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命运共同体与海洋法治”系列报道之二

以全球治理为导向践行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

  进入21世纪,世界形势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全球秩序和格局被破坏和颠覆,正当不少国家在前进过程中遇到了诸多困难和障碍,为求生存谋发展发愁之际,中国不失时机提出了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全球发展、全球文明、全球安全、全球治理等一系列倡议,并带头实践,成为21世纪披荆斩棘、开拓创新的领头羊。如果说,上个世纪50年代中期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国家之间的相处之道,那么上述一系列倡议则是各国求生存谋发展之路,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现实意义。它们之间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拥有数千年文明史的中国智慧。
  然而,这些有利于全球各国发展的中国方案无疑触动了以美国为首的霸权主义、单边主义的“神经”,它们毫无底线地极力反对和阻击,进而提出“印太战略”等予以抗衡,企图继续顽固坚守收割全球各国“韭菜”的腐朽资本主义制度。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倡议与“美国再伟大”“美国第一”的口号形成对照,前者是通过“共商、共建、共享”和“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达到合作共赢,后者是极端自私自利单边主义的写照。两者必然是对立的、水火不相容的。这也预示着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并非一蹴而就、一帆风顺,将在激烈的斗争中彰显其无限的生命力。
  
  全球治理倡议的内涵
  
  2025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合作组织+”会议上提出全球治理倡议,这是继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之后,又一个应对全球挑战的中国方案。
  四大全球倡议的内涵关联。全球治理倡议,旨在维护诚信包容、公正公平、行之有效的国际秩序,夯实应对共同挑战制度保障的基础。其核心内容是,奉行主权平等、遵守国际法治、践行多边主义、倡导以人为本、注重行动导向。全球治理倡议重申与坚守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抵制和遏制破坏国际秩序的霸道行径。全球治理与全球发展、全球安全、全球文明是有机统一的整体,相互关联,关系密切。
  全球发展,聚焦推动国际合作,为迈向人类命运共同体奠定基础。通过聚焦减贫、粮食安全、工业化、数字经济、互联互通等领域协作和合作,消除贫困和赤字,为全球治理提供物质基础和民意支持。
  全球安全,通过对话协商解决国际争端以及各种矛盾纠纷,创建安全稳定的和谐世界。和平与安全是推行全球治理的前提条件,全球安全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是化解冲突根源的良方。
  全球文明,促进跨国界、跨地区的文明交流和互鉴,凝聚价值共识,尊重不同文明和发展道路,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为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意识形态、不同历史文化背景的国家共同参与全球治理扫除思想障碍,增进相互理解和信任。
  全球治理,为解决治理赤字、信任赤字、和平赤字、发展赤字提供了行之有效的方案。着眼于整体架构和运行规则,其理念与《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一脉相承,顺应了绝大多数国家的意愿。为国际社会提供公正、权威、有效的顶层制度设计和系统支持。
  全球治理倡议的推行实施。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全球治理倡议的提出,有利于解决现行国际机制中全球南方代表性严重不足、权威性遭到削弱、有效性亟须提升的三大短板,满足国际社会的普遍期待。全球治理倡导公正合理、主权平等、以人为本的理念,深刻反映全球南方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的诉求,要在全球治理中拥有代表性和发言权,提升全球南方代表性、纠正历史不公。全球治理提出遵守国际法治、践行多边主义理念,为世界提供了一个区别于霸权主义、单边主义的更具包容性和可持续性的全球治理愿景,凝聚国际社会最大公约数,提升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的权威性。
  中国在联合国、国际组织等机构与平台中日益增强的建设性作用,有助于全球治理倡议的落实和推行。中国推动成立新型多边机构,其治理结构和运作模式也体现了全球治理所倡导的原则与理念,为其有效性提供保障。
  
