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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迎来专门立法”系列报道之四
检察公益诉讼法治化迈出关键一步
从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到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加强公益诉讼”,党中央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既充分肯定了公益诉讼守护公共利益的实践成效,也对这项制度的未来发展寄予了更高期望。
经过十余年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已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成果,在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焕发出蓬勃生机。立法是起点,落地才是关键。未来检察公益诉讼法出台后,如何让这部承载着公益保护期许的法律从“纸面上的条文”转化为“实践中的效能”,实现从“有法可依”到“良法善治”的跨越,将是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全社会共同面对的课题。
坚守初心
锚定公益保护的“法治坐标”
“此次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提交人大审议,是公益诉讼制度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徐向春厅长表示,“这项由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司法制度,既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原创性成果,更凭借鲜明中国特色走出了一条实践先行、立法跟进的发展道路。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为检察机关更好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筑牢了法治根基。未来如何用好这部法律,对我们而言,是机遇,更是沉甸甸的责任。”
在谈及未来检察公益诉讼法出台后如何做好检察公益诉讼“后半篇文章”重点及工作安排时,徐向春从四个维度展开讲解。
首先,坚持循法而行,以更高站位服务大局。“立法系统集成了十余年实践积累的成熟经验,将‘生态环境修复优先’等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律规范。”徐向春强调,检察机关将精准把握立法对履职提出的新要求,把“客观公正”“保护优先”等立法原则内化为履职自觉,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准确把握履职边界,确保监督“不缺位、不越位”,推动公益诉讼始终在法治轨道上稳健运行。
其次,要突出精准监督,以更实举措提升治理效能。“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是对立法最好的回应。”徐向春表示,检察机关将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与群众急难愁盼,严格依照法定领域和程序,做实依法监督、精准监督。一方面,坚持以可诉性为导向,提升线索发现、调查核实、提起诉讼等各环节的精准性和规范性,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审前程序作用,通过检察意见等监督方式,督促和协同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力争实现公益保护目标,提升监督效率与效果。
第三,要着力提升内力,以更强本领夯实履职根基。“立法赋予的职权,最终要靠专业能力转化为实践效能。”徐向春表示,检察机关将以法律赋能为抓手,全面提升履职专业水准,持续推进专业化建设,通过强化实战培训、深化案例研讨、善用外部智慧,不断提升检察人员在调取证据、法律适用、出庭应诉等方面的能力水平。同时,积极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赋能法律监督,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益诉讼检察队伍,切实将条文规定转化为维护公益的实践效能。
最后,要注重凝聚合力,以更广协同构建共治格局。“公益保护从来不是‘独角戏’,而是需要多方参与的‘大合唱’。”徐向春强调,检察机关将以此次立法出台为重要契机,持续深化与审判机关、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提升公益保护效能。同时,积极拓宽公众参与渠道,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提供案件线索、监督办案过程等方式,参与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加强法治宣传等方式,讲好公益诉讼检察故事,提升全社会公益保护意识,努力推动形成公益保护大格局。
立法为纲,实践为目。徐向春表示:“检察公益诉讼法的出台,将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启新篇章。我们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心怀‘国之大者’,依法履职、担当实干,切实将这部法律用好用实,让其成为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法治盾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科技赋能
夯实精准办案的“技术底座”
随着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数量大幅提升,对办案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从万峰湖的“空天地一体化取证”到南四湖的“十年遥感影像比对”,科技已成为公益诉讼办案的重要支撑。
针对医保基金诈骗、加油站偷税等隐蔽性强、专业化程度高、违法行为发现难等痛点问题,检察机关从“小切口”入手,运用大数据思维,以高质效法律监督助力解决行业治理难题,取得显著成效;针对长期非法倾倒建筑垃圾影响人居环境、在食品中非法添加抗生素、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突出等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检察机关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实现从人力调查到数字赋能的转变,大大提升了监督效率,提升了办案效果。
2025年11月,最高检发布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办案典型案例,引导各地用好该模型,助力公益诉讼精准发力、提升效能、破解社会治理难题。
近年来,为破解公益损害调查取证难题,最高检通过建设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打造以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快速检测为代表的检察公益诉讼技术支持体系,与中国科学院共建生态环境鉴定联合实验室。各地检察机关也积极搭建联合实验室、研发智能辅助系统、搭建小程序质效平台,以科技手段大幅提升办案质效。
