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书记为何成了“发票”贪官?

报销“有瘾”票不离手

   发票,再普通不过,在常人眼中不过是买卖商品时的收付凭证。然而,对于河南省周口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朱家臣来说,发票却“大有搞头”,是他索贿敛财的“利器”。今年60岁的朱家臣是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人,曾历任洛宁县委书记、洛阳市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周口市委常委、统战部长。2007年起任周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3年10月,河南省委第四巡视组在周口市进行巡视回访期间,不断接到举报:“朱家臣人走到哪里,发票就报销到哪里!报销发票成为其谋取非法利益的手段,基层单位苦不堪言。”这引起了省委巡视组的高度重视。
   周口市公安系统一名基层干部说:“俺过去根本不认识他。有一年春节,俺意外地收到了他发来的短信,大致意思是鼓励鼓励,末尾是提醒我还有机会能进步。我当时真有点受宠若惊。”你想,他那么大的领导能给俺发个短信,能不去见他吗?“结果到他办公室刚说上几句客套话,他就递给我几张发票,有一万多元。我一看当时有点愣了。”
   类似情景,周口市政法系统、县区党政机关干部,甚至银行、高校等领域的干部,都不同程度地遇到过。基层单位和个人收到朱家臣“派发”的发票五花八门:有烟票、酒票、餐饮票、茶叶票,有桌椅票、家具票,有礼品票、化妆品票,有书票、资料票,有购物票、购物卡票……涵盖吃饭、购物、住宿等各个方面。纪检人员感叹:朱家臣在“发票”问题上可谓绞尽脑汁。
   检察机关查明:朱家臣任周口市委政法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索要或收受他人贿赂超过678万元。其中,他通过“报销”发票向他人索贿是主要形式。朱家臣先后向90多人明目张胆地索取贿赂,少则一两万元,多则十几万元;少的“报销”一两次,多的“报销”五六次,涉及金额高达400多万元。
   朱家臣的爱人是退休教师,长期在北京照看孙子。据周口当地干部反映,朱家臣一般是周五去北京,下周一再回周口上班。回到周口后,第一件事就是先在当地新闻媒体上“露个脸”,让人知道他在“工作”。朱家臣非常重视个人形象塑造:在他担任周口统战部长时,就提出要在“报纸上有文、电台上有声、电视上有影”。履任政法委书记后,其“上镜”欲望更是愈发浓烈。他频频召集公检法司及地方政法委负责人研究所谓宣传工作,点名要在某报亮相。
   从河南省纪委调查掌握的情况看,朱家臣平均3天“报”一次发票。可以说,他天天都在研究如何报发票,哪有时间想工作、干工作啊?朱家臣“报销”发票甚至到了“有瘾”的地步。办案人员说,朱家臣上班第一件事就是填写发票,装好信封,写上数额,列上名单,谁把钱给他,他就在谁的名字后面打个“钩”。办案人员用“票不离手”形容朱家臣——他下基层检查递发票、吃饭给人塞发票、外地出差买发票,就连逛商店也不忘向人家要张空白发票。有下属嘲讽,朱家臣报发票那真是不择手段。
   为何选择通过报销发票来谋取非法利益?朱家臣在交代中自述:自己的堕落是从自认为“小事、没事、出不了事”开始的,认为随意在基层单位报销费用票据不算问题,谈不上腐败。在他看来,报票与公务发生了某种联系就合情合理。为了更具隐蔽性,朱家臣报票每次都不超过3万元,单票每张都不超过1万元。办案人员介绍,朱家臣的目的是想打个“擦边球”,自认为数额小不违法、次数多不好查、时间长不好记、人数多不易被全部发现,以此来规避法律制裁。
   朱家臣称:“因为如果说直接向哪个人要钱,作为政法委书记,我也抹不开那个情面,万一遇到不给的,可能还会出现难堪的情景。通过‘派发’发票,不仅让发票成为了索贿的借口,同时也让上下之间的关系不会那么紧张。”


