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司法赋能 助推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个说法’,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是立足基层治理,致力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加强社会治安风险防控的重要平台。建强用好综治中心,既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途径。
  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坚决扛起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准确把握“最后一道防线”职能定位,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指导、社会疏导”原则,以“系统化、精准化、法治化、智能化”建设为支撑,不缺位、不越位,积极参与、有效赋能,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走出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衡阳法院创新发展的新路径,以司法之力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能进全进
  打造多元共治“中枢站”
  
  综治中心的建设目标旨在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效能。衡阳法院以“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为目标,在党委的领导下整合解纷资源,构建协同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实现群众诉求“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坚持党委领导统筹推进。建强用好综治中心最根本是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将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强大效能。衡阳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委统一领导、党委政法委统筹协调下,坚持“应进必进”,选派法官、法官助理、退休法官、特邀调解员等专业人员,以“常驻、轮驻、随驻”形式入驻综治中心,设立诉讼服务功能区域或“一窗通办”窗口,提供指导调解、先行调解、立案登记、速裁快审等服务,创新“一中心、多网格、全链条”工作法,推动综治中心成为“党委抓总、法院嵌入、多元共治”的治理枢纽。全市基层法院基本实现诉讼团队在实质化运行综治中心全覆盖,让群众切实感受到自己的诉求“有人办、依法办、能办好”。
  坚持“中心吹哨”联动解纷。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重点在“联”,关键在“动”。衡阳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综治中心建设为契机,扩大“总对总”多元解纷“朋友圈”,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的工作格局。与市司法局、市人社局等30余家单位签署诉调对接文件25份,织密诉调对接联络网,实现从“物理整合”到“化学融合”的质变。在中心吹哨后,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迅速响应,解纷之“哨”落地有声、止争有效。2025年一季度,全市法院一审案件增幅呈递降趋势,增幅已降至10年来最低,一审刑事案件同比2024年下降20%。
  坚持“智慧融建”提质增效。综治中心的建设,不仅需要通过创新机制、搭建平台、整合资源,更需借助智能化手段为其赋予全新活力和内涵,构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互益的社会治理新格局。衡阳法院积极融入跨部门大数据解纷平台建设,推动诉讼服务功能与综治中心的基层社会治理功能深度融合,在线对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要素式起诉状和答辩状智能化生成等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畅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有信必复”等诉求表达渠道,推动综治中心统筹融合多平台功能,破除部门间解纷数据壁垒,实现矛盾纠纷“一屏统揽、一键指挥、闭环跟进”,高效落实矛盾联调、问题联治、平安联创。截至目前,全市1108个基层非诉解纷组织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累计登记纠纷8616件,调解成功6880件,成功化解率达79.85%。
  
  精准分流解纷
  织密风险防控“过滤网”
  
  推动矛盾纠纷在源头化解、在基层解决,筑牢平安稳定的坚固防线,是综治中心的重要职能。衡阳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综治中心创稳创安工作,协同落实“门诊式分流+专科化调解”解纷路径,统筹推进“治已病”与“防未病”。
  构建双向衔接“分诊台”。依托综治中心搭建调裁审衔接“分诊台”,探索受理纠纷“双向”分流模式,构建调解优先、分层递进、司法兜底的多元化解纷工作体系,一体落实严格依法立案与深化多元解纷深度融合。接到群众“诉求清单”后,按照“接单即办、及时反馈”要求,做好释明引导、调解先行工作,根据矛盾纠纷诉求性质、领域及激烈程度精准分类,有序流转至最优调解组织。对经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及时转入审判程序,实现“化纠纷于诉前、断纠纷于诉内”,使人民法院角色归位于“最后一道防线”。
  实施“专科专诊”止纷争。充分运用“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针对不同领域案件类型特点,创新“调解组织+法官指导”解纷模式,借助“内行人”解决“行内事”,推动医疗、交通、劳动、物业、旅游、金融等行业纠纷实现“行业专诊专解”。积极引导群众运用“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支付令”等方式,督促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为解纷“加速”、为诉讼“减负”。近年来,衡阳法院委托价格认证中心先行调解价格争议纠纷3334件,调解成功率达83.7%。衡阳市南岳区法院与区发改局价格认证中心通过“总对总”在线调解平台成功调解的一起涉旅纠纷案件,入选全国价格争议纠纷十大年度经典案例,国家发改委在全国价格争议纠纷调解经验交流会上推介“衡阳做法”。
  深化“靶向建议”促治理。司法数据犹如时代赋予法院的“社会治理CT机”。衡阳法院充分利用司法大数据赋能社会治理,以精准的“靶向建议”推动治理模式从“事后灭火”向“事前防火”转变。针对多发易发的矛盾纠纷,深入调查研究,分析纠纷成因和特点,梳理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权益保护的社会治理突出问题。通过司法建议、审判白皮书、调研报告等方式,提出风险规避、矛盾预防、规范治理等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以司法“良方”助力社会“善治”。推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司法建议、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意见》,构建有“建”有“纳”的良性循环。累计发出司法建议200余份,协同相关单位推进整治整改,促进社会治理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
  
  加大司法供给
  校准多元解纷“裁判尺”
  
  人民法院办案不仅要实现“定分”,更要为社会治理完善“定音”。要牢牢把握“定分更重止争”工作要求,积极为综治中心建设贡献司法智慧,助力矛盾纠纷的法治化、实质性化解。
  以“法治辅导”助力多元调解。指导调解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衡阳法院在党委政法委的组织领导下,定期对调解工作中遇到的热点、痛点、堵点问题开展会商研判。践行“集中培训+随案指导”模式,开展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定向业务培训,通过以审代课、以案释法、参与调解等多渠道培训指导,持续提升各类调解组织、调解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技巧,促推调解力量向引导和疏导方向聚力发力。近年来,衡阳法院联合市妇联全力打造“家和姐姐”解纷中心品牌,邀请婚调委驻院开展调解工作,形成“一中心三工作室”工作格局。衡阳县法院指导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案件4369件,次生诉讼下降80%以上,县婚调委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以“示范裁判”带动类纷速解。裁判文书不仅是法律文书,更是社会治理教科书。衡阳法院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用好用活人民法院案例库、多元解纷案例库,推行“示范裁判+类案调解”模式。针对物业合同、金融借款、劳动纠纷等系列纠纷,通过梳理争议焦点、开展法理分析,将“个案智慧”提炼为“类案经验”。在微信公众号开设“衡法‘枫’景”每月案例荟,累计发布典型案例100余件,打造示范性解纷的“类案标尺”,其中7个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为解决系列纠纷明确裁判规则,推动类似纠纷尽早、尽小、实质性化解。
  以“三理融合”促推和风化诉。在接待群众、化解纠纷、案件办理等环节,不能忽视群众感受,也不能脱离社会认同。既要关注事实和法律关系的认定,还要注重社会关系的调节和修复、社会行为的规范和矫正,以及社会秩序的维护和保障。衡阳法院始终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树法治信仰、传递人文关怀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在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的过程中,推动案结事了,引领社会风尚。
  (作者系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 责任编辑:王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