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版文章标题:
“执行改革迈向深水区”系列报道之三
“执破融合”改革的玄武模式
如何避免诉执案件程序空转、预防和消灭终本案件、实质终结化解纠纷,让“患病”企业重获新生,让“僵尸”企业有序退市?
面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考题,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一直在探求破解之道。将破产审判职能整体归入执行局,推进执行程序的债权个别实现功能与破产程序的债权概括清偿功能一体融合,将立、保、审、执各程序与破产程序紧密衔接,推进破产原因识别关口、重整和解启动关口尽量前移……通过“执破融合”改革,玄武区法院推进企业债务清理工作,挽救危困企业,铺就了一条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之路。
“舒筋通络”
整合内部机构融合互促
南京玄武区某文化公司因侵犯某著作权管理协会著作权被诉诸法院。在强制执行时,发现该公司已多年不再经营,无经营资金、无经营场所和企业管理机构,人员下落不明,属典型的“僵尸企业”。
法官主动联系该文化公司的债权人,经前期沟通,债权人申请将该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玄武区法院适用简化审程序,并要求管理人尽快开展接管、财产调查审计、债权申报调查等工作。管理人向玄武区法院提交报告申请宣告某文化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经审查,合议庭认为,该公司财产已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应予准许,故作出宣告某文化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裁定。
本案终结后,管理人持相关生效文书前往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注销某文化公司,该局依据与玄武区法院共同建立的企业简易注销“三个一”协同联办机制,按照流程对该公司予以当场注销并送达通知书。
玄武区法院依托机构和人员整合有力促进了职能融合、程序衔接,充分释放出“执行+破产”叠加效能,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至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仅用时45天,为加速“僵尸企业”市场出清、优化市场资源有效配置提供了有效路径。
一项新机制如何被执行者更好地运用?玄武区法院用创新作出了回答。
针对破产程序实为概括执行的本质特征,玄武区法院打破传统部门壁垒,将破产审判职能、人员由民二庭整体归入执行局,由获得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执行裁判工作先进个人的优秀干警牵头,组建由破产法官、执行法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组成的融合办案团队,负责全院强制清算和破产类案件的筛查、识别、分流、移送、受理、审理工作。
在玄武区法院执行局,在执行立案时办案人员要核查是否存在在执和终本案件,在终本前要征询执转破意见。以前的自选动作变成了规定动作,实现案件严进严出。
在每一个融合办案团队,破产法官全链条介入执行流程,协助执行法官识别、释明、分流可转破案件。执行法官通过担任合议庭成员、法官助理、主持债权人会议等方式参与破产案件办理,深化对破产制度功能的认识、熟悉破产案件办理流程,实现“执行法官人人会办破产案件”。
玄武区法院“执破融合”改革所采取的一系列组合拳,让破产法官了解到了执行难之所在的同时,也让执行法官了解到了破产制度功能对于彻底解决执行难的重大意义。
执行局杨国胜法官表示,“执破融合”让我们执行法官在面对在执案件时有了新选择、出清终本案件时有了新路径、执行批量案件时有了新范式、解决疑难案件时有了新帮手。
“‘执破融合’对执行法官的正向反馈体现在控增量、去存量、防变量、提质量四个方面。” 执行局陶诚法官认为,控增量即防止批量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挤占办案空间;去存量即出清终本案件防止“一恢再恢”;防变量即永久性化解纠纷防止矛盾因执行周期长而升级激化;提质量即让执行质效得以提升。
玄武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刘立柱表示,“执破融合”改革的制度收益在于简化内部衔接、节约人力资源、顺畅分工制约,不仅有助于提升履职效率,最大限度节约司法资源,还利于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强化“以破促执”“以执助破”,融合互促,最终实现保障民生、服务经济、减少案源、支持创新四大社会治理效益。
“输血供氧”
提升困境企业“重生率”
某科技股份公司是一家高科技企业,长期深耕芯片研发与销售领域,拥有多项关键核心技术专利,曾在新三板挂牌并积极筹备主板上市。因市场波动影响,企业资金链断裂被迫停产。自2023年底起,接连遭遇供应商、员工等债权人提起的诉讼60余起,涉案金额高达数千万元。执行过程中,部分职工债权人为维护自身权益,向法院申请对该企业进行破产清算。
启动破产清算,将企业现有资产“一卖了之”固然简单,但“执行不能”问题难以根本解决。要不要继续执行处置资产?玄武区法院执行局非常慎重。执行法官经过扎实细致的调查研判了解到,该科技股份公司尽管债务压力沉重,但企业多年积累形成的核心技术优势依然具有市场竞争力。创始人团队自救意愿强烈,正多方寻求融资渠道。
如果能够给予企业一定的缓冲时间来融资,不仅可以救活企业、清偿债务,还契合了当地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芯片产业发展需求。
就这样,执行被“叫停”,案件迅速进入破产审查程序。在执行法官坚持不懈的多轮协调与专业引导下,双方最终摒弃前嫌,达成破产和解协议:公司先行筹措资金支付部分职工债权欠款,债权人则撤回破产清算申请。这一方案既让职工及时拿到了部分薪资,也为企业争取到了重要的喘息空间。
2025年8月27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推进“执破一体”工作会议,分析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衔接机制运行现状,部署“推进执破融合,探索执破一体”工作。玄武区法院在进行经验交流时,介绍了该院通过组织大小股东调解,达成股权转让协议,让一家健身房“起死回生”的案例。
