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版文章标题:
“检察监督促食药行业更安全”系列报道之二
公益诉讼“支招”新业态大棋局
点外卖能否看到后厨直播?网上买药会不会收到禁售药品?探店博主的推荐是真实体验还是付费广告?这些具体疑问,直指食药安全领域的新挑战。
面对新业态发展伴生的治理难题,检察机关主动以公益诉讼回应民生关切。各地检察机关紧扣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食药安全问题,覆盖“线下到线上”“处方到药箱”“视频探店”等民生新场景,在依法守住安全底线的同时,为新兴产业留足健康发展空间。
“三个现场”工作法
推动网络餐饮“明厨亮灶”
在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同德广场,“木青春清汤黄牛肉米线”店内热气腾腾。当顾客大口“甩”米线时,后厨操作画面也通过摄像头实时传输到外卖平台,消费者下单前就能看到餐品制作过程。店主施颜文说:“问题整改了,顾客更放心,营业额也上来了。”
这一变化,源于蒙自市人民检察院对“三个现场”工作法的生动实践——案发现场吃透案情,听证现场定分止争,庭审现场释法说理。
2024年8月,蒙自市检察院从12309热线接到投诉:“肉丝发柴,菜汁油腻,吃了几口胃里翻涌。”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陶红回忆,按照“三个现场”工作法,他们并未急于出动,而是先在外卖平台逐条翻看用户评价。三天内,将“预制菜”“肠胃不适”等高亮关键词标注在地图上,发现差评最密集的区域均指向同一地点——三义二社。
办案团队坚持“案发现场吃透案情”,从平台调取证照信息后,经过数据摸排比对,精准选取了37家店作为重点调查对象,并逐户开展调查取证。一家小炒店冷冻室温度仅-8℃,不符合预制菜料包需在-18℃以下的贮存要求。另有6家商户存在以预制菜冒充现炒菜、冷冻贮存不达标、已解冻预制菜二次冷藏使用等问题。
随着调查的深入,检察院发现了监管困局。办案检察官介绍,蒙自市“饿了么”“美团”两家主要外卖平台共入驻商户约2100家,但监管力量严重不足。蒙自文澜市场监管局的钱红萍坦言:“每天早上打开电脑,就是十几件投诉。”平台方面同样面临实际困难。据有关负责人反映,预制菜标识需经总部授权,而商户仍可自行修改,导致管理难度加大。与此同时,预制菜作为新兴产业,相关法规尚不完善。
面对困局,蒙自市检察院按照“听证现场定分止争”的要求,决定召开一场公开听证会。2024年9月,会场设在检察院,行政机关、外卖平台区域负责人、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齐聚一堂。“检察机关展示了大量实地走访、突击检查时拍摄的照片。”人民监督员彭岑回忆,“前店后住、预制菜反复解冻再速冻、卫生条件堪忧……这些乱象被直观地呈现出来。”
争论焦点有两个:预制菜要不要明示?人手不够怎么查?对于预制菜明示问题,各方一致认为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平台应尽快增设标识功能。一位平台代表顺势提出“骑手监督员”的思路:“骑手每天进店取餐,自然是最佳监督员。”这一提议迅速获得多数人认可。各方最终达成共识:平台应增设预制菜标识栏,同时采纳“骑手监督员”思路,由外卖骑手日常巡查通报。
听证会后,检察院依据办案情况向市场监管局精准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全市389家商户检查、42家整改,11家主动标注“使用预制菜”。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与检察机关建立联动机制,将预制菜明示要求纳入日常检查。
如今,三义二社已成为蒙自市首个“标准化外卖商户示范基地”,其管理模式在全市推广。记者随检察官再次走进三义二社,曾经油污遍地的后厨贴上了瓷砖,冰柜换新,温度表清晰可见;外卖平台上,该区域多家商户页面出现了“预制菜明示承诺商户”标识。“以前点外卖像开盲盒,现在能看到后厨画面,还有预制菜标识,踏实多了。”正在点餐的市民侯自慧女士说。
“‘三个现场’工作法源自红河州检察机关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长期实践,现已融入‘四大检察’日常办案全过程。面对新业态带来的治理新课题,红河州检察机关以这一工作法为抓手,主动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坚持从小切口入手,积极探索新业态治理的有效路径,着力推动检察力量成为促进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的‘净化器’和‘安全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兵表示。
消除监管盲区
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共治
“2024年深秋,一名刚走出校园的医学专业毕业生,因长期受抑郁症困扰,通过网络买到了国家明令禁止在网络上销售的药品,服用后不幸离世……”这是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听证会上讲述的一则真实案例。
近年来,多家媒体接连曝光,部分网络禁售药竟能像普通商品一样在线交易,甚至沦为自杀、投毒的工具。网络禁售药究竟如何突破层层监管,悄然流入患者手中?
