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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将智库建设嵌入法学学科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自觉以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为学术己任,以彰显中国之路、中国之治、中国之理为思想追求”。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要“建设国家亟需、特色鲜明、制度创新、引领发展的法治高端智库”,为新时代智库建设锚定方向。
近年来,福州大学法学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秉持“立足研究、强调应用、重视交叉、突出特色”的原则,依托并整合福州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海丝法律研究中心等研究资源,着力构建“智库建设+学术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的四位一体法学学科发展模式,以智库锚定学术方向、赋能人才培养、服务国家需求,逐步形成“实践反哺理论、理论指导实践”的良性互动循环,使智库建设深度融入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彰显出新型高校智库服务“国之大者”的使命担当。
以智启研 锚定学术研究方向
《意见》提出,“紧紧围绕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切实加强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法学理论研究,总结提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具有主体性、原创性、标识性的概念、观点、理论,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不做西方理论的‘搬运工’,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福州大学法学院将智库建设作为学术研究的“实践源头”与“成果出口”,着力推动理论研究与国家需求深度契合,探索出独具特色的法学研究范式创新路径。
以智库建设为抓手,启迪学术研究问题意识。法学院坚持实践导向,紧扣新发展阶段国家治理的核心议题,聚焦涉台涉外治理、体育法治建设、生态文明司法等前沿领域,将现实场域中的法治实践凝练为具有理论张力的学术命题,为学术研究问题意识的形成提供“源头活水”,形成“问题发现-理论建构-对策输出”的闭环研究模式。例如,在涉台研究方面,法学院智库建设充分利用福建省“地缘近、血缘亲、文缘深、商缘广、法缘久”的对台区位优势,借助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先行先试的政策红利,深耕涉台法治、两岸融合等前沿问题,产出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智库成果,也培养出一批兼具问题发现意识与处理涉台法律事务能力的实践型智库人才。又如,聚焦涉外法治建设,法学院围绕“一带一路”倡议、“一国两制”实践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国家战略,产出一系列咨政建言,为海外利益保护、涉外争端解决等领域提供专业法治人才。
以智库成果为基石,实现课题项目靶向定位。法学院以智库建设积累的咨政建言、调研报告等前期成果为支撑,精准锚定国家社科基金等高层次课题申报方向,切实提升研究成果的实践穿透力与政策前瞻性,实现理论与实践的双向赋能。近五年,法学院在基础理论研究与国家战略需求的结合点上持续发力,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等纵向课题与横向课题累计百余项,课题立项取得丰硕成果。通过构建“咨政建言-学术论文-课题项目”的成果矩阵,着力开展事关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理论研究,为党和国家的科学决策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实现了学术研究与国家战略的深度耦合。
以智育才 赋能法治人才培养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法学智库建设与人才培养紧密相连、相互促进。法学院积极推动智库建设,为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提供优质的学术训练平台。依托“教师+本硕博”的传帮带机制,师生通过参与智库研究的全过程训练,系统强化“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学术思维模式,提升学术志趣与研究能力。
培育“融通实务、经世致用”的青年教师队伍。一方面,智库研究有助于提升青年教师“领域法学”的跨学科研究能力。社会的快速变革催生了诸多新的法律需求,尤其在数字经济、知识产权、网络安全、生物技术、环境保护等法律交叉的细分领域,传统的单一部门法理论和法学人才培养模式难以满足这一需求。智库作为综合性学术平台,汇聚了不同学科和领域的研究资源,这种跨学科的资源整合,有效打破了传统“专业槽”和“烟囱式”研究模式所导致的知识隔阂与思维定式。青年教师在跨学科协同中,既能突破单一学科的局限,获取多维学术视角与方法论,又能在知识融合中催生创新思维的火花,为复杂疑难的实践问题解决提供兼具系统性、创新性和实操性的综合解决方案和对策。另一方面,智库研究有助于推动青年教师“实践导向”的应用型教育理念转型。《意见》明确提出“加强法学教师队伍建设”,打造“政治立场坚定、法学根底深厚、熟悉中国国情、通晓国际规则”的教师队伍。智库作为连接理论研究与社会实务的枢纽,有效破解了传统法学教育中理论教学与实务操作的割裂困境。通过参与决策咨询、立法调研等智库研究活动,青年教师得以深入把握中国法治实践的动态需求,同时将社会实践中的真实问题转化为教学素材,实现人才培养从知识传授向能力养成的根本转变,以更好满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应用型法治人才的需求。
培养“国家亟需、特色鲜明”的复合型法治人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为法学教育改革指明了方向。当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时代背景对法治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更高要求,尤其是涉台涉外法治、国家安全法治、数字法治、生态法治、知识产权法治等领域高端人才短缺,呈现结构性短板。长期以来,法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复合型法治人才。2021年福州大学法学专业获批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3年获批教育部、中央依法治国办“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并在新文科背景下增设知识产权本科专业。现有在校本科生500余名,博士、硕士研究生600余名,为智库建设提供充沛优质的人才储备。同时,为积极回应“多元化、复合型、高素质”法治人才的迫切需要,法学院夯实法学、管理学、环境资源学基础,联合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等,强化法学与经济学、公共管理、环境工程、人文地理与城市规划、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等学科的交叉融合,探索成立“卓越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卓越生态法治人才实验班”,通过革新法治人才培养模式跨度、打造“差异化”课程体系等途径打破学科壁垒,系统培育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
