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系列报道之一

“信阳模式”:破解涉军维权难题

  涉军维权是关系法治建设与国防建设的关键性民生工程、战略工程,也是夯实军政军民团结、维护国防安全稳定、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重要抓手,对稳固军心士气、服务强军兴军具有重要意义。河南信阳法院立足大别山革命老区红色底蕴,探索形成机制成熟、成效显著、可复制推广的涉军维权“信阳模式”,成为新时代基层司法拥军的典型范式。2025年11月,深化新时代人民法院涉军维权工作座谈会暨“信阳模式”十周年经验交流会在信阳召开,为全国法院深化涉军维权工作、赋能新时代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指明路径。
  
  “信阳模式”缘何形成
  
  “信阳模式”的诞生,根植于鄂豫皖革命老区深厚的红色司法基因,是对革命时期司法拥军传统的当代传承与制度升华。信阳作为大别山革命老区核心区域,是著名的“红军摇篮”。从土地革命时期鄂豫皖苏区的烽火,到解放战争中刘邓大军千里跃进的壮举,这片热土孕育了“28年红旗不倒”的革命奇迹,13万名在册烈士的忠魂铸就了不朽丰碑,孕育了军民鱼水情的红色文化,也积淀了维护军人合法权益、巩固军政团结的红色司法传统。1931年7月,鄂豫皖区苏维埃政府制定了《鄂豫皖区苏维埃临时组织大纲》《鄂豫皖区苏维埃政府工农监察委员会条例》,9、10月,先后制定《革命军事法庭暂行条例》《政治保卫局工作条例》《革命法庭的组织及其与政治保卫局的关系》等法律法规。选举了工农监察委员会,成立了革命法庭、政治保卫局等司法机关。同年,河南省杨山煤矿赤色工会经理高振武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做假账等手段,贪污销售款1000块大洋,工农监察委员会查明案情后移交革命法庭,革命法庭依法从严审判,对其顶格惩处,成为鄂豫皖苏区司法拥军、严治涉军贪腐的标志性司法案例。
  信阳是河南省驻军大市、兵员大市,各类优抚对象数量居全省首位。近年来,信阳涉军纠纷量大、类型复杂、遗留问题多,主要表现为:一是保障范围受限,旧机制聚焦现役军人,对退役军人、军属、军烈属等群体存在保障盲区;二是司法供给不足,专属审判机制与快速维权通道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军地协同不够,法院、人武部等部门缺乏常态化联动,跨区域涉军案件、涉军执行难题有待更好破解;四是治理维度单一,重事后裁判、轻源头预防,未形成诉前、诉中、诉后全链条保障体系,矛盾容易出现反复。这些问题也集中折射出全国涉军维权的普遍困境。针对于此,迫切需要一套高效、暖心的维权机制。
  涉军维权现实需求呼唤新的机制。信阳法院于2012年印发军人军属维权手册,在全市开展“法官送法进军营”活动。2013年,全市法院开展“为军人军属办实事”活动。2014年,设立涉军维权巡回审判点,特别是在军烈属、优抚对象比较集中的罗山县红二十五军长征出发地何家冲、商城县金刚台红军洞群所在地和原解放军154医院等地,设立17个巡回审判点,极大方便了老区群众。在经历地方探索、省级认可后,2015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在信阳新县召开鄂豫皖革命老区涉军维权座谈会,将这一涉军维权工作命名为“信阳模式”。随后,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推广“信阳模式”“鄂豫皖模式”进一步加强涉军维权工作的通知》,推动地方经验上升为全国司法指引。
  可以说,“信阳模式”伴随国防和军队改革深入推进而形成,是信阳两级法院在新时代涉军维权实践中的经验总结。其核心要义概括为“用心、用情、用法”司法护军,维护英烈荣光、守护红色根脉、保护军人权益、助力强军备战的“三护一助”工作理念,通过领导协调、军地互动、区域协作、扩大对象、绿色通道、专门审判、督办回访、救助救济、立体保护、诉外服务“十项机制”,重塑军地协同机制、搭建多元解纷平台、完善全流程权益保障体系,构建起环环相扣、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
  经过长期迭代打磨,涉军维权“信阳模式”实现了军人权益保障、军地协同治理与拥军法治建设的全方位提质增效。依托专属审判、绿色通道、优先办案、司法救助等全流程闭环机制,信阳法院高效破解涉军案件审理周期长、执行落地难、维权成本高等突出问题。十余年来,累计办结涉军纠纷1800余件,执结到位金额1.8亿元,通过诉讼费缓减免、专项司法救助等举措,切实减轻涉军群体维权负担,以专业化司法保障实现涉军纠纷高调解、低信访的良好治理成效,做到实质性化解矛盾、精准化保障权益。同时,依托党委统筹、法院主导、军地多部门联动的常态化共治体系,有效破除部门壁垒与信息孤岛,稳妥化解军产保护、跨区域维权、涉军执行积案等疑难问题,持续夯实军政军民团结根基,助力信阳蝉联“全国双拥模范城”等多项荣誉。
  
