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自我革命重在治权”系列报道之四

坚持制度完善与制度执行相统一 推动新时代制度治权迈向新高度

  规范权力运行,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命题。制度治权作为“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系统性实践,内含制度完善与制度执行相统一的辩证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深刻指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既要不断完善制度规定,使制度密而不繁、有效管用,又要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刚性约束。”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制度完善与制度执行一体两面、不可偏废的内在逻辑。推进制度治权,必须统筹制度完善与制度执行,构建授权、用权、制权的闭环体系,确保公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新时代以来,随着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纵深推进,制度完善与制度执行相统一释放出显著的治权效能。面向未来,在制度治权的内在逻辑中进一步深入挖掘制度完善与制度执行相统一的思想基础,系统梳理制度治权的实践成效与现实短板,长远谋划统筹制度完善与刚性执行的实施路径,既是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推进国家治理法治化的必然选择。
  
  制度治权坚持制度完善与制度执行相统一的思想基础
  
  制度完善与制度执行的辩证统一具有坚实的思想根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命题,在习近平党建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中相互支撑和贯通。
  在习近平党建思想中,坚持制度完善与制度执行相统一,是深化制度治党、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关键抓手。习近平党建思想明确将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和根本之策。中国共产党作为使命型政党,必须依靠严密完备的制度体系保障自身使命的实现。因此,长期执政条件下党的建设问题,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回答的重大实践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提出“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这一重大时代课题。以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压实责任、巩固长效机制,是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要求。制度完善对应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动态建构,制度执行对应依规治党落地闭环。要破解制度供给滞后、衔接不畅等问题,筑牢管党治权制度框架;同时也要警惕制度沦为“稻草人”,压实制度执行主体责任。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坚持制度完善与制度执行相统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法治赋能制度治权的核心要义。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法治化治权提供了根本路径。制度完善对应科学立法环节,是制度治权的前提基础。制度执行对应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守法监督全过程,是制度治权的生命力所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既要求持续完善《监察法》配套法规制度体系,又要求强化执法执纪的刚性约束。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其本质是国家治权与党内治权的双向协同,在制度完善中夯实治权的规范基础,在制度执行中彰显法治效能,从而形成制度治权的完整逻辑链条。
  在习近平文化思想中,坚持制度完善与制度执行相统一,是培育制度认同、涵养制度文化、夯实制度治权思想根基的实践载体。制度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度认同是制度长效运行的深层支撑。从文化生成规律看,通过制度完善塑造制度文明的内容载体,优化制度治权体系,传递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的价值导向,推动权力规范运行成为社会共识;通过制度执行塑造制度文化的实践形态,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形成尊崇制度、敬畏制度、自觉运用制度的行为习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二十届中央纪委制定实施《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要求各地依托警示教育、普法宣传、廉政文化建设等方式,推动制度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制度完善与制度执行的辩证统一中厚植制度文化土壤,为制度治权行稳致远提供深层精神支撑,这也是习近平文化思想融入权力监督治理的具体体现。
  
  新时代推进制度完善与制度执行相统一的伟大实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制度治权摆在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位置,推进制度完善与制度执行协同发力,取得一系列标志性成就。
  制度完善日益体系化和精细化,治权制度框架日趋严密。第一,党内法规构建的治权体系实现系统升级。党中央统筹开展党内法规集中清理、专项修订,完善以党章为根本,覆盖权力决策、运行、监督、问责全链条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通过“一把手”监督、巡视巡察、述责述廉等专项制度,补齐权力监督短板。针对新型腐败、隐性腐败治理新态势,细化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离任人员从业限制等规制条款,破解传统制度难以规制的期权腐败、影子股东、政商“旋转门”等问题,避免制度设计粗放带来的监管漏洞。第二,国家法律层面的权力制约制度持续迭代优化。通过立法完善行政权力配置规则,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厘清各级政府权责边界。修订《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完善监察调查、线索处置、派驻监督配套制度,构建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互贯通的监督体系。第三,制度立改废释常态化机制基本建立。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针对制度运行滞后、相互冲突、脱离实操等问题动态修订废止相关规则。各地纪委监委从严查处违反破坏制度的案件,善于从腐败个案深挖制度短板,督促相关单位健全制度机制,靶向消除权力运行监管盲区,推动治权制度从被动修补向主动适配转型。
  制度执行刚性持续增强,制度落地效能稳步提升。第一,制度执行责任体系层层压实。“一把手”是保障制度执行成效的关键,近年来各地不断探索完善“一把手”制度执行力的监督机制。例如,重庆市云阳县纪委监委要求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列席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及时叫停违反民主集中制、违规决策的事项,同时将制度执行成效纳入领导班子考核、干部任前谈话、巡视巡察重要内容,破解制度执行责任虚化难题。第二,执纪问责震慑效应持续彰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制度打折扣、选择性执行等突出问题,严防“破窗效应”,倒逼公职人员敬畏制度、依规用权。第三,数字赋能制度执行的精准化转型。例如,浙江省纪委监委和省发改委依托大数据、信息化平台牵头建设的招投标智慧监管系统,实现招投标全程留痕、实时预警,自动识别违规用权等执行偏差,依靠技术手段提升制度执行的穿透性与客观性,推动制度治权由事后查处向事前预警、事中管控延伸。第四,制度宣传教育常态化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由各省纪委主办的《阳光问廉》《百姓问政》《问政山东》等栏目相继播出,通过公民亲身参与监督、公职人员现场接受监督,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制度执行的思想自觉。
  对标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关于强化制度治权的最新部署,当前制度完善与制度执行协同推进过程中仍存在不容忽视的短板弱项。第一,制度的精准性、前瞻性仍有欠缺。新兴行业发展迅速,数字治理、要素市场化配置、新业态监管等新兴领域治权制度供给滞后于权力规制新形态;部分地方和行业的制度制定存在照搬照抄上位文件的现象,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权力运行风险的细化配套不足,条文相对笼统、操作性偏弱。第二,制度执行不均衡、差异化问题较为突出。纵向层面,高层级制度执行相对严格,基层末梢存在变通落实、简化程序、宽松软现象。横向层面,行政审批、资金监管等重点领域执行约束较严,部分边缘领域、隐性权力监督执行偏松。第三,制度完善与制度执行双向闭环机制运转不畅。部分单位重建章立制、轻效果评估,制度出台后缺少常态化运行成效研判,难以根据执行暴露的问题修订优化。
  
