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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公安院校国家安全法治课程建设
高素质的国家安全法治人才是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的关键要素。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建设取得一系列积极进展,为维护国家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与此同时,对于国家安全法治人才的培养需求更加紧迫。随着国家安全形势的发展变化,公安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不断增加、涉及国家安全的执法事项日益增多,对公安队伍的国家安全法治素养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在公安院校开设《国家安全法治》课程成为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的必然选择。
公安院校国家安全法治教育
面临的问题
自2020年教育部印发《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特别是2024年秋季学期“马工程”教材《国家安全教育大学生读本》投入使用以来,各公安院校陆续开设国家安全教育相关课程,国家安全法治作为国家安全治理的重要方式被纳入课程内容,在讲解相关领域安全时作穿插性介绍,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公安院校在校生的国家安全法治素养。但与严峻复杂的国家安全形势相比、与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任务相比,一些公安院校开展国家安全法治教育的力度、深度、广度还存在差距,课程设置、教材建设、师资队伍方面还存在不足,无法满足客观现实对公安队伍国家安全法治人才的实际需求。
专门课程缺失。经调研了解,全国36所公安院校,除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南京警察学院、新疆警察学院、上海公安学院等少数几所院校面向本科生开设《国家安全法治》相关选修课以外,其余公安院校尚未开设此类专门课程,大部分学校将国家安全法治教育融入《国家安全教育》必修课。然而,各高校根据教育部《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高等学校国家安全教育公共基础课不少于1学分”的规定,仅为《国家安全教育》课程设置16课时,难以在有限的课时内详细阐述国家安全法治基本原理和具体实践,在国家安全法治思维塑造、能力培养等方面,无法满足人才培养实际所需。
课程系统性不足。一些公安院校的部分专业开设了国家安全法治相关课程,例如反恐警务专业的《反恐怖主义法律法规》、政治安全保卫专业的《政治安全保卫法律法规》、公安情报专业的《情报法律与政策》等。但是,上述课程内容缺少对国家安全法这一在国家安全法律体系中居于综合性、基础性、全局性地位的法律的介绍,也缺少对国家安全法治基本理论的讲解,这种分散化、碎片化的教学内容不利于学生形成关于国家安全法治的完整知识体系,难以培养学生系统的国家安全法治思维。部分公安院校并无政治安全保卫、反恐警务等专业,没有开设《政治安全保卫法律法规》《反恐怖主义法律法规》等国家安全法律课程,系统的国家安全法治教育无法得到保证。
教材适配度不高。国家安全法学专家编写的《国家安全法学》《中国国家安全法教程》等教材,为开展国家安全法治教育、培养国家安全法治人才提供了教材支撑,但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符合公安院校人才培养需求的教材还较为缺乏。由于公安院校人才培养具有明显的行业特殊性,现有教材与公安人才培养的适配度不高。
师资队伍结构存在矛盾。国家安全法学作为一门融合国家安全学与法学等多门学科的交叉学科,兼具理论性和实践性,对国家安全法学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普遍来看,有的从事国家安全教学研究的教师缺少法学理论研究基础,而有的从事法学教学研究的教师又缺少国家安全学背景,兼具国家安全学和法学双重学术背景的教师数量相对较少。尤其是当这些教师分属于不同院系时,跨学科跨院系组建国家安全法学教研团队的难度进一步增加,开设《国家安全法治》相关课程面临师资力量不足的现实困难。
公安院校国家安全法治
课程建设的基本原则
坚持政治性与法治性相结合,既要突出政治引领,又要培养法治思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公安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既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又要旗帜鲜明讲法治,把政治引领和法治塑造贯穿人才培养始终。课程内容要突出“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一根本原则,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融入其中,引导学生始终保持政治清醒。例如通过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重要意义的讲解,引导学生充分认识党的领导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根本保障作用,认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大意义;再如通过对反恐怖主义法的立法背景、实施情况等内容的讲解,引导学生充分认识反恐怖主义法实施以来我们取得的反恐防恐重大成就,深刻认识这些成绩的取得源自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反恐怖法律制度的有力保障。
