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版文章标题:
“推动海事审判高质量发展”系列报道之三
青岛海事法院:以司法担当护海上民生
黄海之滨,潮起潮落之间,不仅孕育着万千“讨海人”的生计与梦想,更承载着海洋强国建设的时代脉动。
在新时代海洋战略纵深推进的宏大背景下,如何以法治方式筑牢蓝色屏障、守护民生福祉,成为海事司法必须回答的时代命题。
“青岛海事法院立足国家战略与区域发展需求,系统构建并深入实施精品审判战略,以专业化、精细化、国际化的司法实践,为海洋经济发展、海洋生态保护与海洋权益维护提供坚实法治保障。”青岛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欧阳明程表示。
渔港里的“解忧杂货铺”
凌晨四点半,石岛渔港的天还黑着,“鲁荣渔”的船老大老张已经起了锚。他摸了摸兜里刚结清的工钱,那是昨天下午在法庭里,调解员唠了两个小时嗑儿帮他追回来的。“以前怕进衙门,现在看,这就是咱渔民的‘娘家’。”
在北方最大的渔港,26万渔业人口向海而生。青岛海事法院石岛法庭在这里一扎就是30多年,被渔民们亲切唤作“娘家”,成了渔港边上的“解忧杂货铺”。
“我们法庭只有两名法官,但辖区涉渔纠纷占了全院的大头。”石岛法庭负责人李雪莲这样形容人手与收案量的反差。直到2022年9月,“老船长调解室”挂牌成立,让这间“杂货铺”找到了最懂渔民的“掌柜”。
几位经验丰富的老船长、老渔业干部被聘为特邀调解员。“他们懂得潮汐的规律,更懂得渔民的道理——海上规矩怎么讲、人情世故如何掂量,几句话就能说到心坎儿上。与常驻法庭的4名调解员优势互补,共同织就一张‘老船长+驻庭’的双重调解网。”石岛法庭法官曲燕军说。
“案子来了,先由调解员上手。”李雪莲说。调解员们用拉家常的方式,把许多剑拔弩张的纠纷化解在庭审之前。数据显示,2023年石岛法庭民初案件降至547件,2025年504件,比2022年下降三成;扣押船舶数量也从2022年的50多艘锐减至不到20艘。“案子少了,但化解矛盾的深度更深了。”
船员老王对此深有体会。去年休渔前夕,他被船东拖欠3万元工资。眼看就要开海,船东却玩起了“躲猫猫”。老王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石岛法庭。驻庭调解员当天就联系上了船东,从法理讲到人情,从海上规矩讲到岸上道义,几小时后,船东当场转账。从立案到拿钱,不到两小时。“真没想到这么快!”老王的一句感慨,道出了无数船员的心声。
为了让维权之路更顺畅,法庭还联合检察院、司法局推出“一条龙”服务:不会写诉状的,工作人员帮助网上立案;搞不清船舶信息的,协调海洋发展局协助查找;需要法律支持的,检察院可支持起诉,司法局提供法律援助。2025年10月,一起涉及船员死亡的纠纷,通过线上指导调解,仅用数日便促成152万元赔偿协议,避免了漫长的诉讼。
“船员出海时间不定,我们争取当天来当天调。”李雪莲说,这种“面对面”的调解,让许多纠纷化解在船员再次出海之前。
石岛法庭的实践,是青岛海事法院推动构建多元解纷体系的一个缩影。作为全国唯一设置在乡镇的海事派出法庭,它推动设立的“老船长调解室”已增至4处,形成“指导法官+调解员”的先行调解模式。2025年至今,这一模式已成功化解纠纷367件,成功率高达73%。
而在更复杂的涉外船员权益案件中,青岛海事法院同样展现出大国司法担当。从1999年跨国营救被遗弃在埃及的“大安吉”轮中国船员,到2020年协调多方为被困日照港的“狮子”轮外籍船员提供人道主义援助,法院始终践行“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兑现胜诉权益
望着院子里一垛垛正被搬出的渔网,被执行人王某苦笑着摇了摇头:“躲过初一躲不过十五,这次我彻底服了。”
时间回到2022年5月。受雇于王某、安某的高某正在水下作业,谁知饮酒后的王某突然启动船只,导致高某股骨、桡骨骨折,造成十级伤残。2023年7月,法院判令王某、安某赔偿15万余元。判决生效了,钱却没到账。两名被告一个名下没财产,另一个直接人间蒸发,执行陷入僵局。但对高某来说,伤情经不起等待——他急需这笔钱做二次手术。
青岛海事法院的执行干警没有放弃。2025年,他们三上葫芦岛,一次次跨越渤海湾。有一次正赶上寒潮,船在港里出不去,他们就蹲在码头盯着那垛渔网,啃了三天干面包。一场持续数月的拉锯战,最终以渔网被搬出、案款被执结而告终。
过去,海事执行长期面临“扣船难、看船更难”的困境。一艘普通渔船被扣押将产生较高的看管和港口停泊费用,高昂成本往往让当事人望而却步。
为破解这一难题,青岛海事法院创新思维,自主研发了船舶扣押拍卖管理平台,实现船舶扣押、监管、评估、拍卖全流程数字化管理。该平台获评2022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法院创新案例。
