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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早期依规治党对长征胜利的重要作用
长征不仅是一次军事上的战略转移,更是在极端环境下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工农红军的一次严峻考验。长征途中,既有凶恶残暴的追兵阻敌,又有严酷恶劣自然环境的考验,还有同党内错误思想的激烈斗争。然而,与近代中国旧式军队在危机中迅速离散不同,红军能够最终完成长征、保存革命火种,除了依靠革命理想、精神信念和军事意志之外,还依赖何种制度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打败穷凶极恶的敌人、夺取中国革命胜利,靠的是铁的纪律保证”。这深刻揭示出中国共产党与生俱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基因和纪律品格,以及不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中国共产党能够领导长征胜利的重要原因。
依规治党,首先是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起来。虽然红军并非全部由党员组成,红军军纪也不能直接等同于党内法规和党的纪律,但是,红军是在中国共产党绝对领导下建立和发展的革命军队,党员干部在其中发挥着领导、组织、动员和示范作用,中国共产党是红军的坚强领导核心。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群众纪律等,通过红军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转化为全体将士共同遵守的军纪要求。红军听从党的指挥,做到严守各项纪律、坚持官兵一致,是依规治党并不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必然延伸。党在领导红军作战、长途行军和部队转移等军事行动中进行着依规治党探索实践,依规治党实践奠定了长征胜利的重要基础,成为长征胜利的重要保障。
依规治党夯实长征的政治领导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探索依规治党这一管党治党、兴党强党的重要方式。早在1929年9月,党中央在“九月来信”中指出,“党的一切权力集中于前委指导机关,这是正确的,绝不能动摇”,并要求不能借反对“家长制”削弱指导机关的权力。1929年12月,古田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从多个方面确立了党对红军绝对领导的制度,树立了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1933年9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成立中央党务委员会及中央苏区省县监察委员会的决议》,设立中央党务委员会,并成立各省县监察委员会。1934年1月,党的六届五中全会选举产生中央党务委员会。中央党务委员会及省县监察委员会负责正确执行党的纪律,保证党内思想和行动一致。经过这些探索,党的领导逐渐形成了既有组织体系作为支撑,也有纪律监督保证贯彻落实的历史传统和经验。
长征途中,红军之所以能够在艰难环境中保持组织稳定和行动一致,离不开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依规治党的根本前提和方向保证。红军作为党领导的革命军队,通过依规治党夯实党的领导权,并牢固确立党的正确领导,超越了一切旧式武装的治军实践。正是因为依规治党,使党领导的红军能够在艰难环境中保持一切行动听从党的指挥,为长征胜利奠定了重要政治基础。
遵义会议召开前,中央政治局在猴场会议作出《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渡江后新的行动方针的决定》,对过江后的行动方针作出书面部署,明确以遵义为中心开展行动,并对部队休整、政治动员、扩大红军以及责成总政治部起草新的政治训令等事项作出规定。党通过中央会议决定等形式,把重大军事行动和组织整顿纳入党的领导范畴,通过具体制度和程序来巩固长征的政治领导,为长征迎来重大转折做好了政治和军事上的准备。1935年1月中共中央在遵义召开了政治局扩大会议,把第五次反“围剿”以来在军事指挥上发生的问题和中央领导分工问题纳入正式讨论,并重新调整中央领导结构。遵义会议事实上确立了毛泽东同志在党中央和红军的领导地位,牢固确立了党对红军的正确领导。
遵义会议是通过依规治党夯实党对红军领导权的一次重要实践。据《遵义政治局扩大会议传达提纲》载,遵义会议除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参加外,还有红军总政治部代理主任、红军总参谋长和一、三、五军团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并经过讨论作出增选中央政治局常委、常委重新分工等组织决定。扎西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反对敌人五次“围剿”的总结的决议》,为长征途中进一步统一认识、调整行动提供了重要指导依据。
