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的实践探索与优化路径

  社区矫正作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制度实践,其核心目标在于有效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再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37条明确规定:“社区矫正机构可以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对就业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帮助社区矫正对象中的在校学生完成学业。”202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的通知》要求,“对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以回归社会为目的的就业技能培训”。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就业技能培训,是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重点人群就业体系建设,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决策部署的创新举措,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人民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


  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的
  实践模式
  
  近年来,上海、浙江、河南、四川等地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新机制、新模式,在精准帮扶、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数字赋能等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显著提升了矫正对象的就业能力与回归信心,为降低再犯罪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
  精准施教与社会协同的上海模式。上海市司法局于2022年出台《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规定》,对加强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作出了专门规定,构建起系统有效的工作体系。首先,协同工作体制。充分发挥上海市社区矫正委员会的统筹作用,形成市、区统筹指导,司法干警负责、专业社工协助、志愿者配合的教育帮扶工作合力。其次,实施精准施教。聚焦矫正对象个体需求与市场导向,实施精细化就业需求摸排与信息采集机制。科学规划并动态调整职业技能培训科目内容,确保培训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如徐汇区在社区矫正对象首次报到时,即开展调查访谈和建档工作,通过“一人一档”,精准识别有就业需求和就业困难对象,积极协调人社部门落实帮扶政策,开展就业门槛低、就业速度快、社会效果好的职业技能培训。第三,拓宽社会化参与渠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依托人社部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通过扶持社区矫正就业场所建设等多种形式,为矫正对象创造可持续的就业机会。如宝山区采取市场化运作和供给侧优化策略,由区级政府出台专项扶持政策,对吸纳矫正对象就业并签订合同的企业给予经济补贴。最后,数字赋能平台。积极利用信息技术,拓展线上技能培训与服务空间。徐汇区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方位就业服务平台,线上依托小程序、微信公众号等数字化平台提供便捷服务;线下则有效联动辖区内司法所,提供一站式就业资讯与服务。
  政校联动与品牌引领的浙江模式。浙江省司法厅与浙江开放大学联合启动社区矫正“学技能、强素质、奔共富”教育帮扶合作项目,推动社区矫正对象素质提升与就业帮扶深度融合,成效显著。首先,深化政校联动机制。面向全省社区矫正对象及工作人员开展系统性问卷调查,精准把握其在学历提升与职业技能培训方面的现实需求。建立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机关与开放大学联动机制,每半年召开联席会议协调推进工作。目前,浙江省符合条件的65个市(县、区)司法局均已与属地开放大学签订合作协议,构建起覆盖广泛、运行高效的协作网络。其次,推行双提升策略。紧扣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新兴产业需求,采用“线上+线下”形式,开展学历与技能“双提升”行动。截至2024年底,全省各开放大学已为1705名社区矫正对象开设初高中及大专课程,200余人拿到了初高中学历证书。提供烹饪、电商、船员适任证书、民宿经营等30余个专业的技能培训,已组织4812人参加。第三,构建长效机制。细化教育路径,对有学历提升需求的进行滚动摸排,并根据不同经济情况、工作状况、学习能力,制定个性化学历提升方案,实现“点餐式”教育、“点对点”帮扶。
  战略融入与体系推进的河南模式。河南省积极融入省委省政府“人人持证 技能河南”建设工作大局,探索建立“一二三”工作模式,取得显著成效。首先,持续完善“一个方案体系”。连续三年制定《社区矫正对象“万人参训、千人持证”活动方案》,联合省人社厅、省民盟、团省委等部门印发多份配套通知,将社区矫正对象全面纳入全省职业技能培训总体规划,明确其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可享受700元至1200元的政府补贴政策。其次,协同发挥“两个主体作用”。一方面,强化社会组织参与效能,联合省民政厅出台《河南省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规定》,推进“优质培训机构进社区矫正中心”试点,将职业技能培训与就业指导明确为社会组织参与的核心内容;另一方面,深化帮教资源整合,培育“‘铅’引未来”“向阳花开”“匠心助矫”等特色培训项目,联动民盟“黄丝带帮教”品牌,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农业科技、经营管理等专业帮扶,建成技能培训和就业场所344个。最后,健全落实“三项关键制度”。建立登记备案制度,精准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基础信息;推行自主选课制度,满足个性化学习需求;实施供需对接制度,动态摸排就业需求与困难底数。截至2025年3月,全省已协调争取职业技能培训评价补贴专项资金1640余万元,累计组织43942名社区矫正对象参与职业培训,15250人取得各类资格证书,综合就业创业率超70%,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持续走低。
  机制联动与特色适配的四川模式。四川省积极探索多元化教育帮扶路径,着力强化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与就业指导,有效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首先,构建长效化多部门协作机制。2015年,四川省司法厅即联合教育厅、民政厅等9部门(单位)联合印发《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率先将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全省职业技能培训总体规划,并明确规定社工与在册社区矫正对象的配比率不低于1:10,显著高于全国约7%的平均水平。2020年四川省司法厅与省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监狱服刑人员等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将罪犯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纳入省政府总体规划。其次,拓展多元化培训形式载体。坚持“劳动力市场主导、社会参与、分类施策、注重实效”原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依托人社部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等多种形式,畅通社区矫正对象就业渠道。灵活采用短期集中培训、在线远程培训、实践操作培训等多种形式,有效满足不同对象的学习需求和时间安排。最后,强化区域化特色培训实效。四川省注重将职业技能培训深度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脉络。各市(州)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教育工作计划,立足本地资源和产业特色,精心设计培训项目。如雅安市依托茶产业和生态资源,重点开展茶叶加工、中药材种植、乡村烹饪、根雕技艺等培训;甘孜藏族自治州结合高原民族地区特点,提供基础农牧业生产技能培训。
  
