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力服务保障制造业与服务业协同发展

  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协同发展是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变革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坚定不移建设制造强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广东是制造大省、服务大省,2026年召开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专题聚焦“制造业与服务业协同发展”作出系统谋划、全面部署。服务保障制造业与服务业协同发展,是当前人民法院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重要使命。广东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格公正司法,做实定分止争,为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协同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聚焦产权保护,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制造业与服务业协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是无论企业大小、产业类型都能实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广东法院坚持“平等保护+精准服务”,依法保障制造业与服务业等经营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依法平等保护经营主体权益。经营主体是产业发展的主力军,是推动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的直接载体。截至2025年底,广东市场经营主体总量突破2000万户,其中民营经济组织达1925.17万家企业,占96.45%,数量均居全国第一。广东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民营经济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稳民营经济就是稳发展。广东法院坚决贯彻“两个毫不动摇”,严格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依法平等保护制造业与服务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坚决防止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产业融合中的经济纠纷。出台《关于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司法政策措施,与省工商联等健全协同保护机制,开展“民营企业家法院行”等活动,保障制造业与服务业主体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针对制造业与服务业协同融合、衍生转化趋势,精准解决服务型制造业创新发展面临的大项目、大产业、大平台法律难题,助力培育形成更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制造业高端化升级、服务业专业化提质,迫切需要营造统一、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促进各种生产要素便捷流动、高效配置。制造业与服务业协同发展是破解“内卷式”竞争的重要路径,通过创新、价值链优化和生态构建,推动企业从低水平竞争转向高质量发展。广东法院坚持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依法打击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坚决制止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引导企业从“卷价格”向“优价值”转变,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形成一个相融相长、耦合共生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严格依法规制平台经济、数据要素、关键技术领域的垄断封锁,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与技术封锁,推动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制造业与服务业协同并进的良好生态。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协作机制,规范涉企执法,确保既“放得活”又“管得好”,创造更加公平有序、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
  助力稳定经营主体发展预期。在日常经济活动中,经营主体最怕的是“不确定”,最盼的是“公平透明可预期”。制造业与服务业协同发展由小变大、由大到强,离不开以法治的稳定性增强两者深度相融、高质量发展的确定性。广东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持续加强司法政策供给,深化改革创新,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实司法保障。构建各级法院党组带头调研的大调研格局,建立以省高院党组重大课题、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为牵引,各地区、各层级业务调研齐头并进的调研机制,做深理论研究及成果转化,努力将法治保障的堵点、难点、痛点一个个找出来、研究透、解决掉,让司法服务精准滴灌、有的放矢。聚焦服务“十五五”规划实施,组织全省法院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调研,找准服务保障制造业与服务业协同发展的契合点、发力点。2023年以来,广东高院党组牵头开展服务制造业当家、商事调解等重大调研课题49项,全省各级法院扎实开展各条线、各领域重点调研723项,多项改革成果和营商环境建设创新经验获全国推广。今年,广东高院出台《服务保障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行动计划(2026年)》,围绕产权平等保护、困境企业救治等21项重点任务提出70项具体举措,全力护航制造业与服务业等经营主体行稳致远、做大做强。
  
