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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
“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深入推进军队法治建设,加强法规制度供给和执行监督,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2026年3月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时强调,要“重视抓好管根本、利长远、增后劲的工作,把部队建设和战斗力基础打得更加牢靠”。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在军事领域的具体展开,是贯彻依法治军战略的重要抓手。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是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重要任务,是立足依法治军实践取得重大进展、着眼建设更高质量法治军队作出的规划部署。新时代新征程,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需要加快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更好发挥法治对于强军兴军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加快把人民军队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的重要意义
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是习主席立足我们党领导人民军队法治建设实践提炼出的标识性概念,反映出依法治军从有法可依到良法善治、从静态法制到动态法治、从单兵突破到协调发展的深度转型,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军事特色、时代特色。从“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到“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再到“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昭示着依法治军实践不断深化,凸显我们党对运用法治建军治军特点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
(一)深化军队法治建设的重要目标抓手
习主席在谋划全面依法治国时,创造性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将其作为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依法治军在实践中也需要一个抓手,这就是建设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从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作为依法治军的目标内容,到2015年中央军委印发的《关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对构建完善军事法治体系作出全面部署;从2017年习主席在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九十周年大会上强调“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到2022年习主席将“坚持建设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纳入依法治军战略“八个坚持”;从《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把加快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纳入法治中国建设统筹推进,到《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对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作出新的战略安排,我们党始终将军事法治体系作为依法治军的重要抓手。新征程深化军队法治建设,必须紧紧扭住这一抓手持续用力,推进依法治军战略在国防和军队建设方方面面贯彻落实。
(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在要求
2025年11月,习主席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擘画了法治中国建设新的宏伟蓝图。依法治军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习主席深刻把握法治建设的系统性,始终把依法治军纳入全面依法治国总盘子,在主持《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起草时,提出健全军事法规制度体系的要求;主持《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起草时,明确要求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问题单列一块写进去。习主席还强调:“整个国家都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军队法治建设不抓紧,到时候就跟不上趟了。”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国防和军队建设领域的具体展开,是确保依法治军工作同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相协调、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进程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相适应的重要依托。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然要求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
(三)推进军事治理现代化的有力支撑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作出“推进军事治理现代化”的战略部署,内在要求把法治理念贯彻到各领域、全链路、各层次治理,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军事治理现代化。习主席强调,“要把军事治理同改革和法治有机结合起来”,要求“用好法治这个基本方式,更好推进军事治理各项工作”。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就是以法治手段构建军事治理体系、规范军事治理活动、检验军事治理成效,全面以法治固化军事治理经验,通过规则的确定性支撑军事治理的稳定性,通过制度的权威性实现军事治理的有效性。当前,军事系统构成和运行的复杂性显著上升,迫切需要从思维理念、体制机制、方式方法上破立并举、先立后破,通过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打通梗阻、顺畅运行、激发活力,为推进军事治理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二、建设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的实践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依法治军纳入强军兴军战略布局,推动构建军事法治体系,依法治军实践取得重大进展,为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军事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军事法规制度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基本依据,是部队行动的基本遵循,是官兵行为的基本准则,必须着力构建系统完备、严密高效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一是构建军事法规制度体系框架。