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之中

-- ——学习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全民守法的重要论述
  全民守法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理念,是加强法治中国建设的基础工程,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浙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萌发地,也是“全民守法”重大理念的孕育形成地。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围绕“法治浙江”建设,就全民普法守法、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基层法治实践等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实践探索,为孕育形成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全民守法”理念作出原创性贡献。站在“法治浙江”实施20年的历史节点上,溯源研究这一重大理念、总结实践经验,对于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开创全民守法新局面,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
  
  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
  关于全民守法的重要论述与决策部署
  
  21世纪初,习近平同志首创提出“法治浙江”重大标识性概念,带领浙江省委实施“法治浙江”建设重大战略,围绕全民普法守法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内在规律。
  “法治精神是法治的灵魂”,关于全民守法着力点的重要论述。习近平同志鲜明提出“法治精神是法治的灵魂”,强调“人们没有法治精神、社会没有法治风尚,法治只能是无本之木、无根之花、无源之水……使法必行之法就是法治精神。”这一论断抓住了全民普法守法的根本逻辑:外在法律规范只有转化为民众内在信仰,才能获得最持久的生命力。
  在法治精神的培育路径上,习近平同志深刻指出,“法治也并不体现于普通民众对法律条文有多么深透的了解,而在于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之中,体现于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熔铸”二字,揭示了法治精神的培育逻辑:“熔”是破除人治思维、特权思想、信权不信法等旧观念;“铸”是将法治精神、意识、观念注入思想与行为,依托公正执法司法实践和普法教育,引导公众信仰法治、自觉守法。
  在法治文化建设上,习近平同志将其作为“法治浙江”建设的战略支撑与基础工程,鲜明提出先进法治文化建设的“四个重在”:重在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重在培养公民的法治精神、重在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水平、重在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强调“无论是法制的健全,还是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等制度的完善,都需要先进的法治文化作支撑”;要求从浙江优秀传统文化中挖掘法治资源,为“法治浙江”建设融入历史文化底色,为全民普法守法厚植文化根基。
  加强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全民守法的系统性和协同性。习近平同志指出,“建设‘法治浙江’,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把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贯穿于‘法治浙江’建设的全过程。”习近平同志将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亲自担任“法治浙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推动出台《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确立了“法治浙江”以及全民普法守法工作在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地位。
  浙江率先构建了“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干部的工作目标”,推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强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同的普法合力。将全民普法守法工作纳入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五五”普法等规划,确保全民普法守法有序持续推进。
  推动“精准普法”,增强全民守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求“构建全方位的法制教育体系,建立完善法制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聚焦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五大群体,实施分层分类精准普法。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要求党员和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做到不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话不说,不符合宪法和法律的事不做;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育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观念;针对农民,引导依法维权、参与自治;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强化遵纪守法、诚信守约意识;针对青少年,培养爱国、守法与权利义务意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浙江在全国较早探索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体系,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与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年度分级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确立“不学法不能任职”的鲜明导向。在青少年法制教育方面,浙江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确保“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推动在全省中小学普遍设立法制副校长。在企业诚信守法方面,浙江开展“信用企业”创建与“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将企业违法违规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平台,建立起“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市场机制,引导民营企业家守法经营。
  创新实践载体,促使全民守法更接地气、更具实效。习近平同志强调,普法工作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将普法教育与基层治理、法律服务、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等深度融合,将守法要求融入日常生产生活。
  第一,以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为抓手,健全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完善村规民约,将基层治理实践转化为生动的法治实践教育,催生出“新‘枫桥经验’”“后陈经验”等基层治理经验。第二,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培育群众身边的法制宣传员和矛盾调解员,用乡音乡语解读法律,打通普法工作“最后一公里”。第三,构建立体化、全覆盖法治文化阵地,因地制宜建设法治公园、长廊、书屋等实体阵地,结合数字化改革打造线上线下普法矩阵,营造浓厚守法氛围。
  
