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版文章标题:
“万里长江的法治守护”系列报道之三
守护一江碧水 振兴一方乡土
-- ——重庆万州法院助力三峡库区绿色发展纪实
在重庆市万州区大周镇长江沿岸,郁郁葱葱的中山杉扎根库区消落带,发挥着固土护岸、涵养水土、净化水质的重要生态作用。每逢长江汛期水位抬升,600余亩林木连片挺立、生机盎然,形成独具特色的“水上森林”生态景观。
峡江两岸的盎然绿意,正是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践行“遵循自然规律、坚持保护优先、促进绿色发展、注重区域协同”生态环境司法理念的生动成果。该院创新生态修复异地补植机制,通过引导涉案当事人缴纳生态修复费、因地制宜补种适生苗木,打造形成“长江三峡库区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林”。截至目前,累计收缴生态修复费400余万元,栽种中山杉6万余株。在司法护绿的持续助力下,长江干流万州段水质常年稳定保持Ⅱ类标准,区域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常年保持330天以上,长江两岸森林覆盖率提升至70%,生态底色愈发鲜亮。
作为三峡库区生态司法保护的重要力量,万州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立足库区生态保护使命,深耕消落带治理、创新普法形式、深化流域司法协作,走出一条“生态修复+乡村振兴”的特色路径,生动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发展理念,彰显长江上游法院守护一江碧水的源头担当。
创新治理模式 助力乡村振兴
峡江风拂,翠色漫岸。站在三峡库区万州段的滨江步道上望去,成片中山杉挺拔葱郁,水鸟掠过林间,一幅水清岸绿、生机盎然的生态画卷徐徐铺展。难以想象的是,这片如今绿意盎然的江岸,曾是三峡库区一道难以愈合的“生态疮疤”。
地处三峡库区腹心的万州区,是库区生态安全的关键屏障。随着三峡水库蓄水运行,水库两岸形成涨落幅度达30米的消落带湿地——每到蓄水期,江水漫过滩涂,将岸线淹没于水下;退水期,裸露的滩涂历经日晒雨淋,变得荒芜贫瘠。这种反季节的干湿交替让普通植物难以存活,长期裸露的滩涂水土流失严重、库岸稳定性下降,部分区域垃圾淤积、杂草丛生,斑驳荒芜的模样,成为三峡库区生态治理的一大痛点。而如何保护和恢复消落带植被,更是长期困扰全球的生态治理难题。
直面生态修复困境,万州区法院立足司法职能精准发力。2016年,万州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探索建立生态修复性司法机制,对部分破坏环境资源的刑事案件,通过引导被告人自愿缴纳生态修复费、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方式对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双向赋能、标本兼治。在消落带治理的过程中,万州区法院结合特殊地理与生态条件,选定耐水淹、耐盐碱、绿期长、适配性强的中山杉作为修复树种,通过司法引导规模化栽种培育,让昔日荒芜裸露的消落带逐步恢复植被覆盖,生物多样性持续提升。曾经的“生态伤疤”变身为稳固库区江岸、净化长江水质的“生态屏障”,此生态修复模式也成为全国同类区域生态治理的示范样本。
生态向好的同时,法治赋能乡村振兴的脚步并未停歇。2020年,万州区法院联合区林业局、大周镇人民政府共建“生态修复+乡村振兴”司法实践基地,扩建司法保护示范林,将司法保护阵地直接前移至生态修复一线。连片成海的中山杉林,与周边十里滨江长廊、抚琴俑广场、生态公园、乡村民宿等景观融为一体,勾勒出一条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沿江生态旅游风景线,推动生态修复与乡村振兴互促互融。
原来生态薄弱的江边小镇,蝶变为网红打卡地,生态红利的持续释放,助力大周镇发展民宿、农家乐30余家,大周镇五土村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大周镇铺垭村从贫困村蜕变为乡村振兴示范村。周边村民、学生及各地游客络绎不绝,他们漫步林间,在感受生态变迁的同时,沉浸式接受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熏陶。
为凝聚全民护库合力,持续放大生态修复司法效应,2021年9月16日,万州区法院在司法保护示范林内举行“人大代表林”“政协委员林”启动仪式,号召代表、委员认养中山杉,共同呵护三峡库区生态环境。后续相继设置“法官林”“共青林”“同心林”,进一步扩大了司法保护示范林的社会影响力与号召力。
在示范林区,中山杉挺拔茂盛,沿着林间步道前行,由万州区法院制作悬挂的“认养牌”异常醒目,树牌上均标有认养人姓名、所在单位、认养时间等信息。如今,这种认养模式点燃了全民参与库区生态修复的热情,形成“一人认养、多方关注、全域响应”的良好局面。
