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墙内的检察尖兵

-- ——团河检察院刑事执行监督新实践
  在北京市南五环外,一道高墙隔绝了两个世界。墙内,是五所监狱的监管秩序与刑罚执行。一支平均年龄46.4岁的检察队伍常年驻守,他们是北京市团河地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团河检察院”)的干警。
  这个仅有25名政法编干部的“小院”,却在刑事执行监督的“末端”岗位上,以“高墙卫士驻巡尖兵”为己任,书写出诸多令人瞩目的“文章”:1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1件案件入选北京市检察机关参考性案例,2件案件纳入北京“检察首例”案例池,3件案件获评北京市刑事强制措施和刑事执行检察优秀案件……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越过监狱围墙,驻监检察室的灯光早已亮起,这些坚守的检察人正用专业与执着,让公平正义的光穿透高墙,照亮每一个角落。
  
  破“大墙”局限
  激活监督原动力
  
  “长期驻守监管场所,部分干警思维易被‘大墙’局限,监督锐气有所消减。”团河检察院副检察长李银站在派驻检察室的监控屏幕前坦言。这位扎根刑事执行检察战线20余年的老检察官深知,要破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困局,必须从思想根源入手。
  据介绍,在思想状况调研中,该院捕捉到“大墙思维”导致监督思路受限问题:有的干警因长期固定派驻产生职业倦怠,满足于“守摊子”;有的因专业背景薄弱而怯于深层次监督;还有的困于协调难题选择单打独斗。面对队伍平均年龄46.4岁、一线检察官平均55岁,且全日制法学专业背景仅占36%的现实,一场思想破冰行动在该院分党组带领下全面铺开。
  “这不是能力问题,是理念问题。”团河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剑回忆道,当时,“三摒弃三坚持”理念应运而生——摒弃保守惯性,坚持创新能动;摒弃机械监督,坚持双赢共赢;摒弃各自为政,坚持统筹配合。这一理念通过分党组动员宣讲、党支部交流讨论、检察官带头落实层层渗透。
  理念革新迅速转化为制度实践。“为破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以及监督刚性不足问题,分党组统筹推进‘管案’与‘管人’结合抓实、‘办案’与‘办事’共同管理,全面抓实领导管理、专门管理、自我管理。”张剑说。
  如今,检察长列席狱情分析会、检察长接待日成为每月常态,三位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务督察深度介入办案全流程,通过“专门化案件质量复查+常态化流程监控”构建动静结合的管理闭环,既监督“办案”也检查派驻检察“办事”情况;新编撰的《派驻检察工作手册》统一办案标准,落实好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部署要求,完善履职清单,引导派驻检察人员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履职办案本职本源,让监督工作有章可循。
  该院一名59岁的老检察官感受颇深:“过去总怕监督惹麻烦,现在明白了,用实干践行使命才是真担当。”
  