  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内涵
  
  2019年4月23日,习近平主席在青岛集体会见应邀出席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成立70周年多国海军活动的外方代表团团长时,首次提出了海洋命运共同体重要理念,得到了全国人民和世界各国人民的广泛赞同和响应,并聚力投身于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实践中,彰显了海洋命运共同体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纷繁杂乱的海洋秩序,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厘清了本国海洋发展与国际海洋发展的关系,为全球海洋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丰富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科学内涵,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理解和接受,对于推动各主权国家平等参与海洋治理和开发意义重大。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以全新的维度阐述了海洋发展的本质和趋势。中国的发展离不开海洋,世界的发展更离不开海洋。
  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提出以来,中国在共享海洋资源、共谋海洋发展领域做了大量务实而富有成效的工作。中国坚决维护和支持《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权威和在全球海洋治理中的作用;大力推进渔业绿色发展,坚持科学养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促进实现海洋环境共同维护、海上安全共同保护、海上争端和平解决,等等。中国提出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符合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客观要求,继承和谐海洋的思想传统,又针对海洋治理中的现实问题,彰显其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和谐海洋理念的继承。海洋命运共同体与和谐海洋一脉相承,均继承了中华民族“和为贵”“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传统理念,继承了中国和平发展理念,表达了中国政府愿与世界各国一起,共同维护世界与地区和平稳定的意愿。继承了中国国防政策的防御性质,“中国无论发展到什么程度,永远不称霸、不扩张、不谋求势力范围,不搞军备竞赛。中国将继续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
  “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的升华。自近代西方殖民统治者对外扩张以来,“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丛林法则一直贯穿于国际政治中。进入21世纪以来,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国家之间共生共融利益不断增大,共同进步、合作发展、共同繁荣越来越得到各国的响应。而追求至高无上的国家利益、在国际事务中只考虑本国利益的利己主义,越来越遭到国际社会的唾弃。中国提出的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通过“共商、共建、共享”得以实现。共商,是指国家不分大小强弱,只要有利于双方经济繁荣、人民福祉、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均可基于平等立场公平协商。共建,是指围绕双方或多方感兴趣的领域展开合作,确定建设方向、建设内容、时间进展、建设成效等。共享,是指双方基于成果共有、专利共享、利益分享等原则,享受海洋命运共同体合作项目带来的红利。海洋命运共同体,强调的是人类生活在同一个蓝色星球、因海洋而形成休戚与共的社会群体。
  对海洋治理的贡献。针对海洋公共领域中不断涌现的全球性问题,海洋大国迫切需要加强战略协调,完善合作机制,调动国家资源予以应对,中小国家也应力所能及地参与到全球海洋治理行动中来。然而,在海洋公共事件不断增多的背景下,国际合作机制因大国战略竞争受到严重冲击。国际社会本该携手合作、共同应对,但美西方国家基于本国私利和政治需要,反其道而行之,把它视为压制抹黑他国的工具,引发国际政治动荡和全球秩序混乱。在关键时刻,中国提出了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旨在秉持和平、主权、普惠、共治原则,促进彼此合作,通过海洋法治,逐渐建立公平、公正、合理、普惠的海洋新秩序,为建立和维护全球海洋新秩序作出贡献。
  