“现代科技赋能是破解公益诉讼办案难题的金钥匙。”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检察官马方飞向记者说,“公益诉讼常面临线索隐蔽、取证困难等问题,而科技赋能精准破局、打造创新优势。把新技术融入办案全流程,办案质效得到了显著提升。”
上海市检察机关聚焦敏感个人信息及重点行业个人信息保护,强化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衔接协作,2024年至今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立案502件,制发检察建议和审前公告413件,7件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专刊案例等。
马方飞介绍,个人信息保护案件的法律争议本就突出,办理难度较大,而技术取证作为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性关键工作,更易让法律与技术问题交织叠加,给办案带来双重挑战。
“一是证据易灭失、固证难。个人信息多为云端存储、实时传输,处理涉及算法、服务器运维等技术环节,侵权方常以自动删除、加密等方式规避对抗调查,缺乏调查核实权保障时案件难于突破。以上海市青浦区房企违法采集人脸信息案为例,房企采集信息上传云端后即删本地数据,检察机关经逆向勘验、反查云服务器日志才补齐证据链;此外,涉AI等新类型案件专业性强,需依托检察一体化或第三方技术人员才能高效取证。二是公益损害量化难。个人信息侵权多为隐性损害,且跨平台、易复制,部分信息还在暗网传播,受侵害信息的种类、数量及损害范围、程度难以通过技术界定,给案件审查和诉请提出带来挑战。”他说。
这些办案实践中的突出难题,不仅存在于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在公益诉讼其他细分领域也日益凸显。随着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持续拓展,新类型、新场景不断涌现,传统办案模式恐难适配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而技术赋能正是破解这些困境的有力抓手。
马方飞表示:“检察机关搭建起包含大数据、人工智能的系统技术体系,让技术贯穿线索发现、取证固证、损害评估全流程,既能统一办案标准,还能节约办案资源、提升办案效率。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技术支持体系建设需要检察机关树立更高站位、秉持宏观思维,打破传统模式的路径依赖:既要着力打通政府内部的数据壁垒,实现跨部门数据互通共享;也要主动与科技公司等市场经营主体加强协作联动,充分盘活运用数据、开源软件等资源,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的深度应用,持续释放公益诉讼法律监督的更大效能。”
面向未来,回应高质效办好案件的现实要求,推动科技与检察深度融合,已成为势在必行的选择。
协同共治
构建公益保护的“多元格局”
检察公益诉讼绝非“单打独斗”,而是以司法监督为支点,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凝聚社会各方参与合力。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通过畅通公众参与渠道,明确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身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搭建起司法保护、群众参与、社会监督有机衔接的桥梁,让公益诉讼真正植根于社会土壤,凝聚起全社会共同守护公益的强大合力。
“检察公益诉讼法颁布实施后,这项制度能否真正落地见效、释放更大治理效能,关键在于我们是否愿意、是否有能力,构建起一套真正高效运转的社会助力体系。”清华大学无障碍发展研究院院长邵磊说。
过去5年间,邵磊投身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立法与普法工作,探索无障碍检察公益诉讼理论与制度构建。他为数起案件提供专业支撑,协助检察官厘清技术矛盾、明确应对策略,联动地方检察机关,推动建立多方协作机制,并在国际交流中推介我国法治创新成果。
同时,作为“益心为公”志愿者,邵磊自2023年起主动搭建沟通桥梁:为检察人员开展无障碍专题培训、参与制定相关评估标准、对接残障群体代表和社区组织,将真实需求与技术细节精准转化为专业意见。
在参与现场踏勘、核查中,邵磊对无障碍领域侵权有了更深认知:“多数问题源于理念、认知与管理缺位导致的‘无形忽视’,这些缺陷看似多是使用体验的问题,实则将特定群体排除在服务之外。技术优化可行、实施成本可控,却仍然被忽视。”这也正是他期待检察公益诉讼法早日出台的主要原因。
在邵磊看来,无障碍环境建设与保障具有量大面广、技术专业性强、迭代更新快,且个体、地域差异显著的特点,仅靠公益诉讼“挑大梁”远远不够。他表示,构建完善的社会助力体系,是未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运转起来的重要前提。
“首先,检察机关要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必须具备对无障碍问题的精准识别与专业判断能力,这绝非单次培训所能达成,需要在制度层面嵌入多方参与机制与专家支持体系。其次,无障碍权利的实现离不开残障群体的‘共建共治’——要为残障人士及其代表组织畅通问题反映渠道,保障其参与案件听证、讨论整改方案的权利,更要在立法、司法、执法各环节,为他们预留制度化、可持续的参与空间。最后,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视角来看,完善的社会助力体系本身就是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体现。”
同样,在海洋生态领域专家印萍看来,公益司法保护“中国方案”之所以广受关注和赞誉,既得益于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检察机关的积极作为,也离不开专家、志愿者等社会多方力量的协同参与。曾以智囊专家身份参与不少公益诉讼案件的她,在这方面深有感触。
在江苏省检察机关办理的系列海砂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公益诉讼案中,印萍带领科研团队运用现代海洋调查技术,精准还原涉案海区海床破坏情况,精确锁定盗采海砂来源地,科学评估开采量,建立非法开采海砂司法鉴定技术流程和标准,推动多案并案办理,有力维护了国家资源安全和生态权益。正是因为有众多像印萍这样具备专业知识背景的专家、志愿者深度参与公益诉讼案件的专业论证,检察机关向行政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才更具准确性、科学性,也更易被采纳,从而有效推动相关问题从根源上得到解决。
谈及检察公益诉讼法颁布后的实施,印萍表示,公益诉讼案件尤其是生态环境领域案件,长期受困于调查取证难、鉴定周期长、专业门槛高等问题,立法要真正落地见效,需从细化配套规则、强化制度支撑、拓宽参与渠道等多维度协同发力。
“一方面要加强检察机关专业队伍建设,针对性引进生态环境、食品药品、文物保护等领域专业人才,常态化开展专项培训,全面提升检察人员办理专业案件的能力;另一方面建议建立公益诉讼鉴定专家库,与科研院所、专业鉴定机构签订长期合作协议,破解污染损害评估、文物受损鉴定等专业难题,同时明确鉴定费用的财政保障路径,切实降低办案成本、提升办案质效。”她补充道。
● 责任编辑:张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