与此同时,法院还与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AIS数据共享机制。通过获取船舶实时数据、历史轨迹数据,法院可以精准锁定涉案船舶位置,实现对已扣押、待扣押船舶的全面监管。
在此基础上,青岛海事法院进一步研发动产(船舶)监管平台,集成了可视化管理系统、前端监测设备和手机App三大模块。一旦有非法人员入侵或船舶异常移动,系统会自动触发报警,监测人员可通过手机App实时查看现场画面、远程喊话处置。这套“指尖上的监管”系统,于2024年2月成功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以前查船靠跑腿,现在查船靠数据。”青岛海事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吕延铭表示,信息化手段的运用,不仅为当事人节省了高昂看管费用,更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让“查人找物”不再是大海捞针。
对于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青岛海事法院始终保持高压态势。2024年5月,法院启动“霹雳行动2024”集中执行专项行动,聚焦船员工资、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以及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全力推进终本清仓、交叉执行等工作。
“针对涉民生案件,尤其是船员工资报酬、人身损害赔偿等关乎当事人切身利益的案件,法院专门开辟‘绿色通道’,坚持优先立案、优先执行。”青岛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侯希民介绍道。
通过与边检、海事、仲裁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青岛海事法院正努力将胜诉判决兑现为当事人手中的“真金白银”。正如执行法官们所言:“我们不仅要让渔民在渔港里能‘讨到说法’,更要让生效的判决在千里之外也能‘落地有声’。”
风浪里的“指南针”
在渔民和船企眼中,青岛海事法院不仅是一名公正的“裁判员”,更是他们在风浪中行稳致远的“指南针”。
山东是全国最大的海洋牧场试点省份,养殖密集区与通航密集区高度交织。船舶误入养殖区引发的纠纷,一度是审判实践中的“老大难”。
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养殖户的处境往往是两难:真实损失惨重,但举证时又因缺乏标准而容易导致损失虚报,加剧矛盾。以往,由于缺乏统一标准,养殖户常常单方委托鉴定,鉴定报告数额虚高,甚至出现同一片海域、不同案件损失认定结果悬殊的乱象。这不但使审判陷入困境,也激化了矛盾。2023年,该类案件数量为95件,信访压力增大。更为棘手的是,此类案件在全国海事法院系统中也较为少见,没有成熟经验可循。
面对困局,青岛海事法院蹚出了一条新路。2023年,审判监督庭立项开展专题研究。法官们深入调研全省主要鉴定机构,走访海事局、渔业部门,并邀请律师、学者、船东保赔协会反复研讨。历经一年,七易其稿,2024年9月,《养殖损害纠纷案件裁判指引》正式出台。
指引的核心,是引导养殖户合理举证,规范鉴定行为。它明确要求鉴定报告必须有科学依据,参考渔业部门发布的养殖生物生长周期、收益成本数据,或周边养殖户的实际生产情况。同时细化了责任划分原则:养殖户是否违规在航道内养殖、是否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船方是否及时更新海图、是否遵守避碰规则等,均被纳入责任考量。
“以前有的养殖户拿着一份虚高的鉴定报告,以为胜券在握,败诉后便不断上访。现在他们明白,法院裁判不仅要看报告,更要看客观数据。”审判监督庭法官周黛娜说。2024年以来,此类案件数量明显下降,大量纠纷在诉前便由海事局、律师依据指引成功调解。
令人欣慰的是,这份源自基层实践探索的指引获得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认可。在2024年9月9日至14日全国法院海事审判培训班上,青岛海事法院关于养殖损害纠纷的裁判规则被作为典型经验予以推广。“我们不是在简单办案,而是要通过一类问题的系统治理,让渔民知道如何合法养殖,让船方知道如何安全航行。”青岛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爱玲的这番话,诠释了司法对民生关切的回应,也让“指南针”的形象更加清晰。
让惩罚用于修复
海洋,是渔民的“饭碗”,更是子孙后代的蔚蓝家园。当非法捕捞、盗采海砂一次次撕裂这片深蓝,谁来为海洋“疗伤”?