  海洋治理与建设海上丝绸之路同步
  
  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是人类文明进步中一项极具挑战性的浩大工程,要完成此项艰巨、艰难、艰苦的任务,实现这个宏大的目标需要漫长时间,一个世纪甚至数百年。但我们不能因为目标远大,付诸实施错综复杂而束手无策,必须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齐心协力夯实海洋命运共同体这座大厦的基础。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重在实践,贵在践行,要有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机不可失的危机感以及舍我其谁的责任心。建设这座高楼大厦,必须对其有深刻的认识,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全力以赴将其落到实处,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推进。
  推进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必须坚持的原则。必须维护海洋安全秩序。以海洋为载体和纽带的市场、技术、信息、文化等合作日益紧密,共建海上丝绸之路旨在促进海上互联互通和各领域务实合作,推动蓝色经济发展,推动海洋文化交融,共同增进海洋福祉。沿线国家围绕一个共同目标,探讨海上渔业等生物资源、石油等矿产资源、海水淡化等水资源的共同开发。众多国家在海洋环保、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蓝碳、海洋酸化、海洋垃圾治理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有条不紊地一同打造和平海洋、合作海洋、安全海洋。
  必须树立文明海洋观。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提出实现了从分割到联通、从杂乱无章到秩序井然、从征服对抗到和合共生的升华。海洋命运共同体建设正在开创“天人合一”“人海合一”的人类新文明。必须树立新型“文明海洋观”,一是建设“和平”之海。共同遵循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规则,通过对话谈判,解决海上争端,谋取共同安全和共同发展。二是建设“合作”之海。发展海洋合作伙伴关系,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海洋合作,共同建设海上通道、发展海洋经济、利用海洋资源、开展海洋科学研究,实现与世界各国的互利共赢和共同发展。三是建设“和谐”之海。尊重海洋文明的差异性、多样性,在求同存异中谋发展,协力构建多种海洋文明兼容并蓄的和谐海洋,从而维护海洋健康,改善海洋生态环境,实现海洋资源持续利用、海洋经济科学发展,促进人与海洋和谐发展,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落实海洋治理不失时机。推进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应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规则,维护海洋新秩序,不走西方列强对海洋掠夺、殖民,导致冲突不断的老路,也不走与美国海洋霸权对抗之路,寻求有效规避全球化风险,开创人海合一、和谐共生、可持续发展的新型海洋文明。海上丝绸之路主张开放、包容,不去挑战现有海洋秩序,而是推动海洋秩序朝着包容、公正、合理、可持续的方向发展。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高举多边主义旗帜,推动各方共护海洋和平、共筑海洋秩序、共促海洋繁荣。要团结各国与美国的海洋霸权和强权政治作坚决斗争,美国以“航行自由”为借口肆意侵犯他国海洋权益,以军事实力为要挟控制国际重要航道和港口,以海洋霸权威胁沿海国家安全。推进全球海洋治理,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拿起法律武器,与破坏国际海洋秩序的霸权行为和单边主义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在总结过去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海洋霸权和单边主义的新动向、新特点采取有效的措施。
  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提出7年来,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美国和日本沆瀣一气,极力反对并采取各种手段进行抵制,非但没有妨碍海洋命运共同体建设进程,反而起到了助推作用,彰显了其顽强的生命力。实际上,美日也已经被动加入其中,并分享了海洋命运共同体带来的“红利”。日本从本土运往阿拉木图的货物,原本需要十天,现在从连云港登陆后搭上欧洲班列,减少了一半的运输时间,节约成本,确保安全,利在其中。美国频繁叫嚷要与中国脱钩,出台“印太战略”垒起小院高墙,增加关税企图收割全球“韭菜”,千方百计阻挠和妨碍推进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结果,因关税问题一度中美贸易大幅度下降,美国货架空空如也,民间出现抢购中国货物风潮。中国中止购买美国大豆和波音飞机,限制稀土出口,美国农业受到巨大损失,苦不堪言;制造业一筹莫展,高端生产线停工停产。
  事实证明,中国倡导的海洋命运共同体为世界各国发展指明了方向,也是全球各国实现国富民强的必由之路。践行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需要落实全球海洋治理与推动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两个轮子一起转。前者是倡导公平正义,要与海洋霸权和单边主义作坚决斗争,以维护安全稳定的海洋秩序,确保各国海洋经济发展,争取人类的更大福祉。后者要与加入“一带一路”的156个国家,通过“三共”“五通”紧密团结,砥砺前行,优势互补,以达到合作共赢之目的。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全球治理、反对霸权主义和单边主义以及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强调在推进海洋命运共同体建设与世界各国共享机遇的同时,必须拿起法律武器与破坏和颠覆世界海洋秩序的霸权主义和单边主义坚持不懈作斗争。
  (郁志荣系宁波大学东海研究院特聘研究员,蔡捷系宁波大学东海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 责任编辑:曹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