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中国-中亚法治文明交流互鉴 深化营商环境法治共建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携手建设更加紧密的中国-中亚命运共同体。”2026年是“中国-中亚合作高质量发展年”,高质量的经贸合作离不开良好的营商环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中国-中亚的经贸合作中,无论是中国企业“走出去”,还是中亚企业“引进来”,都需要双方共建高水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对于分属不同文明体系的中国与中亚,在法治文明差异和地缘政治方面还存在诸多挑战。推动中国-中亚法治文明交流互鉴,成为双方弥合文明差异、共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化解经贸合作矛盾、实现合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途径。
  
  中国-中亚营商环境法治共建的背景和趋势
  
  自1992年以来,中国-中亚建立起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贸易额自初期的4.62亿美元攀升至2025年的1063.36亿美元,中国已成为中亚第一大贸易伙伴和主要投资来源国。双方贸易合作已覆盖产业投资、绿色矿产、科技创新等多个领域,未来将在数字经济、人工智能、航空航天等领域展开全新合作。随着中国-中亚贸易合作范围不断拓宽,保障贸易畅通成为合作落实的关键。在2025年第二届中国-中亚峰会上,六国元首将“贸易畅通”列为六大优先合作方向之首,彰显了贸易畅通是中国-中亚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前提。而贸易畅通的关键,在于营商环境的法治化程度。因此,中国-中亚营商环境法治共建成为促进双方贸易畅通的重要基石。
  目前,我国在推进中国-中亚营商环境法治共建方面,已开展部分实践并初见成效。例如,2023年首届中国(喀什)-中亚南亚法治论坛发布《深化“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倡议书》,提出10项务实举措,包括中国同中亚、南亚国家的国际仲裁机构共同签署的《国际商事仲裁战略合作协议》和《国际商事争议多元化解决合作协议》,并成立“中国-中亚法学教育联盟”;2023年贸仲中亚庭审中心、调解中心成立,为双方商事主体提供专业调解服务;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承办中国-中亚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建立中亚司法合作交流基地,促进了法治文明交流互鉴;在新疆分别成立乌鲁木齐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务区、喀什“法智谷”以及霍尔果斯驿路国际法务区等,接续为中国-中亚法治建设提质增效提供平台。近期,首届中国-中亚法治文明交流互鉴大会在新疆成功举办,并建立中国-中亚法学教育联盟。这一举措联通了中国-中亚法学教育界、理论界、实务界,围绕法治文明交流互鉴展开对话,是推动中国-中亚营商环境法治共建的全新尝试。推动中国-中亚法治文明交流互鉴是双方未来在法治轨道上实现区域合作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互利共赢的实践趋势。
  
