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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运河文化带的法治守望”系列报道之九
杭州:守护好京杭大运河“南大门”
一条大运河,半部华夏史。
作为京杭大运河南端的起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汇聚了大运河沿线最完整、最具典型意义的文化遗存。水脉蜿蜒,古迹密布,既承载着千年漕运的繁华记忆,也延续着流动不息的文化脉络。
然而,水域广阔、点位分散、监管主体多元,让这条“活着的遗产”始终面临现实考验:文物失管、生态破坏、建设冲突等问题时有发生。谁来守护这条“人民的运河”?拱墅区人民检察院经过6年多的探索实践,从最初的个案办理到系统治理,从“人工摸排”到“智能预警”,从一域探索到全国推广,走出了一条大运河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的特色之路。
“共同守护”的法治担当
选择大运河作为公益诉讼重点领域,并非偶然。
“大运河沿线涉及水环境、文化遗产、生态绿地、航道安全等多种公共利益,公益诉讼的核心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这与大运河的综合保护治理需求高度吻合。况且,运河沿岸仍存在非法侵占河道、古建筑年久失修、文保单位保护不当等问题,单一行政部门难以彻底解决,需要检察机关介入。” 拱墅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孟春说,“守护好这一方水土,是我们拱墅区检察院的政治自觉和法治担当。”
然而,大运河纵贯南北,保护工作非一域之事、一家之责。
据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主任朱媚介绍,2019年,拱墅区检察院与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江苏省邳州市两地检察院签订了《鲁苏浙京杭大运河流域跨区域环境资源保护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协议》,围绕检察业务工作建立合作联动机制。2023年,又联合北京等运河流经的6省(市)7地检察院,组建“大运河保护联盟”,明确理念共融、信息共享、办案协同等6项宗旨,让运河保护从“各自为战”走向“流域共治”,打破流域壁垒,实现跨区域协作。
打破地域界限的同时,拱墅区在区域内也织密了协作网络。
在首次拱墅区委检察工作会议上,专题研究检察公益诉讼保护大运河工作机制,明确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大运河遗产保护创新实践基地。拱墅区检察院与杭州市京杭运河综合保护中心会签《杭州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明确建立常态化联络协作、一体化信息通报、专业化办案、立体化宣传推广四项机制。与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共建“运河法治文化带”,与杭州市内河执法大队、区河长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多部门协同发力。“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入选2024年浙江省河湖长制工作典型案例。3年来,拱墅区检察院通过专项监督向相关行政机关发送检察建议23份,推动全区完成涉水执法361次,发现整改问题142个,开展京杭大运河段、上塘古运河段沿岸文物文化遗迹保护专项行动。
行政力量的协同固然重要,但运河保护还需要更广泛的参与。
拱墅区检察院将目光投向了社会公众。面向社会选聘44名热心公益事业、具有不同专业背景的人员加入“益心为公”志愿者队伍,涵盖环境资源、建筑工程、医疗、文物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面向行政机关聘请7名专业人员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根据知识背景、专业领域进行分组管理,建立个性化电子档案,记录移送线索、参与办案情况,实现科学规范的“一本账”管理。志愿者参与案件调查、技术取证、专业评估等辅助工作90余人次,成为运河保护的“智慧外脑”。
跨区域联盟、多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参与——这三项机制背后都贯穿着同一个核心理念:以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的“我管”,促职能机关依法履职的“都管”。通过检察机关的监督,撬动并促使负有法定职责的各个职能部门依法全面履职,形成保护合力。这不是替代行政监管,而是撬动各方依法履职的“支点”。
“数字之眼”的监督升级
2024年初春的一天,拱墅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像往常一样打开电脑,登录“运河眼”大运河保护数字监督模型。这个模型正默默地对全区35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遥感图斑比对——将不同年份的卫星影像叠加,看哪里发生了变化。
突然,一组异常图斑弹了出来:杨纶造纸分厂的卫星影像显示,部分建构筑物的轮廓出现了明显改变。
这座始建于1951年的老厂,原名浙江皮纸一厂,是杭州造纸业的老前辈。厂区内留存着多座1979年前建造的老建筑,具有十分鲜明的新中国成立早期的时代特征。经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这些建(构)筑物被确定为不可移动文物。
检察官们立即赶赴现场,眼前的景象令人揪心。“我们赶到的时候,拆迁施工正在进行,部分建筑主体损毁严重,有的建构筑物已经灭失。”朱媚介绍。
“停下!马上停止施工!”检察官当场叫停了拆迁作业。
经过深入调查,检察官发现,相关职能部门虽已将这批文物列入保护名单,但未落实日常巡查、维护及警示措施。在拆迁规划审批过程中,文物保护的要求也没有被纳入考量。导致这些承载着杭州工业记忆的老建筑,正在城市更新的浪潮中消逝。
问题接踵而来:文物损害到什么程度?还能不能修复?怎么修复?
