学旅游线路,开发红色法治主题文创。学术研究层面,在全国法学交流会上持续推介山西省红色法治成果,争取承办全国性红色法治专题研讨会。基层治理层面,组织法学专家总结根据地发展生产、村民议事治理经验,指导各村修订村规民约、培育村级调解队伍,将红色法治精神融入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全过程。
  下一步,山西省法学会将以《目录》为重要载体,持续做好红色法治资源保护、研究、阐释和宣传运用工作,不断激活红色法治生命力,厚植全民法治信仰根基,为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法治精神、赋能山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秦伟系山西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陈川系山西大学法学院讲师。本文为2025年山西省法学会重点专项课题“山西红色法治文化资源目录研究”〔SXLS(2025)ZDZX01〕的阶段性成果。}
  ● 责任编辑:陈致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