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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陕革命根据地红色法治的历史经验与当代价值
川陕苏区是土地革命时期在川陕边区党组织和广大劳苦群众支持下创建的重要革命根据地。毛泽东同志曾指出,川陕苏区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第二个大区域,川陕苏区还有地理上、富源上、战略上和社会条件上的许多优势,是扬子江南北两岸和中国南北两部间苏维埃革命发展的桥梁,川陕苏区在争取苏维埃新中国伟大战斗中具有非常巨大的作用和意义。1933年2月,川陕省苏维埃政府成立。新生政权一经建立,即领导开展大规模的土地革命,彻底摧毁封建统治根基,为苏区法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川陕苏区的法治实践,是党在局部执政条件下领导人民探索法治、构建社会秩序的重要实践,形成了深厚独特的红色法治文化。
川陕苏区红色法治的主要内涵
川陕省苏维埃政府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为根本遵循,紧密结合苏区实际,在立法、司法、法制宣传教育、经济法规等领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构建了相对完备的法制体系。
立法体系完备,根基牢固。川陕苏区严格执行并广泛宣传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包括《全国土地法令(草案)》《苏维埃暂行选举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等上百部法令条例,为社会治理和各项建设提供了基本依据。与此同时,川陕苏区立足实际,积极创制地方规范,先后颁布实施了80余部地方性法令、草案、布告和条例。代表性法规包括《川陕省苏维埃政府组织法》《妇女斗争纲领》《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关于土地改革布告》《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公粮条例》《川陕省雇工代表大会雇工斗争纲领》《川陕省革命法庭条例(草案)》《川陕省苏维埃政府优待红军及其家属条例》等。内容涵盖政权组织架构、基本人权保障(特别是妇女、雇工权益)、土地分配制度、财政税收管理、劳动保护、刑事司法、拥军优属等社会治理的关键领域,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为川陕苏区政权的有效运行和社会秩序的建立提供了有力支撑。
注重司法制度创新,保障人民权益。川陕苏区的司法体系以革命法庭为核心,设计周密,理念先进,体现了鲜明的人民司法特色。一是组织架构上,设立省、县、区三级司法机构。省革命法庭设审判委员会(由省苏维埃政府选举代表组成,主席1人),领导县革命法庭。县革命法庭成员由县苏维埃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报省革命法庭批准。区设裁判委员会,受县革命法庭指导。省、县革命法庭下设公诉处(代表政府提起公诉)和申诉登记处(免费受理群众申诉),分工明确。二是司法原则与制度上,确立了一系列具有开创性的司法原则和制度。比如限期判决,强调司法效率。《对裁判机关工作的指示》规定一般案件需在两周内审结,避免久押不决。又如调解优先,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在处理婚姻、债务等民事纠纷时,倡导先行调解,注重实地走访、邀请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典型案例有恩阳县革命法庭成功调解石城乡冯启明与盛平贞婚约解除及彩礼返还案。还如公开审理,推行审判公开原则。提前公告,允许苏维埃公民旁听(特定阶级人员除外),对重大案件(如匪首李新兰武装抢劫苏维埃政府案)召开群众大会公审,保障群众知情权。再如巡回审判,组织巡回法庭。深入乡村、案发地,便利群众诉讼,扩大教育影响。另外,建立了审判合议制、人民陪审员制、审判人员回避制、公民起诉与国家公诉相结合制度、辩护制度、上诉和抗诉制度等,统一了裁判尺度,具备了现代司法雏形。
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多样,深入人心。苏区政权高度重视法制意识的培育,采用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取得了较好效果。通过红军学校、培训班、群众大会、新剧演出、报刊(如《苏维埃》)、传单、标语(石刻标语尤具特色且保存至今)等载体,深入浅出地宣传法律知识和政策。发布《川陕省苏维埃革命法庭布告》,用方言俚语解释法庭职能、程序和民众权利义务。组织群众旁听庭审,就地公开审理宣判,选举民众担任裁判委员等,让民众在亲身参与和见证中感受法律的权威与公正,增进对法律的理解与认同。
总之,川陕苏区虽存续时间不长,但其法治建设成效显著、意义深远。通过立法确立政权性质与秩序,司法严厉镇压反革命、调节社会关系,经济法规保障后勤供给,法制成为在残酷战争环境中维系苏区稳定、保障革命成果的坚强盾牌。土地法令使农民“耕者有其田”,劳动、婚姻等法令保护了工农群众的基本权利,司法制度保障诉讼权利,经济法规改善民生⋯⋯人民群众在政治、经济、法律层面真切受益,衷心拥护川陕苏区政权。据统计,两年多时间里有32万余人参加红军,川陕苏区人民为红军提供了巨额物资支援。川陕苏区在立法体系构建、司法制度创新、法制文化培育等方面的实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法治事业的早期重要探索,其积累的宝贵经验为新中国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启示。
川陕苏区红色法治的启示意义
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川陕苏区的法制实践自始至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确保了正确的政治方向。进入新时代,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首要要求。要深刻认识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将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方面全过程。特别是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的背景下,更要通过党的自我革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法治建设行稳致远,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人民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基所在,必须将“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川陕苏区法制实践的核心是“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立法要反映人民意志,执法司法要维护人民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依法规范信访工作,推进诉访分离、网上信访。探索建立群众参与司法和社会治理的有效机制,如选聘司法联络员、网格员参与纠纷预警,加强信息沟通协助化解矛盾。强化人民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