  涉军维权何以破题
  
  结合鄂豫皖革命老区司法拥军特色与新时代涉军维权法治要求,“信阳模式”跳出传统涉军维权单纯化解个案纠纷的局限,将红色司法传承、军人权益保障、国防安全建设深度融合,构建起精神守护、文脉传承、权益保障、战略赋能的四维治理格局,既是对大别山革命老区拥军司法传统的制度化延续,也是司法服务强军兴军的创新实践。
  维护英烈荣光,捍卫英烈精神尊严。英烈是红色政权与国防事业的精神载体。信阳作为英烈辈出的鄂豫皖革命老区,积淀了军民同心、拥军护军的深厚底蕴。“信阳模式”在维护人身权、财产权之外,进一步将革命英烈的名誉权、荣誉权、人格权纳入保护范畴,为英烈尊严筑起法治防线,实现从“保护现有权益”向“守护英烈精神”的全方位延伸。信阳新县发生一起烈士墓前松树被砍的案件,烈属沟通无果向当地法院起诉。在法官从情理到法理的多次沟通下,砍树人态度发生转变,当众向烈属道歉,承诺在原地补种新树,自愿拿出赔偿。近年来,信阳法院充分发挥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对歪曲、亵渎英烈精神的言行坚决亮剑,加大对英雄烈士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让英烈精神在坚实司法保障中得到传承。
  守护红色根脉,传承革命拥军传统。红色资源是先辈们奋斗精神的承载,更是涉军维权工作的文化根基。司法守护红色资源,就是通过法治手段赓续革命拥军的优良传统。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在新县召开涉军维权“信阳模式”“鄂豫皖模式”五周年总结推广座谈会,将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等红色资源保护纳入涉军维权服务范围。目前,信阳建立红色资源宣传与司法保护联动机制,并在罗山县肖畈村陈家沟、中共中央鄂豫皖分局旧址、息县刘邓大军渡淮纪念馆、光山县花山寨会议旧址等地设立9个革命遗址司法保护基地。信阳法院定期开展普法宣传,依法审理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推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共鄂豫皖特委箭厂河会议旧址和100余座散葬烈士墓得到保护,红色印记得以永续留存。
  保护军人权益,构建全维度司法保障。保护军人权益是“三护一助”体系的主业,是司法护军最直接、最基础的职能体现。现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军烈属属于特殊群体,因军人职业特殊性,存在异地履职、应诉不便、维权渠道不畅等现实难题,易导致实体权益缺位。“信阳模式”通过专属化、全流程的司法保障,全方位补齐涉军群体维权短板。信阳法院全面开通涉军专属绿色通道,严格落实优先制度,对紧急案件、时效临界案件实行先行受理、容缺立案,最大限度降低军人军属维权时间成本与诉讼门槛。聚焦劳务报酬、人身损害、土地权属、优抚安置、婚姻家事等高频纠纷,实行涉军案件专业化合议庭专审机制,统一裁判尺度,精准化解涉军权益纠纷。建立法院、人武部、退役军人事务局常态化纠纷排查会商机制,推行诉前预判、诉中跟进、诉后回访全链条管控,提前化解矛盾、减少诉讼增量。
  助力强军备战,服务国防建设发展。助力强军备战是“三护一助”体系的最终目的,也是涉军司法工作服务国家战略的价值所在。“信阳模式”将司法工作与部队备战打仗融合,以高质量司法保障服务强军兴军。强化涉军风险闭环管控,对军地权属争议、涉军信访隐患、敏感舆情纠纷建立专班研判、联合处置机制,快速化解涉军不稳定因素,杜绝民事矛盾向军政风险、维稳风险传导,保障部队集中精力备战练兵。严守国防安全底线,常态化开展军事设施、军用土地、国防资产司法保护专项行动,高效处置侵占军事用地、破坏军事设施等案件,及时整改营区周边环境隐患,切实净化部队战备环境。常态化开展送法进军营、专题普法、个案答疑活动,同步落实涉军诉调对接机制,提升官兵依法维权、依法履职能力。
  