  现“末端”锋芒
  反向审视锻造监督利剑
  
  “刑罚执行处于刑事诉讼的‘末端’,恰恰赋予我们全流程回溯监督的独特优势。”李银向记者展示着检察日志。团河检察院充分发挥监狱检察“末端”优势,从日常履职中深挖线索,敏锐捕捉监督契机。
  举报信牵出案中案:从“顶包”举报到追捕三人。2024年6月,一封“不太寻常”的举报信引起了该院驻某监狱检察室的高度关注。何某某(犯组织卖淫罪,刑期五年六个月)在信中称自己是“顶包”进来的,外面的“大哥”李某某才是其所犯罪行的背后组织者。
  线索看似模糊却引起检察官警觉。“何某某初中肄业后即‘混社会’,认识了一帮社会闲散人员。办案组考虑到组织卖淫过程中租房、购买卖淫用品等均需一定的资金与社会资源,而何某某显然不具备上述条件,由此判断罪犯反映线索属实的可能性很大。”办案检察官对记者介绍。
  随后,办案检察官在调阅原案卷宗后发现,该团伙反侦查意识极强——资金往来除统一通过罪犯何某某资金账户外,其余均采用现金;通信联络其他均是虚拟号,且案发后何某某受指使已将相关App卸载,电子数据难以恢复,何某某反映的三名漏犯身份信息难以确定,现有证据除其口供外,没有其他证据支持,更难以追捕追诉。
  为破解上述难题,检察官兵分两路:一路通过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请求相关单位协查等方式,成功锁定涉案三名漏犯身份信息;另一路重新查阅案卷材料与口供,细致比对,寻找碰撞有用信息。
  “罪犯何某某曾提到过第一次租房的租金系通过转账。”办案检察官对记者介绍,最终,经调取涉案嫌疑人交易记录,从近三年上千条交易记录中,逐步明晰了关联人员涉嫌组织卖淫的上下游资金链条,发现了租房资金周转、购买卖淫用品的交易记录,并且还发现了在本案之前存在的其他涉嫌组织卖淫违法犯罪线索。
  至此,客观证据予以固定,三名漏犯的犯罪事实浮出水面。团河检察院与原办案单位沟通协调,在前期线索调查核实工作取得进展的基础上,对已较为成熟的立案监督线索依法移转相关检察院,并协助配合其前往监狱补充侦查。
  2024年12月,相关检察院对公安机关进行立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后成功对三名漏犯予以抓捕。2025年1月,三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该案是团河检察院发挥“末端”优势,促进刑事检察立案监督、审判监督与执行监督有机统一的生动实践。
  在发挥监狱检察“末端”优势的同时,该院还发挥派驻检察“前哨”作用,挖掘深层次问题线索。如在处理罪犯来信中,检察官敏锐发现某判处财产刑罪犯隐匿财产线索。后经多地调查核实,查实该犯隐匿金额500余万元。在移送拒不执行判决监督线索后,团河检察院2024年依法监督撤销罪犯之前的减刑。
  减刑监督阻断“认罪不认事”。2024年,检察官在办理罪犯牛某某减刑案时发现蹊跷:该犯口头认罪态度良好,但对具体犯罪事实避重就轻。经调阅原案笔录并与其多次谈话,发现其存在“认罪不认事”的虚假悔改表现。团河检察院据此依法提出不予减刑的检察意见,获法院裁定支持。
  张剑对记者表示,该院发挥机动巡回、专项监督“小切口”精准监督作用,以“个案办理”推动“类案监督”。在全年针对罪犯通信会见、外地遣送、监管安全等问题开展的17次机动巡回检察和多个小专项监督中反复验证成效,成为团河检察院的监督利器。
  
  创“数智”赋能
  科技引擎破解执行困局
  
  走进团河检察院的数字检察实验室,大屏幕上跳动着实时更新的数据流。“这就是破解罚金刑‘执行难’的秘密武器。”负责该项目的检察官点开“罪犯小额罚金刑监督子模型”的操作界面。面对所辖部分监狱因外省籍罪犯遣送原籍后缴纳主动性差等问题所导致的小额罚金刑判决陷入“执行难”困境,这个由团河检察院自主搭建的监督模型正焕发大能量。
  团河检察院驻北京市监狱检察室负责人裴立新介绍,“罪犯小额罚金刑监督子模型”自2024年2月起在所辖监狱开展小额罚金刑专项监督,截至报道时,共监督执行到位183万余元。
  团河检察院利用数据模型归集各监狱内罪犯消费支出平均额度、狱内生活必需品参考名录、狱内超市商品售价等海量数据,结合剩余刑期及罪犯处遇标准推算罪犯预计消费支出总额,在保留罪犯基本生活消费的基础上,进一步排查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的重点线索,精确定位确有财产刑履行能力罪犯。
  与此同时,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履职优势,核查重点线索,有针对性开展罪犯教育谈话和释法说理,再将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移送法院,协调监狱做好罪犯狱内消费账户划转,确保履行顺畅高效。
  为推广普及财产刑执行法律知识,团河检察院录制了普法小视频向会见的罪犯家属循环播放;为便利罪犯家属代为缴纳罚金,在会见大厅张贴缴纳指引宣传海报;为统一办案程序与标准,制定了该模型类案工作指引。
  “该模型筛查发现线索不仅指向罚金刑,对追缴违法所得及没收财产等同样具有监督意义,在已执行到位的183万余元中,除罚金外的其他财产刑金额达31万余元,占比为16.94%,为追赃挽损作出了积极贡献。”裴立新说。
  张剑介绍,下一步,团河检察院将持续强化监狱检察监督的战略定力,加强监督主动性、精准性,在擦亮团河检察院“高墙卫士 驻巡尖兵”品牌、发挥监狱检察的刑事诉讼全环节反向审视“末端”优势、更深融入“数智检察”等方面狠下功夫。
  这个“小院”,正以“破壁”思维和“尖兵”行动,在高墙之内持续书写着检察监督的“大文章”。
  ● 责任编辑:陈致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