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依法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下大力气治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精准发力优化水资源配置,创新驱动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精耕细作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宁夏是全国唯一全境属于黄河流域的省份,承担着维护西北乃至全国生态安全的重要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先后3次考察宁夏,赋予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时代重任。宁夏检察机关牢记嘱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检察之力服务黄河国家战略,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检察支撑。
  
  一、勇担时代重任,在服务黄河国家战略中履行检察使命
  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黄河国家战略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和法定职责。宁夏检察机关作为沿黄省份的政治机关、司法机关、法律监督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必须担负的时代重任和历史使命。
  一是坚决扛起服务黄河国家战略的政治责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擘画、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到黄河流域各省份考察,先后在郑州、济南、兰州主持召开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航指路,推动黄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发生巨大变化、居民生活环境发生明显改观。2024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时强调,要“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为牵引,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民族团结和共同富裕等工作”,为宁夏当前和未来各项事业发展指明前进方向、提供根本遵循。宁夏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不断强化服务保障黄河国家战略的政治责任,自觉将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作为检察机关服务中心大局的重点工作,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宁夏建设的意见》,积极融入黄河宁夏段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六盘山国家“山水工程”、罗山国土绿化示范工程、贺兰山汝箕沟太西煤火区安全和生态治理等战略部署,确保黄河国家战略在宁夏检察机关落地见效。
  二是坚决扛起服务黄河国家战略的法治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动制定修订环境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等30余部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构建起科学严密、系统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体系,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宁夏检察机关作为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切实担负起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的责任,严格用制度和法律管权治吏、护蓝增绿。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建立府检联动机制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加强与水利、生态环境、林草、审计等部门沟通协作,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保护。联合自治区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使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制度,联合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主题宣传、以案释法等活动,建立完善林长+检察长、河长+检察长+警长等机制,持续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筑牢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安全屏障。
  三是坚决扛起服务黄河国家战略的检察责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时指出,要继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抓好生态环境保护,让“塞上江南”越来越秀美。宁夏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生命线”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起建设塞上江南、美丽宁夏的检察责任,统筹运用“四大检察”职能,创新开展预防性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保护,实施“刑事打击+公益诉讼+警示教育+生态修复”四位一体办案模式,建立“以点带面+多元联动+数字赋能+法治宣传”联动贯通工作体系,全力构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检察相衔接的生态保护大格局,为美丽宁夏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黄河保护法实施以来,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08人,起诉271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4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85件,提起公益诉讼51件,以检察之力保护黄河安澜取得显著成效。黄河干流宁夏段出境断面水质连续8年保持Ⅱ类,森林覆盖率达到11.55%,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6.9%,实现了山川由黄变绿的重大转变。
  
  二、促进和谐共生,在维护黄河生态安全中发挥检察职能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时强调,要“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明确黄河保护红线底线,统筹推进堤防建设、河道整治、滩区治理、生态修复等重大工程,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生命线”。宁夏检察机关坚持“四大检察”一体履职、统筹内外协同发力,将检察监督贯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过程、全地域,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格局。
  一是坚持一体履职,破“系统治理”困境。近年来,宁夏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以检察履职保障黄河安澜、推进生态修复、加快生态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在信息共享、数据互通、联动履职等方面还存在壁垒,通过检察一体履职办案,更深层次推动解决流域性、系统性、结构性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为破解系统治理难题,宁夏检察机关统筹“四大检察”协同发力,建立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案件线索移送及办案协作机制,加强刑事司法、民事监督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主动参与行政机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指导赔偿义务人主动履行3300余万元赔偿责任。2024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共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00余人,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408.6公里,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2046.7亩,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6处,关停和整治污染企业38家,有力维护黄河生态系统安全稳定。