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捍卫国际公平正义”系列报道之四

践行全球安全倡议 为世界注入更多稳定性

  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也是联合国成立80周年,人类历史进程又来到一个关键节点。当前,全球安全形势持续动荡不安,世界面临重回丛林法则的风险。为化解人类安全困境、维护促进世界和平,2022年4月21日,习近平主席首次提出全球安全倡议,携手国际社会为动荡变化的时代注入更多稳定性与确定性。三年多以来,中国与各方以全球安全倡议为框架稳步推进安全合作,建立相关平台和机制,取得一系列实践成果,为完善全球安全治理和国际法治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深入认识全球安全倡议的
  核心要义和法理基础
  
  安全问题事关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中国有责任也有能力提出更加包容、更加均衡的全球安全治理方案。全球安全倡议提出的背景正值全球进入新一轮动荡变革期,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明显上升,各类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威胁交织叠加。
  目前,全球安全倡议已经获得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国际组织的支持,其核心要义包括“六个坚持”。一是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只有基于道义和正确理念的安全,才是基础牢固、真正持久的安全。二是坚持尊重各国主权、领土完整。这是国际法基本原则和现代国际关系最根本准则的体现。三是坚持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我国呼吁共同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维护联合国权威及其在全球安全治理中的主要平台地位。四是坚持重视各国合理安全关切。人类是不可分割的安全共同体,一国安全不应以损害他国安全为代价。五是坚持通过对话协商以和平方式解决国家间的分歧和争端。战争和制裁不是解决争端的根本之道,对话协商才是化解分歧的有效途径。六是坚持统筹维护传统领域和非传统领域安全。当前,安全的内涵和外延更加丰富,呈现更加突出的联动性、跨国性、多样性。我们倡导各国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共同推进全球安全治理,防范化解安全困境。
  上述“六个坚持”彼此联系、相互呼应,是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其中,第一项是理念指引,第二项是基本前提,第三项是根本遵循,第四项是重要原则,第五项是必由之路,第六项是应有之义。
  全球安全倡议在本质上强调以国际法为基础、以平等合作为路径的全球安全法治框架,是对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的有益实践。全球安全倡议以现实安全困境为出发点,并非为了取代联合国机制,而是在其框架内提出以对话代替对抗、以合作克服分裂、以法治约束霸权的新安全路径。这一路径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了新的安全合作选择,也为全球安全治理体系注入包容性与多样性。
  
