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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终结乱象 守护非遗认证的初心
近期,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一家网站因涉嫌提供“非遗证书”代办服务,经当地文旅部门调查后,被依法责令关停。这一事件并非孤例,而是当下非遗认证乱象的一个缩影。有调查显示,近年来,网络平台上的“非遗证书”代办服务日渐泛滥,甚至已形成商品化、流程化的地下“黑市”,亟待加以治理。
非遗认证乱象所带来的危害显而易见。一方面,这是对文化价值的严重异化与消解。非遗的核心是“活态”传承,是知识与技艺在时间中的积淀、在心手之间的授受。然而,“速成化”认证却将其粗暴简化为“花钱买证”的商业流程,不仅导致证书含金量的贬值,更严重扭曲了非遗的精神内涵。另一方面,虚假认证极易引发商业欺诈等侵权行为。利用“非遗”的文化光环与市场效应进行虚假宣传,已成为不良商家快速牟利的捷径。其行为不仅违反了广告法有关虚假宣传的禁止性规定,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公平交易等权利。倘若虚假的非遗认证证书充斥市场,不仅会使消费者陷入真伪难辨的困境,真正的非遗传承人也可能在不公平的市场环境中被边缘化。长此以往,必将严重损伤非遗保护事业的公信力与健康发展。
更应认识到,在非遗认证乱象的背后,暴露的是认证权力的失序与监管治理的不足。依据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定非遗的法定权力,专属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然而,现实中一些未经合法注册的“协会”“国际研究院”等机构,通过虚构与文旅部门的合作关系、私印国徽、仿造官方标识等方式,形成了一个游离于监管之外的“认证黑市”。这些行为不仅直接违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立法规定,更因其伪造官方属性,已涉嫌触犯刑法关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相关规定,对国家行政管理秩序和公信力构成了双重侵害。
要终结非遗认证领域的种种乱象,必须施行系统性、主动式的法治治理。具体而言,在法律规则层面,有必要进一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配套细则,对虚构认证资质、伪造证书标志等具体违法行为设立明确的行政处罚标准,显著提高违法成本,并与刑法相关条款形成无缝衔接,构建起从行政处罚到刑事追责的完整法律惩治链条。
与此同时,应当善用技术手段为治理提供有力支撑。比如,建立全国统一的、向社会开放的非遗认证官方数据库或公示平台,保证其透明度与动态更新,实现证书编号、官方样式、落款单位等信息的一键核验。再比如,利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技术,对网络平台中“非遗代办”“快速认证”等关键词进行常态化监测与风险预警,进而压缩虚假信息的传播与交易渠道,实现精准化、高效率的源头治理。
此外,鉴于非遗认证违法产业链跨地域与网络化的特点,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协同治理机制势在必行。应当推动建立省际间的信息共享平台与执法联动机制,将违法主体纳入统一的“黑名单”,并通过联合执法,防止违法者“此地查处、彼地重生”。同时,需加强文化、市场监管、网信、公安乃至司法部门之间的行刑衔接,推动行政处罚落实到位的同时,也确保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能够及时、顺畅地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以形成治理合力,强化全链条打击的力度。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精神的“生命”载体,而非用以变现的短期“生意”。非遗认证乱象伤害的远不止是市场和秩序,更是文明与文化的尊严。唯有将法律刚性、技术赋能与协同治理相结合,多维度共同发力,才能斩断利益链条,捍卫认证的权威性。其最终目的,是让非遗保护守住文化传承的初心,让文化之光穿透喧嚣浮华的商业迷雾,照亮弘扬中华文明和民族精神的道路。这不仅是应对当前挑战的治理对策,更是对历史与未来不容推卸的文化责任。
● 责任编辑:阿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