“智库建设+人才培养”的独特育人优势直接体现在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硕士申请博士的过程和结果中。经该模式培养的学子在申请院校过程中,不仅具备扎实的前期学术成果,亦展现出敏锐的学术问题意识、清晰的逻辑思维能力、规范的学术表达功底。近五年,法学院学子升学成果斐然:在博士深造方面,60余名硕士研究生成功考取清华大学、武汉大学、南京大学、吉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厦门大学等名校攻读博士学位。在本科推免方面,70余名本科生保研至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厦门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深造。法学院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人才培养模式获得验证,学科建设成果丰硕。
以智辅治 服务国家治理需求
法学院通过智库建设,积极建言献策,主动融入国家法治事业,在涉台涉外、体育法治、数字治理三大领域逐渐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新型智库,深度参与社会服务和决策咨询。与全国政协、民革中央、国家网信办、国家体育总局,以及福建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和各级法院、检察院等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在智库研究上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深度合作网络,为推动政府科学决策、服务国家战略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智力支撑。
深入调查研究,服务基层治理实践。基层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关键环节。依托智库建设优秀成果,法学院获批全国首批大学生法治宣讲团(全国共8所),组建“三下乡”社会实践团队、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等,积极为台籍生提供法律服务,无偿为弱势群体代理案件。同时,深入企业、校园、乡村等基层一线,围绕生态保护、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热点话题开展专题宣讲,引领青年学子在躬耕力行中,将案头上的理论知识变成手头上的火热实践。2023年调研报告《访足迹探寻产业发展,扬法治铸魂乡村振兴》获福建省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实践成果特等奖。2024-2025年学生实践队获福建省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实践团队,调研报告斩获第十七届“挑战杯”福建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
秉持家国情怀,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智库作为服务国家决策的重要力量,应紧密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展开。在东京奥运会、北京冬奥会和巴黎奥运会等重大体育赛事周期,法学院就赛事安全、体育交流、纠纷解决等内容提交了大量研究报告和建议,不仅为顺利办赛提供了专业建议,而且形成了系列研究成果。比如,建言信息“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通过分析过往奥运会媒体宣传的得失,对如何依托奥运大平台打造中国亲和、积极、向上的国家形象提出建议,并以此为基础,形成英文文章“Rule of Law Puts China In
Sports Development First Lane”,刊登在《中国日报》(China Daily)上,实现建言成果的应用转化。
随着咨政建言和学术研究的不断积累,法学院以更多形式深度参与到决策咨询与社会服务中。一是着力推动法学理论研究与智库建设、社会服务深度融合。智库成员结合自身所承担的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法制委员会委员的职责要求,突出法学“信息中的信息”这一特点,建言献策,履职尽责,服务中央及各级党委、政府决策,为地方立法、人大监督、政治协商贡献力量。二是主动参与国家法治事业,智库负责人先后参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主持起草部门规章《体育仲裁规则》《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专家意见稿),为中国体育仲裁制度建设贡献智识,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体育强国战略作出贡献。三是服务地方中心工作和重大部署,智库成员积极开展地方立法对策研究,多次承接政府、立法、司法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委托的立法项目或调研任务,围绕地方法治建设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为地方法治建设和政府决策提供咨询和服务。比如,为创新和发展“晋江经验”,2025年法学院承接《福建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起草工作,更好地发挥了法治在民营经济发展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如今,法治已然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法学教育与研究肩负着为法治建设输送人才与智力支持的重任。福州大学法学院紧扣中央关于法治高端智库建设的需求,持续发挥智库建设在学术研究、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关键作用,致力于培育大批理想信念坚定、家国情怀深厚、法学功底扎实、国际视野宽广的高素质法治人才。继续贯彻法学教育“实践导向”,持续强化战略研究、纵深研究与调查研究,紧密围绕影响全局与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产出更多高价值、高分量的智库成果,向新时代法学教育“德法兼修”法治人才的培养目标迈进,为法治中国建设持续注入福大法学力量。
(陈俊秀系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副教授,李智系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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