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恪守公平正义 践行“三项承诺”
为落实省委法治浙江建设部署,2006年,浙江省高院在向浙江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的工作报告中作出“三项承诺”:“努力做到不使有诉求的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不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因没有关系打不赢官司,不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执行不力、不公得不到保护”,得到了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的充分肯定。他指出,“‘三项承诺’做好了,法院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会大大提高”。二十年来,全省法院始终牢记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先后以“八项司法”“三大机制”“四项建设”“强基固本工程”等为抓手,推动“三项承诺”在思想认识上不断深化、在贯彻执行上不断深化、在标准要求上不断深化,持续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推动办案最公正、效率最高、群众最满意成为浙江法院的鲜明标识。
一、“三项承诺”的提出
“三项承诺”的提出,植根于当时浙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法治意识日益增强、对公平正义需求更加迫切的现实土壤。人民群众不仅希望打得起官司,更希望打得公正、赢得明白、实现权益。
面对这一时代课题和人民期盼,浙江省高院党组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在2006年法院工作报告中郑重提出“三项承诺”。这三句话针对当时司法领域的痛点难点,将抽象的法治理念转化为具体可感的承诺。“三项承诺”一经提出,立即得到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并迅速上升为省委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2006年,省委常委会专门听取省高院汇报,同意省高院党组《关于落实“三项承诺”的实施意见》。该意见从诉讼经济和诉讼便利、维护司法公正、综合治理执行难三个维度,构建了落实承诺的“四梁八柱”。省委还将执行工作纳入“平安浙江”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为综合治理执行难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在“法治浙江”重大部署的指引下,浙江法院落实“三项承诺”的序幕正式拉开。省高院将实施意见印发全省法院贯彻执行,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全省法院统一思想,迅速行动,开启了司法为民的崭新实践。同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并审议关于全省法院落实“三项承诺”情况的报告,并予以高度肯定。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法制日报》等媒体,对落实“三项承诺”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并被评为2006年度省十大法治新闻。
二、践行“三项承诺”的创新性实践与跨越式发展
20年来,全省法院将“三项承诺”作为一条主线,贯穿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不断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和实践路径,形成了一批标志性成果,有力助推法治浙江建设。
聚焦群众打官司更方便,进一步深化司法便民利民举措。一是构建“一站式”诉讼服务。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在全国率先完成诉讼服务质量标准认证,逐步构建司法公开网、12368司法服务热线、短信平台、移动客户端多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体系,为当事人提供线上线下、方便快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健全完善适老扶弱助残诉讼机制,推行“陪同诉讼”“大字版裁判文书”等暖心举措。开展立案不规范专项整治,坚决保障当事人诉权。二是深入推进多元解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18年起主动将法院调解工作置于党委、政府大治理格局中,分别在省域、县域和镇域层面总结推广“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普陀模式”和“龙山经验”,为2019年省委提出“最多跑一地”改革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全省基层法院诉讼服务团队全覆盖入驻县级综治中心,推动形成“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纠纷分层过滤体系,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效益逐步显现。三是改革和优化人民法庭布局。省委出台《改革和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的实施意见》,已增设人民法庭73个,法庭总数从2017年的243家增至339家;全省人民法庭化解了全省近40%的一审民商事案件。在全省推进共享法庭建设,推动省“两办”出台意见,把指导调解、化解纠纷、线上诉讼等法治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累计参与指导调解178.9万件次、化解纠纷130万件。
聚焦司法办案更公正,构筑全方位司法质量保障体系。一是坚持以改革促公正。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扩大刑事辩护范围,为没钱请律师、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指定援助律师;大力推进侦查人员、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中的作用,得到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和推广。依法对“张氏叔侄案”“萧山5青年案”改判无罪。其中“张氏叔侄案”系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全国首例运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改判被告人无罪的命案。二是坚持以管理提质量。充分发挥省高院党组的领导作用,加大对全省法院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的协管力度,强化上级法院和院庭长对办案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责任。2018年起连续八年组织开展案件质量监督大检查,评查改判发回、信访申诉等案件1.4万余件,干警质量意识明显增强。深化司法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促进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实质性解决,平均每起纠纷经历的诉讼程序降至1.36个,明显优于全国均值。三是坚持以公开促公信。2012年在全国首创“阳光司法指数”,《人民日报》刊文肯定这一指数具有倒逼法院改进管理、树立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的积极作用。全面深化司法公开,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依法主动公开各类应当公开的司法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公开量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一。
