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版文章标题:
“检察监督促食药行业更安全”系列报道之四
守护人间烟火气
-- ——检察监督让“菜篮子”“药箱子”更安全
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农贸市场的一根香肠、月子中心的一次护理、校园食堂的一顿午餐……承载着千家万户对美好生活的朴素期待。
当这些烟火日常遭遇安全隐患,检察公益诉讼挺身而出:追查“怪味肠衣”跨省协作,破局违规诊疗敢于“亮剑”,守护校园餐桌探索惩罚性赔偿……以监督之力促源头治理,以司法刚性筑防护屏障,检察公益诉讼正将“四个最严”写进一个个具体场所、一件件民生实事之中。
今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25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食药安全公益诉讼案件24029件,占公益诉讼案件总数的19%。监督重点涵盖特定场所餐饮安全等内容,覆盖从田间地头到生产加工、从线上交易到线下消费、从城市社区到乡村医疗的全链条、各环节。
跨省协作根治“怪味肠衣”
“检察官,我买的香肠,肠衣闻着有股怪味……”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接到了一条来自人大代表转交的线索。尽管只是一根香肠肠衣的异味,检察官们并没有掉以轻心。
“背后会不会藏着食品安全的大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时,东安区检察院检察长曹云娟回忆道。根据多年办案经验,直觉告诉她,这个线索要深挖。
香肠是从辖区内的农贸市场买来的。农贸市场作为百姓日常采购的重要场所,与食品安全直接相连,东安区检察院立刻开始全面排查、实地走访。
“部分装肠衣的器皿非常脏,现场卫生状况堪忧。”曹云娟告诉记者,有些商户销售的肠类制品,配料表上对可食用肠衣成分只字不提,更有甚者,把本该在工厂用来标明生产日期的喷码机直接放到香肠摊位前,哪天打印就算哪天生产。
“有些自行加工、销售的冷冻牛羊肉串、芝麻油(酱)、烘焙面点等,缺少生产日期和标签。”随着调查的深入,更多的隐患浮出水面。办案检察官发现两家企业生产的16批次香肠使用过期的人工尼龙肠衣膜,它们的外包装使用的是早在2020年就已经废止的QS标志。
“这些有问题的灌制食品大多流向了零售市场,再批发到餐馆,流通范围广,隐患巨大。”更让检察官忧心的是商户们较为淡薄的法律意识,“调查过程中经常听到‘大家都是这样做的’‘反正也没给人吃出毛病来’的种种言论。”曹云娟说。
发现违法事实后,检察机关决定立案调查并立即通报主管机关。问题肠衣被紧急销毁,相关肠类产品发布召回公告……一场可能的食品安全危机被及时制止。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同步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全面排查辖区内肠衣供应商资质及使用规范,并建立肠衣溯源监管机制。相关部门迅速响应,对34家肉制品加工企业及商户开展突击检查,责令6家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停产整改。经检察机关回访核实,涉事商户均已更换成合规肠衣,QS标志被统一替换为SC编码,市场流通环节实现全程电子追溯。
“我们也对相关企业和商户进行了系统的普法培训,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单。”曹云娟介绍,“我们要落实普法主体责任,推动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从源头守护民生福祉。”
检察履职既治“已病”,更重治“未病”。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乱象的根源之一是行政机关内部对于食品的标准不统一。为此,办案团队多次组织圆桌会议,邀请相关部门代表和行业专家共同讨论,如何高质效解决现存问题,如何杜绝后患、防止反弹。据了解,牡丹江市《肠衣类食品接触材料安全防范指引》的出台已经提上日程。
在此过程中,东安区检察院强化源头问题研判,发现多家经营者使用的肠衣都是从河北顺平县这一中国最大的肠衣基地购进,进货时没有进货查验记录、肠衣由塑料桶储存且无任何标签……问题丛生。
“我们马上向顺平检察机关发函,对方接到线索后也很重视,立即着手调查,目前共查处4起相关案件。通过我们的建议,当地的包装标准也开始统一。”曹云娟介绍道。
从一根香肠肠衣入手,发现肠类产品安全问题及农贸市场内其他食品标签使用不规范问题;解决眼前个案后,又进一步推动统一执行标准制定、建立长效监督新机制,保障千家万户的“菜篮子”安全无忧,食品安全检察监督的探索正在不断深化。
以“诉”的刚性破局违规诊疗
母婴群体的健康历来是社会关注的重点。近年来,我国围绕生育支持、妇幼保护出台多项暖心政策,守护妈妈与新生儿的平安。
月子中心是为产妇和新生儿提供全方位照顾与护理的场所,其服务范围一般限于生活照料和非医疗保健范畴。但在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检察机关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有月子中心违规使用属于医疗器械的电极,对产妇实施盆底肌治疗。
“这类治疗属于诊疗活动,本应由医疗机构依法开展。多名接受服务的妇女因此出现组织损伤、感染炎症等情况。”案件承办检察官贵州省兴义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李晓寅对记者介绍。
“办案组在前期调查取证时存在不小的阻碍。”李晓寅坦言,月子中心服务私密性强,现场固证几乎无从下手。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调查取证过程中没有强制性手段,也无法找到接受服务的产妇进行核实,线索排查屡屡碰壁。
面对僵局,办案检察官转而寻求消费者协会和妇联的支持,搭建沟通渠道,在反复释法说理中赢得产妇信任,终于突破取证瓶颈,使检察建议书的制作有据可依。
现场调查还暴露出不容忽视的卫生问题。办案人员在走访中发现,部分月子中心婴儿床床垫下霉迹斑斑,消毒柜形同虚设,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普遍缺失。“产妇带着刚出生的婴儿在这样的环境下,感染风险大幅提升。”李晓寅说,上述问题与违规诊疗问题一同写入检察建议发至兴义市卫健局。
然而,整改并未如期推进。兴义市卫健局在回复期内反馈,对卫生消毒和健康管理方面的整改要求表示认可,但对核心的违规诊疗活动却持有不同意见,认为月子中心开展的盆底肌修复不属于诊疗活动。李晓寅回忆道:“尽管检察机关提出了法条中关于诊疗活动规定的认定标准,但行政机关在正式书面回复中仍没有予以认定。”
综合研判后,兴义市检察院决定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李晓寅谈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强调,检察公益诉讼要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要以诉的刚性展现司法价值引领。
为坐实违规诊疗行为的法律定性,兴义市检察院不局限于专家咨询意见,展开了系统的规范检索。“通过翻阅专业医学典籍,逐条排查国家卫健委官网‘政策文件’栏目,最终在《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年版)》中查找到明确依据,该规范将生物反馈和电刺激疗法明确列为临床治疗类项目。”李晓寅说。