  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的
  实践经验
  
  政策先行,深化协同机制。调研地区注重发挥政策引领作用,深化多元主体协同,着力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长效工作机制。在部门协同层面,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司法行政机关与人社、民政、教育、财政、卫健、团委、妇联等部门协同发力,完善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帮扶保障体系。河南、四川等地以规范性文件明确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为工作开展提供刚性支撑。在长效机制构建上,通过出台专项政策文件厘清帮扶主体权责边界,整合分散资源,建立政府、市场、社会三方紧密衔接的高效协作机制。各地以签订合作协议为纽带,共建标准化帮扶场所,推动社会力量规范化、常态化参与,形成政策引领、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紧密协作体系,为社区矫正帮扶工作提供可持续的制度保障。
  协同帮扶,多方力量联动。调研地区充分发挥政府在政策制定和资源统筹中的主导作用,积极利用市场与社会力量,形成帮扶合力。在部门协同层面,司法行政机关与人社、民政、教育、财政等多部门紧密联动,通过出台专项政策明确职责分工,将社区矫正对象培训纳入地方职业技能培训总体规划,完善补贴保障机制。如河南、四川等地以文件形式明确培训补贴标准,上海、浙江等地通过部门协作夯实就业帮扶基础。在社会力量整合方面,突出政企合作实效。一方面由企业作为承训主体,对本企业员工开展自主培训,以工代训。另一方面由合作企业直接提供岗位或就业信息,通过共建社区矫正就业场所、参与招聘会等形式,拓宽社区矫正对象就业渠道。同时,积极联动民盟等党派、社会组织及志愿公益组织,组建专门帮扶队伍;加强与开放大学、职业院校等专业机构合作,提升培训专业化水平。
  精准培训,提升培训质效。提升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关键在于精准识别个体需求并实施分类施教,通过数字赋能,提升培训质效。在需求摸排环节,各地创新机制织密信息网络。上海市宝山区推行审前调查测评前置模式,通过线上线下联动采集,建立 “一人一档” 动态台账,精准捕捉就业诉求与技能短板;河南省创新入矫登记 “五问六查” 工作法,结合省社区矫正综合管理指挥平台,实现培训需求线上实时填报、就业档案动态更新,确保 “应培尽培、愿培尽培”;四川省聚焦职业发展规划,为社区矫正对象建立培训需求动态数据库,科学校准帮扶方向。在分类培训实施中,因地制宜,针对群体特征开展专项培训,杭州市临安区聚焦女性、青年等特殊群体设计定制化课程;按年龄结构与技能基础构建阶梯式培训体系,通过分层教学提升培训适配度;结合个体需求差异推行 “菜单式”选课模式,将地方产业特色与矫正对象就业意愿深度融合,如围绕区域经济特点设置实操性强的培训项目,确保培训内容与个体能力、市场需求同频共振,有效提升培训转化率与就业稳定性。在培训方式创新上,各地通过数字赋能构建线上学习平台。通过建立数字化平台,开设视频课程,研发移动端应用等形式,打破时空限制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便捷学习渠道。上海市宝山区研发 “社区矫正人员之家” 小程序,整合就业资讯、培训资源、政策解读等功能模块,社区矫正对象可通过手机终端随时查询信息、参与学习。
  以工代训,培训就业一体化。破解社区矫正对象“培训就业两张皮”难题,关键在于打通从技能习得到岗位适配的“最后一公里”。调研地区积极探索“培训即就业准备、就业是培训延伸”的融合模式,以市场需求为牵引,创新机制方法,推动社区矫正对象在掌握技能的同时实现稳定就业、融入社会。在按需定制方面,突出“靶向培养”特色。浙江省永嘉县结合地方产业特色开展素面制作培训,苍南县聚焦海产品加工开设专项课程,实现 “培训内容与产业需求同频、技能提升与岗位要求共振”。培训结束后,配套提供就业指导、岗位推介等跟踪服务,助力社区矫正对象平稳过渡到工作岗位。在工学结合方面,创新“边学边干”机制。上海市宝山区推行市场化培训模式,鼓励社区矫正对象先上岗实践、后接受系统培训;徐汇区探索 “以工代训” 模式,让矫正对象在实际工作中提升技能、融入社会。在协同联动方面,强化“政企校”三方合力。河南省郑州市精选优质职业培训机构,摸清工种特性、教学方案及就业方向,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精准参训指引。四川省广元市依托川北幼专、信息学院等院校建立37个就业帮扶场所,34人经培训顺利就业。 
  
