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赓续安源红色薪火 谱写新时代司法为民篇章
安源,位于江西省萍乡市,是中国工人运动的摇篮和秋收起义的策源地。1922年9月,这里爆发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独立领导并取得完全胜利的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为巩固斗争成果、维护工人队伍团结,这片浸染着革命热血的土地孕育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最早的人民司法实践——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裁判委员会。裁判委员会秉持“秉息事宁人之旨、持正道公平之法”的理念,以“恳挚的劝导、正当的裁判”方式,妥善化解工人内部及劳资矛盾,有力维护了工人阶级的权益,为党积累了宝贵的早期司法经验,奠定了人民司法“司法为民”的基石。
安源红色司法的基本内涵
党的领导是人民司法之魂。1921年,毛泽东同志先后两次来到安源考察工人生产状况后,李立三同志遵照毛泽东指示,于1922年在安源路矿成立全国产业工人第一个党支部,同年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正式成立。《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办事总章》规定,裁判委员会须对俱乐部负责,定期向俱乐部最高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情况,接受监督和批评。裁判委员会的建立及其工作开展,是在党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的司法探索,体现了党管司法的早期特征。历史和实践证明,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人民司法事业得以发展、壮大的根本政治保障,确保了司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群众立场是人民司法之基。安源裁判委员会诞生于工人运动的洪流之中,成立初衷为解决工人内部矛盾,“促进工友的自治,维持公共的安宁”,让工人“犯事有自己的裁判委员会裁判,不致受腐败法庭的虐待”。裁判委员会摒弃了旧司法“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的官僚做派和阶级属性,将司法裁判的舞台设在工人群众中间,以工人听得懂的语言、信得过的方式进行“恳挚的劝导”,努力寻求化解矛盾的“正道公平之法”。这种“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司法实践,生动诠释了司法工作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是党的初心使命在司法领域最直接、最朴素的体现,为后来确立的“司法为民”理念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和情感认同。
息诉止争是人民司法之智。安源裁判委员会“秉息事宁人之旨”,“对于所受理之一切争端,俱采用解释方法,平情酌理以开导之,阐明大义以晓示之”,追求“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效果,力求通过调解促成劳资双方和解、工人内部和解,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裁判委员会报告》显示,1923年12月至1924年9月,裁判委员会共受理各种事件432件,平均每月事件下降到43件。其中财务纠纷从月均6件降至0.2件,斗殴事件减少三分之一,有效降低了矛盾激化。裁判委员会在处理纠纷时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充分体现了党在成立初期坚持定分止争、服判息诉的价值追求。
廉洁自律是人民司法之生命力。安源裁判委员会在初创时期就展现出对廉洁自律的高度自觉和对权力滥用的零容忍态度。《裁判委员会简章》规定,设7名委员集体决议案件,重大事项须经委员会讨论,避免个人专断;委员任期半年,定期改选防止权力固化。裁判委员会对内部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干部违纪,秉持“干部加重罚”的严明立场。1924年查处消费合作社经理陈梅生贪污案,公开揭露其罪行并开除部籍、封存财产抵债。这种自我革命、刀刃向内的勇气,源于早期共产党人坚定的理想信念和纯洁的革命宗旨。裁判委员会植根于红色基因的清廉文化,为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队伍奠定了最初的坚实基石。
安源红色司法的时代传承
一百多年过去,红色司法基因已深深融入安源法院。作为革命老区法院和新时代的司法传承者,安源法院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大力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将红色血脉融入审判实践,在司法为民的新征程探索出“红色基因引领、赋能多元调解、延伸司法服务、深植清廉沃土”的特色路径。
深挖红色基因富矿,凝心铸魂,打造初心传承“新坐标”。安源法院深入挖掘安源红色司法基因,让“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裁判委员会”这段沉寂百年的红色司法有了新传承、新表达和新活力。
创建融入式党建品牌。将安源精神深度融入党建,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理念,创新开展“党建+三大专业化审判”“党建+六大群团组织”等活动,形成“一支部一品牌一典型”格局。党建工作得到全国法院组织力提升工程交叉互学方面的肯定,2024年,安源法院作为全省法院唯一代表在江西省青年文明号主题交流会上作经验介绍。
打造精神传承载体。追寻裁判委员会的历史足迹,历时四年,整理出15项党领导下的“司法探索”,打造出法院初心文化基地,基地入选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参观者可沉浸式感受党的百年司法历程。2025年,成功推动《裁判委员会报告》和裁判委员会旧址照片进入中国法院博物馆展陈,将有文物证实的人民司法历史提前到1922年。
