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纯粹  所以崇高

-- ——沉痛悼念并深切缅怀高铭暄教授
  2026年2月26日,人民教育家、杰出法学家高铭暄教授溘然长逝。巨星陨落,天地同悲,当日天空昏暗,夜晚雪花飘落。3月2日举行告别仪式,又是阴云笼罩,雨雪交加,非常契合法学同仁不忍与大师告别的悲痛心境!2月26日那天上午,得知恩师病危消息时,我即给高老师之子高晓东发信息:祈愿天佑!万万没想到突传噩耗,高铭暄教授于11点47分驾鹤西去,法学教育一代宗师的心脏终止了跳动,那颗睿智的头脑停止了思考,先生离开了他挚爱的教育事业,离开了他热爱的家人亲人,离开了他牵挂的学生弟子!法学界痛失巨擘,共和国失去一位人民教育家,法学界失去一位法学大师,我们亦痛失一位终身受益的人生导师。这是中国法学界的重大损失。恩师先行,并未走远。我们沉痛悼念高铭暄教授,既是追思和缅怀,也是感恩和告慰,更是致敬和洗礼!
  高铭暄教授是新中国培养的第一代法学家,毕生致力于法学教育,对中国刑法科学的创立和发展倾注了全部心血。高铭暄教授被历史和时代赋予很多标签,他对我国法治建设特别是刑法科学的发展繁荣、开拓创新,创造了一系列“第一个”,有的甚至是“唯一的一个”,都具有里程碑意义,足以载入法学教育史册。高铭暄教授是中国法学教育的一面旗帜,是刑法学界的崇高丰碑,堪称师者典范、学界楷模,仰望则弥高、俯之则弥深!高铭暄教授的宗师地位、学术成就、社会影响,法学界有目共睹、举世公认,不需要在此赘述。我只想从学生的角度谈谈恩师的高尚品格。
  遇见良师,是人生最美的邂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人遇到好老师是人生的幸运,一个学校拥有好老师是学校的光荣,一个民族源源不断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好老师则是民族的希望。”高铭暄教授是我的授业恩师、人生导师。在高铭暄教授的诸多弟子中,我与恩师结缘最早,已有48年之久。我是中国人民大学1978年复校后的第一届本科生,本硕博论文的导师都是高铭暄教授,高老师还曾担任我本科生毕业季的班主任。从1978年入校到1997年调离,我在中国人民大学曾追随高铭暄教授学习、工作近20年。感谢人生相遇,有缘与恩师韶华相识,有幸长期聆听教诲,沐浴学术滋养,深受人格感染,能够做高铭暄教授的学生,我感到无比荣幸!非常自豪!
  去年国庆前夕,我陪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去医院探视时,恩师精神矍铄,耳聪目明,与我们交流时反应敏捷、言语流畅。当时我们对恩师成为百岁寿星充满信心。如今,牵引我们踏上人生坦途的恩师骤然离去,音容宛在,却阴阳两隔,让我们这些弟子悲戚难禁。几天来,记忆的闸门开启,很多往事涌上心头,恩师的音容笑貌时时浮现脑海,恩师循循善诱、谆谆教诲的场景历历在目。
  恩师属于大音希声、大象无形之人,如果只能用一个词描述高铭暄教授的精神特质,我想选择“纯粹”。恩师一生品德敦厚,内心纯净,为学为师为人遵从本心,真诚坦荡,没有私心杂念,从不计较功利得失,不世故,不做作,不矫情。这种纯粹是源自灵魂深处的本真,是漫长岁月中“始终如一”的质朴,表现为纯洁无瑕的赤子之心——对国家的忠诚、对学术的执着、对名利的淡泊、对学生的慈爱,彰显了中国知识分子追求真理、朴实无华的风骨。
  恩师的纯粹体现在矢志不移、终身不渝。恩师认为,法治是他的生命,教育是他的挚爱,曾说:“我一辈子只想扮演好一个角色,就是教刑法的老师。”择一事而终其身,恩师热爱教育、尊重教育、献身教育,将教学科研视作自己生命的组成部分,治学严谨,一丝不苟。他从不把讲课或学问当作饭碗和工具,恩师教学、治学的认真态度可以用“极致”来形容。恩师这一代学人,经历过时代的动荡,却从未放弃过对真理的追寻。恩师曾经用“不枉此生”来形容他对法学的热爱。恩师是不幸的,赶上“法律虚无”的岁月,特别是遭遇“十年浩劫”,告别法学讲台,从事医学史研究。恩师也是幸运的,适逢“法治勃兴”年代,为中国法治事业举旗扛鼎、奋发有为,成为中国刑法科学的拓荒者,中国法学教育的领航者。正是这种锲而不舍的探索精神,恩师即便著作等身,也不以此自矜,始终保持着对学术的敬畏,年龄步入“90后”,依然坚持每天阅读文献、伏案写作,始终在不断学习和思考,活跃在学科最前沿。就在刚刚过去的2025年,恩师还发表了两篇学术论文:《奋力推进中国特色刑法学现代化发展》《中国自主刑法知识体系的十个发展面向》。恩师治学教书育人的一生,就是“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崇高境界的生动诠释。“人民教育家”这一国家荣誉称号,授予以教书育人为己任的高铭暄教授,可谓实至名归!
