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成为厦门城市发展转型升级的“动力引擎”

  法治是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底座,是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动力支撑。习近平同志在厦门工作期间高度重视法治工作,主持编制《1985年-2000年厦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30多年来,厦门沿着发展战略擘画的蓝图,接续奋斗、勇毅前行,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当前,厦门正按照“3+1”城市发展总体框架加快推进转型升级,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根本动力,纵深推进功能定位转型、经济结构升级、空间格局调整,对提高城市治理法治化水平提出了新要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传承弘扬习近平同志在厦门工作期间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重大使命,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契机,以实施《厦门市司法局关于服务保障厦门城市发展转型升级若干措施》推出的10项举措、61个具体项目为抓手,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努力以“法治引擎”助推厦门城市发展转型升级。
  
  良法善治、规则立势
  为打造新发展格局节点城市
  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指出,福建和厦门要适应形势发展,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对接国际高标准深耕细作,多出一些制度性、政策性成果,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再立新功。围绕提升厦门国际门户枢纽城市的支撑能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积极融入和服务打造新发展格局节点城市重大战略,充分发挥对外对台区位优势和经济特区立法权优势,着力构建与城市发展转型升级同频共振的制度保障体系,以法治之力推动国内外资源要素在厦门整合汇聚、高效配置。
  健全涉外涉台法治保障体系。锚定打造涉外法治先行市重大战略任务,以争取《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秘书处落地厦门为契机,加快推进厦门国际仲裁院条例等涉外立法审查工作,依托海丝中央法务区、金砖创新基地等高能级平台和“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厦门代表处,深入实施国际一流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培育工程,做精做强海丝域外法查明中心等涉外重点项目。认真实施以法治之力促进两岸融合发展重大改革举措,扎实开展促进两岸标准共通若干规定、台湾同胞同等待遇规定等涉台立法工作,持续拓宽台湾居民参与法治厦门建设渠道,助力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第一站”。
  筑牢现代化产业体系法治根基。聚焦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等重点任务,加快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科技创新条例、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等立法审查工作,推动个人破产保护条例、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规定等重点法规落地见效、开花结果。加强涉民营经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常态化清理与新质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政策文件。加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优化电子数据公证存证、线下证据线上化取证服务模式,指导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构筑创新发展法治屏障。
  优化前瞻性城市更新制度供给。围绕推进城市空间调整,稳步开展国土空间规划条例、海洋环境保护若干规定等立法审查工作,协同市人大健全完善立法后评估机制,加强城市更新条例等重点法规、规章落地实施情况评估。全面落实市政府政策性文件统一审查、研究决策的具体事项审查机制,动态清理与“十五五”规划及现行法律法规不相适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城市更新项目落地实施破除政策壁垒,以完备的制度体系保障岛内外一体化协同发展。
  
  依法行政、精准服务
  为推进经济结构升级营造
  良好法治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必须把创新作为第一动力”“强化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协同”“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上不断取得突破”。“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战略安排。回应厦门经济特区高质量发展之问,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聚焦厦门“4+4+6”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涉企行政执法水平、优化涉企法律服务供给、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创新,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以法治“软实力”营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营商环境,用法治“硬支撑”为经济结构升级保驾护航。
  “严格规范”与“包容审慎”两手抓。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长效机制,大力推行涉企行政执法经济影响评估和“扫码入企”“综合查一次”“行政执法监督员+企业联系点”等制度,扎实推进行政执法领域重大民生实事工作,常态化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切实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持续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动态更新轻违免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免予行政强制“四张清单”,积极适用约谈警示、行政和解等柔性措施,将人文关怀与教育指导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为经营主体创新发展松绑减负。
  “普惠服务”与“精准供给”共推进。常态化开展“法律服务进千企惠万企”“百所联百会”等活动,持续深化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全面推行涉企高频公证事项“极简审批”,实现“当日出证”“当场出证”。充分发挥商事调解协会行业自律作用,指导商事调解机构提供更优质调解服务,推动成立全省首家司法行政部门颁发执业证书的商事调解组织。推动八大产业法律服务团精准对接产业集群企业,组织涉外法律服务团、贸易救济法律服务团为“出海”企业提供全链条法律支持,助力提升企业合规经营水平。
  “改革破冰”与“数智赋能”双驱动。以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融合协同为契机,深化司法行政领域场景化、应用型探索实践。紧扣福厦泉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指导律师事务所发挥数据资产合规审查机构作用,助力建设国际数据枢纽港。加快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推动律师事务所聘请香港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健全完善个人破产全链条咨询辅导服务体系,推动破产事务管理与司法审判有序衔接。稳步推进公证机构分类改革,探索建立区域司法鉴定中心和法律援助基金组织。加大“闽执法”平台功能模块改造和应用力度,加快推进行政复议、法律援助等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探索,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重点业务数据汇聚和共享应用质效。
  
  多元联动、共建共治
  为建设海湾型城市打造
  坚实法治基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更加注重集约高效。优化城市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提升资源和空间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实现绿色低碳智慧发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以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大力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绿色转型、文脉赓续、治理增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空间调整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已经成为近年来厦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锚定厦门作为东南沿海重要中心城市、现代海洋城市、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的城市定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护航重点项目落地落实,为城市全域均衡发展与城市能级整体跃升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以高质量复议应诉护航城市更新。聚焦征收、城中村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创新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力度。深化“1+1+N”府院良性互动机制,动态跟踪分析案件调撤率、纠错率、败诉率等关键指标,创新“属地政府+属地法院+管辖法院”跨区协同解纷机制,发布全市土地房屋征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白皮书”。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配合,进一步强化行政应诉监督、落实行政应诉责任,推动从“程序性应诉”向“实质性解决”转变,真正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以全方位纠纷调处服务重点项目。建立与五个重大功能片区指挥部的常态化沟通机制,指导基层司法所主动靠前服务宜居海湾建设、韧性海湾建设等“六大行动”,加强镇(街)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涉诉风险提示,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为高崎机场转场、东渡港转型等重点项目或重要政策落地提供全链条法律支持,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以深层次依法治理增进民生福祉。围绕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实施“岛内提质、岛外扩容”战略,支持、推动律师事务所到岛外设立分支机构,组建律师普法宣讲团面向学校、企业和村(社区)开展公益性普法活动,推进城乡法律服务资源均等化。成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律师服务团,服务保障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以实施“九五”普法为抓手,持续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民主法治示范村(居)“结对提升”行动和“法律明白人”精准赋能行动,持续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水平,为推进产城人融合发展强基固本、蓄势赋能。
  (作者系厦门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 责任编辑:黄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