发短信请人“吃饭”索贿

   朱家臣作为周口市政法系统的“一把手”,理应受到尊敬,但平顶山市检察院工作人员说:“我们在调查时发现,只要提起‘朱家臣’,周口的领导干部没有不摇头的,有的私下里议论他为报票不要脸,从来没碰到过这样的领导,简直到了寡廉鲜耻的程度。”
   其中,发短信索贿是朱家臣惯用的伎俩。逢年过节,朱家臣都要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给一些基层干部“赋诗”一首,目的就是提醒一下。如果对方没反应,就再发一首诗,直到人家主动来看他。每逢干部换届或调整,朱家臣就忙碌了,在短信里“表扬”某些当事人,有时甚至明示当事人:“我可以帮你说话。”
   周口市下辖某县政法系统一名干部张某说:“有一年,单位要调整干部。他给我发短信,意思是我干得不错,让我见见他,他有话要交代。我怀着忐忑的心情去了。果然,一见面,他不着边际地表扬了我一番,就给了我两万多元的发票让帮助处理一下。我心里清楚他起不了多大作用,但担心他‘成不了你事坏你事’,就自己掏腰包给他垫了出来。”
   省纪委办案人员说,在周口市,只要有一面之交,不管熟悉不熟悉,朱家臣都敢给发票让人家报销。当地不少干部气愤地说,有时候朱家臣给县领导、各局委领导打电话请人家吃饭,对方寻找种种借口不敢去,生怕被他塞发票。有时一块儿吃饭,他把别人叫出来随手掏出发票递给人家让处理一下。因为事先他总是写好了抬头,好多次还掏错了,把本应给张三的发票给了李四,弄得很尴尬。一次,周口下属某县公安局的一名副局长刘某接到朱家臣的“邀请”,他硬着头皮前去“赴宴”,让他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饭还没吃好,朱家臣就“塞”给他3张发票,当着众人的面,刘某不好推辞。
   周口市人大系统一名中层干部向专案组反映:“有一次在会场上,朱家臣在主席台上坐着,当时他给我发短信,让散会后去他办公室一趟。我感到纳闷儿,他是政法委书记,我是人大的,好像工作不大搭界。但散会后我还是去了,结果我‘领’回个信封,里面有3张发票共两万多块钱。我被弄得哭笑不得。因为他是领导,我不敢得罪他。后来,我不得不分两次给他送去了钱。”
   公诉人披露,朱家臣“报销”发票的方式有三种:一是虚开多开发票;二是索要空白发票自己填;三是购买假发票。对这些假发票,有的基层单位无法按规定报销。为此,财务人员挖空心思找途径,自己想办法解决。有相当多的干部为了避嫌,不敢用公款“报销”,迫不得已用自己的钱给朱家臣“报账”。办案人员说,也确实有与政法委书记朱家臣之间有利益往来的人,他们之间只是借助发票在进行交易,一旦当需要朱家臣出面办事或帮忙的时候,朱家臣就毫不客气递上发票,大家彼此可谓是“心照不宣”,便“两厢情愿”地完成“报账”工作。
   对“报销”发票“支持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朱家臣甚至不惜假公济私、打击报复。河南省纪委办案人员说,有一次,朱家臣下县检查工作,给一名县委书记“派”发票,结果让他没想到的是,被这名县委书记顶了回去,这让朱家臣自认下不了台。从此朱家臣就怀恨在心,给那名县委书记“穿小鞋”,凡是朱家臣分管的工作评比,只要逮住机会,他就大会批小会讲,年底把这个县评为“落后单位”。


报发票“报”出的镣铐

   2013年12月21日,经河南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对朱家臣违纪问题立案调查。就在办案人员依规检查他的办公室时,在其办公桌上,还发现他亲笔填写的、还没来得及报销的几张12月18日的假发票。2013年的最后一天,中纪委网站发布河南省纪委消息:周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家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组织调查。有网友据此戏称:朱家臣中了全国反腐“年终奖”。
   公诉人指出,在反腐的高压态势下,朱家臣内心也是胆怯的,明目张胆地大肆索贿恐怕行不通。经过奇思妙想,他终于开发出了一套属于自己的特有贪腐体系——向下属“派发”发票敛财。朱家臣自认为耍“小聪明”能“瞒天过海”,随意在基层单位报销票据不算问题,自恃官大权大能“化险为夷”,随意让基层职工适当“进贡”并无伤大雅。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朱家臣机关算尽最终难逃法网。
   2015年4月23日,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对朱家臣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家臣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44万余元,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贿赂650万余元,其中以“发票”报销形式索贿达400多万元,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其行为已分别构成贪污罪和受贿罪。主审法官对朱家臣用发票报销形式,向下属各有关单位索贿数额之巨大,也感到吃惊万分。他说:“朱家臣翻新受贿花样,这恐怕是河南历史第一案!”考虑到朱家臣承认所犯罪行、部分赃款赃物被追退、具有自首情节等情况,遂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没收个人财产60万元。
   宣判后,被告人朱家臣表示不上诉。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副院长说,近年来查处的贪腐案件,随着科技网络的不断进步,花样手段之多、之新,让人难以想象。这不,朱家臣在贪腐路上又“创新”了一把——“报销发票”来索贿,性质更为恶劣。看似报销发票的“小事”,其实已构成了索贿罪的要件。一是他借报票之名主动索要;二是具有勒索性,或者是趁人之危;三是具有交易性,应从重处罚。
   朱家臣曾一次次将发票变成“钞票”,在党纪国法面前,一张张发票变成了为刑期埋单的“支票”。 透视朱家臣案,这种毫无顾忌通过报销发票索贿的行为,具有典型的警示教育意义。这为一些惯于利用报票 “潜规则”、将公款据为己有的腐败分子敲响了警钟: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真正做到公私分明,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
   办案检察官指出,“发票书记”也暴露出一些地方票据报销管理的漏洞。对于朱家臣这样的贪腐奇葩,除了加强监督管理,各地对费用报销,尤其是“三公”经费也应进行严格督查检查,坚决杜绝财务管理中的混乱现象,让朱家臣之流无空子可钻。


责任编辑:阮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