  坚持制度完善与制度执行相统一
  全面提升制度治权的综合效能
  
  立足“十五五”开局起步关键节点,必须统筹制度完善与制度执行,补齐二者协同短板,推动制度的动态完善、刚性执行、闭环监督、文化沁润。
  坚持系统精准思维,深化制度供给侧改革,从源头适配制度落地需求。首先,推进治权制度精细化、靶向化修订。针对部分领域和部分地方存在的制度设计相对粗放问题,坚持科学立法,围绕廉政高风险环节,细化操作流程、裁量标准等,压缩模糊空间。同时,定期开展制度评估清理,推动治权制度体系协调统一、务实管用。其次,依托数字赋能优化权力运行全链条制度架构,实现全过程管控。严格依照权责法定原则动态更新各级权责清单,为制度规范执行划定清晰标尺。动态升级各类权力运行在线监督平台,推动行政审批、资金流转、项目管理、行政处罚等事项线上留痕、智能比对、自动预警,依托技术手段减少人为干预,精准识别执行偏差、程序缺位、越权用权等问题,提升制度执行规范性、透明度,降低监督成本。最后,健全以案促改的制度机制。把查办案件与制度完善深度绑定,例如,纪检监察机关针对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剖析制度漏洞、监管短板,精准制发纪检监察建议,跟踪督促职能部门补齐制度短板。
  搭建双向贯通闭环机制,打通制度完善与制度执行联动通道,实现动态互促。首先,统筹试点先行与全域推广。借鉴《立法法》关于改革立法授权的规定,对改革型治权制度、创新性权力监督规则,选取部分地区、行业先行试点,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后再全面推开,既避免制度仓促落地的受阻风险,又依靠实践检验持续优化制度文本,实现制度完善科学性与制度执行顺畅性的统一。其次,完善制度执行的常态化评估研判机制。对新出台治权制度设定运行评估周期,通过督查检查、座谈调研、案件分析等方式,系统研判制度适配性、可操作性、落地堵点,梳理制度设计缺陷、条款滞后、衔接不畅等问题,形成评估报告,作为制度修订调整依据。最后,健全监督整改双向转化机制。系统评估巡视巡察、日常监督、专项督查发现的制度执行问题,其中的制度不合理、不适应问题,应启动立法程序及时优化调整,形成从发现问题到分类处置再到优化制度的完整闭环。
  厚植制度文化根基,涵养制度自觉,为制度完善与制度执行的协同运行提供长效支撑。首先,拓宽社会公众监督渠道。总结问政监督类电视节目的成功经验,借助新媒体平台创新社会公众监督形式,引导群众、媒体参与监督制度落实情况,以外部监督倒逼公职人员规范执行制度,形成内外协同监督格局。其次,常态化开展制度宣传警示教育。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法》以及“九五”普法规划贯彻实施,将党章党规、宪法法律、权力监督制度纳入常态化的教育机制,引导公职人员从思想深处敬畏制度、认同制度,摒弃人情思维、特权思维,形成自觉依规用权的内在习惯。最后,弘扬新时代制度文明。在全社会营造尊崇规则、恪守制度、监督公权的浓厚氛围,以深厚制度文化保障制度持续迭代完善、长期刚性执行,为纵深推进制度治权凝聚思想共识与社会合力。
  (王建学系天津大学法学院讲席教授,南开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索逸凡系天津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研究人员、天津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本文系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规和立法衔接协调不畅问题及其根源分析与对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 责任编辑:曹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