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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海事审判高质量发展”系列报道之四
宁波海事法院:全力打造国际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东海之滨,港通天下。宁波坐拥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地处我国大陆海岸线中段,作为国家对外开放一类口岸、全国主要港口及国际枢纽海港,依托宁波舟山港,成为连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关键枢纽与全球航运网络的重要节点。
作为守护这片蓝色海域的司法力量,宁波海事法院的审判工作,不仅是化解海事纠纷、维护航运秩序的“定海神针”,更是彰显中国海事司法公信力、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助力世界一流强港建设的重要支撑,承载着规范航运市场、保障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国际海事法治交流合作的重要使命。
从个案和解到规则引领
2022年12月,美国西海岸太平洋海域,中国香港籍油轮与巴拿马籍油轮在作业过程中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香港船东和巴拿马船东围绕损失赔偿协商两年无果,于2024年底分别向宁波海事法院和美国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两案被告又各自向两国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形成跨国“平行诉讼”对峙僵局。
在国际法上,“平行诉讼”是一个复杂的难题。宁波海事法院受理案件后,准确把握“不方便法院”适用条件,以司法扣押巴拿马籍油轮取得管辖连接点,积极行使涉外案件管辖权,驳回了巴拿马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在此基础上,以务实严谨的法律程序,依法高效推动纠纷走向实体审理,促成双方于2025年9月达成一揽子和解协议并分别向中美两国法院撤诉。
“没想到这样一起双方自行谈判两年多未能化解,并形成复杂的中美‘平行诉讼’局面的案件,在宁波海事法院的推动下,受理十个月就得以成功和解,在与外国法院‘同台竞技’中,充分展示了中国海事司法的成熟经验与专业水准。”双方代理律师在案件办结后感慨道。
随着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推进,中国企业正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融入全球航运网络。与此同时,企业“出海”也面临诸多风险挑战,海外权益保障的需求日益凸显。这起因在外国海域发生船舶碰撞引发的中美“平行诉讼”案件,是宁波海事法院推进国际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建设的一个缩影,也彰显了中国法院公正高效司法,有力帮助中国企业应对海外风险的担当作为。
近年来,宁波海事法院办理了一批具有规则引领力和国际影响力的海事海商案件。
在世界最繁忙的航道之一——马六甲海峡,利比里亚籍集装箱轮与巴拿马籍油轮发生碰撞。
在这起案件中,船舶碰撞事故发生地、船舶国籍、双方船公司住所均与中国无关。在全球有五个国家法院对该案均有纠纷管辖连接点。
“我们选择中国法院管辖,当然选择适用中国法律。”两家外国航运企业表示,双方已经达成一致,选择在宁波海事法院管辖下适用中国法律解决纠纷。
双方当事人作出这一选择,源于多重考量:宁波舟山港的硬核实力、浙江海事司法的公正高效,以及中国海事海商法律体系的国际视野。这一选择,也充分彰显了浙江乃至中国海事司法日益提升的国际公信力。
本案的症结在于,关于涉外船舶碰撞事故的当事人能否协议选择适用法律解决争议。对此,作为特别法的海商法没有明确规定,但作为一般法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4条对此是肯定的。
宁波海事法院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确认双方约定合法有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支付赔偿款折合人民币3400余万元。双方服判息诉,实现定分止争。