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解“源头修复”难题。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时指出,要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统筹推进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保护修复和盐碱地综合治理。聚焦解决源头治理修复问题,宁夏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治理效能,积极督促侵权行为人通过消除污染、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替代性修复等方式恢复受损生态环境。与行政机关共同设立2000平方公里生态修复“一示范区三基地”,引导督促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当事人在基地开展异地补植复绿,一体推进水土保持、水源涵养、荒漠化和沙化土地治理。加强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修复,保护被污染土壤近35万亩,修复流域内被损毁林地、草原、湿地7100余亩。督促相关单位履行保护水土资源、防治水土流失职责,追缴水土保持补偿费2161万元。部署开展“自备井”取水专项整治监督行动,督促有关部门对2300余眼违规取水“自备井”进行整治,有效防止宁夏干旱、半干旱地区过度取水导致地下水沉降,进而造成沙漏、沙化等灾害发生。在各部门齐抓共管、整体推进下,宁夏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连续20年“双缩减”,“以检察蓝守护林草绿”荒漠化防治经验向全球推广,中国—中亚荒漠化防治合作中心在宁夏设立,“沙进人退”转为“绿进沙退”的良好局面逐步形成。
  三是坚持协同作战,聚“联动共治”合力。2025年1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关于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持续完善黄河流域生态大保护大协同格局作出进一步部署。检察机关服务黄河国家战略,既要做到自身履职一盘棋,也要融入黄河保护治理大格局。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特性,宁夏检察机关健全完善跨部门协作和区域联动机制,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连续两年开展黄河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基层行活动,与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资源共护协作配合机制,部署开展黄河保护综合治理、黄河宁夏段水资源保护、水行政执法“守敬”等系列专项行动,共立涉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700件,发出检察建议543件,6件涉水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1个涉地下水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被最高检推广应用。联合自治区行政执法机关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依法开展保护鸟类专项行动,有效遏制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野生鸟类及其制品的行为。深化落实“府检联动”意见,同行政机关建立林草行政执法等七项跨部门协作机制,建立联通信息、联动协作、联席会商、联合督查等制度,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共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类型行刑反向衔接案件44件,协同解决流域突出问题。基于沿黄各省区地缘相近、人缘相亲特点,积极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检察对接协作机制,增强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加大线索移送、管辖协调、办案协作力度。吴忠市人民检察院牵头与七市检察机关建立陕甘宁蒙晋毗邻地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荒漠化防治检察监督跨区域协作机制,聚焦流域治理、防沙治沙、水土保持等重点任务持续发力,共同守护黄河“几字弯”生态环境。
  
  三、助力绿色转型,在推动流域经济发展中展现检察担当
  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只有实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才能推动黄河流域永续发展。新征程上,宁夏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与党中央及自治区党委重大改革部署、重大战略实施、重大民生改善相适应,努力在推动流域经济发展中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一是优化黄河流域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沿黄河各地区要“积极探索富有地域特色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法治是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宁夏检察机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注重运用法治方式稳预期、提信心,2024年以来,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700余人,追赃挽损3000余万元。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安商助企“十项措施”,建立联动护企“十项机制”。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牵头在宁东能源基地设立法治工作服务中心,辐射带动市、县(区)检察院在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设立检察工作站37个,为企业提供集约式公共法律服务,推动企业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实现企业法治问题“最多跑一地”。2025年以来,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持续监督纠正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等突出问题,切实防止和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对利用审批、监管等职务便利实施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提起公诉,为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
  二是服务黄河流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时强调,“要坚持不懈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发展方式全面绿色转型是必须打好的战略硬仗,是破解黄河流域资源环境约束、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宁夏检察机关以高质效法律监督服务保障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助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聚焦现代煤化工、新型材料、清洁能源、数据算力、文旅产业和葡萄酒、冷凉蔬菜等特色农牧业发展中的法律风险,依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等犯罪,依法保护企业创业创新创造。加大宁夏葡萄酒、盐池滩羊、中宁枸杞、泾源黄牛肉等“宁字号”特色优势产业司法保护,严厉打击破坏绿色产业发展秩序的行为,全面提升区域经济韧性和绿色发展水平。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葡萄酒庄企业非法排污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和水利部联合发布的检察监督与水行政执法协同推进黄河大保护典型案例。2025年上半年,国际葡萄与葡萄酒组织在宁夏设立交流中心,新能源、高技术制造业、算力等新兴产业发展势头强劲,规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6.9%,信息技术服务业投资增长37%,发展的含绿量、含新量、含金量更足,为走出一条具有宁夏特色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供法治保障。