  二、聚焦守护创新,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衍生新质生产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科技创新是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的核心引擎。广东法院坚持以“严保护”护航“真创新”,全力服务保障创新生态构建、创新产业成长和产业体系繁荣,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全要素、宽领域、高水平深度融合。
  保障科技创新和产业繁荣。广东拥有10个万亿级产业集群,具有领先的数智技术、海量的数据资源、丰富的应用场景,区域创新综合能力连续9年居全国第一。广东法院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抓住产业和科技两大基石,大力保护新质生产力发展,主动对接芯片设计、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司法需求,强化关键核心领域科技创新保护,助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探索新领域新赛道前沿规则,率先出台涉人工智能、数据产权等司法保护意见,审结全国首例涉数据抓取交易案等,促进新兴产业在规则规制下有序发展。联合部分头部科技企业、行业协会、开源基金会等24家单位发布全国首份促进人工智能开源生态繁荣共识,推动构建“开源贡献—增值服务—反哺创新”的良性循环,为创新主体提供了清晰的行为指引和稳定的法律预期。
  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体系。新一轮科技革命为制造业与服务业协同发展带来新机遇的同时也带来新挑战,知识产权纠纷方式、内容、范围呈现多元化、宽领域、无边界等新现象。广东法院坚持以公正高效司法筑牢创新屏障,把知识产权保护作为护航产业融合的关键抓手,全力构建全链条、全方位、立体化保护体系,2023年以来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3.7万件。强化民事司法保护,加大侵害制造端核心技术等行为保全适用力度,切实提升保护的及时性与有效性;针对数字运营、品牌价值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等行为,严格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推动制造业与服务业同频发展、相互成就。比如,在审理上海某辞书公司与广东某教育科技公司侵害著作权案中,双方“对簿公堂”索赔千万元,法院运用立体化保护体系促推传统内容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双方和解走向合作共赢发展。依法支持和监督行政执法,健全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牵头与省发展改革委等15家单位建立对知识产权严重失信行为的联合信用监管机制,引导经营主体尊重创新、诚信经营。严厉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准确区分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界限,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发挥刑罚威慑、预防和矫正功能,助推战略性产业发展蓄势赋能。
  助力海外知识产权维权。依托共建“一带一路”等国际合作机制,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持续加快,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成为制造业与服务业协同发展必须面对的一道关卡。若缺乏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出海”企业可能面临侵权纠纷、技术泄露等系列风险,极大影响其海外市场竞争力。广东法院准确把握涉外知识产权司法促合作、扩开放、增信心的导向作用,为企业“走出去”“引进来”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2025年,广东法院新收涉外知识产权案件3106件,审结2611件,约占全国的三分之一。广东高院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等机构完善国际知识产权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促成华为与联发科就全球交叉许可达成和解,促进全球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规则完善。组建大湾区技术专家智库,探索建立“全域覆盖”技术查明机制,312名技术调查官参与芯片设计、新材料等高新技术领域案件超3000件。全面总结审判实践中“出海维权攻略”,联合出版《科技创新企业海外知识产权诉讼问题研究》,为科创企业公平参与国际竞争提供系统性、专业化法律指引。
  
