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版文章标题:
以法治破除“内卷”做强做优做大实体经济
实体经济是一国经济的立身之本,是财富创造的根本源泉,是国家强盛的重要支柱。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做强做优做大实体经济,不仅是稳住经济基本盘的压舱石,也是培育新质生产力、参与全球产业博弈的重要依托,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实体经济具有投资周期长、产业链条完整、要素投入密集的特征,唯有将实体经济发展全面纳入法治的轨道,以良法善治打破体制机制壁垒、重塑公平竞争生态,才能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以法治破局“内卷”,为做强实体经济重塑公平赛道。当前,我国实体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的攻坚期,部分行业深陷低水平重复、边际效益递减、低质低价等“内卷式”竞争困境,叠加局部市场分割、隐性行政干预等问题,不断挤压企业盈利空间,削弱企业创新投入、深耕主业的内生动力,制约产业整体迈向高端化、现代化发展。这种以牺牲利润和创新为代价的行为,不仅扭曲了市场价格机制,还不断挤压企业的生存空间,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法治是整治行业乱象的重要武器。必须运用法治思维清晰界定政府和市场、竞争和垄断的边界:一方面,要严格落实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坚决打击平台经济领域的“二选一”、强制低价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不正当竞争行为,叫停地方政府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小圈子”保护;另一方面,要将整治“内卷式”竞争作为常态化监管的着力点,以刚性制度破除各类隐性壁垒,为实体企业啃下核心技术、深耕主责主业筑牢稳固的制度屏障。
以法治护航创新,为做优实体经济注入重要动能。从“中国制造”迈向“中国智造”,做优实体经济要摆脱粗放扩张的路径依赖,以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升级。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针对当前部分企业重规模、轻研发,甚至靠侵权仿冒牟利的短视行为,法治必须展现出刚性的规制与正向的激励。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体系,严格落实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让“搭便车”“剽窃者”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同时,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有效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依法平等保护国企、民企、外企及中小微企业的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只有以法治的确定性应对市场的不确定性,才能引导企业走上技术攻关、品牌赋能的内涵式发展道路。
以法治疏通血脉,为做大实体经济拓宽发展空间。做大实体经济,绝非低水平重复建设的“摊大饼”,而是产业格局、资源配置与发展质量的全方位跃升。这需要发挥法治在统一规则、畅通循环等方面的统筹作用。首先,要以法治规范金融秩序,落实新修订的公司法,健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资本脱实向虚,确保宝贵的金融活水精准滴灌到先进制造业的毛细血管中。其次,要依托法治力量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坚决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打破要素流动的“玻璃门”“旋转门”。此外,还需完善企业市场化破产重整和风险化解机制,依法依规出清低效落后产能,化解过剩内耗,为实体经济的高质量扩容扫清障碍。
总之,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法治建设相辅相成、辩证统一。通过加强和完善法治,以刚性制度规范市场运行、约束行政权力,破除各类隐性壁垒和人为干预,从源头遏制无序竞争和低效内耗,为实体企业安心经营、长期投资、持续创新筑牢稳固的制度屏障。新征程上,要持续推进市场经济法治现代化建设,以科学立法完善竞争规则,以严格执法整治“内卷”乱象,以公正司法优化营商环境。唯有持续释放法治红利,激活市场内生动力,方能引导实体产业回归良性竞争,稳步做强做优做大实体经济,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支撑和保障。
(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讲席教授、竞争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 责任编辑:虞文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