  中国-中亚营商环境法治共建
  面临的难点
  
  考察中国-中亚法治共建的难点,需认识到分属不同文化体系的中国和中亚在法治文化领域的差异。
  中亚法系混合的营商环境下,面临适应挑战。法系混合是中亚法治文化的显著特色,其法治框架是融合大陆法系、伊斯兰法系和本土习惯法三大要素的复合型框架,并因地缘政治和宗教矛盾而常处于动态变化之中。以哈萨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为例,两国都将伊斯兰教义中有关婚姻、继承等家事领域的规范要件纳入民法典之中。与此同时,源于草原游牧文明的本土习惯法,仍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着实际效用,尤以乡村纠纷调解、社区协商及邻里关系协调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多元传统规范与现代法典在实践层面并行不悖,即便在成文法体系逐步完善的现代社会,本土习惯法和伊斯兰教义仍持续维系着中亚社会秩序。
  相较之下,中国企业在跨境经贸实践中形成的以大陆法系为范式的制度和习惯,在涉及宗教法理及其现实适用维度的经验积累上相对薄弱。面对中亚国家多元法系交织、规则效力层级动态调整的营商环境,我国商事主体在认知深度与制度适配能力方面仍面临挑战。例如,中亚五国普遍存在宗教节日停工、民族习俗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部分企业因忽视该法治特色,偶发违规行为,引发劳资纠纷。
  中亚教俗融合的营商环境下,面临沟通挑战。教俗融合是中亚法治文化的另一重要特色。尽管中亚五国主要以世俗化治理为原则,但伊斯兰教教义仍深度嵌入社会运行肌理,并通过制度化渠道参与公共治理实践,衍生出“宗教调解-世俗司法”相互补充、功能互补的协同型法治结构。在此框架下,世俗法院在审理涉宗教习俗的民事争端时,常将宗教调解结果纳入裁量参考范围。部分国家甚至通过成文立法,赋予特定宗教调解协议以法律效力。在非正式治理场域中,如阿訇等宗教权威人士常以中立第三方身份介入家庭矛盾、邻里纷争及小额债权债务事项的调解,凭借其道德威望与身份认同,维系基层秩序稳定。
  事实上,中亚教俗互补的法治文化与中国“枫桥经验”的基层调解理念存在契合性,可以成为互鉴的基础。但这种共通性理念未能转化为双方易于理解的表达形式,存在法治理念意义解码与认知衔接障碍。加之中亚行政主导法治的营商特征与我国实践存在差异,进一步加大了沟通难度。由此可见,双方需要围绕教俗融合法治实践、行政主导营商模式开展深度交流,共同挖掘法治文化契合点、针对性弥合差异,共建常态化沟通平台。
  中亚文化多元的营商环境下,面临人才挑战。文化多元融合是中亚法治文化的第三大特色。中亚五国民族多元化,“各美其美”,各自衍生出的法治、语言、宗教、民俗等文化之间各有差异,构成了多元融合的文化格局。从法治文化角度来看,各国在法律细则、行政流程、产权保护等方面国别差异显著,经贸重点领域法治要求各有侧重。中亚文化多元、法系复杂的现状,迫切需要兼具多法系知识、多宗教知识、多语种素养、强经贸实务及法治文化传播等能力的复合型法治人才。加之中亚本土法律服务体系尚不完善,对国际法律服务机构、仲裁机构依赖性较高,进一步提高了人才要求。
  目前,国内兼具“中亚法治+特色语言+宗教文化+国际法+经贸实务+国际传播”等能力的复合型人才稀缺,难以满足共通话语塑造、规则对接、纠纷化解、合规指导等需求,且人才培养缺乏与中亚的深度合作,难以精准对接当地实践需求。建立常态化法治人才联合培养机制,打造中国-中亚法治人才交流与实践共享平台,培养复合型法治人才成为中国-中亚法治共建的关键。
  