  三是保障黄河流域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宁夏检察机关积极融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努力在承接中东部产业转移、强化区域协作与开放联动中发挥检察职能。健全完善检察环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机制,2024年以来,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000余人,提起公诉12000余人,建立区域反恐维稳协作机制,持续筑牢国家安全“塞上防线”。健全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机制,聚力自治区“稳增长促发展攻坚年”行动,细化36条举措落实法治化保障“六个攻坚战”,起诉合同诈骗、强迫交易、商业贿赂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700余人。健全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机制,与金融监管部门签订执法司法衔接配合备忘录,联合开展金融领域非法中介乱象治理,起诉非法集资、洗钱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有力维护经济金融安全。健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机制,依法严厉打击特色优势产业专利侵权、商标攀附、冒用地理标志、侵犯商业秘密等违法犯罪,促进创新要素与绿色资本在流域内高效流动。2025年前三季度,宁夏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8%,位居全国前列,继续保持了稳中有进、稳中向好、量质齐升的好态势。
  四是推动黄河流域民生检察落地落实。宁夏人口数量729万人,其中9个贫困县1100个贫困村,曾有着“苦瘠甲天下”“不适宜人类居住”的标签,是黄河流域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主阵地。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2021年4月,宁夏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民生方面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宁夏检察机关持续擦亮司法“人民性”底色,以“如我在诉”意识办好每一个民生案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黄河流域民生持续改善。2024年以来,深入开展“以‘检察蓝’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检护民生”等专项行动,紧扣群众关心关注的就业、食药、医保、养老等民生领域,办理案件9200余件。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发放司法救助资金349万元。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起诉性侵、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千余人,建成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11个,推动石嘴山、固原2所专门学校建成招生。加大老年人、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力度,监督社会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2020年的1.61亿元增长到2024年的4.46亿元,切实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四、传承文化基因,在守护黄河文化根脉中彰显检察作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加强文化遗产整体性系统性保护,传承历史文脉和民族根脉”。黄河法治文化是根植于数千年治黄实践的法律智慧,检察机关传承黄河法治文化,以检察履职加强黄河文化司法保护,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的生动实践。
  一是强化黄河法治文化司法保护。黄河文化源远流长,积淀了丰富多样、异彩纷呈的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传承黄河文化和自然遗产,事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事关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自信和中华文明永续发展。宁夏检察机关加强与文物、文化旅游部门沟通协作,积极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构建文化遗产与生态协同保护机制,促进黄河流域宁夏段重要水利遗产、古灌区、传统村落等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周边生态环境的协同保护,吴忠市利通区检察院守护“古灌溉”工程遗产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应用案例二十佳”。联合自治区文旅厅开展公益护航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行动,银川市检察机关主动服务西夏陵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及时跟进监督国家文物局专项督查反馈问题,督促保护区范围内违章建筑全部整改到位,助力西夏陵申遗成功。以法治力量守护宁夏“六朝长城”,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9件,银川市西夏区、灵武市检察院守护明长城公益诉讼案分别入选典型案例被最高检推广交流。赓续黄河流域红色法治文化基因,以检察办案推动红色法治资源馆社修缮、文物修复、遗存保护、保障设施完善升级等工作。固原市人民检察院持续开展长征革命遗址司法保护专项行动,推动固原市投入2亿余元全域保护长征红色文化资源,两次在最高检作经验交流。依法打击盗掘、盗窃、非法交易文物等破坏黄河文化遗产犯罪,石嘴山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4人3个月跨省盗墓19座的盗掘古墓葬案被《检察日报》深度报道,助力营造黄河流域文化遗产保护的法治环境。
  二是加强黄河法治文化理论研究。黄河法治文化是围绕黄河治理、保护与开发而形成的法律制度、法治理论、法治实践及其历史积淀与文化传承的总和,蕴含了天人合一的生态法治观、统筹协调的系统法治观、公平正义的法治观以及责任明确的制度文化。弘扬和发展黄河法治文化,对于保障黄河保护法有效实施,实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守护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永续安澜,具有重要意义。宁夏检察机关大力弘扬和传承黄河法治基因,深化黄河法治文化理论研究,以“检校合作”机制为载体,与西北政法大学签署深度合作框架协议,与中国政法大学、中南民族大学等高校持续深化黄河法治理论研究、法学实践教学、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等方面合作,助推法学理论研究和检察业务实践深度融合,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连续两年组织“丝绸之路经济带”和黄河流域中上游部分省(区)检察人员、专家学者、高校教师举办保障黄河保护法实施理论研讨会,以高质量理论成果支撑高水平司法保护。2025年4月,宁夏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为抓手,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经验,在最高检与水利部联合召开的研讨会上作交流。
  三是推动黄河法治文化融合发展。作为中华法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黄河法治文化延续不绝并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征程中焕发出强劲生命力。推进黄河法治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是沿黄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宁夏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动黄河法治文化融合创新发展,着力构建多元共治保护格局。推动黄河法治文化与传承红色基因相融合,从红色历史中汲取智慧,将红色法治精神转化为破解执法司法难题的制度效能,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行“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依托各级综治中心,协同联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与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妥善化解退耕还林还草还湿、退牧还草、禁牧轮休、草畜平衡、防沙治沙等引发的各类生态领域矛盾纠纷。推动黄河法治文化与促进绿色发展相融合,以生态检察护航西北乡村振兴,以公益诉讼推动打造革命老区生态文旅发展样板,助力探索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成功经验,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宁夏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点。推动黄河法治文化与增进民生福祉相融合,将检察监督贯穿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始终,通过制发检察建议、诉前磋商、公益诉讼、刑事打击等多种措施,集中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让宁夏各族群众共享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
  作者: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责任编辑:虞文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