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改革迈向深水区”系列报道之二

综合施治 天津走出破解执行难新路子

  “那个地下超市,到底算商业资产还是民生配套?”
  站在堆满卷宗的办公桌前,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眉头紧锁。他手中的这起案件,看似普通,却因一个核心争议点而陷入僵局:涉案的小区地下超市,究竟是可自由处置的商业设施,还是规划内必须保留的民生菜场?
  这不仅关乎一笔资产的处置,还可能牵动着小区数千户居民的“菜篮子”。
  案件被提交至天津市司法裁判执行联动中心之后,来自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派驻人员直接调取了原始规划档案,深入研判,仅仅两天,一份权威、明确的认定意见便摆在了法官的案头。根据认定意见,这起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依靠司法裁判执行联动中心“联合作战”、综合治理,是天津破解“执行难”取得实效的一个缩影。
  2020年起,天津探索出一条由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21个部门联动协同的新路子,标志着执行工作从法院“单打独斗”向多方“联合作战”的历史性转变。
  
  以联动促联治
  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 
  
  联动机制的应运而生,源自司法实践中诸多难题的迫切需求。执行实践中,被执行人规避执行和抗拒执行情况多样、权利“名实不符”导致执行异议之诉频发等挑战,都影响着执行办案的质效。
  天津高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于耀辉举例说:“部分被执行人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后,不仅不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反而寻求各种转移财产的方式逃避、抗拒执行,比如以协议离婚方式将名下全部财产转移到配偶名下等等。”这类行为严重侵害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损害司法公信和社会诚信。
  彼时,天津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面临的难题,还体现在查人找物方面手段匮乏。“以往,我们虽然能通过车管部门查封车辆档案,限制其转让登记,但若被执行人拒不交出车辆,我们往往缺乏有效手段实际查找并控制车辆,拍卖处置更是无从谈起。”河北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徐阳坦言。
  特殊涉案财物的处置同样困难重重。“在处置一批罚没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时,我们非常困惑。”徐阳对记者说,“按照法律规定,这类特殊涉案财物应当移交主管部门处置。但过去,具体由哪个部门接管、移交流程如何,并不明确,导致这些特殊涉案财物长期‘滞留’法院。”
  于耀辉表示,破解执行难,已经不是“法院一家”或“司法一域”之事,须从跨部门协同、跨层级联动、多主体配合入手,实现综合施治、协力攻坚。
  面对这一局面,天津高院党组主动向天津市委政法委汇报,寻求协调解决。天津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全力推动。
  2019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按照这一意见,天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于2020年3月31日印发《关于建立天津市司法裁判执行联动中心的实施方案》,标志着天津市级层面执行联动机制建设进入实施阶段。
  “这份《实施方案》最大的突破在于构建了全覆盖的执行联动网络。”于耀辉介绍,“我们邀请了21家市级机关作为成员单位,并围绕六大方面明确了各成员单位配合执行的51项具体职责,为联动执行绘制了清晰的‘施工图’。”
  《实施方案》的关键突破在于建立了三项核心机制:一是成员单位联络机制,由最初的派驻机制转为线上联动机制;二是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三是“点对点”网络查控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2020年5月,天津市司法裁判执行联动中心成立,中心由天津市委政法委、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21家成员单位组成。天津高院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向成员单位提供协助事项法律文书,各成员单位依法向人民法院反馈查询信息、控制结果。
  为保证执行联动机制的顺利运行,天津法院推动建立了“两制度、两工单”工作规范,即《联动中心办公室工作制度》《联动中心协调事项办理流程》和《工作交办单》《答复意见单》。这些制度明确了各类协助事务的办理时限:查询信息类1个工作日、协调类5个工作日、疑难复杂类10个工作日,让执行联动工作有了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打出“组合拳”
  破解执行查人找物难题
  
