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进程中展现贵州法院新风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2025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强调,要“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展现贵州新风采”,就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增强文化自信、培育文明新风,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等作出重要指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擘画了未来五年发展的宏伟蓝图,对法治建设作出了战略部署。审判工作现代化关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实施,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近年来,贵州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奋力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进程中展现贵州法院新风采。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确保贵州法院审判工作现代化正确方向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贵州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
(一)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强调,“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是做好政法工作的根本政治原则。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在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这样的大是大非面前,一定要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动摇,必须始终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做深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毫不动摇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二)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深入肇兴侗寨,与当地群众召开“板凳座谈会”,共话乡村全面振兴。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立场,是审判工作现代化的根本价值导向。要始终以“如我在诉”意识尽心尽责,牢牢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统一,把暖民心的案件、顺民意的实事办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始终将“公正与效率”作为审判工作的永恒主题,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司法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长期实践中走出的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具有独特优势的法治道路。这条道路既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道路,也不同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道路,它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保证了人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实践证明,我国政治制度和法治体系是适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的制度,具有显著优越性。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始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坚决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确保贵州法院审判工作现代化系统推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重点从审判理念、审判机制、审判体系、审判管理等方面系统推进。
(一)深化审判理念革新,引领司法实践。审判工作现代化涉及方方面面,但首要的、关键的,就是加快推进审判理念现代化,从而统领、引导、促进各项工作现代化。审判理念随着时代的进步而不断发展。抗日战争时期,人民法院运用马锡五审判方式,强调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践行群众路线,对新中国司法工作影响深远,至今仍具有强大生命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人民对司法工作的要求和期待越来越高,人民法院立足我国国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抓前端、治未病”“双赢多赢共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等新时代审判理念,彰显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导向。近年来,贵州法院忠诚履职、善作善成,逐步形成了“政治引领、固本强基、担当作为、争先创优”的工作思路和理念,努力跟上、适应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新要求。
(二)加强审判机制建设,激发内生动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等重大决策部署。审判机制现代化,就是要让审判权运行符合司法规律,确保司法责任制全面准确落实。人民法院应当坚持守正创新,深刻把握司法规律,结合工作实际,从理论上、实践中进一步论证提出务实管用的司法改革举措。贵州法院要立足实际,对中央层面不再出台配套政策但允许各地结合自身特点出台改革举措的,加强调查研究,强化请示对接,推动形成本省经验。
(三)夯实审判体系基础,提升协同效能。推进审判体系现代化,关键在优化法院机构职能体系。人民法院推进审判体系现代化,一方面,应当优化内部机构设置,坚持实事求是,遵循确有必要、统一、高效原则,确保符合审判机关特点和审判权运行规律。要优化职能配置,明晰各部门职责权限,确保做到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优质高效办理好各项事务、各类案件。贵州高院和各中院设立未成年人保护综合审判庭,各基层法院组建专门合议庭,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归口管理、集中办理、专业审理。对长期作案、先后拐卖17名儿童的余华英判处死刑,该案被写入2025年“两高”工作报告。另一方面,应当完善外部司法协同机制,建立人民法院与其他机关、社会组织的协同合作机制,以及省级法院之间司法协作机制,发挥比较优势,推进理念互通、人员互流、规则互鉴。贵州高院会同民政等部门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制定的《贵州法院国家司法救助金量化标准(试行)》获全国司法救助创新实践优秀成果一等奖。贵州等地法院协同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助力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这两项做法被写入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四)优化审判管理模式,提高审判质效。审判工作需要不断强化全周期管理,一体抓实做细案件审理、服务治理、审判管理。要不断健全司法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完善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健全“四类案件”识别和监管机制,强化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加强事中监督,坚持组织化行权,做到敢抓敢管、善抓善管。要做实数据会商和绩效考评等工作,分析原因、研究对策,用好绩效考评“指挥棒”,把案件管理和队伍管理融合起来,把评“案”与考“人”贯通起来,一体抓实。近年来,贵州法院狠抓审判管理,审判质效持续提升。2024年,全省法院审判质量指标首次全部进入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合理区间,案件质量指标实现100%达标。
