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全面深化政法改革塑造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新动能

  深圳,因改革开放而生、因改革开放而兴、因改革开放而强。近年来,深圳政法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赋予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重大战略任务,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和责任体系建设为主线,坚持在改革中领题、破题、答题,形成了多个“率先”“首次”“第一”的创举,逐步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建设模式和路径,为把深圳打造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窗口”和“名片”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坚守政治之魂,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机制,把准政法改革“定盘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深圳政法系统始终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政法工作的最高原则和最大优势,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政法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一是高标准谋划部署。深圳市委每年召开政法工作会议,闭环落实中央政法改革任务,对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年度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深圳市委政法委牵头每年制定全市政法改革工作要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后出台《全市政法领域重点改革举措》,明确政法各单位主体责任和工作职责,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决策和执行、监督和责任等机制,党领导政法工作的制度机制更加系统完备、科学规范。
  二是高质量挖掘培育。坚持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及时把社会期盼、群众智慧、专家意见、基层经验充分吸收到政法改革创新中来,重点关注“小快灵”“反响好”“解决实际问题”的项目。聚焦深圳执法司法特色,在探索人工智能司法应用、个人破产制度试点、健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推进法律服务业发展等方面重点培育改革创新项目。
  三是高水平推动落地。针对改革创新项目实施面临的难点问题,把“深调研”作为抓改革的基本方法和重要途径,建立“每月一调度”常态化改革调度机制,组织政法单位聚焦研究重点问题,探索推广有效经验。与深圳市委督查室建立联合督查机制,每年定期对全市年度政法改革工作开展督查督办,努力推动部署的政法改革任务全部如期落实。
  
  二、锻造公正利器,健全完善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牵住政法改革“牛鼻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强化制约,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不同性质的权力由不同部门、单位、个人行使,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深圳政法系统紧紧扭住影响执法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深入推进执法司法权力运行制度机制改革,靶向攻坚影响制约执法司法权力依法高效运行的瓶颈问题,让执法司法更加公正、高效、权威。
  一是深化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全市法院选拔优秀法官担任主审法官或审判长,共组建400余个审判团队,形成以法官为中心、团队紧密协作的扁平化新型审判工作机制。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启动“捕诉一体”改革,实行一个案件由一名检察官或一个办案组全程负责。推行未成年人检察、知识产权检察,以及环境资源类、食品药品类案件集中办理制度,切实提升办案质效。
  二是深化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依托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推动全市政法机关以电子卷宗为载体,实现刑事案件网上移送、网上换押、网上阅卷“三个100%”。探索“人工智能+审判”深度融合,深圳法院建成全国首个司法审判垂直领域大模型,覆盖立案、阅卷、庭审、文书等4大环节85项流程,实现办案全流程AI赋能,引领时代的司法审判新模式在深圳初步形成。突出对办案质量的监督管理,全市司法机关均建立案件质效第三方评估机制,聘请人大代表、法学专家、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质量评查,实行“常规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
  三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刑事诉讼制度配套机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率先制定“非法证据排除”等4项规程,制定出台全国首个《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指引》。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在全国首家全口径、系统性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覆盖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一审、二审和执行各程序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全市两级法院均被评为“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实现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优化行政诉讼管辖制度,成立全国首家行政审判中心,深圳市行政案件实现100%集中管辖、99%跨行政区划管辖。
  