扎实推进军事政策制度改革,健全军队党的建设制度、创新军事力量运用政策制度、重塑军事力量建设政策制度、改革军事管理政策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政策制度体系基本框架构建形成。二是迭代更新基础性骨干军事法律。修订国防法、兵役法、军事设施保护法、人民武装警察法等,制定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海警法、预备役人员法等,立起了军事法规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三是不断健全军队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围绕全面深入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军队党的建设、军队政治工作、军队纪检政法等出台一系列法规制度,军队党内法规制度更加系统完备。四是加快形成备战打仗法规制度体系。围绕军事训练、联合作战、非战争军事行动等,制定修改一批纲要、条令、条例等主干军事法规,适应实践发展需求滚动推进大纲编修,为新时代人民军队练兵备战和遂行任务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二)军事法治实施体系不断加强
军事法治实施体系是贯彻执行军事法规制度的一系列方式方法和制度机制,在军事法治体系中居于关键地位。习主席对法治实施高度重视,强调“要完善执法制度,健全执法监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违法者要军法从事”,要求把“纸上的法律”变成“行动中的法律”。一是不断增强法规制度执行力。狠抓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落实,明确军事法规执行责任和程序,完善法规制度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各级贯彻军事法规制度的方式方法和制度机制不断建立健全。二是深化行业领域整肃治理。常态化开展军事训练监察,深入纠治“和平积弊”,持续开展政治整训,加大后勤装备等行业领域集中整治,瞄准关键权力、关键环节、关键地带增强军事执法力度,大力纠治陈规陋习、问题积弊。三是积极推进治军方式转变。瞄准“五多”等官兵反映强烈的问题,出台刚性措施,提高工作指导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培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为自觉,推动形成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行动、官兵依法履职的良好局面。
(三)军事法治监督体系不断完善
习主席强调:“要着眼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抓住治权这个关键,构建严密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在习主席的亲自领导推动下,军事法治监督体系重塑重构,法治监督质效不断提升。一是大力推进监督体制改革。组建新的军委纪委,成立军委监委,调整组建军委政法委、军委审计署,建立健全军队审计、纪检监察、军事司法等监督制度,军事法治监督体系更加系统完备。二是紧紧抓住治权这个关键。突出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不断健全完善监督法规制度,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越来越严密,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对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实施重点监督。三是贯通运用多种监督手段。综合运用“五大监督”方式,贯通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监督、司法监督手段,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正风肃纪反腐不断向纵深发展,覆盖面越来越广、震慑力越来越强。
(四)军事法治保障体系不断发展
军事法治保障体系,是支撑军事法治有效运行的各要素总称,包括组织领导、理论创新、人才建设、文化培塑等内容。习主席鲜明提出“加强依法治军机制建设和战略规划”,围绕加强依法治军组织领导、完善军事法律人才培养管理机制等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推动军事法治保障体系不断发展。一是加强依法治军组织领导。健全我军法治专门机构,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军队法治建设责任体系的通知》,明确党委、军政主官、机关部门等具体法治建设职责,规范了法治建设形势分析、工作报告、年度述法、督察考核、奖惩激励等制度措施。二是加强军事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治军战略学习宣传贯彻,印发《习近平关于依法治军重要论述摘编》,在全军集中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活动,开展法治理论精讲,提升官兵法治素养。三是加强中国特色军事法治理论和人才支撑。加大对依法治军战略研究阐述,加强中国特色军事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深化中华优秀军事法律文化研究,积极构建中国特色军事法治理论体系,狠抓军事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创新军事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推进依法治军信息化建设。
与整个国家法治体系发展相比,与强军胜战实践需求相比,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总体建设还不够平衡。经过国防和军队改革,军事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和军事法治监督体系建设进展较快,军事法治实施体系和军事法治保障体系建设相对迟缓,“四个子体系”发展还不协调均衡,距离良法善治有一定差距。二是内部发展还不够充分。新域新质战斗力建设立法仍有空白,军事法规制度建设集成化水平不高,军事法规法典化进程滞后;选择性、被动式、消极化执法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条令条例贯彻落实还有踩虚踏空的问题;对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权力监督仍有漏洞,监督合力尚未形成闭环;军事法治理论仍显薄弱,军事法治人才紧缺,涉外军事法治还不健全。三是外部效能还不够明显。军事法治体系嵌入军事系统运行不够深入,军事法规制度转化为军事治理效能不够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有短板,按照法治要求转变治军方式仍需用力,法治对于强军兴军的保障作用还未充分发挥。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军事法治体系。
三、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的实践路径
承接新一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融入强军兴军发展新蓝图,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必须坚持以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依法治军战略,加强顶层统筹和体系建设,在新起点上推进军事法治体系高质量协调发展,为强军事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牢牢把握“中国特色”这个根本定性