  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的
  实践进路
  
  当前,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帮扶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面临若干系统性、深层次的困境与挑战,主要体现在政策供给、服务能力、需求匹配及对象意愿等多个层面。推动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质增效,已成为提升矫正质量、预防再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环节,亟待从顶层设计、社会协同、精准施策与就业融合等多维度系统推进。
  强化政策顶层设计,构建协同赋能机制。一方面,深化财政人社政策协同赋能。充分运用财政、人社等部门现有就业补助政策,切实保障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资源投入与政策支持。另一方面,健全政策制度保障体系。推动与人社部等部门联合出台有关加强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明确培训目标、职责分工与资源配置,强化政策引导力与执行力,构建跨部门协同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与资源整合,从国家层面完善顶层设计。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构建多元协同培训体系。一方面,拓宽社会力量参与渠道。充分整合企业、高校、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社会组织及志愿团体的专业优势,建立常态化合作对接机制,明确各方权责,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协同”的培训格局,打破单一化培训供给模式。另一方面,创新社会合作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共建就业帮扶场所、孵化培育专业服务组织、推进合作服务项目等多元化途径,引导社会力量深度参与培训工作,提升其在心理辅导、技能培训、就业对接等方面的服务能力,形成多元互补、灵活高效的培训支持网络。
  聚焦供需精准对接,实施分类施教策略。一方面,构建动态化就业需求数据库。加强社区矫正对象信息摸排,全面收集其基本情况、职业技能基础、就业意向等核心信息,建立实时更新的就业需求数据库,定期跟踪沟通需求变化,为培训方案制定提供数据支撑,实施“一人一策”动态管理。另一方面,推行差异化分类培训。对已就业对象,侧重开展心理辅导、生活技能提升与法律素养教育等辅助性培训,增强其稳定就业能力;对有就业需求对象,充分考量个体差异,匹配与个人能力、就业意向相适应的技能培训,提升就业竞争力;对无就业需求对象,强化思想引导与价值观念重塑,激发其就业意愿;对生活困难对象,协助申请失业补助等社会保障政策,兜牢民生底线,助力其顺利融入社会。
  深化培训就业融合,筑牢托底保障防线。一方面,坚持需求导向统筹培训就业。明确就业帮扶“托底性保障”定位,结合区域经济状况、产业基础与资源差异,制定差异化培训政策;加强劳动力市场需求调查与预测,精准对接市场用工需求,避免培训与就业脱节,增强培训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另一方面,创新培训就业衔接模式。大力推行订单式、“以工代训”等培训模式,建立就业帮扶场所,将技能培训与岗位供给直接对接,强化实训环节,提升社区矫正对象技能转化能力;同时注重培训过程中的双向选择、自愿自主与隐私保护,消除培训对象就业顾虑,完善从培训到就业的全链条服务,切实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就业能力与社会融入水平。
  〔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本文是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预防刑法视阈下我国刑事制裁体系结构优化研究》(项目号:23BFX121)的阶段性成果。〕
  ● 责任编辑:曹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