这起案件对于外国航运企业主动选择中国法院管辖域外海事侵权责任纠纷并选择适用中国法律,具有明确的规则指引意义。该案于2024年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同时作为唯一涉外案件、唯一海事案件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4年度十大案件”与“2024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2025年海商法修订时,该案例确立的裁判规则被正式采纳。
从联动解纷到服务航运
涉外海事纠纷的解纷需求,往往涵盖解纷时长、方案优劣、成本高低、结果保密等方面,不同需求对应着各类解纷方式的差异化优势。
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的宁波海事行业服务集聚区,楼宇林立,人流如织。
这里汇聚了包括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利比里亚船舶登记处、挪威船级社等在内的一批知名国际海事海商组织机构。2023年7月,宁波海事法院在全国率先深化拓展“海上枫桥经验”,在这里建立起“调解、仲裁、诉讼”一站式涉外海事纠纷多元化解中心。
在多元化解中心,宁波海事法院特邀调解员郭东坤正在忙碌。他长期深耕港航业,专业经验丰富,同时也对海商海事法律非常熟悉,每周都会定期到中心开展案件调解工作。
“宁波拥有世界第一大港,相应的,涉外海事法律服务需求也较为迫切。我们充分发挥多元解纷省时、节费、促和的优势,涉外纠纷当事人普遍反响较好,中心的知名度也不断提高,逐步形成了良性循环。”郭东坤这样评价道。
多元化解中心要发挥作用,需要有力的抓手。为此,宁波海事法院深化与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宁波国际航运仲裁院、港航行政管理部门、浙江省贸促会等各方联动,完善调解、仲裁、诉讼有机衔接;积极参与浙江涉外海事商事法治服务联盟、浙商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推动构建涉外法律服务生态系统。与此同时,聘任了像郭东坤这样来自航运法律服务、港口物流、金融保险等领域90余名专家担任特邀调解员,为公正、高效、便捷解决涉外海事纠纷提供了重调解、可仲裁、少诉讼的浙江方案。
“这个机制太管用了!”在一起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中,原告杭州某公司向宁波海事法院承办法官表示,“我们已经收到了被告支付的运费,我们也将安排对方近期完成提货。”
在该案中,杭州公司主张深圳电子商务公司支付拖欠的货运代理费,深圳公司提出反诉,要求杭州公司返还被其留置的货物。由于双方争议的货物被留置在香港仓库,现场调查取证程序繁琐且耗时较长。宁波海事法院依托与省贸促会的协作机制,联合多元化解中心特邀调解员,委托省贸促会香港联络处工作人员现场查看,确认货物被妥善存放,进而促成双方化解矛盾、达成和解。中心成立以来,累计成功调解涉外案件840件,调解成功率达到43%,案件涉及39个国家和地区,越来越多的中外当事人切实体会到浙江解纷服务优、成本低、效率高。
随着海事纠纷多元化解向纵深推进,宁波海事法院积极探索形成人民法院引导、船舶航运相关行业组织共同参与的涉外海事纠纷化解模式。在一起发生于印度尼西亚海域的船舶碰撞案件中,发挥行业组织在抵御风险、维护航运健康发展过程中的引领作用,引入外轮所属希腊船东保赔协会共同参与调解,促成案件全额履行。该案向国际社会展示了中国调解制度的优越性与权威性。
从司法护航到建设世界一流强港
新年伊始,宁波舟山港已是一派繁忙景象。
2024年,宁波舟山港成为全球唯一拥有双千万箱级集装箱单体泊位群的港口;2025年,宁波舟山港年集装箱吞吐量首次突破4000万标准箱。“硬核力量”加速锻造,世界一流强港建设捷报频传,离不开海事司法“软实力”保驾护航。
近年来,宁波海事法院妥善审结涉及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海上货物运输、海上货运代理、海上保险金融等港航纠纷,积极引导和规范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海铁联运等新业态健康发展,为宁波舟山港打造国内大循环战略支点、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枢纽,促推宁波舟山国际航运中心发展指数跃升至全球第七作出了有力的海事司法贡献。
在宁波某码头公司泊位,正靠泊卸货的利比里亚集装箱船与驶进码头的中国籍散货船发生碰撞。一场事故,引发了船舶碰撞、保险理赔、码头作业三重连锁纠纷。
