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河文化带的法治守望”系列报道之三

天津:一条河与一方文脉的“检察之约”

  天津是因运河而兴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南、北运河在三岔河口交汇,独特的地缘优势孕育了别具一格的天津文化,留下了众多非遗瑰宝。
  坐落于运河之畔的杨柳青民俗文化馆里,尘封的历史携着时代的记忆,展现在游人面前。这里有天津独有的民俗风情:寓意吉祥的年画娃娃、底蕴深厚的大院文化、促进地域交融的赶大营文化……如何守护好这条母亲河,让运河生态与文化在新时代焕发光彩?天津检察机关给出了自己的答案。近年来,天津市检察机关依托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从生态保护到文物保护,从非遗传承到文化根脉守护,对辖区内大运河带展开了全方位、多层次的保护。
  
  推动非遗活化
  让民俗瑰宝薪火相传
  
  西青区杨柳青镇,是一座历史悠久的文化古镇。民间素有“先有杨柳青,后有天津卫”之说。随着京杭大运河的开通,漕运日渐兴盛,杨柳青逐渐成为南北商品交汇的重要集散地。依托运河之便,发源于此的杨柳青木版年画远销全国各地,声名远播。
  作为中国四大年画之一,杨柳青木版年画承载着浓郁的津派文化印记,也是大运河文化的重要符号。2006年,它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然而,非遗项目的传承之路并非一帆风顺。
  西青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不法商家开始仿冒杨柳青木版年画,严重损害了这一非遗品牌的声誉。与此同时,年画制作技艺复杂、传承人老龄化等问题,也让这项传统技艺面临传承困境。
  检察机关及时介入,依法履职,为非遗保护注入了坚实的法治力量。西青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姚娅介绍,该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共检查商户127家。同时,采取“上门走访+集中座谈”方式,掌握一线实情、倾听多元声音。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组织召开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及传承人问需座谈会,深入了解他们在保护、传承及产业链发展方面的现状与困难,并聘请杨柳青木版年画传承人霍庆顺为特约联络员,协助收集案件线索、提供专业支持。
  西青区检察院还建立了“非遗传承人法律服务档案”,面向传承人、从业者、商户,开展版权保护、非遗条例、商标法等专题培训,讲解版权登记、维权、取证流程,强化版权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此外,还积极探索“法治+非遗”融合式普法,联合西青区旅游集散中心,推出“年画娃娃”普法宣传系列活动,让法治意识与非遗文化一同走入百姓生活。
  曾经“家家会点染、户户善丹青”的杨柳青镇,在检察与行政部门的协同守护下,杨柳青木版年画不仅得到完整传承,更催生出文创产品、数字藏品等新业态,成为国潮文化的新亮点。杨柳青木版年画融合杨柳青剪纸、杨柳青风筝、天津民俗等元素,做成了憨态可掬的玩偶、实用雅致的布包、精致小巧的书签、灵动传神的摆件,成为带动沿岸群众增收致富的特色产业。在法治守护之下,非遗不再是尘封的记忆,而是可感可触、可赏可购的生活美学。
  记者了解到,西青区检察院梳理汇总了辖区内106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国家级非遗项目2项、市级非遗项目19项),建立“非遗数字档案”,全面排查公益诉讼线索。针对围绕杨柳青木版年画等特色非遗项目,联合教育局、文旅局等单位共同开展“非遗进校园”、培育“小小讲解员”系列活动,受益师生千余人。
  2024年7月,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与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会签《关于在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围绕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联合培训、普法宣传等方面明确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的衔接配合,确保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从基层实践到常态机制,一张覆盖非遗保护与大运河文化传承的协同网络正加速织密,让古老技艺在法治护航与活态传承中焕发新生。
  
