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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规则 方能铲除“幽灵外卖”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其最大亮点是直面社会诟病的“幽灵外卖”顽疾,设计了一系列对标治理的硬核条款。由此,外卖行业强化监管力度、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
所谓“幽灵外卖”,是指一些没有堂食场地的外卖商户,通过租借证照、使用虚假地址、伪造门店照片等手段入驻外卖平台,将自身包装成“高分店铺”。尽管“幽灵外卖”普遍存在卫生条件差、加工不规范等问题,但由于营业成本低廉,通过低价销售、算法冲榜等手段,往往能在短期内收割大量订单。一旦投诉增多,商户便迅速换个“马甲”重新上线。“幽灵外卖”的核心特征是“地址造假、证照造假、过程失联”,此类商业欺诈行为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更对餐饮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近年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专项行动,已拆除了大量“幽灵厨房”,但治理工作仍面临不少挑战。具体而言,一些外卖平台疏于履行主体责任,审核等工作流于形式,甚至为了扩大商户规模,对造假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与此同时,随着外卖商户规模的不断扩大,基层监管力量已不可能逐户上门检查,监管真空由此而生。对于消费者而言,通过“看销量、看评分”的朴素经验已难以辨别“幽灵外卖”,一旦需要维权,往往成本极高。
治理“幽灵外卖”的现实困境,亟须通过完善规则加以破解。从《征求意见稿》的具体设计看,正是瞄准外卖行业准入、运营、退出三大环节的制度缺失,建构起更细、更硬、更可追责的责任体系。比如,明确要求平台对新入网商户的经营资质必须实地审查,并留存核查记录,每月线下抽查比例不得低于5%,两年实现全覆盖;再比如,确立“一证一店”制度,明确同一经营资质在同一平台只能开设一家网店,以堵住“多马甲”漏洞;还有,将“互联网+明厨亮灶”设为硬约束,监控画面须覆盖加工关键环节并保存至少14天;此外,对于平台未尽审核义务等情形、入网商户未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等违规行为,均设置了严厉罚则……由此形成的事前准入、事中监测、事后惩戒的闭环式监管机制,为治理“幽灵外卖”提供了强大的制度支撑。
当然,完善规则只是第一步,要使规则真正发挥治理效能,还需更多的创新举措。比如,不妨进一步引入消费者可见的“电子溯源码”,实现每一份外卖小票上都印有商户唯一识别码,扫码即可查看营业执照、许可资质、明厨亮灶截图等重要信息,如此,将大大提升消费者的自我维权能力。再比如,不妨进一步强化平台的信息披露义务,要求其主动披露拦截“幽灵外卖”的数量等风险识别指标,如此,将有效敦促平台履行相应的责任。
治理“幽灵外卖”,还需建构并完善社会共治机制。现实中,外卖骑手“随手拍”已成为揭露“幽灵外卖”的第一信源,《征求意见稿》对此予以明确的制度性支持,即“倡导配送人员参与社会监督”。下一步,有必要将这一制度导向进一步具体化,通过物质奖励、积分入户等措施,鼓励外卖骑手参与治理行动。同样,消费者端也应设立相应的奖励机制,举报线索一经采用,平台先行赔付、监管后续追偿,从而降低维权成本。只有让千千万万外卖骑手、消费者变成移动的“摄像头”与“传感器”,才能最大程度地扩展监管半径、提升治理效能。
从“跑马圈地”到“精耕合规”,外卖行业已行至分水岭。《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标志着外卖行业的监管逻辑从“事后救火”转向“事前设闸”,从“运动式整治”转向“常态化压责”。只有当“幽灵外卖”在阳光下无所遁形,竞争才能公平,消费才能安心。彼时,外卖提供的就不仅仅是餐食,更是看得见的信任与正义。
● 责任编辑:阿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