聚焦鲜活案例 筑牢护绿共识
“废气未经处理乱排放,罚款处理没商量”“不听劝阻盗采砂石挣钱,被追刑责竹篮打水一场空”——在司法保护示范林内,一条条接地气的警示标语搭配真实案例,构成了万州区法院精心打造的环资典型案例长廊。通俗易懂的表述,让过往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学习法律,不断增强生态环保意识。
作为三峡库区腹心城市,万州肩负着守护长江上游生态安全的重要使命。2011年12月,万州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后,跨行政区划管辖渝东北万州区、梁平区、开州区、云阳县、奉节县、忠县、巫山县、巫溪县、城口县的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15年来,该法院牢固树立精品意识,聚焦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典型案例、优秀调研成果,不断擦亮三峡库区环境司法特色品牌,多起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指导性案例。
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万州区法院以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司法保护为工作重心,统筹推进区域生态环境各要素的整体保护。
长江禁渔是生态保护的关键一环,却有人为牟取私利铤而走险。2022年5月至2023年6月,袁某林等人为非法获利,在长江干流奉节段白帝城·瞿塘峡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禁捕水域,多次使用禁用工具捕捞,利用“归来三峡”演出趸船在深夜管控空当作案。经鉴定,非法捕捞造成水生生物直接损害46万余元、间接损失138万余元。万州区法院审理后,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各被告人二年二个月至八个月不等有期徒刑,追缴违法所得、没收作案工具及渔获物,同时判令其连带赔偿生态损害184万余元,并公开赔礼道歉。该案严厉震慑了非法捕捞行为,推动景区增设警示标牌,督促有关部门压实监管责任,将预防性司法理念落到实处,为推进长江流域历史文化传承、长江经济带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记者了解到,万州区法院还将司法保护延伸至生态环境保护各领域,审理的案件涉及土地资源、森林资源、生物多样性以及矿产开发、大气污染等。
2023年11月,张某为牟利联系谢某收购黄杨,谢某擅自进入重庆雪宝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雇人采挖黄杨75株。经鉴定,其中74株为百年以上古树,属重庆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造成生态服务功能损害价值78.65万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是自然保护区中保存最原始、最完整的生态系统,也是珍稀、濒危动植物的集中分布地,依法受到最严格的保护。万州区法院一审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一年十个月,并各处罚金2万元,连带赔偿生态损失78.65万元,切实起到教育警示效果。
为让案例普法更接地气、更具感染力,早在2022年,万州区法院创新“庭馆融合”举措,将大周人民法庭与司法实践基地教育馆融合,打造生态法治教育阵地。馆内陈列180余件涉案物资标本,涵盖红腹锦鸡、豹猫等野生动物,红豆杉、桢楠等珍稀植物,以及三峡库区常见的青石、河砂等矿物,扫描二维码即可查看对应裁判文书及标本背后的生态法治故事。
“我院始终秉持‘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源头预防与综合治理并重’的司法理念,坚持对环境资源典型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将审判过程转化为生态法治公开课,提升公众环保意识。”万州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表示,他们把法庭搬到案发地——江边、学校、村社,通过邀请公众旁听案件庭审,提升了群众的参与度和司法透明度,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万州区法院还利用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以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介绍三峡库区生态环境状况,切实增强群众环境保护意识。