这些涉及专业鉴定,而检察官并非文物专家。
拱墅区检察院迅速启动“益心为公”平台,邀请高校文物建筑保护专家赶赴现场勘查。专家们仔细查看了每一栋建筑的墙体、屋架、基础,出具了专业鉴定意见:主体结构尚存完整性,但存在砂浆剥落、结构性裂缝等隐患,采取“先加固后修复”方案可行。专家还明确了最小干预原则,制定了“清理-隔离-修复”的详细施工流程。
有了专业支撑,拱墅区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处理,对杨纶造纸分厂建、构筑物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并及时修缮,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力度,完善日常监督及管理制度。
这份检察建议产生了连锁反应。相关单位迅速开展保护性施工,文物修缮有序推进。同时,区相关职能部门分别组织国有建设单位以及各街道文物相关科室负责人,开展了文物保护工作培训,对杨纶造纸分厂案例进行通报,以案促改,全面加强全区文物保护工作。
杨纶造纸分厂的发现并非偶然。它背后那双“眼睛”,正是拱墅区检察院自主研发的“运河眼”大运河保护数字监督模型。
“大运河水域辽阔,文物点位分散,过去线索发现靠‘跑腿’、靠‘偶然’,往往是问题已经造成损失后才进入检察环节。”正如朱媚在接受采访中所言,“在人工智能、信息技术快速迭代的背景下,问题智能预警、线索自动移送已具备技术条件,但因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数据集成系统建设滞后等梗阻,以前检察监督线索停留在履职发现、群众反映,往往是产生突出问题甚至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之后,相关案件才会进入检察环节。”
如何变被动为主动?带着这样的任务,“运河眼”应运而生。
据介绍,拱墅区检察院联合技术公司开发了“大运河公益诉讼数字监督模型”,因为模型能够敏锐洞察运河问题,被形象地称为“运河眼”。据了解,模型聚集三重数据源:“天眼”——卫星遥感影像、视频AI识别数据;“地眼”——文物保护遗产点数据;“检察之眼”——政务投诉数据、行政执法数据、水质监测等多源数据。
模型具体如何工作?朱媚介绍:我们先做数据的归集,将大运河遗产区、保护区的卫星遥感影像、文物遗产名录、综治中心的投诉举报、沿河视频监控等海量信息,全部纳入模型的“视野”。紧接着,系统会识别遥感影像中的地物要素,把每一处文物遗产的位置信息精准地“钉”在地图上,形成运河巡查的基础底图;同时,以“文物”“古建筑”“破坏”“没人管”等关键词,从成千上万条投诉举报中筛出有价值的信息,再根据时间、地点、案由进行整理,与地图上的文物点位一一匹配。接下来是最关键的一步——图斑比对。系统将不同年份的遥感影像进行叠加比对,哪里的建构筑物影像前后不一、哪里疑似出现了毁损或灭失,都会被自动标注出来。检察官再结合无人机勘查,对可疑点位进行重点研判。最后一步,就是协同治理。一旦确认公益损害事实,检察官便通过无人机3D建模技术精确评估损害程度,同步调取沿河视频监控辅助核实,随后启动后续的磋商、检察建议等程序。
通过预设“水污染”“违建”“文物破坏”等算法模型,系统会通过自动比对、碰撞,一旦发现异常便立即预警,并将线索推送至检察官桌面。截至目前,“运河眼”已发现公益诉讼线索36条,针对文物保护、非法占地等问题成案6件,清退沿河非法占地1000余平方米,清理固废3000余平方米,并在全市开展文物保护专项行动。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7月,大运河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经验交流会在拱墅召开,最高检对该院大运河综合保护工作予以肯定,并将该模型向全国推广,办理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解决“碎片化治理”
办理一个案子不难,难的是让一类问题得到解决。拱墅区检察院的追求不止于个案,而是“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规范一域”。
在一次日常巡查中发现,拱墅区检察院的检察官走进了海粟庵。这座始建于清道光年间的古建筑,重建于光绪初年,是2003年杭州市公布的首批文物保护点,也是拱墅区仅存的几座古宗教建筑之一,更是运河沿岸现存的历史古建筑中的瑰宝。
映入检察官眼帘的景象令人心痛:这座古建如今坐落在一众居民区中间,院内杂草丛生,木结构的梁柱开裂、糟朽,白蚁蛀蚀的痕迹触目惊心;消防设施配备不全,灭火器早已过期,电线私拉乱接……这座百年古建,正处在随时破败的边缘。