  守护历史遗存
  让悠久文脉永续传承
  
  在天津市武清区北运河与龙凤河新河交汇处,矗立着一座水利建筑。它是京杭大运河天津段极具代表性的水利工程遗存,曾被国家水电部授予“北运河上的夜明珠”奖旗。1958年,周恩来总理曾陪同柬埔寨西哈努克亲王专程到此参观,向外国友人展示新中国水利建设的成就。这座承载着红色记忆的水利工程,就是八孔闸水力发电站旧址。
  然而,这一极具历史文化价值和纪念教育意义的水利遗存,多年来却因未被纳入文物普查认定范围,长期缺乏系统性、专业性的维护,未能有效发挥其历史价值,面临着随时可能被拆改、甚至损毁灭失的风险。
  2025年3月,武清区检察院在走访摸排中发现八孔闸水力发电站旧址存在保护缺位问题,遂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经实地踏勘、走访调查,查明该旧址是20世纪50年代当地百姓艰苦奋斗的智慧结晶,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文物的定义。
  根据《天津市文物保护条例》《天津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条例》等相关规定,武清区检察院依法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将旧址纳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推动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同年9月,检察机关跟进监督,确认行政机关已将该旧址登记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并通过制作保护标识牌、划定保护范围、常态化巡查等方式加以保护。随后,武清区检察院依法终结案件。
  据记者了解,最高检部署开展“大运河沿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后,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结合天津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化的实施方案,并通过方案解读、实地调研等方式推动监督工作落实落细。围绕历史风貌建筑和传统村落保护,指导全市全面摸排大运河沿线“三名”资源保护现状及难点问题,做实公益诉讼监督工作。
  在这一机制的牵引下,天津各区检察机关不仅聚焦于“将遗漏遗存纳入保护视野”的抢救性发现,更将监督触角延伸至文物的活化利用与常态化守护。
  在运河之畔、天津之眼摩天轮旁,一座承载着厚重历史的古建筑——曾公祠,也悄然迎来新生。作为晚清名臣曾国藩的祠堂,它在2013年复建竣工后,却长期“沉睡”,未能对外开放。这座本该成为文化地标的古建,多年与周边蓬勃发展的文旅风貌格格不入。
  发现这一情况后,检察机关迅速启动监督程序,依法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在检察公益诉讼的推动下,曾公祠的保护与盘活工作按下“快进键”。如今,这座沉寂多年的历史文化载体已正式启动盘活项目。曾公祠的活化利用,不仅让尘封的历史记忆得以被世人重新看见,更如同一座文化枢纽,将大运河沿岸的历史风貌与现代文旅景观紧密串联。
  从“抢救发现”到“活化利用”,当文脉被重新点亮,检察机关的目光落在了更长效的守护之中。
  杨柳青镇保留着大量的古建筑、古民居,石家大院更是被誉为“华北第一宅”。
  然而,在一次专项巡查中,西青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排查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石家大院存在消防设施老化,不利于文物安全保护的问题,检察院立即督促文旅、消防、属地乡镇等单位确定整改方案。
  此外,检察官在日常巡查中,还发现了部分古建筑存在年久失修、保护不力的问题。“遗址和文物是运河文化的见证者,我们必须以常态化保护大运河文化为抓手,让每一处遗迹都能得到持续守护。”姚娅介绍,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相关部门迅速行动,对受损古建筑进行抢救性修缮。与此同时,西青区检察院还重点围绕南运河段遗址、文物及生态环境线索,从污染整治、文物修缮、环境提升等多方面对大运河河道及周边展开地毯式走访调研,借助无人机、执法记录仪等科技手段固定证据,形成专项台账,全方位绘制出“运河保护地图”,有力消除了监督盲区。
  如今,漫步杨柳青镇,青砖灰瓦、雕梁画栋重现昔日风采。古镇的“魂”,被重新找了回来。
  