  三、聚焦精准救治,助力新旧动能转换与产业升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推动作为经济增长和就业收入基本依托的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使之焕发新的生机活力,推动新旧发展动能平稳接续转换”。制造业与服务业协同发展同样面临产业价值链升级、促进技术创新、优化资源配置等带来的一系列新旧动能转换问题。广东法院坚持统筹培育新动能和更新旧动能的关系,积极创新破产审判机制,坚持重组、重整、和解等多元救治,在有效挽救制造业企业的同时,促进现代服务业扩容与业态创新。
  助力企业重整新生。破产制度是我国市场经济的基础制度,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制度核心。广东法院始终恪守保经营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充分发挥破产重整拯救功能,助力困境企业化解债务危机、盘活核心资产,助力“危机”企业寻找“新机”。出台《关于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探索将技术落后的传统企业通过重整升级技术实现新旧动能转换。2023年以来,审结破产案件2.6万件,推动6254家“僵尸企业”及时出清,帮助康美药业、广田集团等243家企业重获新生。整合产业投资、金融服务等多方资源,推动成立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庭外重组中心,广州、深圳、佛山等地探索成立企业重整平台,为现代化产业体系注入更强劲的动能。广东高院依法审结首宗提级管辖上市公司名家汇破产重整案,推动12亿元投资款全额到位、6.5亿元债务成功化解,助力产业升级与结构优化。
  深化困境企业分级救治。制造业与服务业协同发展为困境企业提供了转型升级、资源整合、市场拓展等多方面的机遇,有助于企业突破困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广东每年有数十万家企业停止经营,其中90%以上具备破产条件,但破产出清率、重整率较低,绝大多数危困企业未能通过资产重组实现脱胎换骨、涅槃重生。面对产业转型中企业困境的复杂性,为打通破产处置的梗阻,广东法院推动建立省级层面政府和法院合作机制,探索精准分类救治困境企业,助力制造型企业转型升级、服务业企业拓展业务空间。牵头与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31家单位创新建立了“风险预警—债务纾解—重整救治—退出淘汰”的全链条工作体系,推动解决资产处置、财产解封、职工安置等堵点难点问题,健全无产可破企业破产费用援助机制,不断深化困境企业多元救治体系建设。在考特斯机械科技公司债务危机中,启动困境企业预警机制,避免170余家境内外供应链企业发生连环倒闭风险。编印《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手册2.0版》,组织开展“法治益企行”等系列主题宣讲,定期发布涉企专题案例,引导企业运用法治手段做好风险防控,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优化执破衔接机制。深化执行机制创新,探索创新执破衔接机制,是人民法院深入践行善意文明执行、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的亮点举措。“执转破”制度有效助力化解执行积案,让资源快速重新进入市场、投入生产,赋能制造业与服务业协同发展。广东法院深入开展执破衔接,积极推进“1+1+N”执破衔接机制在中基层法院全面落地,多措并举促进有价值企业重整、“僵尸企业”有序出清。2025年,全省法院对28家企业依法适用破产重整、和解程序,盘活土地房产等不动产708.9万平方米。落实善意文明执行,对涉企案件采取“活封”“活扣”等方式放活查封财产,413亿元资产得以盘活;执结拖欠企业账款案件47.5万件‌,追回款项1953.7亿元‌。‌广州中院依法推动达某智能建造公司破产和解,探索形成“债务化解—技术保留—产业升级—价值重生”新模式,助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新发展。
  
  四、聚焦规则衔接,提升制造业与服务业协同发展国际竞争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同开放相伴而行,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广东是全国对外开放的前沿窗口,也是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发展的核心引擎,拥有外贸、外资、外经、外包等全方位开放优势。广东法院锚定粤港澳大湾区“一点两地”全新定位,持续深化司法规则衔接机制,完善全链条跨境多元解纷体系,为制造业与服务业协同发展走向世界铺路搭桥。
  深化司法规则衔接。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具有“一国两制三法域”的显著特点,为各领域体制机制创新提供了重要试验田。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开放优势,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向全球产业链价值链高端攀升,跨境服务业、国际产能合作成为经济发展新增长点。广东法院紧紧抓住规则衔接机制这个关键,先后发布3个三年行动方案服务保障大湾区建设,出台涉港澳商事纠纷等3个司法规则衔接指引,发布9批130个跨境纠纷典型案例,从程序到实体促进司法规则深度衔接。推动“港资港法港仲裁”“澳资澳法澳仲裁”落地实施,深圳中院办结认可和执行“港资港仲裁”全国首案。持续深化与港澳司法机构互访、交流与合作机制,促进内地与香港互派法官交流研修,为湾区建设集聚法治人才,推动“人才通”助力“规则通”。
  打造跨境纠纷解决优选地。公正高效的跨境纠纷解决机制能够增强国际投资者的信心,吸引更多经营主体参与跨境合作,推动制造业与服务业在更广领域协同发展。广东法院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公正高效化解外资外贸、跨域服务业等纠纷,着力打造跨境纠纷解决优选地。优化提升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上线跨境商事“一站式”解纷平台,推动健全国际商事调解、仲裁与诉讼的有机衔接。升级法律查明平台、裁审对接平台、司法协助平台,选聘港澳专业人士担任特邀调解员和法律查明专家,率先开展港澳特邀调解组织试点,低成本、高效率的跨境解纷机制获得广泛认可和接受。广州、深圳设立国际商事法庭,将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全面深化涉外审判机制改革,以一流司法形象彰显中国法治自信,以优质司法护航国际经贸合作。
