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捍卫国际公平正义”系列报道之六

《世界人权宣言》:从战争废墟中崛起的共同价值准则

  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以下简称《宣言》)。这份划时代的文件首次在全球范围内确立了人权普遍性原则,庄严宣告:全人类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份等任何区别,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这部被誉为“人类人权文明里程碑”的纲领性文件,是如何从战争的废墟中诞生?中国在起草过程中作出了怎样独特的贡献?在全球人权治理面临新挑战的今天,《宣言》的精神内核与中国实践又如何相互呼应?
  围绕这些问题,本社记者近日专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柳华文教授。
  
  血色记忆:
  法西斯暴行催生人类共同价值
  
  “第二次世界大战造成超过6000万人死亡,德国纳粹主义和日本军国主义肆虐给人类文明、和平和发展带来了严重的灾难,造成惨绝人寰的历史悲剧。”柳华文开门见山地介绍,《宣言》的诞生,首先源于两次世界大战的惨痛教训。
  1945年10月24日,联合国正式成立。《联合国宪章》将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增进并激励对于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尊重列为宗旨。“联合国甫一成立就将人权保障作为国际立法议程的重点。”柳华文表示,战后国际社会对人权保障紧迫性的认识达到空前高度,东西方国家普遍承认个体尊严不可侵犯,在生命权、人格权、自由权等方面形成基本共识。
  “《世界人权宣言》就是这一立法进程的里程碑式的文件。”翻开《宣言》文本,柳华文指出了战争教训与具体条款的直接关联:“纳粹大屠杀导致几千万人死亡,直接推动了《宣言》第3条‘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的确立。纳粹集中营、日军战俘营中普遍存在的酷刑、医学实验等非人待遇,则体现在《宣言》第5条禁止酷刑的规定中。”
  值得关注的是,二战后的非殖民化和民族解放运动也推动了人权事业的发展。柳华文表示,战后殖民地国家逐步走向独立,他们需要一个普遍的、超越殖民霸权的话语框架来为本国人民争取平等与尊严。正因如此,个体人权与集体人权并重、重视生存权与发展权的理念逐渐形成。
  作为联合国创始会员国,中国为《宣言》的诞生作出了独特贡献。“抗日战争胜利后,张彭春出任中国驻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代表,并担任人权委员会副主席,成为宣言起草过程中的核心人物。”柳华文介绍,张彭春创造性地将“良心”(conscience)等儒家理念融入宣言文本,并多次以其外交智慧化解谈判僵局。
  此外,张彭春还坚持要求去掉《宣言》中“上帝”“自然法”等具有西方中心主义色彩的表述,最终使文本更具普遍性。“张彭春将东方文明对人权的理解带入国际共识。”柳华文评价道,“他向世界表明,人权理念并非西方专利,而是人类文明的共同财富。”
  
  一纸《宣言》:
  塑造国际社会对人权保护的共同理想
  
  “虽然《世界人权宣言》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它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全球人权事业的道路。”柳华文感慨道,这份文件的影响力早已超出一纸宣言的范畴。
  柳华文表示,《宣言》最深远的意义在于首次将人权确立为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的价值目标。“它确立了‘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的核心精神,成为衡量全球政治合法性的共同基准。”在这一理念指引下,《宣言》不仅推动了一系列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人权公约出台,更塑造了战后国际社会对人权保障的共同理想。
  “如同盖房子需先打地基”,柳华文形象地比喻,“《宣言》就是国际人权法体系的地基。”他特别提到,1966年通过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以及其后多项联合国核心人权公约,都在序言中明确重申《宣言》精神,并以其为立法基础和发展框架。“《宣言》是根,核心人权公约是主干,国际人权法在此基础上不断开枝散叶。”
  在平等保障方面,《宣言》推动了现代平等观念的制度化进程。它明确确认了性别、种族、宗教等方面的平等,直接推动了《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等专项条约的出台。如今,平等与非歧视原则已成为各人权公约的总则必备条款,实现了从理念到制度的跨越。
  柳华文从多个维度分析了《宣言》的持续影响力:第19条和第21条强调言论自由与选举权,为战后民主化进程提供理念指引;同时,《宣言》不仅关注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也明确了教育、工作、社会保障等经济社会权利,这一宽广视野直接影响了1986年《发展权利宣言》及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制定。
  令他印象深刻的是,《宣言》已被翻译成500多种语言,成为世界上译本最多的文件,创下吉尼斯世界纪录。“它让‘人权’真正成为跨文化、跨意识形态的世界性话语。”柳华文说。许多国家在宪法修订、法律制定和司法实践中,都直接或间接援引《宣言》原则,使其精神在各国国内法中得到延续和发展。
  然而,进入新时代,人权事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柳华文坦言,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基因技术等科技的迅猛发展,隐私泄露、算法歧视和生命伦理等问题逐渐浮现。同时,气候变化加剧和生态危机频发,也使人类的生存权、发展权受到新威胁。地区冲突和紧张局势仍在全球多地造成严重的人道主义危机。
  面对这些新挑战,柳华文认为《宣言》所确立的核心精神,仍然是当代国际人权事业的根基。“这些原则不仅可以衍生出数字时代的隐私权新内涵,也能为应对战争、灾害等危机提供价值指引。”他强调,《宣言》的价值从未过时,但需要国际社会在不断解释和发展中予以丰富。
  
  中国智慧:以人为本的发展道路
  
  “《世界人权宣言》是人类文明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文献,对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这一框架下,中国坚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走出了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既契合《宣言》精神,也体现出鲜明的中国特色。
  在柳华文看来,中国的人权理念与《宣言》的核心精神高度一致。他表示,中国强调“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呼应了《宣言》开篇对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的庄严承诺。中国坚持人权的普遍性与各国国情相结合,倡导在不同发展阶段稳步推进社会公平,这也与《宣言》提出的非歧视和权利普遍性原则相契合。
  此外,他还谈到,中国提出的“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即“全面人权观”,不仅在公民政治权利方面持续进步,也高度重视教育、医疗、住房等经济社会权利,与《宣言》所倡导的综合权利视角一脉相承。
  中国不仅秉持这一理念,更将其转化为切实行动。2020年,中国历史性消除绝对贫困,近一亿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对全球减贫贡献率超过70%——这是对《宣言》“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最生动的实践。义务教育的全面普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突破60%、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超过13.5亿人、绿色发展理念的深入推进,都在持续兑现《宣言》作出的庄严承诺。
  “我们注重人权的全面性”,柳华文表示,“正如《宣言》既保障公民政治权利,也强调经济和社会权利一样,中国正在努力让人民享有更高质量的教育、更可靠的医疗和更优美的环境。”
  在国际舞台上,中国同样积极践行《宣言》倡导的对话合作精神。今年7月,中国主提的“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的贡献”决议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未经投票即协商一致通过,充分表明中国理念正在凝聚更多国际共识。
  站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和联合国成立80周年的历史节点,柳华文认为,面对新的全球性挑战,国际社会更应回归《宣言》所倡导的平等、包容与合作初心。“人权不应成为对抗的工具,而应成为人类共同追求的愿景。”他表示,“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人权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在《宣言》精神的指引下,我们坚信,中国与世界的人权事业必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未来。”
  ● 责任编辑:孙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