  聚焦河道安全
  筑牢“三名”保护屏障
  
  大运河蜿蜒流经天津,孕育了沿线众多历史文化。河道安全不仅关乎行洪排涝、百姓安居,更直接影响着运河沿岸的文物遗址、古镇风貌和文化遗产的存续。一旦河道失序,不仅危及民生,更可能对不可再生的“三名”资源造成毁灭性打击。因此,聚焦河道安全,就是守护“三名”的根脉,让千年运河的文脉与百姓的安宁生活同频共振。
  曾几何时,一条条跨河线缆,像杂乱的“空中蜘蛛网”横七竖八地悬在大运河上游河道上空,不仅大煞风景,更成为威胁行洪安全的“定时炸弹”。如今,在天津市检察院一分院与西青区检察院的依法推动下,这一困扰多年的“老大难”问题,终于被彻底清除。
  检察官在一次日常巡查中发现这一问题后意识到,这不仅仅是线缆杂乱的环境问题,更是一起危及河道安全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检察官们顶着烈日,沿河排查厘清责任主体。在掌握充分事实依据的基础上,依法启动公益诉讼程序,通过磋商会议,依法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由于管理权责交叉,再加上历史遗留问题复杂,单靠某一方督促整改,屡屡陷入‘管不了、推不动’的困境。”参与办理此案的天津市检察院一分院检察官李岑介绍,面对这一僵局,检察机关明确指出了线缆问题对行洪安全、生态环境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现实威胁,并从法律角度厘清了各方的整改责任与法律后果。
  原本持观望态度的几方终于正视问题,并主动认领责任。在持续跟进和监督下,相关部门共同勘察现场,制订了详细的线缆整治方案。经过集中攻坚,昔日杂乱的“空中蜘蛛网”被有序梳理、规范固定,废弃线缆被全部拆除,长期悬在大运河上游的安全隐患彻底清除。
  “以前看着那些乱七八糟的线缆就担心,怕洪水来了出大事。现在线缆整齐了,河道敞亮了,我们心里也踏实了。”家住运河边的老百姓,用最朴实的话语道出了真实的感受。
  如今,大运河畔水清岸绿,线缆整齐,行洪通道畅通无阻。天津市检察院一分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崔真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化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持续以公益诉讼之力守护大运河的河道安澜、水清岸绿,让这条千年运河真正成为造福人民的“安全河”“幸福河”,也让沿岸的历史文化在法治护航下永续传承。
  
  京津冀联动
  凝聚强大保护合力
  
  大运河蜿蜒千里,京津冀段曾长期面临“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频”的困局。天津市检察院一分院主动担当、牵头破壁,联合多地检察机关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连续三年开展联合巡查,让千年运河重现水清岸绿。
  大运河跨省市分布,保护必须打破地域壁垒。2023年11月,天津市检察院一分院联合北京市检察院四分院,以及河北廊坊、沧州、衡水、邢台、邯郸五地检察院,共同签署大运河综合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京津冀七家检察机关建立线索移送、联合巡查、证据共享等八项一体化制度,构建起流域统筹、区域协同的治理新格局。从此,大运河京津冀段有了“一盘棋”式的司法守护。
  2024年,协作从纸面走向实战。天津市检察院一分院发起《大运河(京津冀段)综合保护检察公益诉讼2024年专项活动倡议》,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得到各地积极响应。
  2025年7月,协作再升级。天津市检察院一分院牵头联合京津冀大运河沿线十七家检察机关,开展流域综合保护专项巡查,采取“联合行动+分段巡查+重点协同”新模式。天津7区检察机关同步行动,巡查水域岸线200余公里;根据天津市检察院一分院牵头组织签署的《关于建立大运河(京津冀段)综合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及行动安排,京冀六地市检察机关分别组织集中踏查,实现大运河京津冀段检察保护全覆盖。 
  作为牵头单位,天津市检察院一分院不仅“自己干”,更“带着干”。在天津市检察院指导下,一分院协助辖区内7个基层院开展工作,组织大运河流域公益诉讼工作推动会、文物文化遗产保护专项会,建立一体化履职机制,整合办案资源,形成上下联动、区域联动的保护合力。
  正如天津市检察院一分院副检察长闫旭彤所言:“我们将以大运河相关合作机制为依托,依法履职,为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擦亮千年运河文化名片贡献检察力量。”一条运河,三地同护。从“分段治”到“全域管”,天津市检察院一分院用检察蓝,为千年运河筑起了一道坚实的法治堤坝。
  采访中,检察官们有一个共同的信念:保护大运河,既要保护它的“形”,也要保护它的“魂”。让流淌的河水永远清澈,让流淌的文化永远传承,是他们的责任,也是他们的追求。运河故事,未完待续。
  ● 责任编辑: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