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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国际传播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实践与思考
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也是国际交往的共同语言。在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全球治理体系深刻重塑的当下,法治正日益成为国际合作的桥梁、全球治理的基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不仅引领中国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更为破解全球法治难题、推动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贡献了具有原创性的理念与方案。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国际传播,既是以开放、坦诚的姿态向世界介绍中国法治的理论与实践、回应外部世界“读懂中国”的客观需求,也是推动世界法治文明互鉴、增进互信、汇聚国际法治共识的重要途径,更是中国主动参与全球治理、贡献公共知识产品、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筑牢法治根基的内在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善于提炼标识性概念,打造易于为国际社会所理解和接受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引导国际学术界展开研究和讨论。”这一重要论述为国际传播中的话语转化提供了方法论指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坚持以“学术为基、平台为擎、人才为本、传播为桥、科技为翼”,系统构建了融通中外的话语体系和全方位、立体化的国际传播工作格局。
一、以系统性思维构建习近平法治思想国际传播的工作格局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国际传播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坚实的理论根基,也需要有效的传播渠道;既需要高端平台的搭建,也需要持续的人才支撑;既需要传统学术出版的努力,也需要数智技术的赋能。
以学术为基,深化研究阐释,筑牢习近平法治思想国际传播的根基。国际传播面临的首要挑战,在于不同国家间认知体系和话语体系的重大差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转化为具有国际对话力的学术命题,就必须紧扣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重大法治议题,提炼具有普遍解释力的标识性概念,构建可对话的学术范畴,充分展现习近平法治思想回应人类共同挑战的理论价值与实践品格。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重点聚焦以下三个维度开展工作。
一是聚焦“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价值追求。中国法治的一条鲜明主线,是将人民权益的切实保障放在核心位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全程深度参与民法典编纂的基础上,围绕人格权独立成编等制度创新持续开展法律条文释义和比较研究;聚焦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对数字时代公民权利作出系统回应,深刻阐释了中国法治如何将“人民”从抽象概念落实为具体权利保障,法治建设与人民福祉的深度联结。
二是聚焦“治理型法治”的实践逻辑。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国际传播,首要任务是将中国法治建设的核心主张,转化为国际学术界听得懂、可讨论的学术范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中,不仅着力描述中国法治“是什么”,更着力揭示其“为什么”——中国法治如何在人口规模巨大的条件下实现权利保障,如何在发展任务繁重的背景下统筹改革与法治,如何在制度差异面前寻求合作空间;从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化路径到人工智能治理中发展与安全的统筹,从环境司法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的落地到“一带一路”法治保障,从国内法治到涉外法治,系统揭示了中国如何在回应自身发展需求、回应具体治理难题中形成了独特的法治方案。通过这种从“描述”到“解释”的学术提炼,有助于国际社会理解中国法治为何能够有效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与制度变迁,推动中国法治话语进入国际学术主流。
三是聚焦“统筹国内国际”的法治视野。国际传播的深层目标,是使中国法治的治理经验成为全球法治知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近些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率先开展数字治理、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研究,不断深化商事争端解决、投资保护、气候变化、知识产权等传统领域新业态、新问题研究,通过学术发表、合作研究、规则起草等,深刻阐释全球发展倡议,将中国法治的理论创新融入全球治理的知识生产与制度构建进程。
以平台为擎,搭建高端对话和联盟,构筑思想传播的常态化机制。高层次的学术组织网络、高水平的对话平台、机制化的国际合作网络,是推动思想传播、参与全球法治对话的重要载体。学术组织网络建设的意义在于“让话语传得开”,对话平台建设的价值在于“让世界听得见”,合作机制建设的价值在于“让共识留得住”。
一是以学术组织为网络,将国内话题转变为国际学术议题。学术组织的价值,不仅在于生产知识、成为理论策源地,更重要的在于对内凝聚研究力量,汇聚学术共同体;对外搭建对接国际学术前沿的传播窗口。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全国重点高校中率先成立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联合多家高校共同成立习近平法治思想高校协同研究机制,牵头发起成立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学科联盟,成立涉外法治学院和研究院,促成了国内法学界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领域的合力、汇聚了传播力量,更以开放包容的姿态吸引了越来越多国际学者的关注与参与,形成了国际辐射能力,使学术组织网络成为持续产出具有国际对话力学术成果的制度化平台。
