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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护开发海洋资源 建设更高水平“海上福建”
深入实施海洋强省战略、保护开发海洋资源,是福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的重要路径。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开创了“靠海吃海念海经”、建设“海上福州”、建设海洋强省等一系列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3次到福建考察,提出一系列重要要求,指引福建依法保护开发海洋资源,建设更高水平“海上福建”。
福建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突出“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海洋资源科学保护和有序开发,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2024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突破1.25万亿元,位列全国第三;海水养殖产量、水产品出口额、人均水产品占有量等多项指标均居全国第一;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持续超92.6%,实现“经济账”与“生态账”的双赢,书写人海和谐共生的新篇章。
聚焦高质量构建法规制度体系
强化海洋资源保护开发制度保障
2015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必须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始终树立底线思维、生态优先理念,坚持把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海洋开发总布局之中,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强化海域与陆域在资源承载能力、产业布局和发展定位等方面的统筹协调和衔接,推动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为海洋生态保护提供坚实保障。
积极推动高质量立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协助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围绕建立健全海洋管理体制,遵循陆海统筹、生态优先、创新驱动、集约开发、开放合作原则,推动制定《福建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从产业、创新、文化、生态、合作、服务、监管等方面建立健全体制机制,解决涉海部门职能交叉、协同不足、沟通效率较低等问题。协助开展《福建省海岸治安管理条例》《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10余项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进一步明确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定责任。
优化保护开发空间布局。加快实施《福建省“十四五”海洋强省建设专项规划》《福建省“十四五”渔业发展专项规划》,突出海湾、海岛、海域一体推进,积极构建“一带两核六湾多岛”海洋空间格局,有效加强陆海空间衔接和功能协调,扎实推进福州、厦门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双核”引领、六大湾区协同发展、海岛多元化差异化发展。探索推进海域立体分层设权,逐步推动海洋开发从浅海近岸推向深远海,实现“浅水浅用、深水深用”。深化“多规合一”改革,优化海上养殖空间布局,颁布实施省、市、县三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养殖证实现应发尽发,超规划养殖和“无证养殖”基本实现“动态清零”。同时,加强闽台海洋合作,扩大“蓝色朋友圈”,在海洋防灾合作、海洋科技创新、海洋生态保护等领域加快拓展海洋开放合作新空间。
强化增量政策牵引作用。立足新形势新任务,加快实施海洋渔业八个专项行动计划和新型海洋科创联合体效能提升“洪流计划”,持续开展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百场项目对接活动,与中国水科院、中国海洋大学等开展战略合作,推动高端海洋创新资源要素集聚福建,加快催生突破海洋新质生产力,促进海洋资源开发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实施全域海岸线宜居宜业宜游“美丽渔村”建设,打造渔村生态环境、人居环境、绿色经济、渔业文化协调发展新范式。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扶持沿海各地海上养殖转型升级、深远海养殖、渔船更新改造、海漂垃圾整治、渔港建设等项目,激活带动经营主体、交易要素和社会资本参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聚焦全链条联动从严治理体系
提升海洋综合执法监管工作质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积极构建协同高效的一体化海洋综合执法监管体系,推动“单一式”执法监管向“综合式”执法监管转变,增强执法、司法、普法全链条联动,绷紧生态守护之弦。
深化改革,提升执法效能。持续推动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改革,集中履行渔业安全生产、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执法职能,加强执法队伍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正规化建设,探索建立全省统一指挥调度机制,明确各级执法职责分工,构建权责清晰、协调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聚力全省执法力量“一盘棋”。针对性部署开展“亮剑”“蓝剑”“碧海”“一查两严管”“安澜闽江”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行为,推进已批用海项目检查、海岛保护巡查,基本遏制近岸海域盗采海砂活动,有力维护海洋开发利用秩序。
强化联动,构建共治格局。深化“五海一边”执法协作,加强闽浙、闽粤省际联合执法,统筹加强重点流域、重点海域执法监管,共同守护美丽海洋。深化“行政+司法”联动机制,与厦门海事法院等单位建立常态化协作,在连江、莆田、漳州等地探索建立蓝碳交易与生态补偿司法联动机制,在海洋生态损害赔偿、海域权属纠纷等领域增强工作合力,探索全国首例海洋渔业“蓝碳”赔偿案,推动设立全国首个蓝碳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研究中心,开创生态修复司法实践新路径。