然而,问题比想象的更复杂。“我们经过调查发现,海粟庵的产权归属不明晰,维修管理存在空白地带。谁是这个文物的保护责任主体?谁来出钱修缮?都没有答案。”检察官华夏浩介绍道。
检察官随即调取了大量涉案书面材料,走访了多位相关当事人,一条条线索梳理,一层层责任厘清。最终,明确了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
接下来检察官与文物主管行政部门进行磋商,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全程跟进案件监督,共同督促有关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海粟庵进行妥善保护并修缮。从责任认定到方案制定,从施工监督到竣工验收,检察官全程参与、步步跟进。
如今,海粟庵已经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修葺完毕。斑驳的墙体得到加固,开裂的梁柱被替换或修复,白蚁被彻底清除,消防设施全面更新,修缮完成的海粟庵重现历史风貌。
这一案例的保护过程被央视《司法守护与大运河底色一脉相承》专题报道,引发社会各界对文物保护的广泛关注。更重要的是,它探索出了“法律监督+社会协作”的保护模式,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推动责任落实,志愿者发挥专业优势提供支持,多方合力为文化遗产保护开辟了新路径。
海粟庵的问题绝非孤例。拱墅区检察院以点带面,开展专项线索排查。2025年最高检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启动后,拱墅区检察院又陆续发现古城山遗址及周边环境破坏等一系列问题。
半山街道古城山遗址是唐末钱王寨址、南宋宋蕲王点将台、古城庙遗址等历史遗迹所在地,系2023年拱墅区公布的31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之一。经检察官实地勘查发现,遗址周边存在私搭乱建、随意挖掘、堆放垃圾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况,可能对遗址保护造成影响,遂与相关部门磋商,督促其对古城山遗址周边私搭乱建、随意挖掘及垃圾堆放等问题开展清理整治。
毗邻古城山遗址的东周墓葬莫家里土墩墓是杭州市首批市级文物保护点,该墓葬形式是吴越地区所独有的。检察官经实地勘查、无人机拍摄取证,查明该墓紧邻村道,道路上大砂石车来往频繁,道路的附近建有厂房,土墩墓周围无保护范围标识,墓上方表面有菜地开垦,整体未得到有效管理维护,遂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所在街道清理古墓周边环境、规范公示标识并加强管理。
在办理个案基础上,拱墅区检察院聚焦不可移动文物开展数字化综合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通过系统梳理,拱墅区检察院发现当前文物保护存在三类共性问题:一是未定级、非国有的文物保护力度有待提升,这些低级别文物往往处于“有人公布、无人管护”的尴尬境地;二是规划许可与文物保护之间信息共享不足,协同监管机制有待健全;三是预防性保护举措不多,多为事后整改,一旦文物遭到破坏,其历史文化价值便永久流失。
针对这些痛点,2025年9月,拱墅区检察院向区文物主管部门制发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这份建议围绕三个维度提出系统建议:一是强化不可移动文物的监督管理,推动监管进一步精细化、动态化;二是将不可移动文物空间信息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实现建设工程与文物保护的规划协同,严防施工破坏;三是健全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管理机制,厘清各方责任,形成保护合力。
这份建议,不仅是对前期办案经验的系统提炼,更是从个案办理走向长效治理的制度探索。
检察建议发出后,文物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迅速响应,逐条采纳并扎实推进整改:一是强化文物安全管理,构建“巡查-反馈-整改-复查”全流程闭环管理,完成6处文保单位重大消防隐患整治,全区文物安全培训全面铺开;二是将文物信息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通过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与动态维护;三是探索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协同管理机制,引入第三方开展定期巡查,切实提升文物安全防控与应急处置能力。
