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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应用 服务健全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以人工智能引领科研范式变革,加强人工智能同产业发展、文化建设、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相结合,抢占人工智能产业应用制高点,全方位赋能千行百业”。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健全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着力提升治理的前瞻性、精准性、系统性、协同性,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针对网络空间的新形势、新样态,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新应用带来新的挑战,司法机关要利用好新技术新应用提供的支持条件,推动科技创新与司法工作稳慎融合,践行弘扬主流价值、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为人工智能应用安全可控落地提供司法支撑等职责使命,加强网络司法治理能力,促进依法治网落到实处,为健全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提供有力保障。
要充分发挥司法案例的示范指导作用和法律主流价值观语料库的数据支撑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生态环境。一是针对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网络数据滥用、污染社会风气、危害网络安全等网络乱象,通过审判工作及规律总结“明规则、促治理、助发展”。近年来,人民法院发布了大批具有填补空白、树立标杆功能的涉网典型案例,实现“审理一案、规范一片、治理一域”的司法效果,切实推进网络司法治理的系统化、长效化。二是积极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新应用,为赋能网络生态治理提供基础设施支撑、认知框架与价值引导。人民法院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运用数字法院建设汇聚的数据资源以及数字法院人工智能服务体系,推动建设法律主流价值观语料库,更好地服务网络生态治理相关理论研究、政策制定、司法实践和公众普法。
要积极推进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成果转化和应用场景落地,赋能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是积极推进司法领域数智建设,深挖司法大数据资源价值,赋能网络司法治理。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研发应用人工智能辅助审判系统,推动科技创新与司法工作稳慎融合”。2023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研发建设并发布法信法律基座大模型、推出“两状”示范文本智能化应用、人工智能辅助审判系统等智能化服务,融入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统一裁判尺度、完善诉讼体系等时代课题,助力审判工作现代化。二是积极推进司法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应用场景落地,供给优质高效智能的公共法律服务,形成数智赋能网络生态治理合力。最高人民法院正推动建设智能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拓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服务企业出海的涉外法律服务等应用场景,为网络生态治理提供全方位服务支撑。
要系统构建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伦理指引和安全合规机制,稳慎促进新技术新应用全面赋能网络安全治理。一是坚持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辅助性工具定位,设定严格的技术规范,确保司法裁判始终由审判人员作出、裁判职权始终由审判组织行使、司法责任最终由裁判者承担,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二是制定具备前瞻性、精准性、系统性的人工智能制度规则和伦理指引,防范幻觉失真、内容偏见等伦理风险,为人工智能赋能网络司法治理提供持续、稳定的制度保障。三是加强“政产学研用”融合,打通技术理论与实践的“对话鸿沟”。最高人民法院创刊于2023年的《数字法治》期刊汇聚各方智识力量,聚焦网络生态治理难点,刊发优秀研究成果,正成为网络生态治理多方对话、数字法治理论与实务双向奔赴的重要平台,助力理论研究的有效实践转化,为完善网络生态治理顶层设计供给智力成果。
网络生态治理是一项动态、长期、艰巨的任务。我们要牢牢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机遇,主动融入健全网络生态治理总体布局,深入拓展数字化司法应用场景,推动智能化司法应用,以数字化、智能化推动审判流程、诉讼规则、司法模式变革,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作者系人民法院出版社党委书记、社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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