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教育强国建设的法律文化根基

  202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教育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之基。”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承担着为法治中国建设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提供科学理论支撑的重大使命,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夯实教育强国建设文化根基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建设教育强国和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具有同质文化基因。当前,我们已经办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法学教育体系。202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要求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新时代教育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具有相同的历史文化逻辑与基因,是建设教育强国和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深厚基石。我国从西周时期开始就逐渐萌生了以“民本”“德治”“仁爱”为基础的立国经世理念。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将“仁义礼智信”作为教育的核心素养,将“明德”“立德”作为教育的重要目的。早在西周时期就有“明德慎罚”的刑罚适用理念,唐朝立法以“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作为指导思想,编撰形成《唐律疏议》,作为中华法系的代表,对东南亚和周边邻国产生了影响深远。
  以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增强法治人才的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自古以来,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中华法系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智慧,有很多优秀的思想和理念值得我们传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条规定,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出礼入刑、隆礼重法的治国策略,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理念,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援法断罪、罚当其罪的平等观念,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的恤刑原则,等等,都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智慧。因此,要全面解读、深刻理解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内涵与价值,更好发挥其在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提升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因子培育学生健全人格品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蕴含丰富法治思想和深邃政治智慧,是中华文化的瑰宝。我国古代有丰厚涵养官员德行的教育基础和严格规范官员的职业伦理制度,这对于培育学生的健全道德人格伦理素养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我国古代以法律的形式要求官员恪守职业伦理道德规范,形成了以抓“关键少数”引领德礼风尚的法律机制。从《周礼》开始,国家就从品行和能力等方面来考核官吏是否胜任工作;《唐六典》中对官员规定了全面细密的考课之法。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有着深邃博大的人格修养理论和实践经验,通过全面深刻解读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有助于在潜移默化中帮助学生形成健康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方法论。
  教育强国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是由我国历史、文化、国情决定的,是我们党发展教育事业的重要经验。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教育体系,需要我们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夯实教育强国建设的法律文化根基,增强法治人才培养的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涵养学生健康人格品行。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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