在碰撞纠纷中,双方船东各执一词:原告请求全额赔偿损失共计230万元;被告表示,保险公司因双方对损失金额有争议拒绝先行理赔,而自己也无力向法院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
如何打破案件胶着状态?宁波海事法院通过召开2次庭前会议、开展3场现场调解、进行100余次电话沟通,成功将船舶碰撞纠纷与保险合同纠纷一揽子化解。与此同时,对于船舶碰撞引发的码头作业纠纷,承办法官在调解上述两起案件中主动邀请码头公司参与,在短短一周内,便促成利比里亚船东和码头公司顺利达成和解。
善用“东方智慧”定分止争,为中外航运企业节省了可观的资源和时间成本,也进一步增强了他们与宁波舟山港长期合作、深耕中国市场的信心。
除了妥善审理各类港航案件,宁波海事法院积极走出去,凝聚起各方力量,共同为国际贸易营造便捷安全的海上运输环境。2025年,联合浙江海事局在全省建立水上交通事故“一站式解纷中心”,推动纠纷“一站式接待、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助力构建高效协同、安全稳定的现代港航物流体系。
2026年1月,一则“首次突破800万吨,舟山2025年保税船燃加注大增10.6%,有望跻身全球前三”的报道刷屏。
船用燃料油是推动国际航运业发展的关键能源,其加注成本和效率是一国港口国际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大力提升以油品为核心的大宗商品全球配置能力,推动宁波舟山港发展成为中国第一、全球前四的燃料油加注港。
浙江自贸区内的一家保税燃料油企业为靠泊宁波舟山港的一艘巴拿马籍船舶提供燃料加注服务。然而不久,加油的外轮沉入大海,外籍被告没有财产可供其履行,供油企业200余万元供油款项未能收回,一时陷入维权困境。
对此,宁波海事法院从外轮如何过户转让到国外、外轮经营主要依托国内企业等关键环节入手,揭开国内某公司以国外单船公司名义经营外轮的“面纱”,判决责令国内公司和国外公司连带支付拖欠保税燃料油款。2025年12月,被告履行的最后一笔款项进入到法院账户并随即支付给供油企业。
考虑到该案是国内少有的保税燃料油供应纠纷,宁波海事法院没有止于个案的案结事了,而是组织法官梳理了全国海事法院和地方法院有关案例,主动走访自贸区舟山片区,与16家供油企业座谈交流,回应海事司法需求,形成《保税燃料油供应业务有关诉讼风险提示》。此后,宁波海事法院没有再收到一起涉及保税燃料油加注的纠纷。
从送达破题到执行攻坚
长期以来,送达难一直是制约涉外海事案件审理质效的突出难题。对此,宁波海事法院积极探索,找到了电子邮件送达这一把解决涉外送达难题的金钥匙。
在一起涉外案件中,3名被告分别来自新加坡、澳大利亚和巴拿马,公司在中国均没有住所和代表机构。这样的案件,传统送达方式时间长,时效性差。该如何破解难题?为提高送达效率,增加化解纠纷的可能性,宁波海事法院通过专门电子邮箱,以英文电子邮件的形式告知3家公司已被起诉,并建议他们通过经济合理的方式解决纠纷。短短一周内,3家外国公司全部回复。6个月后,各方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
投石问路,终见实效。近5年来,宁波通过电子邮件成功向2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当事人发送诉讼材料,促推外国当事人主动联系法院并进行应诉,极大缩短了涉外送达时间。
作为航运业最重要的财产,也是海事纠纷最常见的标的物,船舶可控可扣可执行是推动国际海事纠纷解决的另一关键。
经过多年优化升级,宁波海事法院开发的“船舶执行一件事”集成应用,已实现与海事、渔政、港航等部门系统的协同联动,同船舶鹰眼、港口调度、司法行政等协作配合,实现涉事船舶精准管控,为生效裁判的切实履行发挥威慑与督促双重作用。2025年,宁波海事法院以平均48天的处置用时,依法扣押船舶162艘、成功拍卖船舶144艘,推动执行到位金额达人民币4亿元。“船舶执行一件事”改革作为全国海事法院唯一案例,入选中国社会科学院《法院信息化蓝皮书》。
港兴则城兴,法正则航安。宁波海事法院以个案破局、以规则引领、以服务赋能、以创新攻坚,在化解跨国海事纠纷、完善海事法治体系、护航强港建设的道路上步履不停。展望未来,宁波海事法院将以全力打造国际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为抓手,不断提升涉外海事解纷吸引力,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贡献海事司法力量。
● 责任编辑:刘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