创新理论研究平台。2023年8月,“安源精神研究暨红色裁判机构——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裁判委员会成立100周年学术研讨会”在江西省萍乡市举办。全国知名专家学者在会上作主旨发言,深入阐释安源精神及裁判委员会的历史地位、深刻内涵与时代价值,肯定了安源是人民司法的发祥地、起源地之一,相关经验做法获最高人民法院领导肯定和省级领导批示肯定。
创新多元调解机制,蓄势赋能,开拓基层治理“新场景”。安源法院传承裁判委员会“秉息事宁人之旨,持正道公平之法”的工作宗旨,以红色司法精神赋能多元调解,构建前、中、后端“全链条”解纷体系,激发基层治理效能。
前端聚合社会治理力量,构建多元共治“解纷网”。主动融入党委政府大治理格局中,与区司法局等部门协同建立安源调解委员会。成立“法之初”志愿者协会,进小区、进楼栋,提升基层组织自治能力,推动无讼社区(村)、少讼社区(村)建设,共同筑牢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第一道防线”,将矛盾化解在群众“家门口”。
中端发挥行业调解优势,激活专业解纷“内生力”。整合行业调解组织的解纷资源,成立“法之道”诉调对接服务站,优化“法院+物业协会+人民调解员”工作机制,形成行业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机制。服务站成立以来,共化解各类纠纷5400余件,其中物业纠纷3600余件、买卖合同等其他各类纠纷1800余件,调解率达85%以上,一名调解员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后端做实法院诉前调解,驶入提速解纷“快车道”。积极构建“法院+工会+劳动仲裁”“法院+医调委”等工作机制。2025年,诉前调解道路交通、医疗损害、劳动争议案件475件。在五陂法庭成立金融审判庭,妥善处理涉中小企业金融纠纷,联合工商联等组织共同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力促银行机构、企业达成调解或和解,金融案件调撤率达56.34%。2025年,五陂法庭作为3个英模代表之一在全省法院英模先进事迹报告会上作报告。
拓展司法为民路径,润心暖心,架起服务群众“连心桥”。安源法院传承裁判委员会“恳挚的劝导、正当的裁判”的红色传统,切实把红色司法基因转化成为民实效,以多元服务延伸司法温度。
司法便民,提升诉讼服务。安源法院成立全省首家执行服务中心、全省首家“执行多元化纠纷解决中心”和金融审判立审执一体化服务中心,解决执行案件当事人“门难进”“事难办”问题。在立案窗口设立全省首家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接待岗,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推介。
司法利民,保护民生权益。安源法院成立“法之合”安商护企联动服务站,联合法、检、律三方,为企业提供受理诉求、信用修复等法治服务,2024年处理企业需求订单103起。成立“法之光”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室,国务院妇儿工委高度评价安源法院未成年人保护有“温度”。2024年,“法之光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室”入选司法部“全国司法行政案例库”,一干警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少年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司法暖民,拓宽救助渠道。安源法院成立全省首个通过社会募集资金的“法之善”司法救助基金会,为527名执行案件特困当事人发放救助金731.22万元,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发文肯定安源法院做法。司法救助工作机制获得全国人大代表“一项好的救助机制胜过一万次慰问”的点赞评价,2024年,一干警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司法救助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深植清廉文化沃土,正本清源,锻造政法铁军“先锋队”。安源法院厚植裁判委员会“干部加重罚”的廉洁根基,依托安源丰富的党性教育基地,将红色廉政教育融入队伍建设,培育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政法队伍。
廉洁阵地物化于形。安源法院筑牢“不敢腐”的思想堤坝,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将严的基调贯穿始终。创新廉政文化载体,在院办公大楼法官通道处,打造廉政教育文化厅,正门设计为警钟形象,馆内展示廉政典故与腐败案例等内容,将廉洁文化具体化、形象化,润物无声、入脑入心。
廉洁行动固化于制。安源法院扎紧“不能腐”的制度铁笼,出台《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法官审判责任告诫办法》,建立32条负面清单和年终考评廉政一票否决制,定期开展案件评查,倒逼办案法官提质增效。集中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整治整改,常态化开展作风检查,见人见事通报问题,以严的标准管党治院,促进严格公正司法。
廉洁意识内化于心。安源法院培养“不想腐”的思想沃土,充分发挥安源作为党史上最早的反腐倡廉实践地优势,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干警参观高自立廉洁自律教育基地等场所,实地感受廉洁力量。实现政治家访全覆盖,将组织的“严管”和“厚爱”传递给全院干警和家属,共育清廉家风。
百年司法初心,薪火相传;新时代赶考路,任重道远。安源法院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持续擦亮安源红色司法品牌,聚焦主责主业,防范化解风险,紧盯民生难题,狠抓作风建设,在审判实践中传承初心,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担当,让安源精神的时代光芒照亮司法为民新征程。
(作者系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 责任编辑:陈致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