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聚焦”凝聚政法合力共促社会公平正义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委政法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牵头抓总作用,强化政法单位的沟通对接,构建政法系统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聚焦执法监督、政法改革、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形成执法司法合力,共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基石。
  
  聚焦执法监督
  合力共护公平公正
  
  坚持问题导向,以执法监督为着力点,构建政法系统上下贯通、内外结合的执法司法监督制约体系。聚焦执法司法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持续发力,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全面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以联席会议搭平台。罗湖区委政法委健全执法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打造政法系统沟通交流、优化衔接的工作平台。定期召开执法监督联席会议,聚焦办案中的难点问题、协作中的堵点问题、工作中的痛点问题,及时进行交流探讨、研究优化,形成工作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推动政法单位联动攻坚,持续优化完善执法司法工作链条。坚持系统观念,依托执法监督联席会议制度,从党对执法司法工作的领导监督、政法机关之间的制约监督、政法各系统内部制约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四个方面,牵头制定执法监督协调工作规程、防止内部人员违规干预司法管理制度等9项制度,督促政法机关建立内部监督机制20余项,切实把执法司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以衔接机制强抓手。2024年,罗湖区委政法委联合区检察院在深圳全市率先制定出台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工作办法。建立报告备案、联合监督、联席会商、线索移送、整改反馈等工作机制。紧盯重大敏感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针对执法司法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堵点和难点,锚定司法责任制落实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梳理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相互衔接的17种具体情形,明确监督衔接方式,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推动构建党委政法委牵头抓总、检察机关具体实施、执法司法各单位共同参与的监督工作格局,提升执法监督的针对性、专业性和实效性。
  以评查检查为利剑。罗湖区委政法委组建执法监督人才库,从政法单位选聘政治过硬、业务突出、作风扎实的政法干警入库,为执法监督工作储备优秀人才。发挥执法监督利剑作用,2023年以来先后开展涉案财物执法检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执法检查、取保候审专项案件评查等活动,累计抽查案件400余宗,深入排查执法司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以查促改推动规范执法。例如,2023年在服务罗湖区“三力三区”建设过程中,区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推动出台《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证据收集和审查规范指引》,为知识产权案件办理提供统一的证据收集和审查指引,显著提升辖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
  以数据分析促提升。罗湖区委政法委建立执法司法业务数据分析制度,结合执法司法单位侦查、检察、审判各阶段工作特点,定期对执法司法业务数据进行分析研判。通过横向对比、纵向跟踪,全面掌握辖区执法司法办案的总体态势,及时发现业务数据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意见建议并督促落实。编制《罗湖区政法系统2024年执法司法业务数据统计分析报告》和《罗湖区政法系统2025年第一季度执法司法业务数据统计分析报告》,推动政法单位靶向施治、精准施策,切实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工作质效。
  
  聚焦政法改革
  协力共促提质增效
  
  罗湖区委政法委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着力在谋划部署、统筹指导、常态推进上下功夫,印发改革工作要点,建立改革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以清单式管理、压茬式跟进推动36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政法单位发挥改革主力军作用,立足区域实际,主动对接上级改革部署,稳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细,执法司法工作效能不断提升。
  例如,2025年上半年,推动罗湖公安分局依托行政服务大厅,进驻跨警种业务,推出罗湖“户政+”一窗通办新模式,并于2025年7月16日正式上线运行。满足群众一次办多项业务的需求,在不改变各警种业务系统和工作地点、不增加警力的基础上,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公安机关“一窗通办”改革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经验。
  又如,罗湖区检察院联合相关单位出台《关于依法快速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在全市首创“7+4+4”醉驾办案模式,推动简案快办走向简案优办,实现醉驾案件从立案到审判15日内审结。
  再如,罗湖区人民法院持续优化一次性实质解纷新机制,建立民事案件规范化先行调解机制,出台调解工作指引,优化立案与先行调解流程。深化庭审实质化改革,实现证据质证在法庭、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争取一次开庭查明案件事实,提升当事人一审服判息诉率,相关经验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肯定推广。
  
  聚焦扫黑除恶
  齐力维护社会正义
  
  罗湖区委政法委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建立健全扫黑除恶线索研判机制,先后制定线索办理机制、举报奖励办法、线索摸排指引、宣传工作指引等10余项长效常治制度,形成政法系统协调联动的扫黑除恶工作体系。一是建立会商研判机制。统筹公安、检察、法院等单位力量,每月召开警情研判会,从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乱象和涉恶十类案件警情入手,挖掘有效线索,坚决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建立线索核查机制。针对上级交办线索和其他重大疑难线索,组织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等专业人员开展会商研究或复核评查,切实提升线索核查质效。机制建设以来,高质量办结国家级、市级交办线索6条,全面复核国家12337平台及省市交办线索41条,确保线索查深查透。三是落实重大案件会商制度。组织政法单位研讨重大涉黑恶案件,确保精准打击、依法惩治涉黑恶犯罪,形成有力震慑。扫黑除恶常态化以来,在政法系统协同配合下,罗湖区立案涉黑恶十类案件53宗,破案44宗,刑拘220人,逮捕40人,打掉1个长期破坏自然环境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和两个金融放贷、信息网络领域黑恶犯罪窝点,重拳打击黑恶势力,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 责任编辑:王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