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主动创安主动创稳全面加强矛盾风险源头治理

  当前,我国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人口流动、人口结构呈现新的特点,不同群体利益诉求和社会矛盾风险多元多样。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近年来,甘肃省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维护安全稳定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主动创安主动创稳,持续推动理念转变、思路创新、机制变革、责任重构,不断加强矛盾风险源头治理,主动塑造安全稳定的良好态势。
  
  一、准确把握矛盾风险源头治理的基本定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产生”。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必须加强矛盾风险源头治理,如果不能及时有效防范化解,矛盾就会逐渐积累、激化、外溢,影响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加强矛盾风险源头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法治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纠纷的社会,而是矛盾纠纷出现后能及时化解、依法解决。只有当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和合理实现,矛盾问题才会相应减少,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才有保障。加强矛盾风险源头治理,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核心是以健全群众利益协调机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妥善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为目标,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强矛盾风险源头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方面。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这些都对我们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加强矛盾风险源头治理,就是要顺应新时代社会矛盾变化,以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为目标,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加强矛盾风险的源头防控、监测预警和早期化解,努力构建多元参与、充满活力、高效有序的社会治理新局面。
  加强矛盾风险源头治理,是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系统思维,进一步树立发展是硬道理、安全也是硬道理的理念”。当前,国际形势异常复杂严峻,各类矛盾风险挑战和不确定难预料因素交织叠加、线上线下传导联动,稍有不慎就会产生“蝴蝶效应”,由点及线、由线及面,形成现实危害,影响社会大局安全稳定。加强矛盾风险源头治理,就是要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在工作中自觉把发展和安全统一起来,共同谋划、一体部署、相互促进,在发展中固安全、在安全中谋发展,着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坚决防范各种风险失控蔓延,及时有效解决一个个具体安全问题,为国家长治久安筑牢根基。
  加强矛盾风险源头治理,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在要求。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经验。其科学内涵是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其实践要求是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以协商调解为基本方式、以依法办事为主要特征,切实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加强矛盾风险源头治理,就是要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着力发现和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综合运用各种有效方法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全面把握矛盾风险源头治理的主要内涵
  源头治理是从问题的本源入手,深入研究诱发各类矛盾风险的深层次原因,立足预防、主动作为,从风险源头、传导、转化的关键环节进行防范化解,努力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其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必须做到依法科学决策。现实中,许多矛盾冲突源于决策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科学论证、依法决策不充分不到位,往往是“决策一出台,问题跟着来”。加强矛盾风险源头治理,首先要从政策制定和领导决策入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可能引发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问题的重大决策事项,一律纳入评估,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普惠性,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因决策不当、政策措施不周引发矛盾风险。
  必须坚持服务保障群众。加强矛盾风险源头治理,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统筹协调、妥善处置好各方面利益关系。要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在医疗、养老、就业、住房、教育等方面持续增进民生福祉,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要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搭建群众诉求表达线下处置通道和线上平台载体,建立群众报事说事和矛盾纠纷接诉即办工作机制,让人民群众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都依法推进。要加强和改进普法宣传教育,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诉求,依法化解矛盾风险,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必须加强预见预判预防。任何风险隐患绝不会毫无征兆、突然发生,都有一个从萌芽、积累到最终释放的演变过程。有时一件寻常小事,如果没有重视、及时处置,就可能发酵成重大涉稳案事件。要发现在早,始终保持高度敏锐,善于见微知著,能够从一般事务中发现问题,弄清楚风从哪里来、险从何处生,防止发生“神不知、鬼不觉”的事情。要防范在先,善于从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中发现风险端倪,敏锐洞察各类事件背后隐藏的涉稳风险,做好各项应对准备。要处置在小,一有火星苗头就果断出手、迅速将其掐灭,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风险交织叠加、传导升级。
  必须立足基层立足调解。基层既是产生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的“源头”,也是协调利益关系和疏导社会矛盾的“茬口”,只有在基层把群众身边问题解决好,人民才能安居乐业,社会才能安定有序。但从实践看,基层组织主动排查化解的矛盾纠纷只占一部分,大量矛盾问题通过诉讼、报警、信访等通道外溢上行,形成基层组织排查化解矛盾少、矛盾纠纷类警情和民事诉讼案件多的“倒金字塔”结构。这与新时代“枫桥经验”要求不符,也造成法院“案多人少”、群众诉累重等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必须立足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矛盾风险常态排查机制,掌握社情民意、调处矛盾纠纷。必须立足调解,推进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统筹治理资源,建立入驻机制,构建调解优先、分层递进、审判兜底的多元解纷工作体系。
  必须关口前移责任前置。矛盾风险源头治理与主动创安主动创稳的内在要求有高度的一致性,都强调要前移关口、前置防线、前瞻治理,因时因势调整工作布局和力量配置,推动各级各部门主动发现、主动干预、主动解决,不能等出了事才被动应对。因此,必须关口前移,在发现矛盾端倪或问题初期就主动出击,决不允许矛盾风险演化升级,成为重大现实危害。要做到关口前移,就必须责任前置,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稳定、管发展必须管安全稳定、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稳定,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推动各级各方面联动融合,主动防范化解矛盾风险,形成协作共治的强大合力。
  