今年2月,在最高检举办的“深入推进‘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副厅长邱景辉提出,针对网络新业态快速发展带来的监管盲区,检察机关需要打通线上线下的信息壁垒和监管链条,实现跨场景融合治理。
自2019年起,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负责集中办理北京市范围内互联网公益诉讼案件,具备技术监督与法律监督的复合优势。2024年,该院依托自主构建的“网络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了变相销售网络禁售药这一隐蔽线索。
“运用科技手段对食药公益诉讼案件赋能,其核心是让监督从‘经验驱动’转向‘数据驱动’‘模型驱动’‘技术驱动’。”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官杨曦介绍。通过将国家药监局《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中的药品名称与电商平台在售药品数据进行交叉碰撞,发现多家主流电商平台的“便民找药”板块存在异常模式,大量订单指向同一类诊所,药品品类特殊、无处方流转记录。“不是个案,是成系统的‘灰黑产’。”办案组意识到,他们触碰到了一个隐蔽而危险的网络新业态。
杨曦打开某大型电商平台的“便民找药”板块,向记者介绍,该功能的初衷是为慢性病、罕见病患者提供“线上预约、线下问诊、留药待取”等服务。然而,部分诊所却非法利用这一模式,通过预设客服话术规避线下问诊环节,仅凭买家付款后的核销码即邮寄禁售药品,全程既不核实病情,也不查验病历。
“我们用测试账号下单,收到的只有几句自动回复——没有视频问诊,没有电子处方,更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诊疗。几天后,一盒名列禁售清单的‘秋水仙碱’或‘华法林钠片’就通过快递送到手上。有的诊所甚至全程不问一句‘你有什么症状’,聊天框里自始至终只有自动回复。”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负责人刘佳回忆道。这种“线上开单、线下寄药”的模式,完全背离了“便民”初衷,让合法服务通道沦为禁售药品违法流通的避风港。
刘佳表示,通过线上勘验与线下走访相结合的方式,查清了违法行为的隐蔽链条,成功推动将此类行为纳入有效监管,堵住了互联网售药的“隐形后门”。2024年10月28日,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然而,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违法主体是诊所,应归卫生健康委员会管;卫健委则认为诊所实施的是药品销售行为,应归市监局管。
职责的缝隙,成了违法者的藏身之地。为打破僵局,2025年1月9日,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法学专家、市场监管部门、卫健部门及电商平台代表共同研讨。经充分论证,各方一致认为:线上自动问答仅模仿问诊形式,不具备诊断实质内容;诊所向用户提供药品的行为,实质是“药品在线下单+快递到家”的网络销售模式,应由市场监管部门承担主要监管职责,卫健部门作为医疗机构主管部门,应与之形成监管合力。
听证会后,市场监管部门与卫健部门联动,赴涉案诊所开展联合检查。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制发《行政告诫书》,同时开展专项整治,累计检查相关单位161家、抽检药品208种,查处药品案件21件,约谈企业12家,推动平台完成40批次药品抽检。
此外,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还推动两部门签订《关于加强网络禁止销售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协作备忘录》,明确查处职责,并集中约谈电商平台,督促加强入驻商家资质审核与行为监管。在检察机关推动下,“便民找药”板块全面改版——用户现在必须经过在线问诊、医生开方,方可购药。
“筛查出该案线索的法律监督模型已被40多个省市检察机关参考应用。一个模型,从北京出发,在全国落地生根。”办案检察官的语气中带着自豪。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食品药品领域的违法犯罪手段不断翻新,传统监管方式已难以适应新形势。“我们能做的,就是用技术和法律穿透那层合法外衣,让实质违法无处藏身。”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刘亚茜表示。