  推动法治文明交流互鉴 
  服务法治共建行稳致远
  
  塑造中国-中亚法治文化认同,关键在于推动双方法治文明交流互鉴,构建中国-中亚“法治共通话语-法治传播共同体-法治传播渠道”协同联动的国际传播体系,提升中国法治国际传播效能,破解法治共建难题。
  提炼中国-中亚共通法治话语,破解话语隔阂难题。提炼中国-中亚共通法治话语,是推动双方法治文明交流互鉴的首要前提。首先,需强化中亚特色法治文化研究智库建设,聚焦共通法治话语塑造研究。当前,国内已有一些高校成立中亚法治研究机构,如西安交通大学成立的中国-中亚法律联合研究中心、西北政法大学创建的“一带一路”营商环境研究院等。现有研究机构主要聚焦于中亚法律体系、法治建设研究,针对中亚法治文化研究机构较少,对中国-中亚共通法治话语的挖掘仍有提升空间,亟须进一步强化智库建设,为提炼共通法治话语搭建学术平台。其次,挖掘中国-中亚法治实践样本,提炼契合经贸合作需求的共通话语。法治文化以法治实践为载体,同时在法治实践的过程中传播着法治文化。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中亚峰会上,将中国先贤经典“兼相爱,交相利”与中亚谚语“和睦与团结就是幸福与财富”相融通,彰显并传播“中国-中亚精神”。这启示我们,提炼中国-中亚共通话语,要落实到具体的法治实践案例当中,深度挖掘法治实践中的共通性元素,让法治话语更贴合双方合作实际。例如,“枫桥经验”的基层治理智慧与中亚宗教调解传统相契合,基于此可构建“中国调解经验+中亚本土特色”的融合法治话语。最后,为适配中亚地区以俄语为主流、多民族语言并存的语言格局,需组建由法学、翻译学、中亚民族学专家组成的专业翻译团队,实现共通法治话语的标准化翻译,确保其准确传递。
  凝聚法治传播共同体,强化传播协同效能。凝聚法治传播共同体,是推动双方法治文明交流互鉴的关键举措。针对当前中国-中亚法治交流互鉴中的沟通挑战,亟须搭建政府引领、学界支撑、媒体协同、企业参与的立体化协作框架。强化政府顶层设计,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会商机制,凝聚国际传播共识,统筹规划年度传播主题与任务、制定国别化传播方案,重视专项激励政策的制定,激发共同体协作动力。中国高校作为共通法治话语创新与人才培育主体,需突破传统法治话语的理论阐述,将专业术语与中亚俗语、网络用语结合起来,塑造中亚人民通俗易懂的法治话语。在人才培养方面,应超越传统“1+1”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法律+宗教+俄语+传播”四位一体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深化跨境学术交流,落实与中亚法学院教研合作,为法治文明交流互鉴提供学术与人才支撑。例如,西北政法大学举办的中国-中亚学生法律文化研习营,以法治文明为纽带,通过专题讲座、实务参访、文化体验等多维活动,加深中国-中亚青年法学人才之间的交流。传媒机构作为法治传播主力,需把握中亚传播领域移动化、社交化、可视化趋势,加快构建多渠道、立体式的国际传播格局,以多样化形式和多渠道分发,传播中国-中亚经贸合作故事,讲好中国-中亚法治共建故事。同时,主动链接中国-中亚商事主体,挖掘中国企业在中亚合规经营、纠纷解决等真实案例中的精彩故事,让企业积极将实践经验转化为法治传播素材。
  提升传播渠道建设能力,打破中国-中亚法治文化壁垒。提升传播渠道建设能力,是推动双方法治文明交流互鉴的关键路径。当前,中国面向中亚的国际传播已形成“官方主导、多元参与、传统与新兴融合”的基本格局,相关实践取得初步成效:如中国-中亚合拍的精品节目《家园》《学成归来》顺利开播、共同策划的“中亚万里行”获得国内外好评;CGTN俄语频道以“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题制作的纪录片备受关注。但现有传播仍存在渠道覆盖不均、内容与中亚民族宗教文化适配不足、基层下沉能力较弱等问题,亟须从三方面优化。
  一是加强中国-中亚媒体法治传播合作。发挥主流媒体多语种编译优势,聚焦跨境纠纷调解、中亚宗教调解传统融合等内容,推出汉、俄及哈萨克、乌兹别克等多语言政策解读。与中亚媒体联合制作法治专题节目,以中企结合当地宗教习俗、民族习俗化解工程纠纷的典型案例,传播中国多元法治理念。二是以数智媒体为辅助,实现法治信息的精准化、个性化分发。针对中亚语言特征和法治特色,在TikTok邀请中亚本土博主、留学生拍摄法治Vlog,记录中国调解模式与中亚阿訇调解、民族习惯法调解的融合实践。在小红书搭建法治互鉴社区,通过专家解读+中亚用户共创模式,推动中国-中亚调解理念交流。三是加强与中亚媒体、高校、宗教及民族社群机构的合作,依托当地平台开展贴合民族习俗、宗教传统的法治传播。鼓励中资企业联动社区、协会,将合规经营与民族宗教法治文化融入传播实践。借助留学生交流、涉外法律培训等民间渠道,推动中国-中亚法治文化双向交流。
  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背景下,共建逻辑是把握中国-中亚营商环境法治建设的基本维度,而共建的实施需要共识的达成。目前,法治共建虽面临诸多挑战,但中国-中亚法治文明互鉴有基础、有路径、有成效。未来,基于中国-中亚合作高质量发展年,推动中国-中亚法治文明交流互鉴,深化中国-中亚营商环境法治共建,是从根本上落实国家对外开放战略、服务“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践行全球治理倡议的重要实践。
  〔孙江系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张君曼系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媒介变迁视域下中国共产党文化领导权研究”(25BXW085)的阶段性成果。〕
  ● 责任编辑:王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