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既要体现总体思维,又要体现公安特色。面对国家安全前所未有的多元性、复杂性,公安院校《国家安全法治》课程必须将“总体”二字贯穿始终,帮助学生全面了解我国国家安全工作体制机制、根本任务等总体性内容,引导学生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培养从国家安全视角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习惯。与此同时,公安院校《国家安全法治》课程要体现出鲜明的公安特色,紧盯公安工作现实需要,突出对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反有组织犯罪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等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制度的讲解。
坚持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既要厚植理论基础,又要符合实战需求。国家安全法治教育要以基础理论为根基,讲清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本内涵,讲清楚国家安全法治原则等基本问题,厚植学生关于国家安全法治的理论基础。同时,应聚焦公安实战、紧盯现实问题,塑造学生风险意识、问题意识,培养学生发现识别、预测防范和应对处置风险的能力,通过案例教学、情景模拟、引进一线执法人员进行实战教学等方式,实现学生从理论学习到实战能力的转化,培养学生“理解基础理论-熟悉法律条文-掌握实务操作”的全链条能力。
公安院校国家安全法治
课程建设的具体路径
明确课程目标定位。《国家安全法治》课程应作为面向公安院校本科生开设的公共基础课。课程建设目标取决于人才培养目标,公安院校以培养党和人民忠诚卫士为首要目标,《国家安全法治》课程应服务这一目标的实现,帮助学生深刻认识我国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背景和现状,全面了解我国国家安全法律规范体系,深入把握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在国家安全治理中的重要地位,系统掌握国家安全法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构建起系统扎实的专业知识体系,提高学生运用法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国家安全现实问题的能力。
遴选组建教学团队。《国家安全法治》课程建设的重要一环就是组建一支优秀的国家安全法学教学研究团队。国家安全法学的交叉属性给师资队伍组建提出一定挑战,要想承担好《国家安全法治》课程教学,需要建设一支既懂国家安全又懂法学的师资团队。可以通过校地协同、校企协同、校内协同等方式,与地方公安机关业务骨干、相关企业法律专家加强联系,在校内跨院系遴选具有相关专长的教师,组建既具有理论基础又具备实践经验的国家安全法学师资团队,在拟制大纲、编写教材、准备课件的过程中,发挥不同专业背景人员的特长,形成课程建设合力。
做好课程内容衔接。公安院校新增《国家安全法治》课程必然会面临与其他相关课程的内容衔接问题。《国家安全法治》课程应以《刑法》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家安全教育》等必修课为先修课程,学生在掌握法律基本原理、国家安全形势后,更易于对国家安全法治的理解和掌握。公安院校可根据各自现有专业和课程建设情况,本着差异化定位的原则,针对性地设置《国家安全法治》课程的具体内容,特别是开办政治安全保卫、反恐警务等专业的公安院校,应合理安排《政治安全保卫法律法规》等专业课程与《国家安全法治》公共基础课程的内容,避免重复;而尚未开办上述专业的公安院校,应以《国家安全法治》课程为载体,全面开展具有公安特色的国家安全法治教育,弥补国家安全法治教育空白。
制定编写大纲讲义。针对公安院校国家安全法治教育的实际需求和专门教材缺失的现状,围绕公安实战需求和课程教学目标,有必要研究编制一份适用于公安院校国家安全法治教育的教学大纲并编写讲义,逐步培育孵化公安院校《国家安全法治》教材。可以按照“总-分”结构编写课程大纲。其中,“总论”部分聚焦国家安全法学基础理论,讲授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中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意义的基本问题,如国家安全法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历史沿革等,引导学生全面把握国家安全法律体系和国家安全法治思想。“分论”部分聚焦国家安全法治实践,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业务以及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的国家安全法律,区分不同模块分别展开讲授,提高学生的实战素养和能力。
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关键是人才。公安院校作为公安队伍的“源头活水”,开设《国家安全法治》课程,培养既懂法律又懂安全、既懂理论又懂实战的复合型人才,是积极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警铸剑神圣使命的应有作为,也是完善公安本科教育课程体系、回应国家安全法治人才需求的必然选择。课程的落地实施和不断完善,将为国家安全治理提供专业的人才支撑,不断凸显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国家安全治理中的突出优势,为护航国家长治久安、回应人民美好向往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作者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国家安全学院讲师。本文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4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新时代国家安全法范畴和国家安全法学范式研究”(2024JKF29)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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