二是以高端论坛为依托,将中国议题嵌入国际学术议程。国际学术会议是思想交流与交锋的核心场域,围绕国际社会共同关切的议题举办高层次会议,是深度融入全球学术对话、进而参与议题设置的重要途径。2025年10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办了“第四届21世纪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暨人工智能时代全球法治大会”,共促全球法学教育交流合作,共建全球法学研究高层次对话平台,共塑人工智能与法治融合发展共识。会议汇聚五大洲37个国家1000余名各界政要、法学院校、国际组织、实务机构专家学者,同步举办5个平行院长论坛和14个主题学术论坛及系列学术交流研讨活动,议题覆盖人工智能治理、数据安全、刑事司法合作、知识产权、气候变化、数字资产、人权保护、食品安全、教育合作等全球治理前沿领域。论坛在国内外形成广泛反响,国际统一私法协会、欧洲法学会分别在官方网站上宣传报道了本次会议,这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际学术会议首次登上这两个重要国际学术组织的官网报道。牛津大学等众多海外专家学者表示,会议深刻地改变了他们对中国法学研究、法学教育和法治实践的认识,有力促进了不同文明间的法治交流对话,全方位推进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的中国法治理念、法治道路以及全球治理倡议、方案、智慧的国际传播与认同。
三是以机制化联盟为载体,将中国理念转化为国际合作框架。国际学术联盟与合作倡议是固化对话成果、推动规则共建的制度化平台。近年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联合哈佛大学法学院、牛津大学法学院等数十所世界知名法学院,先后成立了国际数字法学协会、全球法学教育合作联盟,发布了《全球法学教育合作联盟行动倡议》《全球南方法学教育合作倡议》,以全球法学院校为纽带,广泛吸纳政府间国际和区域组织、非政府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国际法律协会和学会及相关法律实务机构专家参与,通过举办常设性学术活动、建立协同研究机制、搭建教育资源共享平台、推动前沿领域示范法起草等举措,将共商共建共享的治理理念转化为具体的合作章程与行动方案,使一时一地的临时性交流活动扩展为长期稳定的制度性合作,在规则层面形成持续的影响力辐射,为中国法治思想的国际传播提供了制度化的载体与可持续的通道。
以人才为本,统筹“引进来”与“走出去”,培育思想传播的“国际使者”。人是思想传播最活跃的载体,也是法治文明交流中最具能动性的主体。国际法治人才的多层次培养与多向度流动,实质上是法治理念在不同文明之间对话、理解与融合的过程。参与主体既是法治知识的承载者,也是法治价值的传递者;既在本国法治实践中扎根,又在国际法治交往中发挥桥梁作用。
一是以国际学生培养为切入点,厚植知华友华的国际法治传播力量。近年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厚植“引进来”力量,大力发展面向国际学生的全英文“中国法”学位项目、国际交换生项目、短期访学项目,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连续举办国际暑期学校,积极吸引全球青年法律学者和学生来华学习交流,以课堂讲授、案例研讨、实地考察等多元方式,使其深入了解中国法治的理论与实践,在系统学习中国法律制度的过程中理解其法理基础和价值追求,实现从“知识获取”到“认知认同”的深化。这些国际学生学成归国后,多数进入各国法律实务界、学术界或教育机构,凭借其在中国获得的专业知识和对中国法治的切身体会和认同,成为中国法治故事的讲述者和中国法治声音的传播者。
二是拓宽“走出去”培养路径,培育传播中国法治声音的青年使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高度重视支持学生“走出去”,持续举办了二十余年的“中欧欧洲法”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持续十余年的“亚洲校园”计划,新获批的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通过联合培养、短期学术交流、海外实习实践、国际模拟法庭竞赛等,优秀学子在海外学习与实践中既深化了对中国法治的理解,又在国际学术交流与规则对话中展现中国法科学生的专业素养、传递中国法治理念与制度逻辑、展示中国法治实践成果,以个体实践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国际传播的“移动基站”。
三是推动国际组织任职,在全球治理一线嵌入中国法治声音。国际组织是国际规则生产和适用的核心场域。学者在国际组织内部的深度参与,是法治思想传播从“走出去”到“走上去”的质变——他们不只是对话者,更是参与者;不是外部观察者,而是规则制定的直接在场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有十余位教师分别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世界卫生组织、WTO、世界银行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等国际组织任职。近年来,多位教师参与了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报告、《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世界卫生组织《大流行协定》等重要文件的起草与修订,他们在国际规则制定的关键环节发出中国法治声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的中国制度创新积极融入国际规则制定进程,推动了中国法治思想向更深层次的国际传播。
以传播为桥,通过海外出版与学术合作,构建法治话语国际传播网络。国际学术对话与合作研究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国际传播的重要渠道。通过搭建覆盖全球主要法域的学术交流网络,将中国法治的理论与实践嵌入国际学术议题,通过海外发表与出版将中国法治的原创性贡献转化为国际学术界可对话、可引用的知识资源,使中国法治声音从“走出去”走向“走进去”。
一是拓展全球学术交流网络,系统构建国际传播的伙伴体系。学术交流网络是思想传播的通道基础。近两年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不断拓展国际“朋友圈”,先后走访了56个国家、国际组织,176个法律实务机构,全面深化了与世界知名法学院校的合作关系,与多家国际组织建立了常态化合作机制,搭建起了覆盖全球主要法域的学术交流体系,积极推动了中国法治话语传播。
