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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之力护航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作出“八八战略”决策部署。2006年,浙江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作出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作为落实“八八战略”法治篇和优化发展环境重要抓手。浙江一以贯之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开创的法治浙江建设道路砥砺前行,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高站位统筹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服务、涉外法治等各项工作,探索实施了一系列法治领域攻坚项目、首创改革、务实举措,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出台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国首部省级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和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法规,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法治保障。在全国率先成立公平竞争审查与反垄断委员会,公平竞争环境社会满意度达95.9%。上线全国首个平台经济数字化监管系统,对“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垄断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靶向监管。持续开展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为企业吃下制度“定心丸”。深化法治服务“一件事”改革,深入推进商事纠纷化解提质增效等专项行动,健全完善“11087·亲清在浙里”为企服务体系。鲜明亮出整治违规异地趋利性执法的坚决态度,开展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专项监督,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落到实处。
以高水平法治赋能高效能治理。自觉把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作为工作重要遵循,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炼形成“三治融合”“余村经验”“后陈经验”“村民说事”等金名片,全面加强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率先推进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信访工作法治化,推动社会关系实质性修复,不断巩固党的执政根基。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社会治安、生产安全、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等领域问题入手,制定《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浙江省消防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公共数据开放与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一批地方性法规规章,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全省建成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72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5449个,培育近20万名“法律明白人”,提前2年实现每个行政村(社区)配备5名以上“法律明白人”。
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品质生活。出台实施《浙江省“千万工程”条例》等创制性立法,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创新打造“分业分层监管、联合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开展“之江净网”“浙里清朗”等专项行动,全力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出台《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全面建成12348浙江法网,实现市县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迭代打造线上线下融合闭环、市县乡村一体化服务的“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公证“最多跑一次”率达83.23%、全省通办公证事项达88.3%、法律援助市域内通办率达100%、每万人拥有律师达5.8名,服务群众满意率达98.4%。
2025年是法治浙江建设“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明年将迎来法治浙江建设20周年。今后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新一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的重要5年,也是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关键5年。浙江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缩小“三大差距”这个主攻方向、改革创新这个根本动力、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这个根本目的,持续深化法治领域先行探索,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浙江,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积极贡献浙江经验、浙江方案。
● 责任编辑:孙雅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