提升监督成效 构建长效机制
打开短视频平台,各类“探店”视频五花八门。博主举着手机走进餐厅,对着镜头大快朵颐,口中不停赞叹“这家店绝了”“性价比超高”……可观众分不清,这究竟是真情实感的分享,还是收了钱的商业广告?消费者频频踩坑,投诉无门,而现行法规对此却存在模糊地带。怎么办?西安给出了新的解法。
2024年5月,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收到市人大代表反映:“网络上很多探店视频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消费者投诉无门,也影响西安旅游城市形象。”接到线索后,检察机关迅速研判,认为问题背后可能涉及消费者知情权受侵害、食品安全隐患等公益损害。
初步调查发现,许多“探店达人”发布的视频附有购物链接,博主边吃边夸、极力推销,却未标注“广告”字样。办案人员付健介绍:“调查发现,这些视频普遍未依法标注‘广告’,消费者难以分辨,一旦上当也不知道该向谁维权。这已不是个案,而是普遍性侵害社会公益的行为。”
进一步调查显示,这些“达人”大多隶属于专业MCN机构。消费者以为看到的是普通用户的真实体验,实际上可能是收钱推广的“隐形代言人”。更令人担忧的是,不少被推荐店铺的消费者评价中出现了“食品卫生不达标”“价格与宣传不符”等投诉,暴露出潜在的食品安全与市场秩序问题。
2024年6月4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正式立案。检察官们兵分两路,一路线上“云取证”,用大数据筛出数十条案件线索;一路线下“实地跑”,走访餐饮店、暗访消费者、约谈平台工作人员。证据很快锁定,多家MCN机构的“探店达人”发布涉食品广告时,无一例外地“忘了”标注“广告”二字。
2024年6月11日,检察院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坐到了磋商桌前。行政机关承认事实,但一个核心问题仍需厘清——探店视频,到底算不算广告?分歧不解决,整改难落地。“我们意识到要以此为契机,推动行业的整体治理。在6月21日检察建议中,要求查处违法行为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但此后多次沟通,认识始终未能统一。”检察官范锋艳坦言,双方认识分歧一度让整改陷入僵局。
2024年8月9日,西安市检察院邀请西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陕西省消保委、市场监管部门及短视频平台代表共开听证会。各方最终达成共识:凡是附加购物链接、带有推销性质的探店视频,依法属于互联网广告,必须显著标明“广告”字样。
听证会后,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开展专项行动,规范整改MCN机构及“探店达人”93个、关停微信公众号22个,罚没款121.53万元。
同时,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卫健委联手,创新建立“一证一备案一提醒”工作机制。餐饮企业必须证照齐全,方可通过探店方式进行推广;所有探店广告须提前备案,纳入监管视线;平台必须在显著位置向消费者作出“此为广告”的提醒。
“这套‘组合拳’让过去模糊不清的‘软广’无处遁形。”检察官付健说。与此同时,相关行政机关还印制发放宣传手册,以“小切口”普法引导自媒体从业者知法、守法。
此外,在检察机关的督促下,某短视频平台的驻陕办事机构主动细化了《餐饮探店规范》等行业指引,推动互联网企业扛起平台主体责任。一家头部MCN机构的负责人坦言:“以前总觉得探店拍视频就是内容创作,没想到已经踩上了法律红线。”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马朝阳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活动,聚焦社区团购、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新业态突出问题,通过办理一批高质效案件推动行业长效治理,全力保障三秦百姓饮食用药安全。
从蒙自推动预制菜信息的主动明示,到北京药品数据模型的系统构建,再到西安探店广告标识的规范探索,这些治理“小切口”,实则折射出一个深层次的治理逻辑——在技术快速迭代、监管边界日趋模糊的新业态面前,检察公益诉讼正以个案为抓手,推动规则完善、行业自律与平台整改,激发生态自我净化能力,为新兴领域的“大治理”持续注入内生动力。
● 责任编辑:张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