  恩师的纯粹体现在不为物役、不为名累。高铭暄教授是真正的精神贵族,作为法学大家,生活却极为节俭,物质需求非常简单。他居住的房子年代久远,居住条件局促,研究环境简陋,生活家具用了几十年,却安之若素,毫无怨言。只要房间里有写字台可以伏案读书写作,便乐在其中,仿佛身在世外桃源,只是耕耘,不问收获。2019年,91岁的高铭暄教授被授予“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面对这份至高荣誉,他将荣誉归功于党和国家,说自己的成就不过是历史的机遇,在教工群里表示:“诚挚感谢同事们对我的厚爱和鼓励!我永远是我们这个团队的一员。我要认真向你们学习,以你们之长补己之短,让自己更加自觉地前行。”我在2023年恩师95岁高寿生日前夕曾撰写《铭鼎法坛、暄煦杏林的大先生》一文,记述恩师的法治人生。发表后恩师给我发微信:“文章肯定我、褒奖我、鞭策我,实在令人感动!我还有很多短板和缺点,恐怕这辈子都改不过来,只有尽主观努力,能改多少算多少。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希望自己在不长的未来时间内能再有所作为、有所进步,不辜负同窗、同行的期望,对自己也会更加安心些。”恩师的自谦令人肃然起敬!
  恩师的纯粹体现在无私付出、不求回报。在此,我讲三件事,也是我人生的三个转折,恩师的帮助对我的职业选择、学术方向和人格塑造等方面产生了决定性影响。一是高考时我没有报法律专业,当时不知法律为何物,恩师将我从一个法盲培养成学有专长的法学博士,而且恩师推荐我免试攻读博士学位(迄今为止唯一的一位);二是大学本科生、研究生期间我是现役军人,恩师提议帮我从一个应回部队分配工作的军人留校成为大学教师;三是恩师教导我理论联系实际,从一个不谙世事的懵懂青年成长为心有敬畏、肩有担当的政法工作者。恩师亲传弟子逾百,广育后学数万,可谓桃李满天下,我只是被恩师温暖过的“那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恩师从来没有在任何人面前提到他如何帮助过我,如果不是我向他提起这些事情,可能他早就忘记了。最难能可贵的是,近50年来,恩师没有请托我利用职权办任何事。在这个人情社会,我与恩师的关系很容易查到,我相信一定有人找过恩师,但是恩师没有向我转达过一个请托事项,莫大恩泽铭记在心。
  恩师的纯粹体现在有教无类、倾囊相授。恩师长着一副刑法面孔,不苟言笑,属于不怒自威,看着很严肃,其实是慈父心肠,私下交流,非常随和。高铭暄教授曾说:“培养学生,是我一生中最大的乐趣和成就。”恩师提携后辈,不问师门传承,一视同仁,不遗余力。在他眼中,学术没有亲疏远近,学生没有高低贵贱,本校其他老师指导的学生、外校学生来访,恩师都耐心接待、认真指导,将自己的所学所知所思所悟与学生分享。有外地素不相识的教师、学生因仰慕先生,贸然来信求教,恩师不仅亲笔回信,甚至在信中殷殷鼓励,仔细修改文稿。学生们都说,先生有一种独特的人格魅力。在学术场域,是敢于直言的严师,对学生要求极高,从不轻易溢美;在生活中,又是温润如玉的长者,对学生严格但不苛刻,从未发火训斥学生,有问题、不满意,也是委婉提出。对学生的困难感同身受,鼎力相助。
  因为纯粹,所以崇高。纯粹至此,便为永恒。孔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恩师生来是“纯”,归去成“粹”,终其一生,恩师没有在名声中迷失,没有在利益前弯腰,没有因为地位尊崇而变得世故,也没有因为成就斐然而停止钻研。恩师是那种“越老越真”的人,岁月没有给他增加世故,反而洗去了所有杂质。如今,恩师远行了,留给我们的有形成果是那一部部沉甸甸的著作,而精神财富则是他用一生践行的“纯粹”二字,对教育热爱得纯粹,对法治执着得纯粹,对处世真诚得纯粹,对需求简单得纯粹。恩师以纯粹的人格魅力、纯粹的师者情怀、纯粹的学术追求,彰显其品格高尚和心灵高贵,树立了为人师表的楷模。像恩师这样集“经师”和“人师”于一身的“大先生”,是法学教育界永恒的丰碑!
  恩师已逝,典范犹存,丰碑永驻。传承是最好的致敬和缅怀。我们对恩师最有意义的纪念,就是化悲痛为力量,学习恩师秉持的高贵品格,承继恩师开辟的法治事业。构建中国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是恩师的夙愿,作为学生,铭记恩师的教诲,像恩师那样做人做事做学问,积极回应中国之问、法治之问、实践之问,告慰恩师的在天之灵!
  山高水长有时尽,唯我师恩日月长。最后,我敬作一副挽联,谨此深切缅怀,寄托不尽哀思。
  上联:铭鼎法坛垂万世 
  下联:暄煦杏林泽千秋
  横批:高风亮节
  祈愿恩师仍是法学天际那颗最亮的星,指引我们继续前行!高铭暄教授将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作者系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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