广泛普法,引导全民参与。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构建以案释法、以案普法长效机制,加强海洋法治宣传教育,打造“阿浪出海季”普法品牌,开展海洋开放日、海洋主播说海洋、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科普海洋知识、志愿净滩等常态化、多样化的生态科普活动,深入渔区渔村进行宣传讲解,弘扬人海和谐共生的海洋生态文化,增强渔民群众积极参与海洋保护的共识和行动自觉,营造全社会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的良好氛围。
聚焦高水平陆海协同治理大格局
深化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从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入手,注重点面结合、标本兼治,实现由重点整治到系统治理的重大转变。”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传承弘扬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全面加强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坚持陆海统筹、河海联动、山海互济,通过全链条监管和可持续利用措施,积极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
坚持陆海统筹,深化全域综合治理。加快海洋与渔业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强化上下联动,扎实推进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建立养殖尾水治理“一张图”管理模式,全省5.5万亩提水式海水养殖全部建设尾水处理设施,767家养鳗场全面建设尾水治理设施或实现尾水资源化利用。全面实施海上养殖综合整治,全省累计改造传统网箱100多万口、贝藻类筏式养殖设施70多万亩、投建深水大网箱超6000口,海上养殖设施向生态化、规范化、景观化发展。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入海排污口“查、测、溯、治”全链条排查溯源,防止陆源污染向海域延伸。创新建立海上环卫制度,实行“岸上管、流域拦、海面清”的全链条海漂垃圾综合治理模式,重点岸段海洋垃圾密度比整治前下降70%以上。
突出源头保护,促进水生生物多样性。在全国率先建立由省级渔业主管部门统筹组织的“救护研究中心+救护联盟+救护站+保护专业委员会”的水生野生保护动物救助体系。加强水生生物栖息地建设与保护工作,持续保护中华白海豚、文昌鱼、红树林等珍稀濒危海洋生物及其栖息地。严格落实禁渔期制度,统筹江海联动,保持闽江禁渔和海洋伏季休渔严管严控态势。建成21个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平台,持续开展全域增殖放流,“十四五”期间累计放流水生经济物种和珍稀濒危物种56种、苗种超过300亿单位。2024年近岸海域海洋生物种类丰富,多样性指数平均为1.71-3.43。
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坚持绿色发展,制定主导养殖品种养殖密度标准规范,推进水产健康养殖“五大行动”,推进建设宁德蕉城、龙岩新罗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打造全国渔业绿色发展“福建样板”。立足福建以贝藻类为主导的海水养殖实际,发挥渔业碳汇等生态功能优势,打通“碧海银滩”与“金山银山”双向转化通道。指导完成连江县1.5万吨海水养殖碳汇交易项目,实现我国海洋渔业碳汇交易领域“零的突破”,发布全国首个海洋渔业碳汇建设体系,完成全国首个地级市(漳州)海水养殖碳汇核算,发放全国首张海洋渔业碳票,正式实施渔业碳汇评估领域的首个地方标准。探索多元化海洋生态综合补偿路径,支持绿色金融与海洋生态补偿有机衔接,创新金融产品,做大蓝碳市场。
聚焦高能级科技创新数字赋能
增强海洋生态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
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前瞻性谋划海洋观测事业发展,亲自推动国家863计划海洋监测重大专项示范区项目落地福建,开启“数字海洋”建设历程。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强化技术体系、监测评估和体制机制创新,提升海洋治理数智化水平,筑牢海洋安全屏障。
加强网络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依托雷达、卫星遥感、海上探测船、海底传感器等先进技术设备,建成“岸-海-空-天”一体化区域性海洋立体实时观测网,部署135套观测站点,涵盖观测要素26项,构建“近岸、海峡、远海”三级预报网络体系,海洋智能网格预报水平居全国前列。建成全省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体系,实现海洋生态环境要素精准识别、信息收集、实时追踪,摸清海洋生态家底,构建海洋生态分类分区框架,形成海洋生态“一张图”。今年首次发布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公报,近岸海域海洋生态基础状况良好,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类型丰富、特色鲜明,水体环境总体良好。
搭建海洋生态保护总协同平台。综合运用“人工智能+”“数据要素×”等数字化理念,强化立体观测、融合通信、数据服务、平台支撑和智慧应用,打造“空天陆海潜”一体化大融合“海上福建”总平台,加快建设全省海洋发展决策总中枢、海洋生态保护总协同、海洋应急指挥总调度、海洋数智应用总集成。探索建设海气融合大模型,打造军民两用数字海洋底座,开展“海洋+低空”新场景应用研究,构建海洋领域自主创新生态,有力赋能海洋监测、海洋生态保护、海洋生物制药、智慧渔业养殖等领域,形成海洋数字化治理新范式。
构建海洋灾害应急处置管理体系。组建全省海洋渔业系统应急指挥中心,推动沿海7个地级市、38个渔业县(市、区)全部建立海洋渔业安全应急机构,构建职责清晰、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海洋与渔业应急管理体系。强化应急处置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新增无人机、无人艇、激光雷达、红外探测等配备,加大勘测、影像、数据等技术支持,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快速响应的应急工作机制,强化突发事件和生态灾害应急处置。
海洋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将持续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以法治护航、以生态筑基、以创新赋能,在建设更高水平“海上福建”的新征程上奋勇争先、再上台阶,为海洋强国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作者系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 责任编辑:王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