某健身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又遭遇行业寒冬导致连年亏损,两个股东产生分歧,在多次谈判无果后决定解散公司,于2025年3月直接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清算”。
材料齐全,条件充分,这本该是件按部就班的破产案子。但是法官发现,健身房还有2300多个会员,卡里余额加起来至少300万元。
“300多万元会员费”,背后是2300多个普通人的汗水和信任。如果简单一纸裁定强制清算,健身房关门大吉,设备被当作废铁卖掉,股东分不到钱,会员们充值的钱更是打了水漂儿——这绝非法律追求的公平正义。
洞察了矛盾根源和公司现状,法官当场抛出一个打破僵局的思路:“既然合作不下去,何不试试‘一人退出,一人接手’?让健身房活下去,会员权益有保障,你们各自的投入也能有个说法。”这个方案让双方看到了希望。
在法官的主持下,两人再次回到调解桌,就股权转让的价格、手续等细节展开了务实的磋商。最终,一份双方都认可的股权转让协议达成。
健身房避免了被“强制清算”的命运,得以继续运营;其中一方成为唯一的经营者,可以轻装上阵;更重要的是,2300多名会员的权益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守护——他们的会员卡依然有效,可以继续在熟悉的场地挥洒汗水。
数据显示,2025年3月以来,玄武区法院已有80余家被执行人企业被移送破产审查,涉及执行案件650余件,有效化解不良债权8亿余元,9家困境企业经和解、重整获得新生。近400件终本案件得以清理,为债权人挽回损失3亿余元,成功避免300余件纠纷进入诉讼。
这是一组“执破融合”改革成效的成绩单,更是玄武区法院探索“执破融合”具体实践的检验报告。
“破产+N”
绘就全链条解纷新图景
玄武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执行局“执破融合”团队负责人刘昌政介绍说:“我们在执行程序中积极运用破产思维,坚持‘能执则执、应破即破、当救必救’,将破产甄别关口前移,灵活运用执行和解、引入投资等方式,实现主动服务,聚力破解执行程序‘救治’功能不足难题。”
马某系某科技发展公司员工,从事预结算等工作,离职后公司欠其薪资7万余元。马某诉至法院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然而,科技公司未能按期付款,马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玄武区法院执行法官经过查询发现科技公司名下并无银行存款、不动产、动产等任何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只能依法对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案件陷入僵局。
执行法官并未就此放弃。在细致研判后,决定将该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
法官主动找到马某,深入浅出地剖析:“‘执转破’不是简单的程序转换,它像一把‘手术刀’,能对公司进行彻底‘解剖’。不仅能追查隐匿财产,对恶意逃债者形成强大震慑,也能为有挽救可能的企业提供重生路径,最终目的是让债权人的权益,特别是像您这样的职工权益,得到最大保障!”
在法官的专业指引下,马某向法院提交了针对欠薪科技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破产审查程序甫一启动,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那个“隐身”多时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竟火速主动联系法院并现身!他不仅带来了近期偿还马某大部分欠薪的银行凭证,更表示愿意立即结清剩余款项、支付迟延履行金及执行费,态度来了个180度大转弯。
马某被拖欠的全部薪资,连本带息,分文不少地拿到了手中!而随着债务的清偿,科技公司也免于进入正式的破产清算程序,获得了喘息之机。
通过不断在个案中总结“战斗经验”,玄武区法院拟专门出台《关于深化“立审执破”全流程融合互促改革的实施意见》,彻底打破“立审执破”机制性壁垒,推进“执破融合”机制高效顺畅运行。
立案部门负责关联案件检索及时预警,执行部门负责财产查控,以最快速度完成对企业资产情况核实工作,破产法官负责释明引导当事人申请破产。重点关注平台企业、连锁企业等几类企业类型,对调查核实的“无资产、无人员、无场所”的三无企业做到应移尽移。
审判部门作为立案到执行环节中承上启下的部门,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全程关注涉企在审案件数量、资产情况、发展态势三道关,对批量案件中的企业做好“司法体检”,对可能破产重整的企业进行尽早救治。
针对金融纠纷类案件,玄武区法院着力推进类个人破产工作,目前已与多家银行座谈协商,加大对诚信却“失能”的被执行人的经济重生救济力度。针对行政非诉类案件,目前已移交2件转入破产审查,申请人分别为区食药监局和某地生态环境局,化解终本案件数十件。针对执行周期漫长的集资犯罪类案件,目前正尝试导入“以破促刑”机制,全面调查追收财产,依法区分犯罪所得与债务人合法财产,及时处置变现,防止资产流失。
一股股力量在汇入,一项项举措在发力。玄武区法院的“执破融合”改革经验实现了破产程序和执行程序的无缝对接,让破产成为执行法官解决执行难的又一法宝。2025年6月,玄武区法院“执破融合”改革入选南京法院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场景,一件实质合并重整案件被评为南京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我们在‘执破融合’改革中发现,‘执转破’程序启动越早,企业救治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玄武区法院院长王劲松表示,玄武区法院将继续探索“执转破”前移工作机制,最终实现“破产+立案”“破产+审判”“破产+执行”等“破产+N”全链条全流程融合解纷新图景。
● 责任编辑:刘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