创新社会治理法治化模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四川省巴中市,曾作为川陕革命根据地的首府,如今成为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市。一是强化源头治理,防控矛盾风险。完善纠纷预警通报机制,向基层提供法律风险提示。深化“以案说法”,汇编典型案例指导实践。建立并做实诉前调解机制,力争将纠纷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健全“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诉调对接模式。建立判后回访机制,确保纠纷实质性化解。完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解决涉法涉诉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二是强化部门联动,整合治理力量。建立五级“红色治理堡垒”,即乡镇党委-村/社区党组织-网格/小区党支部-楼栋/院落党小组-党员中心户,推动全市“两代表一委员”、13万党员投入基层社会治理,夯实社会治理组织基础。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加强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政法单位和综治中心建设,整合国土、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应急等基层站所资源,构建权责统一、协同高效的基层治理联动体系。创新社区治理,完善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多元共治机制。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精细化水平,提升治安防控科技水准。三是充分发挥调解作用,提升解纷效能。完善诉前案件分流引导机制,健全协助调解和委托调解制度,引入专业力量、社会力量参与,加强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业务指导和效力保障,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补充、司法调解为保障的“大调解”格局,建立科学的调解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加强调解工作的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
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民普法工作,强调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川陕苏区法制宣传形式多样,新时代需继承创新优秀举措。要区分领导干部、执法人员、青少年、基层群众等不同群体,开展对象精准、针对性强的普法教育,运用新媒体、典型案例、法治文化阵地、文艺作品等多种载体进行普法教育,聚焦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普法内容的实用化与普法实效性,从而增强普法吸引力。
川陕苏区红色法治传承与实践探索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好、运用好红色资源,加强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发扬优良传统、赓续红色血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时代新风新貌。
四川省法学会专门成立川陕苏区法制研究会,集中精力做好红色法治传承。一是深化史料挖掘与研究。系统收集、整理、甄别川陕苏区相关政策法令文本、石刻标语、法制故事、人物史料等,建立川陕苏区法制文献数据库,夯实研究基础。面向全国吸纳法学、史学专家及实务工作者,建立川陕苏区法制研究人才库,进行分类管理、分组研究,并完善评价激励机制。推动创建“川陕苏区红色法治文化社科基地”,打造集学术研究、教育培训、社会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传承红色法治文化,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二是打造宣介品牌。举办川陕苏区专题图片展、学术研讨会,开设“川陕苏区法制研究”微信公众号,发布最新研究成果,提升传播效果。与其他革命老区法治研究机构建立联系,开展学术交流,探索与国际相关研究机构合作,介绍中国红色法治传承与当代法治建设成就。
巴中市法学会创新举措,使川陕苏区红色法治基因在新时代焕发出活力。巴中市拥有全国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红军石刻标语群,建立了川陕革命根据地博物馆,拥有承载红色法治记忆的珍贵文物。巴中市法学会把传承红色法治文化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扎实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研究,创新多种形式讲述红色法治故事。巴州区法院以“红色法庭”为核心,打造沉浸式研学线路,让学生穿上红军服、坐上审判席,体验当年革命法庭的魅力。恩阳古镇把法治元素嵌入青石板、老茶馆。通江县法院沙溪法庭把巡回审判搬到田间地头,用乡音俚语化解邻里纠纷。
川陕苏区的红色法治实践,是中国共产党在烽火岁月中领导人民追求法治、建设新社会的伟大探索,坚持党的领导、人民至上、制度创新、注重实效这些宝贵经验,穿越时空而历久弥新。传承创新川陕苏区红色法治基因,不仅是对革命历史的铭记,更是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深厚的历史滋养与不竭的精神动力。让红色法治基因在新时代焕发出更加璀璨的光芒,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筑牢坚实的法治根基。
(作者系四川省巴中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
● 责任编辑:陈致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