在检察机关的持续推动下,文物主管部门与住建、规资、发改、街道等多部门已建立联动监管机制,明确涉及文物保护区划范围的建设项目,在立项、规划、施工许可等环节嵌入文物审批要求,并通过提醒函督促建设单位提前报备,严防“未批先建”。同时,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数据库建成,80余处不可移动文物被纳入空间管控体系。拱墅区检察院该项工作获评杭州市2025年度有辨识度有影响力法治建设成果。
为了打通监督与治理的通道。拱墅区检察院依托“双转化”机制,解决大运河保护“碎片化治理”难题。“双转化”指的是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衔接转化——一方面,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中反映的大运河保护突出问题,转化为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启动司法监督程序;另一方面,检察机关从办案中梳理出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转化为代表建议或政协提案,推动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
这一机制的效果是实实在在的。截至目前,拱墅区检察院已通过“双转化”机制办理大运河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2件。
典型案例就是大运河(杭州段)沿线标识系统问题。2022年3月,杭州市政协委员提交提案,反映大运河沿线标识系统存在引导牌指示错误、解说内容有误、外文翻译不统一不准确、安全警示标识使用错误、标识破损等问题。这些看似“小事”,却直接关系到世界文化遗产的形象和游客的体验,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2023年4月,拱墅区检察院以此提案为切入点立案调查。检察官们沿运河徒步排查,联动相关部门,发动“益心为公”志愿者,搜集到50余条相关线索。随后,邀请文物保护、外文翻译等领域专家召开研讨会,逐一甄别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向相关职能部门及沿岸街道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整改并非一帆风顺。针对权责不清等问题,拱墅区检察院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并通过公开听证会评议整改成效。最终,检察建议涉及的30余个问题已全部整改,相关部门累计排查规范60余处不规范标识,将标识规范化设置纳入设计图联审。同时推动杭州市出台《杭州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公共场所导览标识系统中英文译写导则》,实现标识系统的系统治理与长效监管。该案被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评为大运河保护全国典型案例。
保护不是“封存”,而是让大运河文化融入现代生活。拱墅区检察院将文物遗产保护与服务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发展大局相结合,围绕残障人士、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自由安全出行,开展大运河沿岸客运码头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行动。检察官们实地走访每一座码头,测量坡道坡度、检查扶手高度、体验轮椅通行……最终推动7座客运码头、2条水上巴士增设配套辅助器具,4座客运码头增设无障碍通道。大运河沿岸人居环境、群众获得感得到显著提升。
20年前,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殷切嘱托:“希望杭州用好运河这张金名片,让运河真正成为人民的运河、游客的运河。”
20年后,拱墅区检察院以法治之力、数字之眼、担当之肩,守护着这条千年水脉的生态绿、文化魂、民生情。用实践印证着:法治,是最好的保护。
千年运河,奔涌不息。拱墅区检察院将继续扛起公益保护的时代使命,让运河文明在新时代的潮声中,活态传承,奔涌向前。
● 责任编辑:王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