  中国积极推动践行全球安全倡议取得新进展
  
  中国不仅是全球安全倡议的发起者,更是积极践行者。全球安全倡议秉持开放包容原则,中国同各国一道在多方面积极落实。同时,发展和安全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在落实全球安全倡议的道路上,中国始终兼顾发展和安全,以可持续发展促进可持续安全。
  推动建设合作平台与机制。第一,充分发挥联合国平台在凝聚安全共识、促进世界和平中的作用。中国与国际社会共同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维护联合国在全球安全治理中的主要平台地位。三年多以来,中国领导人在会见联合国秘书长或出席联大等相关高级别活动时,深入宣介全球安全倡议核心理念;全面落实第76届联大通过的“在国际安全领域促进和平利用国际合作”决议;坚定支持联合国为应对和平安全挑战发挥更大作用;强调支持安理会在和平与安全问题上发挥首要作用。第二,积极推动多边机制框架下的安全合作。发挥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合作、亚信会议、“中国+中亚五国”、东亚合作相关机制等作用,对推动各方特别是“全球南方”围绕彼此一致或相近目标开展安全合作、促进地区与世界和平稳定。第三,持续打造国际安全对话交流平台。继习近平主席提出全球安全倡议后,该论坛日益成为凝聚亚洲和全球安全合作的重要平台。中国还推动设立海湾地区多边对话平台,发挥阿富汗邻国外长会、非洲之角和平会议等协调合作机制作用,支持中拉论坛、中非和平安全论坛、中东安全论坛、北京香山论坛、全球公共安全合作论坛(连云港)以及其他国际性交流对话平台,为深化安全领域交流合作、促进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稳定持续作出贡献。第四,积极搭建安全治理能力提升机制。中国认真履行《全球安全倡议概念文件》有关承诺,在反恐、网络、生物、新兴科技等相关领域,积极搭建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和机制。未来5年,中国将向全球发展中国家提供5000个研修培训名额用于培养专业人才,共同应对全球性安全问题。
  推动传统安全与热点问题解决。第一,维护全球战略稳定,推进全球军控与裁军。中国坚定维护《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与各方推动构建公平、合作、共赢的国际核安全体系。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常态化派出维和部队执行维和任务,成为联合国维和的关键力量。2023年10月,中国批准了《枪支议定书》管控常规武器,在生化武器管控领域致力于加强《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权威性、有效性和普遍性。第二,促进大国良性互动。大国关系对世界和平稳定具有重要影响,中国从对世界、对历史负责任的高度,积极推动构建和平共处、总体稳定、均衡发展的大国关系格局。2023年,中俄两国元首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深化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致力于促进中俄战略协作。中欧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20周年之际,中国推动双方各层级各领域交流恢复重启,致力于增进中欧战略互信。中国致力于维护中美关系健康稳定发展,面对两国关系面临的困难,始终坚持以相互尊重、和平共处、合作共赢为原则推动中美关系稳定发展。第三,推动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解决。2023年11月,中国作为安理会轮值主席国,积极协调斡旋,成功促成安理会通过巴以冲突升级以来首份决议。中国成功促成沙特和伊朗“北京和解”,中沙伊三方达成北京协议,对促成中东“和解潮”作出重要贡献。2024年1月,在中方的斡旋和促推下,缅军同缅北三家民地武装组织代表在云南昆明举行和谈并达成正式停火协议,有力维护边境地区和平稳定。第四,支持多国增强自主维护和平的能力建设。中国一贯支持非洲、拉美和加勒比国家独立自主、团结合作、和平发展。在全球安全倡议框架下开展安全领域合作能力建设,坚定支持其反对外部干涉、维护自身和平稳定。太平洋岛国在应对气候变化、自然灾害等全球性挑战方面处境特殊,中国与之加强相关安全合作。
  推动非传统安全领域的治理合作。在传统安全领域之外,中国持续推动网络安全、人工智能、气候变化等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创新治理与国际合作,有效落实全球安全倡议。第一,深化信息安全领域国际合作。中方支持联合国在全球数字治理和规则制定方面发挥主导作用,提出《全球数据安全倡议》,不断深化网络安全国际合作,做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积极倡导者、坚定践行者和有力引领者。第二,加强人工智能国际安全治理。中国支持联合国发挥人工智能治理主渠道作用,积极推动金砖合作框架纳入人工智能治理问题。2023年10月,习近平主席提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系统阐述了人工智能治理的中国方案。《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上海宣言》呼吁维护人工智能安全,构建人工智能的治理体系。2024年7月,第78届联大以协商一致方式通过了中方主提的加强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国际合作决议,140多个国家参加决议联署。2024年9月,联合国未来峰会正式通过“全球数字契约”,将“加强人工智能国际治理”纳入目标。第三,积极参与、引领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中国坚定支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等,积极推动多双边气候变化谈判,开展多领域多渠道务实合作。2023年以来,举办中欧能源对话、中欧蓝色伙伴关系论坛等机制性对话;与多国签署气候变化南南合作文件;对发展中国家开展系列援助与交流。第四,加强生物安全风险管理。中国主张国际社会携手应对生物安全挑战,积极强化《禁止生物武器公约》。中国一贯倡导负责任的生物科研,鼓励所有利益攸关方自愿采纳《科学家生物安全行为准则天津指南》,围绕生物安全行为准则、能力建设等加强交流互鉴。第五,积极参与全球公共卫生治理。中国支持世界卫生组织在全球卫生治理中发挥领导协调作用。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的卫生健康合作不断深化,中国援建的非洲疾控中心总部一期项目竣工,非洲大陆拥有了第一所具备完善的现代化设施的疾控中心。第六,加强外空领域国际合作。中国在建设航天强国的征程上,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开展和平利用外空国际合作,同各国一道为服务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更多贡献。中国坚决反对太空武器化和太空军备竞赛,建设性参与外空军控多边进程。第七,维护全球粮食和能源安全。中国在二十国集团框架下提出国际粮食安全合作倡议,为保障全球粮食安全,避免粮食安全问题政治化、武器化贡献中国智慧。中国坚决反对将能源问题政治化、工具化、武器化,呼吁各国共同努力实现人人获得负担得起的、可靠和可持续的现代能源目标。《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维护国际能源安全的声明》强调,“各国的能源安全权利和各国人民的能源使用权利理应得到尊重和保障”“认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和全球安全倡议”,呼吁“共同建设公平公正、均衡普惠的全球能源治理体系”。
  