聚焦权利实现更彻底,深入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一是打造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大力推动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2006年省委批转省高院党组《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报告》;2016年省两办下发《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通知》;2020年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出台《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2024年省“两办”出台《关于深化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2024年、2026年,省委政法委两次召开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推进会,全省各县(市、区)召开党委执行“一件事”改革部署会。纵向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横向各部门高效协同的协助执行工作网络不断完善。二是强化执行创新破难。首创网络司法拍卖,实现涉讼资产100%网拍,并走向全国,有效促进司法拍卖公开、公正、高效。以深化数字法治改革为契机,建立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协同机制,推出“云执车”“驿执通”“执行三张清单”等应用,有效解决查人找物难、财产变现难、精准惩戒难等问题。三是构建执行长效工作机制。加强立审执破兼顾,积极构建“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打击拒执专项行动,打击拒执案件数连续多年位居全国法院前列,形成强大震慑。深入推进交叉执行,推动攻坚破难,全省法院交叉执行案件2.6万件,执行到位金额48.3亿元。
聚焦数字时代司法新需求,追求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一是深入推进互联网司法。2017年,设立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被誉为“司法领域里程碑式的事件”。首创异步审理模式、打造电子证据存证平台、制定网上诉讼规则,再造诉讼流程,优化诉讼服务,实现审判模式的革命性变革,有力促进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2018年,入选“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年度最佳实践成果”,被人民网评为“改革开放40年的40个‘第一’”。二是首创移动微法院。上线浙江“移动微法院”,让当事人和法官充分感受“指尖诉讼、掌上办案”的便利。其后,上升为人民法院在线服务,为推动建设全球领先的移动电子诉讼体系贡献浙江经验。疫情期间,全国法院运用“移动微法院”保障诉讼服务的经验做法,受到外媒广泛报道,称“在线上诉讼领域方面,中国已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三是全面建设浙江全域数字法院。通过平台化整合、无纸化应用、智能化赋能“三步走”战略,打造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内网外网共享协同、有线无线互联互通的“全域数字法院”,以数字正义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2025年,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圆满完成全国法院“一张网”研发和上线任务,“全域数字法院”改革从浙江走向全国。
三、“三项承诺”引领浙江法院精彩蝶变的启示和经验
全省法院在接续奋斗中深刻认识到,“三项承诺”之所以能够历久弥新、落地生根,其背后蕴含着对司法工作规律性的深刻把握。这些在实践中淬炼出的宝贵经验,既是过去20年浙江法院行稳致远的“金钥匙”,更是未来新征程上继往开来的行动指南。
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人民司法之魂。“三项承诺”从提出、深化到取得实效,每一步都离不开党委的坚强领导和有力支持。无论是省委同意实施意见、将执行工作纳入考核,还是支持法院改革创新,党的领导始终是“三项承诺”一以贯之、不断深化的根本保证。
必须始终站稳人民立场。“三项承诺”的核心,是“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从解决“打不起官司”到追求“打得便捷”,从确保“打得赢官司”到追求“赢得明白”,从保障“权益实现”到追求“自动履行”,每一次工作重心的转移、每一项措施的优化,都源于对人民群众新期待、新需求的积极回应。
必须始终坚持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不竭动力。从早期的立案大厅规范化建设、审判流程管理、执行工作改革,到新时代的互联网法院、移动微法院、全域数字法院建设,浙江法院始终勇于先行先试,用改革的思路破解难题,用创新的办法提升效能。
必须始终坚持系统观念。“三项承诺”涵盖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是一项系统工程。浙江法院始终注重整体谋划、协同推进,统筹抓好“立审执破”各环节的衔接配合,统筹抓好司法办案与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等各项工作,统筹抓好外部环境优化与内部机制完善。
四、深化“三项承诺”,加快推进浙江法院工作现代化
2026年是习近平同志作出建设“法治浙江”重大部署20年,新征程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省法院将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一以贯之深化落实“三项承诺”,努力在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上展现更大作为。
强化政治引领,在筑牢忠诚根基上达到新高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擦亮“院长论坛”“法官论坛”“思想大讲堂”等学习品牌,驰而不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履职担当水平。
聚焦群众需求,在优化诉讼服务上实现新突破。依托综治中心枢纽作用,推动“先引再立”和“先立后调”双轨运行,助推完善“一窗受理、分层过滤”机制;以平安考核为牵引,推动压实基层、行业责任,完善“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加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在共同富裕中的“托底”作用。
强化自身建设,在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上展现新作为。大力实施“强基固本工程”,着力提升基层法院初始案件质效。抓好审判管理提质增效,突出“精细化、一体化、闭环式”管理,构建横向一体、纵向贯通的数据管理体系。认真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的经验和做法,大力加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全面深化共享法庭建设,夯基础、抓重点、创品牌。
锚定切实解决执行难,在兑现胜诉权益上取得新成效。深入推进交叉执行,强化“执行三张清单”等执行办案节点公开,持续深化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助推深化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协助执行、乡镇(街道)党委部署抓执行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
全面从严治院,在夯实队伍根基上迈出新步伐。树牢“审判、学习、研究”一体化理念,培养一批既会司法办案、又会理论研究、还会教育培训的领军人才,带动全省法院专业化能力不断提升,形成从“一枝独秀”到“满园春色”的生动局面。引导广大干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努力让司法公正能实现、真有感、获好评。坚持正风肃纪反腐,进一步正风气、聚人心、激活力。
(作者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 责任编辑:王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