  助力“粤贸全球”“粤企出海”。广东是全国外贸第一大省,制造业是出口主力,服务业是提升外贸附加值、增强国际竞争力的关键。高水平开放需要高水平的法律服务和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广东法院立足“粤贸全球”“粤企出海”战略,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涉外商事审判中准确适用国际条约、国际惯例,推动服务领域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比如,妥善审理南方石化集团等10家公司合并重整案,将境外油田开发与境内贸易、物流服务进行整合,提升整体运营效率。率先出台跨境电商物流纠纷审判指引,推动跨境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等新兴行业发展。出台全国首份省级海洋经济发展司法保障意见,探索将司法服务精准嵌入海洋牧场、海上风电、海洋生物医药、海洋装备、船舶制造等海洋经济发展的全链条、各领域,助力现代海洋产业做强做优做大。
  
  五、聚焦公正高效,满足制造业与服务业司法保护新期待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执法司法公正高效权威才能真正发挥好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效能。”公正高效司法是制造业与服务业协同发展的“稳定器”和“助推器”,通过提供法治保障、化解矛盾、创新规则,促进更多资源向制造业与服务业协同发展的领域集聚。广东法院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加强改革创新,提升审判质效,以高质量司法为制造业与服务业协同发展聚力护航、赋能增效。
  深化审判机制改革创新。制造业与服务业协同发展带来的新型业态、商业模式和纠纷类型,对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人民法院需具备更快的纠纷化解机制、更强的专业审判能力和更高的公正司法水平。广东法院探索创新“一降两升三优化”目标评价体系,强化审判监督管理、规范司法权行使,促进院庭长带头办理涉企重大疑难案件、实施案件阅核,推动涉企案件审判质量、效率、效果有力提升。2023年以来,全省法院累计结案超930万件,平均办案周期缩短近三成,实现超大体量案件下“质效双升”的突围。积极探索健全统一法律适用制度机制,推动审判职责明细化、领导办案制度化、类案同判规范化、案件评查常态化、违法惩戒实体化等,让公平正义更加高效、更可预期。加快数字法院建设,对接全国法院“一张网”统一办案办公系统,围绕涉企民事、行政案件等试点全流程电子卷宗办案,实现数字法院赋能审判提质增效。
  推进涉企纠纷全流程化解。制造业与服务业协同发展涉及产业链深度融合、新业态新模式涌现、经营主体利益交织,因此产生的新型、疑难、复杂案件也随之增加。人民法院需加强司法应对,构建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供给网络,使司法服务与两业融合发展同频共振。广东法院坚持严格依法公正办理涉企案件,从立案、管辖、审理、执行等各环节探索优化涉企案件办理流程,健全司法服务保障机制。加速诉讼服务提档升级,完善在线服务平台功能,拓展网上立案、在线缴费、电子送达、视频调解、网上开庭等应用场景。创新完善“12368”热线服务模式,拓展“一号通办”功能,确保涉诉企业来电诉求得到及时、专业、规范响应。深化“立审执”一体化机制建设,推广运用小额诉讼、要素审判、繁简分流等方式,推进“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践行“如我在诉”实质化解纠纷。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涉企纠纷前端治理为制造业与服务业协同发展提供稳定的法治环境,减少企业因纠纷导致的经营中断和成本增加。广东法院聚焦涉企纠纷化解堵点难点,不断创新司法服务模式,将司法服务关口前移,主动靠前解忧,最大限度把涉企纠纷化解在萌芽。印发依法实质解纷工作方案,聚焦源头预防、全程调解和判后答疑三大关键环节,系统性推出29项具体措施,着力构建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新机制。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省综治中心“粤平安”平台系统对接与数据共享,实现法院解纷资源与基层综治网格力量深度融合。与广东省工商联、中小企业协会等完善“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对批量性纠纷推广“示范判决+类案引调”,降低企业解纷成本。探索市场化商事调解,促进“市场纠纷市场解”。2025年向证监部门、电商平台等发出司法建议1694件,协同推进纠纷治理、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切伟大成就都是接续奋斗的结果,一切伟大事业都需要在继往开来中推进。”站在“十五五”新起点,广东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凝心聚力、实干担当,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优作风服务保障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协同发展,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责任编辑:孙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