政治领导是根本,军事领导是政治领导的延伸。以遵义会议为核心的党的系列政治会议,充分讨论分析政治局面和军事形势,以组织决定和正式决议形式明确红军战略行动方向,为红军统一认识和执行新的军事战略部署提供遵循。依规治党并不是机械地依照规定管党治党,而是要通过依规治党形成兴党强党的局面。管党治党是基本方式,兴党强党是根本目标。红军是党领导的红军,通过管党治党、依规治党来兴军强军,包含在兴党强党这一根本目标之中。特别是遵义会议确立了毛泽东同志在党中央和红军的领导地位,牢固确立了党对红军的正确领导,从此开启了长征的崭新局面。
依规治党强化长征的行动保障
党对红军的正确领导能否转化为实际行动,不仅取决于军事决策本身是否正确,还取决于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红军将士能否服从命令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依托红军中的党组织和工作机制,把党的纪律要求转化为全体红军共同遵守的行动规范,并通过党纪带动军纪、以组织纪律保障命令执行的机制,使党领导下的红军能够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构筑和强化了长征胜利的行动保障。
长征出发前夕,红军总政治部发布《关于准备长途行军与战斗的政治指令》,要求红军要加强教育、检查部队纪律,并同破坏纪律的行为作斗争。这些内容被纳入长途行军准备,说明党并未把纪律问题留待行军途中临时处置,而是将群众政策教育、纪律检查和违纪处理纳入长途行军准备工作,纪律建设成为长征准备工作的一部分。
长征开始以后,敌情和行军条件不断发生变化,为此,中央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军事行动部署。而命令下达之后,部队能否准确理解并及时执行,直接关系后续行动的开展和推进。1935年2月,中共中央和中革军委发布《告全体红色指战员书》,在提出要创造新的苏区根据地这一战略时,还提出发动群众、扩大红军和严肃纪律等要求。党的战略部署与纪律要求在同一文件中下达,表明中央不仅需要作战部队明确行军方向,也要求党员干部和红军将士按照新的部署调整行动。这种以党的组织纪律保障命令传达和执行的机制,也在红军连续转移和协同作战中得到深刻检验。
四渡赤水集中体现了这种组织机制的运行。中央红军在川黔滇地区面对敌军重兵围堵,多次改变行军方向和作战部署,各作战部队仍能按照党中央和中革军委的命令迅速转移、重新集结并相互策应,最终成功跳出敌军合围。在连续行军和频繁调整部署的情况下,各作战部队只有及时理解并执行中央新的部署,才能在信息受限和战局变化中保持整体机动。四渡赤水既展现出作战部队的高度机动和密切配合能力,也表明中央的战略调整转化为各作战部队协调一致的行动需要依靠严明的组织纪律。
党在长征出发前就把纪律教育、纪律检查和违纪处理纳入长途行军准备工作,使纪律要求落实到红军行军作战的具体过程之中,为部队长期转战和协同作战提供了行动遵循。长征途中战场形势不断变化,中央需要根据敌情及时调整行动方向,各作战部队则需要服从执行新的命令,并配合任务调整形成新的作战关系。长征途中,严明的组织纪律保证了红军在根据中央部署灵活调整行动中服从统一指挥,确保把正确的军事决策落实为协调一致的军事行动。党的政治领导通过组织纪律转化为红军统一而灵活的行动能力,推动红军逐步摆脱被动局面、赢得战略主动,为长征胜利创造了重要条件。
依规治党凝聚长征的团结力量
红军在长征途中的长期转战需要获得沿途群众支持,自身也要在极端困难环境中保持内部团结。中国共产党通过依规治党严明党的群众纪律,不仅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群众纪律,更推动党纪带动军纪、党员干部带动普通战士,使红军在长征途中做到以纪律约束自身、以情感联系群众,形成全军上下共同增进军民鱼水情的良好局面,为长征胜利凝聚了重要的团结力量。
长征途中,物资供给压力不断加大,如何在维持部队生存的同时不损害群众利益,成为党通过纪律建设规范红军行为的重要问题。1935年1月,红军总政治部在部队即将进驻遵义城时发布《关于进遵义城的口号和八项注意通令》,以不得私自向群众借取物品、不得无故进入群众家中等要求,划定红军将士与群众交往的行为边界。同年5月,朱德同志以红军总司令名义发布《中国工农红军布告》,公开提出红军“军纪十分严明,不动一丝一粟;粮食公平购买,价钱交付十足”。通令和布告表明,党并未因战争环境改变和物资供应困难而降低群众纪律的标准,而是秉承内部约束与公开承诺相一致的原则,使保护群众利益成为红军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更是红军区别于旧式军队的重要标志之一。旧式军队长期依赖就地摊派、强行征粮甚至直接掠夺维持军需供给,而红军即便在长征途中面临物资极度匮乏仍反复强调部队必须严格遵守群众纪律,不得侵害群众利益。红军无论是借用群众物品、进入村寨宿营,还是筹措粮食物资,都必须按照组织规定和纪律要求统一行动,严禁随意拿取群众财物。通过纪律建设,不仅规范了军队行为,也极大增强了群众对红军的信任与情感认同。