  三、深入推进矛盾风险源头治理的具体实践
  甘肃省以主动创安主动创稳为抓手,统筹推进服务、防范、化解、打击、塑造综合施策,全面提升矛盾风险源头治理整体效能。
  推进主动创安主动创稳。甘肃省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战略高度,自2023年1月起在全省部署开展主动创安主动创稳行动。在工作理念上,强调把积极主动作为一种态度、一种习惯、一种能力贯穿到维护安全稳定全过程,变静态工作、被动应对为主动作为、主动塑造;在工作思路上,推动实现“静态维稳”向“动态创稳”、“应急维稳”向“常态创稳”、“单一刚性维稳”向“刚柔并济创稳”、“突击式维稳”向“法治化创稳”、“专门力量维稳”向“以专门力量为主导的群防群治创稳”转变;在工作方法上,以加强情报信息为引领,以推进基层治理为支撑,以防范化解突出矛盾风险为着力点,以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为保障,全领域全周期全要素做好各项工作;在工作责任上,制定《甘肃省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实施办法》,推动构建党委主责、政府主抓、政法主战、部门主建、基层主防的责任体系,不断构建大安全大稳定工作格局。
  推进现实矛盾问题攻坚化解。许多现实矛盾集中在经济民生领域,有的是历史遗留问题,有的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暴露出的问题,如果不管不顾、任其发展,就会激化演变成涉稳群体性事件。甘肃省把有效防范化解现实矛盾问题作为主动创安创稳重点任务,树牢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措施,动真碰硬推动化解。坚持常态排查。聚焦经济金融、劳动关系、房地产等12个重点领域,每年组织排查有反映、有信访、有扬言的现实矛盾问题,2023年、2024年、2025年分别起底排查675项、1118项、1511项,分级分类建立清单台账和省市县三级管理机制,高风险省级调度、中风险市级调度、低风险县级调度,挂图作战、办结销号,推动化解管控到位。坚持专班推动。对排查出的现实矛盾问题,明确化解措施、责任、时限,采取“工作专班+清单制+责任制”方式,落实“一事一策”、领导包案、专班推动、定期调度等措施,推动实质化解,已累计化解2362项。坚持跟进管控。紧盯重点领域风险和相关群体动向,对尚未化解的现实矛盾问题,全部落实管控措施。对普遍性、规律性、行业性矛盾风险问题,推动出台相关政策、建立长效机制、落实部门责任,努力从源头上防范治理。
  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战化运行。甘肃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自2023年起以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战化运行为牵引,大力推进综治中心、网格管理、诉调警调访调对接、信息平台“四个实战化”,全面提高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水平。加强阵地建设。根据辖区人口、矛盾纠纷数量、群众诉求状况等因素,按照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路线图”和“1厅+N室”(接待大厅+矛盾调解、法律服务、信访服务、公共心理服务、分析研判等功能室)模式,合理规划设置引导受理、多元调处、指挥调度等功能区域。加强机制建设。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县、乡两级综治中心与法院、公安派出所、信访部门分别建立诉调、警调、访调对接机制,将群众愿意调解的民商事案件、矛盾纠纷类警情和信访事项流转至综治中心,由综治中心组织有关部门和调解力量依法调处化解,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2024年,全省综治中心成功组织调解“三调对接”矛盾纠纷35.8万件。加强力量建设。加强调解力量培育、政法力量协同、部门力量嵌入、网格力量支撑,推动相关部门派员常驻或轮驻,组织党员干部、政法干警、村(社)干部、网格员等积极参与解决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经过努力,大量矛盾风险化解在前端,全省治安环境持续向好,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命案连续两年大幅下降,矛盾纠纷上行趋势得到明显扭转。
  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如果“一碗水”不端平、端不平,老百姓就会有意见和怨气,社会就会有戾气,久而久之容易引发涉稳案事件,甚至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甘肃省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优化执法司法作为主动创安主动创稳的重要保障。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监督、整治问题、建强队伍,坚决防止因执法司法不严不公引发新的矛盾问题。强化执法司法监督制约。健全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和制约监督体系,强化立案、侦查、预审、执行等各环节监督制约,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司法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政法单位内部监督,完善政治督察、案件评查、线索核查、重大敏感案件会商研判等机制,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制约公正司法的堵点问题、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问题,组织开展全省执法司法专项检查,持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顽瘴痼疾,强化案件线索核查办理,做到见事见人见责任见作风,倒逼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深入开展“铸忠诚警魂”活动,统筹抓好理论武装、典型引领、祛腐健肌、锤炼素质“四件大事”,一体推进政治建警、实践砺警、素质强警、文化育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六项任务”,坚持正面激励和反面警示双向发力,选树宣传政法楷模,警示通报典型案例,着力锻造过硬政法铁军。
  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长期以来,一些信访人“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一些地方和单位“花钱买平安”,导致矛盾纠纷久拖不决。甘肃省深入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推动实现信访工作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五个法治化”。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带头落实“四下基层”制度,示范带动党员干部下社区、进网格,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听取诉求、掌握情况、解决问题,加强对留守老人、妇女和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严格规范信访办理流程。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依法加强登记受理、分流转办、监督追责、秩序维护等工作,在每个节点都及时告知办理进度和结果,确保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有力维护信访工作秩序。加强对信访事项办理人和信访人的“双向规范”,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对滋事扰序、缠访闹访、诬告陷害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初步形成平稳有序的信访秩序。
  作者:甘肃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责任编辑:孙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