  全球安全倡议对国际法体系
  具有创造性贡献
  
  国际安全所面临的威胁不断变化,国际法也应随之发展变化。全球安全倡议结合“非传统安全”与“人类安全共同体”,推动国际安全法治体系从以国家为中心转向人类命运共同体视角,对完善当代国际法体系具有创造性贡献。
  创新和拓展传统国际法理论。在落实全球安全倡议的实践中,中国将“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融入外交和安全合作议程,从国际法理论层面做出了创新和拓展,使之与《联合国宪章》所确立的安全原则和机制相呼应。传统类似的“共同安全”理念大多限于军事领域,未将其扩展至非传统领域。全球安全倡议明确将其延伸至非传统安全领域,并在国际多双边文件中推动将这些议题纳入“全球安全”范畴。这种“综合”的安全,并通过多双边“合作”实现的“可持续”安全,拓展了国际安全法治的概念边界。同时,中国强调“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提出所有国家和人民都有平等享有发展和安全的权利。从国际法理论看,这为构建一种类似于“发展权”的“普遍安全权”奠定了法理基础,是国际人权法与国际安全法的系统融合,创新和拓展了国际安全法治的理论内涵。
  积极推动国际法规则完善。在国际安全法治规则的形成过程中,西方主张的集体防御体系、大国博弈下的安理会决策、区域性安全条约等长期主导全球安全秩序。全球安全倡议引入不同文明背景的安全观,有助于国际法体系摆脱西方国家主导的局限,推动规则的多元化与包容性。中国在落实该倡议的进程中,通过与全球发展倡议、全球文明倡议的联动,推动形成涵盖软法文件、政治宣言、双多边协定的多层次规则体系,不仅为国际安全规则注入更多南方国家的价值观,还使国际安全规则的构建与发展权、可持续发展议程相结合,促进了相关国家经济发展。这种双轨协同模式突破了传统国际安全法治与国际经济法治的分割,推动了跨领域规则的融合。
  推动完善更具代表性、更加公正民主的国际法治体系。传统国际安全法治体系主要由西方大国主导的条约与惯例构成,存在“话语垄断”“执行双标”等现象,造成广大发展中国家对其信任缺失。中国与国际社会一道通过落实全球安全倡议,增强国际法治体系的代表性,也是对这些结构性缺陷的回应。中国在联合国大会、上合组织、金砖国家等平台推动全球安全倡议制度化时,积极构建多元参与、南北兼顾的新规则体系,鼓励非西方话语的融入,加强安全规则与发展权保障的统一性。中国始终强调不搞阵营对抗、不搞强权政治、不搞价值输出,契合联合国宪章宗旨,主张真正的国际法治是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这一立场有助于回归国际法本源,增强其正当性基础,重建规则形成与执行中的公平性。
  提供和平解决争端的可操作样本。中国在落实全球安全倡议的实践中,尤其是在国际争端解决方面,为国际法规则的适用与解释提供了可操作性样本。一方面,中国对《联合国宪章》确立的和平解决争端原则进行了当代中国式表达。例如,在沙特-伊朗复交斡旋中,中国不是采取军事威慑或制裁手段,而是通过中立斡旋、背书联合声明、建立后续合作机制等方式促成双方达成协议。中国不仅严格遵循《联合国宪章》第33条所列的谈判、调停、和解等手段,也体现了“第三方促和”的灵活运用,为国际社会提供了非强制性争端解决的新范式。另一方面,全球安全倡议的实践对非传统安全领域规则构建具有重要意义。例如《全球安全倡议概念文件》第20条提出“支持各国在气候变化、供应链产业链稳定畅通等领域合作”,强调“以可持续发展促进可持续安全”,进一步提供了相关领域规则构建的路径。
  从全球安全倡议的提出到具体实践,中国始终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以“六个坚持”为引领,捍卫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为构建人类安全共同体,实现世界持久和平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助理教授)
  ● 责任编辑:虞文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