从大气环境到水土资源,从野生植被到地质矿产⋯⋯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万州区法院立足流域生态治理,既从严惩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又创新生态普法形式,以司法之力守护一江碧水。
深化跨域联动 构建共治格局
过去,面对生态破坏跨区域、污染扩散跨流域等情况,沿江流域法院长期采取“属地管辖、各自为战”的司法模式,存在裁判标准不一的问题,难以应对流域生态系统整体性、关联性的治理需求,破解司法协同难题迫在眉睫。
面对这一现实困境,万州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主动担当、大胆破题,率先探索出一条“专业化审判+跨域协作+全民共治”的流域生态司法保护新路径。2025年11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五中院”)、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锰三角”司法碳汇跨省协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推动司法碳汇协作机制向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拓展。
为推动《备忘录》落实落地,2026年1月,万州区法院在市五中院的指导下,成功完成黔渝首张司法碳票交付。
据悉,2017年7月至2022年6月期间,马某某、高某某管理和经营的奉节某建材公司在开办采石场时,未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擅自占用林地开采矿石并出售。经鉴定,涉案林地面积共计87.20亩,案发前已恢复27.18亩,尚未恢复且达到严重毁坏程度的林地60.02亩,造成的服务功能损失(碳汇)价值218280元。奉节某建材公司、马某某、高某某自愿认罪认罚。2025年5月15日,奉节某建材公司取得奉节县某镇某村6.5366公顷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被告单位及被告人通过贵州生态产品交易中心认购林业碳汇,以弥补生态环境受损期间服务功能损失,并在法院监督下现场完成碳票核销。
此次交易的林业碳票对应碳减排量2468吨,是黔渝首张司法碳票。该碳票被用于奉节某建材公司、马某某、高某某非法占用林地的生态损害赔偿,通过贵州生态产品交易中心完成核销。通过该案,万州区法院创新探索出“跨省协作+碳票抵偿+市场核销”的全链条生态修复模式。
值得关注的是,为夯实司法保护实践基础、搭建交流展示平台,2025年8月,万州区法院在大周法庭司法实践基地建成了以“法护长江安澜”为主题的长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资料储存区,集中展示青海玉树、西藏芒康、云南香格里拉、云南镇雄、四川宜宾、贵州清镇、重庆万州、湖北荆州、武汉海事、湖南君山、江西瑞昌、安徽安庆、江苏玄武、上海崇明14家沿江法院的环境司法成果,让流域司法保护经验可看、可学、可复制。
储存区总面积900余平方米,划分14个单元,以长江流域地理脉络为叙事主线,通过视频、照片、图书、涉案标本、实物档案等多种形式,全方位、沉浸式串联起从雪域源头到长江入海口,各法院在履行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保护长江流域生态、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具体实践。展区内容丰富多元,不仅涵盖各法院基本院情、环境资源审判机构介绍,还包括专业化审判机制、司法协作制度、典型案例、优秀裁判文书、成绩荣誉,以及具有辖区地域特色的司法文化,全面展现沿江法院共护一江碧水的法治担当。
资料储存区的建成,也成为普及生态法治理念、推动全民共治的重要平台。参观群众纷纷表示:“通过参观展区,对长江大保护有了更深的感悟。一件件涉案标本、一份份审判案卷,警示我们以案为鉴、以案自省,自觉树立法治意识,恪守法律底线。”
从“单打独斗”到“协同共治”,从“个案审判”到“系统治理”,万州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始终牢记长江上游生态保护责任,坚守司法初心,持续深化流域司法协作,不断创新生态保护机制,用法治力量守护长江安澜,努力为长江大保护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万州经验。
● 责任编辑:刘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