三、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工作,确保贵州法院审判工作现代化落实见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切实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近年来,贵州高院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部署“一体两翼三大工程”,以推进“案件质量提升工程”“人才队伍强院工程”“数字法院建设工程”为抓手,奋力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
(一)围绕提质增效,狠抓案件质量提升工程。案件质量事关公平正义的实现、司法公信力的彰显、群众权益的维护,是审判工作现代化最直接的体现。贵州高院提出“一年强根基、两年重深化、三年大提升”的“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递进式工作目标,推动审判质效良性发展,以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大局。一是提升审判质量。聚焦案件质量,强化各业务条线的审判质效分析、调度和指导。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工作,针对重点领域、重点案件,集中开展重点评查、专项评查,促进审判执行工作良性发展。2024年,贵州法院上诉率、申诉申请再审率趋优,同比分别下降0.98和0.54个百分点。二是提升审判效率。聚焦与人民群众权益密切相关、人民群众重点关注的审判效率问题,建立完善常态化均衡结案、繁简分流、长期未结案清理等机制,进一步提升办案效率。2024年,贵州法院审判效率持续提升,一年以上未结案件同比下降42.76%,反映审判效率的审限内结案率同比上升6.25个百分点、案件平均结案时间减少12.06天。三是提升审判效果。建立完善实质化解纠纷的工作机制,将矛盾纠纷实质化解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最大程度实现“一次查清事实、程序便民利民、力求实质解纷”。通过提升庭审质量、加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强化判后答疑等举措,提高当事人对裁判的认可度,实现息诉服判。2024年,贵州法院“案–件比”持续向好,同比趋优0.07个百分点。
(二)突出政治引领,狠抓人才队伍强院工程。实现审判工作提质增效,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审判队伍。一是提升政治素养。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一体推进法院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促进政治素养提升。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职业价值观和道德观,增强职业尊荣感和使命感。2024年,贵州法院健全完善“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案例剖析讲评机制,司法助力解决400余名村民的烦“薪”事等4个案例被评为全省政法机关“讲政治强业务铸忠诚”典型案例。二是提升专业素养。结合审判执行岗位实际、专业特长等因素,加强专业能力提升。建立法官轮岗交流制度,拓宽审判思路和视野,培养综合审判能力。加强培训教育,健全完善法官职前培训、晋升培训、在职培训制度,提升业务能力。2024年,贵州法院开展“司法能力提升工程”“审判理论研究提升工程”“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专业化人才培养工程”“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工程”等八项工程,全方位提升干警专业素养。三是提升综合素养。坚持以综合能力提升为主线,深化理论研究与审判实务融合发展,定期召开研讨会、学术沙龙等活动,就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讨,推动审判理论和实践创新发展。贵州高院深化院校合作,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举办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与贵州大学法学院等联合申报的“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入选全国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名单;依托贵州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常态化举办“贵法实务论坛”“贵法案例沙龙”等活动,加强研讨交流。
(三)紧扣时代脉搏,狠抓数字法院建设工程。人民法院要紧跟时代步伐,积极推进数字法院建设,以适应信息化、数字化时代的新要求、新变革。一是强化数字法院系统设计。聚焦办公办案现实需求,统筹司法资源,建立符合审判规律内在要求、符合工作实际的数字法院发展框架。2024年,贵州高院制定《贵州数字法院三年发展规划(2024—2026)》,明确“1+2+3+4”的数字法院发展建设总体架构,即围绕“1”个平台:一体化数字服务平台;构建“2”套体系:基础资源设施、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打造“3”个中心:数据资源、业务管理和知识服务中心;形成“4”项能力:“数助办案、数助监督、数助决策、数助政务”,引领驱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夯实数字法院基础保障。围绕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加强硬件建设,更新和升级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等,搭建集约化、低成本、多应用、大数据、服务型专有云、开放云平台。优化办公办案系统功能,完善审判数据分析系统,全面推进电子卷宗“单套制”归档改革,促进案件数字化管理应用。截至2024年底,贵州法院建成数字化运行的卷宗管理中心99个。2024年全流程网上办案89.68万件,同比增长40.12%,诉讼费网上缴费率88.46%,为人民群众提供“指尖诉讼”便利。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行胜诉当事人免申请即退预交诉讼费改革,入选《中国电子政务年鉴》典型案例。三是加强人工智能司法应用。深度融合信息技术与审判管理,引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辅助审判管理和决策分析。找准人工智能辅助司法裁判关键要点,推动构建贯通庭前、庭中、庭后的司法智能通用模型,在智审、智执、智服、智管等方面发力。2024年,贵州高院建成贵州法院数字中心,与上海交通大学等3所高校联合创建“司法应用场景大模型实验室”;在全省政法智能化“大练兵”“大比武”中,15家法院获评先进,7个项目获奖。四是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数据安全责任,加强对数据访问、使用、存储、传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增强法院干警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提升网络安全知识和安全保护技能。建立覆盖物理、网络、设备、应用、数据五个层次的安全保障体系,筑牢安全防线。贵州法院在2023年度全国法院攻防实战演习中,取得了总分全国第三的成绩。
作者: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责任编辑:顾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