  通过机制创新,一批长期困扰执行工作的难题迎刃而解。针对机动车查控问题,天津高院与市公安交管局合作研发的“天津涉机动车网上办案系统”,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线上查控被执行人机动车辆,实现对相关车辆过户的及时限制。
  执行联动机制的优势还体现在特殊财物的处置上。天津高院与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资源局、国家海洋博物馆等部门建立的罚没财物司法处置执行联动机制,明确了水生、陆生野生保护动植物及其制品的移交、接收和保管规程。“现在,象牙、珊瑚、玳瑁等特殊涉案财物有了明确的处置路径,再也不会‘滞留’法院了。”一位执行法官欣慰地表示。
  联动效应还在向基层延伸。在市级联动中心实体化运行的基础上,天津市16个区已全部建成区级司法裁判执行联动中心。各区司法裁判执行联动中心依靠成员单位,发挥联动优势,联合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形成强大执行合力。数据显示,联动中心已协助全市法院解决20余万件联动事项。
  2024年12月2日,在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司法所,多位工人情绪激动地聚集在一起,控诉某汽车零部件企业拖欠工资。“这钱拿不回来,我们怎么回家过年……”工人们的焦急溢于言表。
  司法所工作人员苏良看完材料后,发现已有部分工人向法院申请执行。他立即通过津南区司法裁判执行联动中心联系津南区法院执行局,并告知一个重要线索:根据此前开展仲裁法律服务咨询得到的信息,该企业经营异常,但尚有一些设备和半成品等财产可供执行。
  第二天一早,津南区法院执行局局长于宝林带队紧急查封涉案企业财产,保障工人利益。工人与公司很快达成和解,案件全部终结执行。
  “迅速查封涉案企业财产,是线索共享反馈机制发挥重要作用的体现。”于宝林说,在法院难以及时全面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和行踪线索的情况下,发挥司法所工作人员、基层网格员等人头熟、政策熟的优势,不仅能有效破解查人找物中信息不对称问题,还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执行干警力量不足等压力。
  在区级司法裁判执行联动中心基础上,天津市滨海新区还建立“协助法院执行类一件事”机制,构建涵盖30多家协作单位的一体化“多跨协同”联动机制。“我们将执行工作中涉及不同部门办理的‘多件事’,按照执行协同事项推进整合为同一平台办理的‘一件事’。”天津市滨海新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赵瑞东说,比如对于涉不动产、股权等特定财产协助执行事项,法院会依托协助执行类一件事信息系统,线上将执行文书推送至协助执行部门。相应部门按照司法文书要求协助完成执行工作后,线上反馈办理回执,实现线上“一网通办”。
  “以执行联动中心为平台,天津法院又与公安、税务、人社、民政等单位签订联动协议,实现了‘点对点’网络系统对接。”于耀辉介绍,一系列工作机制的建立,改变了法院“单打独斗”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执行工作中“查人找物难”“打击拒执难”“处置变现难”等压力,大幅提升执行效率。
  
  执行联动持续发力
  促推执行改革行稳致远
  
  “行百里者半九十”。虽然天津在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挑战依然存在。当前,天津法院执行领域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执行联动的覆盖面还有待进一步拓宽,现有机制也还需要继续深化。
  “天津法院将在确保执行联动机制常态化运行基础上,从执行联动的广度、深度、精度、速度入手持续发力,适时优化调整联动形式,推动执行难源头治理,深化网格员协助执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天津高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着力推进以下工作。
  推进执行工作源头治理。天津法院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市区两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作用,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 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同时,不断优化专业执行团队建设,做实简案快执、难案精执,不断提升执行质效。
  加强执行联动,延伸执行“触角”。天津高院将加强与网格管理部门的联动,完善网格员协助执行工作机制,依托基层网格力量,借助遍布城乡的网格员力量,协助做好督促履行、查人找物等工作。“这相当于为法院执行工作装上了‘千里眼’和‘顺风耳’。”一位基层法官形象地比喻。
  推动建立“失能”案件退出机制。天津法院正在探索加强与民政、社保、金融机构等部门合作,打破“数据壁垒”,运用大数据分析准确判定被执行人真实经济状况,区分“失信”与“失能”,推动“执行不能”案件真正退出执行程序。
  “这对于深入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至关重要。”天津高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我们要帮助‘诚实而不幸’的被执行人摆脱信用惩戒‘枷锁’、恢复生产生活,同时让执行资源更精准地用于打击真正恶意的失信行为。”
  “破解执行难是一场持久战,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天津高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继续坚持‘综治+执行’‘互联网+执行’的理念,不断深化联动机制,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稳步迈进。”
  ● 责任编辑: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