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安徽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体现,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深刻洞察力和理论创造力,创造性提出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标志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2025年11月,党中央时隔五年再次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深入总结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最新理论成果、实践成果,系统谋划部署新征程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重点工作,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接续推进法治、厉行法治的坚定决心和意志。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时时处处用“十二个坚持”对照、审视工作,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奋力开创法治安徽建设新局面。
  
  一、新时代法治安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近年来,安徽省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法治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战略性、保障性,不断完善依法治省体制机制,持续优化法治环境,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推动法治安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党的领导更加有力。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组建安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推动省市县三级成立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形成上下贯通、统筹推进、高效顺畅的工作格局。将法治建设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推动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制定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开展四轮法治督察,在全国率先实现领导干部现场述法县级以上全覆盖,法治建设整体性、协同性不断增强。
  立法供给更加精准。探索建立立法会商、重点立法“双组长”等机制,增加基层立法联系点,拓宽公众参与立法渠道。积极探索地方自主性先行性立法,持续推进“小快灵”立法,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出台创新型省份建设促进条例、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形成一批富有“时代味”“安徽味”的立法成果,全省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593件,基本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稳步推进区域协同立法,倡导并推动沪苏浙皖共同制定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等地方性法规。
  法治政府建设更加有为。坚持系统观念、整体布局、一体推进,制定实施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国率先建立全面依法治省重点工作指引、提醒、警示“三清单”制度,省级政府透明度指数居全国第7位,8个地区、8个项目入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名单,总量位居全国前列。市县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述法率、省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率、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村(居)法律顾问聘请率、省市县“府院”“府检”联动机制覆盖率均实现100%。
  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省、市两级联动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法规,持续深化权责清单“全省一单”体系建设,全面推进“综合查一次”“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加强“无证明城市”建设,企业和群众办事平均跑动次数减少93%、办理总时限压缩65%。连续5年开展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法治环境排名从2021年全国第20位跃升到第3位。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组建“一带一路”建设法律服务团,建成运行合肥法务区,更好满足多元法律服务需求。
  司法体制改革更加深化。全面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强化一体履职、综合履职机制建设,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惩戒委员会分设有序落地,市县法院、检察院实现财物统管,政法跨部门一体化办案平台投入应用。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统筹推进刑事“挂案”清理、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监督,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扎实推进,公正司法迈上新台阶。

  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更加充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好“六尺巷工作法”等有效方式,全面构建“一站式”特色解纷体系,县级以上综治中心全部实现实体化高效运转,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体、热线平台全面融合应用,一大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得到依法解决。全面完成“八五”普法任务,建成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54个、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4个,2个县区被命名为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


  二、坚持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美好安徽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当前,安徽正处于夯实基础、全面发力、创先争优、奋力追赶的关键时期,我们要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建设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以法治引领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以法治为引领。”我们要坚持法治先行、保障同步,科学编制实施新一轮法治安徽建设规划,为高质量发展夯基固本。法治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保障,我们要深入研析科学技术进步与普及、科技成果转化与保护等方面的法治需求,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规范、健康、有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我们要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完善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法规制度,持续开展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制度化根治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为企业发展注入“法治底气”。法治同开放相伴而行,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我们要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深化国际交往,加快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提高涉外法律服务质效,维护安徽省公民和企业海外合法权益。
  以法治护航高品质生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人民是法治建设的主体,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是检验法治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社保、住房等方面的立法新期盼,扎实推进学前教育条例、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平安建设条例等地方立法,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法治不只是庄严的法律条文,更是可触可感的日常生活,我们要持续深入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领域执法司法力度,加强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保护,扎实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依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可靠保障,我们要紧扣共建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认真开展实施长江保护法办法、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监督条例等地方立法,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
  以法治筑牢高水平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是硬道理,安全也是硬道理。”我们要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加强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夯实粮食、能源资源、重要产业链供应链、重大基础设施等安全,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涉黑涉恶、个人极端暴力等违法犯罪,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我们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好“六尺巷工作法”等有效方式,加强风险防范处置和矛盾纠纷化解,确保人民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让矛盾纠纷消弭于萌芽。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我们要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加大预防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网络暴力等违法犯罪力度,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大力整治各种网络乱象,维护网络空间良好秩序。
  
  三、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安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我们要把贯彻实施《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为动力,准确把握法治安徽建设达到更高水平的目标,推动法治安徽建设行稳致远。
  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当前,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我们要牢牢把握党中央赋予安徽的职责使命,锚定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新兴产业聚集地、改革开放新高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实现新突破和在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美好安徽上取得新的更大进展目标,谋划好实施好“十五五”时期地方立法工作。健全“小快灵”“小切口”式立法快速响应机制,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地方立法,完善数字经济、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领域法规,加强量子科技、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立法调研,以良法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我们要持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建好用好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等载体,完善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的制度机制,增进各方面对立法的认同、对法规核心内容的了解,广泛凝聚立法共识。
  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政府是制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的重要主体,是人民群众打交道最多、感受公平正义最直接的国家机关。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应率先突破。我们要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制定实施省域范围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定标准,完善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全面落实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推进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监督“四维联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必须坚持严格执法,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省级执法机关加快制定本领域执法工作操作指南,精准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科学划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审批、监管、执法权限和程序,巩固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查一次”改革成果,整体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要牢牢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司法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不断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我们要深入抓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落实,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推动政法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法律不应是冷冰冰的条文,而应该是有温度的守护,我们要坚持司法为民,秉持“如我在诉”的情怀,强化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治供给,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深入推进司法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扎实开展“江淮风暴”“徽动执行”“终本清仓”等专项行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只有全社会法治观念增强,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我们要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创新推进全民守法和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制定实施安徽“九五”普法规划,广泛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推进精准普法,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维护公正的良好环境。红色资源是法治建设的精神富矿,我们要深入挖掘和运用好安徽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引导社会成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让江淮大地上积淀的法治智慧在当代社会治理中焕发新的生机。公共法律服务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基石,我们要着力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律师制度、公证体制、仲裁制度、调解制度、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让法律服务走到人民群众身边、更加可感可及。
  作者:安徽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责任编辑:曹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