习主席强调,“坚持法治体系建设正确方向”“不能被西方错误思潮所误导”。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核心要求是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完善军事法治体系,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这一根本定性,为听党指挥提供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法治支撑,确保人民军队性质宗旨本色不变。一是坚持科学理论指导。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作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入领悟蕴含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入领悟法治与政治的内在统一性,读懂把依法治军纳入全面依法治国总盘子的战略意图,读懂把依法治军上升为我们党强军战略的深远擘画,确保军事法治体系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坚持法治立根铸魂。紧紧扭住党对军队绝对领导这一建军之本、强军之魂,在整个军事法治体系建设中贯通政治建军要求,进一步健全党指挥枪的党纪国法军规,进一步完善贯彻落实军委主席负责制的制度机制,运用法治权威确保人民军队永远听党指挥。三是坚持官兵主体地位。人民军队的根基在人民,必须依靠全军官兵共同建设法治、厉行法治、维护法治,着眼巩固人民军队性质宗旨、弘扬我党我军优良传统,建立健全落实“三大民主”制度机制,依法强固团结、友爱、和谐、纯洁的内部关系。
(二)始终聚焦“强法胜战”这个中心任务
完善军事法治体系,必须坚持战斗力标准,深刻把握法治与战斗力、依法治军与能打胜仗的内在机理,不断提升强法为战、用法保战、以法胜战的能力质效,提升军事法治体系的“含战量”。一是加强“联”的法治供给。在完善军事法治体系中解决联合作战瓶颈难题,从制度机制上打通壁垒、统一指挥,确保部队既“联”得起来、还“联”得顺畅。二是加强“训”的法治供给。回应实战实训、联战联训、科技强训提出的立法需求,瞄准新域新质练兵备战加大立法创新力度,运用法治方式打通体系练兵梗阻。三是加强“战”的法治供给。结合军事斗争实践需求,进一步健全联合作战法规制度和非战争军事行动法规制度,确保“师出有名”“师出以律”。四是加强“用”的法治供给。善于总结实践经验,统筹谋划军事行动和法治斗争,积极参与国际军事规则制定,不断充实丰富法律“工具箱”,在坚定灵活开展军事斗争实践中,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三)持续攻关“依法治理”这个时代课题
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完善军事法治体系必须回应军事治理现代化的时代需求,扭住治军方式“三个根本性转变”发力,以健全的法治体系支撑保障治理的规范性、系统性、协调性。一是破除军事治理的结构性矛盾和体制性障碍。坚持改革和法治双轮驱动,着眼强化战略管理提供法治助力,围绕跨军地治理破除法治梗阻,推动形成更加科学、规范、顺畅的一体化抓建路径。二是清除单纯依靠命令式、经验式、运动式的路径依赖。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全面清理与法治精神相冲突、与客观规律相违背的土政策土规定,构建起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可预期的现代化治理框架,推动军事治理从人治到法治深度转型。三是尊重官兵主体地位激发创新动力活力。将官兵从“客体”归位为“主体”,坚持投资于物同投资于人相统一,真正把着眼于人、着力于人落到法治实处,推进政策制度“二次创新”,打通激励性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运用法治化解矛盾、激发动能、推动发展。
(四)紧紧盯住“管权治权”这个重点难点
依法治军关键在依法治官、依法治权。完善军事法治体系须扭住关键要害,瞄准实践中领导干部违法犯罪问题严重、重要行业领域贪腐积弊深重等病症根源,以法治之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条件。一是依法科学授权。遵循权力配置规律,建立健全军事组织法律制度,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完善权力横向配置,按照权责一致、权责对等的法治原则完善权力纵向配置,编密扎紧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防范权力过度集中。二是依法规范用权。针对权力越线脱轨现象,突出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加强用权全方位、全过程规范约束,以法治刚性和规范密度确保各级权力依法运行。三是依法有效制权。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紧盯管人、管钱、管事重点环节,构建更加严密高效的制约监督机制,贯通各种法定监督链路,提升军事法治监督穿透力和聚合力。
(五)科学运用“统筹协调”这个系统方法
完善军事法治体系是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运用科学方法统筹推进,推动依法治军全面协调均衡发展。一是突出系统集成完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针对军事立法分散交叉重叠等问题,以推进军事法规制度建设集成化、军事法规法典化为抓手,加大军事立法工作统筹,通过调整位阶、厘清边界、分布集成、适度法典化等举措,体系优化、迭代更新,增强军事法规制度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二是突出结合融合完善军事法治实施体系。针对法规制度执行体系不完整、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等现象,以军事执法检查评估为抓手,建立以执法效能评估为主导的工作评价体系,推动军事法治实施与军队建设发展各项工作深度结合融合。三是突出衔接贯通完善军事法治监督体系。针对权力监督存在制度缝隙、聚焦分散、交叉重叠等问题,紧盯重点行业领域和领导干部核心权力,衔接贯通各种监督链路,解决好“牛栏关猫”和“纸笼禁虎”问题,进一步编密扎紧制度笼子。四是突出夯实基础完善军事法治保障体系。针对军事法治保障基础性支撑薄弱环节,注重深层法治文化塑造,加大理论和人才供给,在积极构建中国自主军事法学知识体系、创新军事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上取得突破。
(六)聚力补足“法治能力”这个短板弱项
习主席提出,“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蕴含了丰富而深刻的领导方法意蕴,要求领导干部具备法治领导力,善于运用法治解决现代化进程中的复杂治理难题。完善军事法治体系,需要瞄准军队领导干部的能力短板,下气力提升法治能力。一是法治思维力。即具备运用法律原则、规则、方法来思考和处理问题的科学思维,善于通过权利与义务调整内外部关系,既能通过个案治理来治标,又能通过确立普遍预期来治本。二是规范建构力。即领导制定良法的能力,瞄准实践中制度碎片化、土政策土规定等,提高立良法的能力,能够把握科学规律、遵循法治原则、提炼成文规范,为部队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制度。三是制度执行力。严格贯彻落实军事法规制度要求,能够按照立法目的良好执行,克服和纠治消极被动机械化执行,推动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问责法治化,善于从制度执行中获取良好的法律秩序。四是文化感召力。即领导干部通过自身正来塑造良好法治文化,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自觉做依法治军带头人,在一言一行、一人一事中树立法治标杆,以亲身实践塑造部队法治风尚,形成全体官兵信仰法治、坚守法治的良好法治生态。
(执笔人:傅达林;本文系国防大学军事理论体系三期建设重大骨干项目“习近平法治思想学理化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
责任编辑:孙雅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