红军中的党员干部同普通战士一样承受着物资匮乏和生活困难。红军过草地时,任弼时同志和警卫员李少清曾将皮带切段煮食,每次只能分食三小段。这一细节表明,红军中的党员干部并未因职务而受到特殊照顾,而是与普通战士一起面对严峻复杂情况,共同克服艰难险阻。在近代中国旧式军队中,常见军官特权、待遇悬殊和所谓的军法被选择性适用等现象,普通士兵往往只是被管理、被约束的对象。红军则强调官兵一致、共同遵守规则,决不走把新型纪律当作管束、压制基层士兵工具的老路,党纪军纪从来不是只针对下级的单向命令,而是官兵一致、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长征途中的实际落实。
通过依规治党,不断凝聚民心、汇聚人民群众的支持力量,形成“军民团结如一人”的强大力量。通过严明党的群众纪律,确保红军将保护群众利益的纪律要求落实到筹粮、借物和军民交往等具体行为之中,使红军以实际行动赢得沿途群众的认同和支持。在依规治党中形成的纪律,发挥着凝聚队伍、稳定军心的重要作用。通过依规治党,不断增强党规军纪的执行力、公信力,凝聚起“上下同欲者胜”的强大力量。依规治党的成功实践,不仅体现了党组织成员对纪律面前人人平等、规则公平适用等原则的高度认同,也通过坚决做到党员干部与普通战士共同遵守纪律、共同克服困难,确保红军队伍的高度团结。党的纪律要求转化为汇聚民心和凝聚军心的实际力量,为“红军不怕远征难”和长征胜利提供了重要支撑。
长征胜利的历史价值和时代启示
长征胜利既离不开坚定的革命理想、顽强的斗争意志和正确的军事指挥,也离不开中国共产党通过依规治党形成的党对红军的坚强领导、红军行动听指挥的行动秩序和鱼水情深的军民关系。长征途中,党通过组织程序纠正军事指挥中存在的问题,牢固确立党对红军的正确领导;通过严明组织纪律,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服从中央决定,并依托政治工作机制,把党的正确决定转化为全体将士的统一行动;通过规范红军筹粮借物等行为严明群众纪律,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作用,既维护了群众利益,也增强了普通战士对党组织的信任。中国共产党早期依规治党实践贯穿于党领导红军长征的军事指挥、命令执行、群众工作和队伍建设等具体过程,确保党的政治决策和军事部署等重大决定,能够经过组织运行和纪律执行,转化为红军长征中的实际行动,奠定了长征胜利的重要政治基础、领导基础和纪律基础。
虽然长征时期尚未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意义上的较为完整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和党的纪律规范体系,但领导红军长征的中国共产党,已经注重通过党的纪律建设带动红军军纪建设,通过中央决议和党组织程序为重大问题的解决提供组织依据,通过政治训令、纪律检查和违纪处理推动党的要求贯彻落实,通过凭单、借据等具体方式明确红军取用群众物资时的经办责任和偿还义务,以依规治党带动和夯实红军治军实践。这些实践表明,依规治党不仅在于提出纪律要求,更在于通过组织体系、执行机制和责任约束,使党的纪律落实到领导决策、军事行动和群众工作的具体过程之中。长征胜利的历史过程和经验充分表明,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严明党的纪律并保障纪律要求得到严格执行,才能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统一思想、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的实践伟力。长征胜利的伟大实践为新时代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特别是关于“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内涵提供了时代启示。
{段凡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国家治理学院)教授、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张钊溥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研究人员,王姝越系武汉理工大学地方法治政府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研究人员。本文系中国法学会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专项课题“‘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理论本质和实践作用研究”〔CLS(2026)ZX019〕的阶段性成果。}
● 责任编辑:陈致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