至此,核心证据链形成闭环,案件移送集中管辖法院对应的检察院审查起诉。“诉讼的压力确实带来了转机。”李晓寅告诉记者,面对扎实的证据支撑,卫健局未再就诊疗行为定性提出异议,迅速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母婴护理机构专项清理,推动全面整改。兴义市检察院全程跟进,邀请专家参与评估验收。确认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后,2025年11月5日,法院裁定终结诉讼。
从个案纠违到类案治理,记者了解到,案件办结后兴义市检察院将案件情况上报黔西南州检察院,州院随即联合州消费者协会启动母婴护理机构违规经营专项监督,对全州24家母婴护理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推动全域系统整治。
采访最后,李晓寅用“办深办透”四个字总结全案。在她看来,两次专家咨询、逐条翻找国家规范,为的就是让每一份证据都经得起法庭检验,让每一次监督都站得住脚。她坦言,在诉前整改无法推动的关节点上,检察公益诉讼要有“诉”的果决,做到立足案情、应诉尽诉,以司法强制力守住公益底线。
惩罚性赔偿守护师生“盘中餐”
“冻货变鲜货”“作坊当冷库”“证明全靠P”……为牟取蝇头小利,不法商贩竟将黑手伸向校园食堂。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罗敏回忆,今年3月,她联合重庆市消保委工作人员、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检察院办案干警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前往秀山县涉事小学食堂开展案件回访工作。
案件线索最早发现于2024年6月。彼时,罗敏指导秀山县检察院办理何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时,一条关键线索浮出水面:2022年2月至2023年12月,何某通过秀山县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重庆市某商贸有限公司,持续为秀山县某小学食堂供应白条鲜货畜禽,累计销售金额达54万余元。
这些打着“鲜货”旗号的畜禽产品,实为何某从农贸市场低价购进的冻货鸡鸭。为牟取利益,何某在农贸市场购买冻货,运到卫生条件不达标的作坊解冻、储存,用PS技术变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伪造合格假象。两家公司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导致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畜禽产品流入校园。
发现这一线索后,按照相关协作机制,秀山县检察院将线索移送至重庆市消委会。经核查,重庆市消委会拟对该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商请重庆四分院支持起诉。
“受案后,第一个难题立刻摆在我们面前:学生的食品安全由谁负责?”罗敏介绍,2024年6月下旬,她和两级检察院的未检干警以及重庆市消委会工作人员在学校、公司、监管部门之间来回奔波,调取证据、询问证人,反复梳理其中的关键节点。
经查阅法律法规,多次咨询专家,最终形成共识:学生在校就餐支付餐费,与学校形成事实消费关系,应当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何某使用冷链运输、卫生条件等均不达标的运输工具运输冷冻食品,在卫生不达标的场所解冻贮存食品等行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两家公司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导致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供应给食堂,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明确责任后,第二个难题接踵而至。“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消费者可主张3倍惩罚性赔偿。但渝东南地区从未有过涉未成年人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先例,能不能适用惩罚性赔偿?”罗敏说。
为此,2024年7月初,重庆四分院牵头组织重庆市消委会、秀山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围绕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司法实践中诉讼请求确定、惩罚性赔偿适用等疑难问题展开研讨。
经过商讨,该院认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提起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请求,既能补偿损失方,还能充分形成威慑,有利于从根源上解决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据此,该院就适用惩罚性赔偿条款及赔偿基数的认定、各违法责任主体承担责任方式等问题提出法律咨询意见。
2024年8月,重庆市消委会依法向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两家公司及何某连带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共计162万余元。
2024年11月、2025年2月,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重庆四分院派员参加庭审,并提交了支持起诉意见书。2025年4月2日,法院一审判决支持重庆市消委会的诉讼请求。
两家公司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2025年8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明确赔偿金付至消委会指定账户,专项用于该校师生身心健康公益性支出。截至目前,已有54万余元执行到位,后续执行工作仍在稳步推进中。
“案件虽判,真正的守护才刚刚开始。”罗敏告诉记者,2025年下半年,重庆四分院指导秀山县检察院针对监管漏洞,向相关部门和学校制发检察建议和风险提示函,实行“点对点”督促整改、“回头看”跟进落实。
在该院的推动下,相关行政机关制定《秀山县校园食品安全三年攻坚行动方案》,从源头采购到加工流程,从进货查验到日常监管,构建起全链条、全方位的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为孩子们的餐桌加上了“安全锁”。
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是检察公益诉讼的责任与担当。检察机关以监督利剑聚焦特定场所特殊领域,以诉前履职促源头治理,以提起公诉促彻底整改,努力实现“办理一起案件、规范一个行业、守护一方安全”。烟火之处,民生所在;民生所在,检察守护就在。
● 责任编辑:张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