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明白人”:博州“枫桥经验”新图景

  深夜12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以下简称博州)精河县阿合其农场胜利社区“法律明白人”李丽接到居民紧急电话——一对夫妻因酒后矛盾发生激烈争吵。她立即联系派出所民警赶往现场,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调解经验,现场促成双方和解。

  “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第一时间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李丽公示了自己、社区法律顾问、社区干部及网格长的联系电话,这是博州“法律明白人”的工作常态。这些扎根基层的法治工作者,既是政策法规的讲解员、法律服务的引导员,也是矛盾纠纷的调解员、社情民意的传递员和法治创建的参与员,在基层依法治理中发挥着中坚作用。

  在博州的乡村社区,一场深刻的法治变革正在悄然发生。通过实施“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已培育3796名“法律明白人”,打造了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法治人才队伍。


  矛盾化解“在一线”


  在阿拉山口市艾比湖镇友谊社区,人民调解员巴依哈能处理了一起薪资纠纷。2025年5月,司女士与哈先生因工资发放问题发生激烈争吵。巴依哈能多次走访,了解事情前因后果,将双方请到社区调解室进行沟通。她一方面安抚司女士情绪,一方面向欠薪方普及法律知识,告知拖欠工资的严重后果。经过耐心协商,哈先生最终结清了4000元工资,矛盾得以圆满化解。

  温泉县塔秀乡浩图呼尔布勒格村的吴二运是村里的“法律明白人”、村调解员和普法志愿者。2025年3月12日,他处理了一起邻里纠纷:贾某和高某因50厘米的围墙缺口发生争执。吴二运联系民警一同上门调解,待双方冷静后向其普及法律知识,告知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关于“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的规定。“不要为了50厘米的围墙,故意给对方添堵”“远亲不如近邻”,吴二运反复劝导,最终顺利平息纠纷。

  博州司法行政系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2025年以来,博州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9164件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9%以上,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普法宣传“进万家”


  在精河县托托镇托多克村,治安员雷红红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带动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不论工作还是生活,她总是抓住机会向群众宣传民法典,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鲜活案例,讲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相关法律知识。她还邀请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到村队开展法治讲座和法律服务,增强村民法治意识。

  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贝林哈日莫墩村的蒋以玲,既是村民委员会委员、妇联主席,也是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她通过微信群等信息平台,围绕村民实际需求定期推送普法信息累计120余条。深入村民家中、小区、沿街店铺,用通俗语言和鲜活案例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开展防范诈骗、农民工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等普法活动70余次。

  精河县精河镇复兴社区联动共建单位、网格员、楼栋长等开展“普法进小区”服务,广泛宣传防诈骗、反邪教等内容,协助开展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等普法讲座,营造人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社区法治氛围。

  近年来,博州司法局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开展法治宣传走基层、国旗下普法等法治宣传活动530余场次,有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基层治理“稳压器”


  博州将“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落实情况纳入“八五”普法验收考核和法治建设绩效考核范围,探索多种方式鼓励先进。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将“法律明白人”工作纳入村(居)民、党员积分制管理,通过发放务工补助、人民调解案件补助等形式予以奖励,激发工作热情。

  博乐市以“三突出三强化”为切入点,大力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目前全市11个乡镇场(街道)已培养1176名“法律明白人”,并建立了档案台账。相关部门积极创造条件,组织专题学习培训,开展各类法治宣传和实践活动。博乐市还组建“法律明白人”尖兵队,联合村(居)法律顾问,共同为辖区企业、工厂、个体等开展法治体检,在劳动用工、知识产权保护、合同履行等方面提供指导。

  博州通过系统化培养和制度化建设,让“法律明白人”成为基层治理的“稳压器”,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新的探索路径。


  法治建设“布全局”


  “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仅仅是博州法治建设中一个缩影,法治博州正以全新面貌展现依法治州工作的丰硕成果,为博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在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方面,博州加大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开展前置合法性审核112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备案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同时,强化法律顾问作用,聘请律师事务所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团,常态化列席常务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同(协议)等出具法律意见书260余份。

  在强化行政执法质效方面,博州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不断加强州县乡三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积极搭建多种联动机制,建立与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9个方面19项工作交流会商机制。

  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博州坚持高位推动,将依法治州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博州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扎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召开常委会、常务会、专题会等形式,深入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谋划推动15个方面72项398条改革,着力破解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2025年,博乐市成功创建为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在法治社会建设方面,博州不断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作为新疆首个命名的“平安地州”,博州连续多年进入全国平安建设先进行列,荣获“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称号,并获得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的最高奖项“长安杯”。

  未来,博州将深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完善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标准体系,扎实推进全民普法宣传,为更高水平平安博州、法治博州建设筑牢坚实根基,让法治阳光普照博尔塔拉大地。

  (斯琴系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副教授;何钢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司法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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