二是加强海外学术发表与国际科研合作,以国际通行的学术范式呈现中国法治的原创性贡献。海外发表与出版是思想传播的系统化路径。近年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师围绕数据权利、财产法、知识产权、刑事司法、国际法、环境法等前沿领域,在国际顶级和权威期刊上发表系列研究成果,从多元角度呈现中国法治建设的制度创新与实践逻辑;在国际知名出版社出版外文学术专著,以系统性成果输出中国法治理论;同时,开拓德语、法语、阿拉伯语等多语种学术发表渠道,推动中国法治思想在全球不同区域的精准传播;国际科研合作层面,通过推动中国民法典英文评注出版、联合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等国际组织开展前沿领域示范法起草等方式,向国际法学界系统呈现了中国法治的实践经验与制度创新。这些海外发表与国际科研合作,使中国法治的实践成就逐步进入国际学术界的视野,成为比较法研究可对话、可引用的知识资源。
三是以高质量的学术成果增进国际认同,推动国际学术界从“知晓”走向“认同”。依托持续深入的学术交流与高质量的学术产出,中国法治研究日益进入国际学术主视野。国际法学界围绕中国法治的学术讨论,也已从早期的制度介绍拓展至法理层面的深度对话与比较研究。诸如在立法成就层面,中国民法典以其篇章结构和制度设计方面的重要创新和立法技术与实体规则方面的独特经验,被来自欧洲、北美、东亚、非洲等不同法系和地域的学者评价为全球法治文明互鉴的范例、连接不同法律文明的重要桥梁、为东亚法域回应本土需求提供了新参照、为非洲在保持传统的同时实现现代化提供了宝贵范例。在治理效能层面,多国学者撰文指出,中国法治建设已形成覆盖基层治理、纠纷解决、公共服务和社会秩序维护的综合法治体系,显著提升了国家治理效率与社会稳定性,法治已经成为国家治理的重要来源,中国法治模式和理念对全球南方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对中国法治建设的独创性贡献给予了广泛的认可与评价。这些跨越法系与地域的学术认同,标志着中国法治话语传播从“单向传播”迈向“深度互鉴”,国际社会认知从“知晓”跃升为“认同”。
科技为翼,运用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提升思想传播的效能与覆盖面。在数字化、智能化时代,技术是思想传播的加速器和放大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敏锐把握这一趋势,将先进技术转化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国际传播的效能优势。
一是研发“涉外法治大模型”,搭建习近平法治思想传播的“数字桥梁”。2024年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全国高校中率先启动“涉外法治大模型”研发,目前已形成涵盖24个国家、超过4810亿词法律文本的庞大数据库,拥有智能法务平台、教学实训平台等6项子产品,具备高精准的多语言法条检索与法律推理功能,相关数据集在上海知识产权局完成登记,成为全国高校首个通过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的法律类项目,获批教育部首批高等教育智能体,将蕴含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中国法律文本、法治实践案例、法治理念阐释等内容,通过人工智能技术进行多语言转化和智能化呈现,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走向世界的“数字桥梁”。
二是展示智慧治理成果,以数字中国实践彰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制度伟力。近两年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集中发布了“人工智能+”系列成果,聚焦法治中国、数字法治、国际治理、健康中国、数据要素等多个领域,发布了教育部首批高等教育智能体“涉外法治教学智能体”“以智能技术赋能法治蓝图:法治规划编制大模型”“纪法知识问答大模型”“司法信用自动化修复大模型”“人工智能法治知识平台软件系统”等多个大模型成果,构建起了从宏观决策到微观执行的全链条智慧治理体系,向世界展示了中国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生动实践,使技术成果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国际传播的“沉浸式教材”。
二、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国际传播的几点思考
当前,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国际传播正处于从“单向讲述”向“深度对话”转型的关键阶段。一方面,中国法治建设的实践成就为传播提供了坚实的经验基础,国际社会对中国法治的关注度持续上升,中国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数字法治领域的制度创新、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等实践探索,已使中国法治成为国际比较法研究不可回避的议题。另一方面,中国法治话语体系的转换能力尚待提升,中国法治的核心范畴和标识性概念,尚未完全形成在国际学术界具有竞争力的“元话语”体系;理论界、实务界、媒体界等传播主体之间的资源整合和协调联动仍有不足,国际传播的精准度、对不同文化背景受众的细分研究有待加强。
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国际传播,一是要构建标识性概念体系,提升中国法治话语的理论解释力;二是要深化区域化精准传播,针对不同受众实施差异化策略;三是要优化多元主体协同格局,形成学术生产、规则参与、实务实践、人文传播相互衔接的多层次、立体化传播矩阵;四是要强化人工智能、虚拟技术等数字技术赋能,拓展传播的覆盖面和效能。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国际传播,既是讲好中国故事的应有之义,也是推动中国法治走向世界、深化法治文明交流互鉴的自觉实践。应以扎实的学术研究为根基,以开放的姿态融入全球法治对话,以更具解释力的学术话语将中国法治的理论创新与实践经验转化为国际学术界可对话、可借鉴的知识资源,以更具实效性的传播路径推动中国法治声音进入全球治理的知识生产与制度构建进程,使中国法治的探索与实践,在与世界各国法治文明的深度对话中不断获得更广泛的理解与认同,为人类法治文明的发展贡献植根于中国实践的经验与智慧。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
● 责任编辑:张怡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