  浙江“全民守法”二十年的
  经验启示
  
  习近平同志开启“法治浙江”建设新航程以来,浙江全民普法守法实践积累了宝贵经验,为深入推进全民守法与法治社会建设提供重要启示。
  坚持以弘扬法治精神培育全民法治信仰。全民守法的最高境界,是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法治信仰普遍确立。浙江始终贯穿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的不懈追求。
  法治信仰的形成,离不开全民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习近平同志指出,全民普法“堪称是中外法制建设史上的创举,它所产生的社会效果及其社会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浙江聚焦弘扬法治精神推进全民守法,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着力打造实体化、网络化、生活化的法治文化传播阵地,全省建成数千个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长廊,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感受法治文化熏陶。通过这种浸润式的法治文化建设,逐步将抽象的法治精神转化为生动的文化符号和公民日常行为准则,最终凝聚成普遍的法治信仰。
  法治信仰的培育,需要将法治精神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融合。浙江的法治建设顺应并引领了市场经济发展趋势,将法治精神具体融入改革发展全过程,让人们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切实感受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体悟到法治是其合法权益最可靠的保障,从而发自内心地拥护法治、信仰法治。
  坚持以“模范守法”推动“全民守法”。领导干部是法治建设的“关键少数”。实践表明,“关键少数”的守法状态,对全社会“绝大多数”守法风尚形成具有重要引导示范效应,全民守法必须首先从领导干部抓起。第一,在选人用人上硬化“考法”环节,将法治素养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前置条件;第二,在日常教育中,依托党组织常态化学习与专题培训,保障干部学法用法的连贯性;第三,在政绩评价端,将法治建设指标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工作绩效的“硬标尺”,倒逼领导干部依法用权的行动自觉。这一系列制度安排,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法律对公权力的刚性约束,进而增强对法律的信任与守法自觉。
  坚持将全民守法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基础和重点在基层。浙江始终坚持将全民守法作为固本强基的基础工程来抓,探索出一条将普法守法要求与基层治理实践紧密结合、统筹推进的有效路径。
  浙江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健全基层民主机制,将民主权利的行使和守法义务的履行统一于基层治理中。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在基层化解;推广“后陈经验”,实现村务决策的全程监督。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三治融合”治理模式,将自治、德治、法治有机结合,实现法、理、情在基层治理中的有机统一。
  坚持以维护人民权益激发守法内在自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维护人民权益激发守法内在自觉,是浙江全民守法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与力量源泉。习近平同志强调,要“把人民群众的民主要求……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浙江20年实践揭示出一条基本规律:守法自觉以群众对法律制度的真实信任为前提,而信任源于法律切实保障人民权益。浙江将维权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让人民群众能够依法维权,切实感受到法律真实管用、法治保障有力,进而筑牢守法内在自觉。
  依靠人民是实现全民守法的力量之本。人民是法治建设的主体,浙江将基层民主纳入法治化轨道,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法治实践的积极性,让人民群众在参与民主的过程中学习、运用、实践法律,推动全民守法从被动转为主动、从他律走向自律。

  坚持以法治文化建设厚植全民守法根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而这一信仰根植于社会的法治文化。浙江法治文化建设从价值认同、文化根脉、传播体系三方面发力,厚植全民守法根基。第一,确立法治认同的价值基础。浙江将法治文化建设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以道德的感化之力强化法律的规范之效,使尊法守法成为公民内在道德追求。第二,激活法治认同的文化根脉。浙江充分挖掘本土历史文化中的法治资源,将胡则文化、陈亮文化、“和合”文化等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法治内涵,通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与现代法治精神融合。第三,构建全覆盖传播体系。浙江坚持建设实体化、网络化、生活化相结合的法治文化传播阵地,推动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将法治精神融入群众日常场景,实现法治文化深度浸润。


  新征程上
  推进全民守法开创新局面
  
  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必须把深入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守法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第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全民守法”重大理念研究。立足从“法治浙江”到“法治中国”的实践探索,深化“全民守法”与全面依法治国、法治社会建设、普法依法治理等关系的法理研究,加快构建新时代全民守法科学理论体系。第二,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打造大众化学习载体,组织编写《习近平法治思想公民学习读本》,深入浅出阐释“十二个坚持”的核心要义;创新场景化宣传模式,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融入各类法治文化建设阵地中。第三,面向世界讲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中国故事。多措并举,用世界听得懂的语言、易于接受的传播方式,生动诠释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中国法治故事。
  创新全民普法守法顶层设计。推进全民守法必须强化顶层设计,将其纳入法治化轨道。打造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3.0版本,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迭代升级,从普及法律常识向培育法治信仰、提升法治素养、坚定法治自信转变。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推进普法工作法治化,依法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广公民法治素养提升经验,总结吸收浙江先行经验,制定国家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纲要,构建国家公民法治素养科学评价体系,制定全国统一法治素养基准。
  坚持“两个结合”,夯实全民守法文化根基。全民守法的最高境界是形成外在行为习惯与内在文化自觉相统一,必须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原理同中国具体法治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挖掘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运用现代研究与传播手段,推动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全民守法提供文化滋养。弘扬红色法治文化,梳理红色法治文化历史脉络与时代价值,建设红色法治教育基地,增强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认同。建设全民自觉守法的法治文化,加快构建观念、规范、行为三位一体的法治文化体系。
  坚持实践导向,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法治宣传教育必须扎根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丰沃土壤。在宣传新时代法治建设历史性成就中增强全民法治自信。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中的重大法治问题进行宣教,聚焦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个人信息保护等民生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普法。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法治问题进行宣教,聚焦科技创新、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生物安全等新兴领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课题组负责人:李林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研究员)
  ● 责任编辑:张怡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