  三、激扬法治力量,健全完善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机制,打造政法改革“强引擎”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深圳政法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把政法改革深度嵌入中国式现代化深圳实践宏大场景,全面提升法治核心竞争力。
  一是主动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围绕粤港澳大湾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以及前海、河套、沙头角深化粤港澳合作平台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全面优化法院检察院专业化布局,设立深圳知识产权法庭、金融法庭、破产法庭集中管辖深圳市辖区内的重大知识产权案件、金融案件以及破产案件,由前海法院集中管辖深圳全市基层法院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是全国适用香港法律审理案件最多的法院。围绕保障绿色低碳发展,设立广东省首个“三合一”环境资源法庭——龙岗法院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深圳全市基层法院环境资源案件。围绕护航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由前海检察院集中办理深圳全市基层院管辖的涉海洋检察案件,加强检察机关与海警机构协作配合,推动构建跨区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联盟。
  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理念,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经营发展,推动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加强民营企业司法服务保障工作意见,深圳连续4年获评“营商环境口碑最佳城市”。建设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标杆城市,出台全国首个知识产权民事侵权纠纷适用惩罚性赔偿指引,在全国率先引入区块链证据核验平台,建立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和专家辅助人制度及多元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对外国企业发出全球“禁诉令”“禁执令”,深圳法院年均审结知识产权案件占全省三分之一、全国十分之一。完善市场主体准入退出机制,出台内地首部《个人破产条例》,成立全国首家破产事务管理署,稳妥开展个人破产改革试点,构建起“法院裁判+政府管理+管理人办理+公众监督”四位一体现代破产办理体系,全国首例个人破产重整、和解和清算案获评个人破产“示范性案件”。成立市区两级经济犯罪案件受理研究中心,建立涉企案件快侦快破和商业秘密案件“公检侦查协作联络”机制,实现涉企案件从受理到侦查终结的全流程依法监管。深入规范涉企检查,推出广东省首个“执法监督码”,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全流程、全链条行政执法监督。
  三是纵深推进涉外涉港澳法治建设。深化涉外涉港澳台家事审判机制改革,成立全国首家涉外涉港澳台家事审判中心,成立三年来共受理涉外涉港澳台家事案件2800多件,涉及全球65个国家和地区。建设跨境法律规则衔接示范地,国家检察官学院粤港澳大湾区分院、粤港澳大湾区涉外律师学院挂牌成立,前海法院成立ADR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累计适用域外法审理案件240余件,为跨境商事主体提供发展沃土。在广东省率先开展粤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和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截至目前累计引进10家外国律师事务所设立深圳代表处,设立16家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全面提升仲裁机构国际化水平,深圳国际仲裁院连续3年受理案件总争议金额超千亿元,2025年深圳首次入选亚太地区受访者最受欢迎的全球仲裁地,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入选全球受访者最受欢迎的仲裁规则。全力打造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集聚了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第一国际商事法庭)等240余家法治机构,形成“司法、仲裁、调解、法律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国际组织”等六位一体,构筑国际法治竞争新优势。
  
  四、厚植民生温度,健全完善执法司法便民为民机制,架起政法改革“连心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深圳政法系统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迭代升级政法公共服务产品,让政法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优化诉讼服务。率先推行“优化诉讼前端”改革,成立全国法院首个“群众诉求服务处”,全面建立“一站通办”的诉讼服务中心,实现15项服务“一次办好”,99%的案件当场登记立案,实现诉求全口径收集、全周期闭环办理。检察机关成立12309电话服务中心,整合全市检察机关话务资源,统一电话接听、分流、办理、督办流程,中心建成以来累计接听群众来电8万余人次,及时响应率达97%。司法行政机关深入落实法律援助法,适当扩大法律援助适用范围,近三年平均每年获得法律援助服务的群众超过5.1万人。在广东省首次实现不动产司法协助事项“秒批”,执行前督促履行和执行和解机制、预处罚机制、执行关联案件强制检索机制等3项创新举措在全省法院推广,深圳中院和罗湖法院分别被评为全国基本解决执行难样板法院和先进单位。创新未成年人检察保护体系,在全国率先建立涉罪未成年人精准帮教、被侵害未成年人精准保护以及罪错和被侵害未成年人精准预防工作体系,全力做实“检护民生”。
  二是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优化政务服务。公安机关建立“局长信箱、接诉即办”工作机制,24小时轮班运作,截至2025年5月累计为群众解决各类具体问题7.1万余件,让群众切实感受到自己的诉求“有人操心、有人做主、有人撑腰”。大力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实现91项公安业务“一窗办”,推动6个跨部门协同审批事项“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推出“智慧警务舱”云窗口,实现280个事项“网上办”、110个事项“无证办”、203个事项“跨省办”,让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在全国首创“外国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推出“高精尖缺”人才落户“秒批”和外籍人才签证专人办等定制化服务。
  三是以群众期待为目标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持续建设覆盖全市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广东全省率先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驻园区服务企业,建成广东省首个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市共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室)810个,并有效对接广东法律服务网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初步构筑了“线上30秒、线下半小时”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立“八五”基层普法联系点40家,打造深圳民法公园、深圳宪法公园等法治宣传教育星级基地65家,全面落实“法律明白人”国家试点任务,着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举办全国首个集全产业链、全场景、全生态覆盖的法律服务博览会,推出全国首部公证机构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文件。
  循大道,东风浩荡新时代;至万里,踔厉奋发新征程。站在新的更高起点,深圳政法系统将凝聚起政法改革再出发的强大动力,赓续并弘扬特区精神,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干字当头、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奋力谱写法治先行示范新篇章,书写更多“春天的故事”,让公平正义成为深圳最亮丽的底色,努力把深圳建设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地。
  ● 责任编辑:曹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