2020年11月,青岛董家口海域夜色如墨。一艘采砂船将巨型“吸管”插入海底,海砂源源不断被抽入船舱。经鉴定,盗采导致3717平方米海床严重损坏——相当于9个标准篮球场被挖成巨大坑洞,紧邻航道的采砂区更可能引发航道偏移、海岸侵蚀。
庭审中,被告们各执一词。有人手持所谓的“清淤项目”文件申辩“有正规手续”,有人辩解“每天拿500元工资对违法性毫不知情”,有人质疑“深坑可以自然填平何必赔偿”。
合议庭抽丝剥茧:船舶历史轨迹显示,案发时并未在工程施工地点,清淤工程根本不需要采砂船,所谓“合规”文件实为精心伪造的“护身符”。承办法官王妍娥的释法说理掷地有声:“清淤和采砂性质截然不同,作为专业船舶中介,核实《采矿许可证》《海域使用权证》既是义务,也是行业底线。”
2024年4月,青岛海事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将运输者、收购者与采砂者认定为共同侵权,实施“盗采-运输-收购-销售”全链条打击。8人连带赔偿海洋生态环境恢复费用36.8万余元、恢复期间损失9466元和预防措施费用7.3万余元;3人于各自运输收购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同年10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副所长印萍评价:“这次判决在海洋生态保护领域清晰确立了‘全链条共同侵权’的裁判规则,精准打击了非法采砂产业链中各环节参与者‘搭便车’的侥幸心理,使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从‘末端打击’迈向‘源头预防与全链条治理’的新阶段。”
惩罚不是终点,修复才是目的。青岛海事法院曾监督执行放流千万余尾鱼虾蟹苗,为海洋生物资源注入活力。但并非所有案件都适用传统方式。
2022年6月,被告张某某在禁渔期组织9人非法捕捞野生江瑶贝16000余个,重达7955公斤。青岛市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赔偿生态修复费用38万余元。然而,江瑶贝的增殖放流技术尚不成熟,传统修复路径遇到瓶颈。
怎么办?“处罚不是最终目的,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关键在于修复,实现公益保护。”承办法官介绍。
检察机关结合专家建议,将目光锁定在“海洋碳汇”这一新领域。2024年5月16日,青岛海事法院作出判决,判令张某某以购买“海洋碳汇”的方式,修复受损的海洋生态环境。
这是全国海事法院首次判决责任人以购买海洋碳汇方式替代修复生态。承办法官介绍,责任人出资购买海洋碳汇,所获资金专门用于具有额外固碳效益的生态修复项目,如海草床修复、贝类底播、红树林营造等,实现生态功能的恢复。
“从全链条打击盗采海砂,到首推海洋碳汇替代性修复,我们正在构建‘专业化审判+协同化治理+多元化修复’的‘蓝色司法’保护体系。”青岛海事法院海五审判团队负责人李培合表示。据介绍,青岛海事法院目前已联合检察机关共建“蓝色碳汇实践基地”,并与天津、大连、宁波等地海事法院以及山东、浙江多地检察机关建立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通过推动信息共享、协同办案、联动修复,为守护蔚蓝家园织密法治之网。
从渔港里的“解忧杂货铺”,到千里之外的跨海执行;从风浪中的裁判指引,到海洋生态的系统修复——青岛海事法院以高质量司法,在每一个案件办理中回应海上民生的期待,守护着人与海洋的和谐共生。
● 责任编辑:刘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