  “信阳模式”的启示和思考
  
  涉军维权“信阳模式”立足实际,构建了全覆盖、全流程、军地联动的涉军治理体系,不仅为全国涉军维权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方案,更蕴含着深刻的启示。立足新时代强军目标与基层司法工作要求,涉军维权工作必须紧扣“十项机制”抓实落地,推动“信阳模式”优势持续转化为司法护军、服务强军的实战效能。
  坚持党的领导与社会协同相结合,彰显涉军维权的政治属性与制度优势。涉军维权从来不是单纯的司法业务,而是关乎军心稳定、巩固国防、政权安全的政治工作,只有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始终,才能把分散力量拧成“一股绳”。“信阳模式”依托领导协调、军地互动、区域协作机制,持续强化党的全面领导与社会多元协同,构建起了权责清晰、运转顺畅的拥军工作体系。实践表明,正是因为始终坚持党对涉军维权工作的绝对领导,将其纳入党委议军、综治考核、双拥考评等,才能有效打破部门壁垒、条块分割,构建起党委领导、法院主导、军地联动、社会参与的全域共治格局。军地联席会议、信息互通、疑难案件会商等制度,是党的领导在涉军领域的具体化、制度化。这启示我们,涉军维权必须以系统治理、协同治理破解跨域、跨部门难题,把党领导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维护军人权益、服务国防建设的强大效能。
  坚持战斗力标准与官兵主体地位相结合,锚定司法服务强军的价值目标。司法护军的根本目的,是让军人安心备战、专心打仗。“信阳模式”依托立体保护、诉外服务机制,严格对标战斗力标准,坚守官兵主体地位,实现了司法服务与强军备战深度融合。实践中,聚焦军事设施保护、军地权属纠纷、涉军维稳风险等影响战备秩序的突出问题,实行优先处置、重点保护、专项治理,本质上是用司法手段排除民事纠纷对战备训练的干扰,守住“不影响战斗力”的底线。同时,常态化开展送法进军营、法律咨询、风险预判、纠纷前置疏导,精准回应异地服役应诉难、家事纠纷处置难、优抚待遇维权难等痛点,体现的是以官兵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的价值立场。这启示我们,司法护军不是简单的“给便利、给优惠”,而是战斗力标准在司法领域的具体落地,必须把矛盾化解在源头,以司法力量稳固军心士气,以服务增效支援强军实践,让法治保障成效最终体现在能打仗、打胜仗的能力提升上。
  坚持红色传承与法治创新相结合,探索老区特色司法护军的实践路径。红色基因是涉军维权的精神根脉,法治创新是永葆活力的关键动力。“信阳模式”持续依托扩大对象、专门审判机制,推动红色司法传承与法治机制创新双向融合,打造老区特色司法护军品牌。信阳从苏区时期严治涉军贪腐、维护军人权益,到新时代司法护军,红色血脉始终是涉军维权的精神底色。这启示我们,涉军维权不能脱离历史根基与地域特色,要善于从红色司法传统中汲取智慧、凝聚力量。同时必须紧跟全面依法治国步伐,不断创新源头治理、多元解纷机制,推动红色司法制度化、常态化、品牌化,让红色基因在新时代法治实践中焕发新活力。
  坚持程序优先与实质兜底相结合,夯实依法维权的制度根基与权利保障。程序优先是法律公平对特殊职业的倾斜性配置,实质兜底是权利保障对困难群体的底线承诺,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共同彰显“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法治温度与制度善意。“信阳模式”在程序上严格落实涉军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回访制度。《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14次使用“优先”一词,特别是在第61条明确提出,“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优先提供法律援助,司法机关应当依法优先提供司法救助”,这一规定是对军人特殊职业的制度回应,是法律公平原则在涉军领域的具体体现。在实质兜底上,“信阳模式”精准落地司法救助、诉讼费缓减免机制,靶向化解涉军群体因案致困、维权无力问题,体现的是权利保障无死角、困难帮扶全覆盖的导向。这启示我们,涉军维权既要讲效率、重程序,更要讲公平、重实质,程序优先与实质兜底二者有机统一、缺一不可,共同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无死角的涉军权益保障体系。
  (王国锐、王登峰系国防大学政治学院副教授;刘慧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 责任编辑:孙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