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版文章标题: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诉讼法治体系”系列报道之一
推动刑事审判工作和刑事诉讼法学研究高质量发展
2025年以来,全国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重拳惩治暴力恐怖犯罪,从快从严打击“三股势力”犯罪,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涉缅北等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对涉枪涉爆、制毒贩毒、个人极端等重大恶性犯罪,依法严惩不贷,有力震慑犯罪、保护人民。
二是依法严惩腐败犯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打虎”“拍蝇”“猎狐”不放松,突出惩治金融、能源、烟草等重点领域职务犯罪。严惩群众身边腐败,依法惩治涉“校园餐”、农村集体“三资”、养老医保“蝇贪蚁腐”,助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三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依法惩处非法集资、洗钱、内幕交易等金融犯罪,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深入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做实依法平等保护。严惩破坏生态资源犯罪,助推打造绿色发展高地。
四是切实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原则,健全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及时纠正机制,坚决守住防范冤错案件底线。不断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全面落实死刑复核案件法律援助制度,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选择辩护人权利有关问题的批复》,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加强被害人权益保护。
五是深入推进刑事司法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证人出庭、非法证据排除、二审开庭制度,推进庭审实质化。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完善执纪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做实惩防并举、标本兼治。
六是持续做实审判监督指导。完善案例指导制度,高质量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统一法律适用、强化规则引领的功能作用。持续推进法答网建设,加强“库网融合”,做实“以用促建”,健全上下贯通、规范高效的法律适用问题解决体系。
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刑事审判工作面临新的更重的任务。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是指导“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乘势而上、接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又一次总动员、总部署。经济社会发展向前推进一步,司法服务保障就要跟进一步,刑事审判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任务更重、要求更高。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立法和社会治理不断完善,传统侵财犯罪明显下降,严重暴力犯罪大幅减少,轻刑案件数量占比上升,犯罪手段、方法日益智能化、信息化、隐蔽化,组织性、复杂性、跨地域性更加突出,犯罪态势、特点发生重大变化,给刑事审判工作带来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人民群众对刑事审判的质量与效率、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提出新期待。跟上、适应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期待,亟待深化理论研究,加强实践指导。
期待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进一步深化刑事司法理论研究,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并指导刑事诉讼法学研究,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我国刑事司法实践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总结提炼我国主体性、原创性、标识性的现代化刑事法治理念,积极开展刑事司法领域前瞻性、对策性研究,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诉讼法学基础理论体系,扎根中国传统,立足中国实际,解决中国问题。
期待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进一步深化刑事司法制度研究。刑事诉讼法修改已经被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进一步健全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诉讼法律制度,仍然是这次修改的重大主题。希望刑事诉讼法学界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围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落实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等内容,深入调研,充分论证,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形成科学完备的刑事诉讼法律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诉讼法治体系贡献力量。
(作者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本文系作者在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25年学术年会上的致辞,内容略有调整。)
● 责任编辑:孙雅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