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深入推进协同育人机制建设

  协同育人是新文科背景下法学教育重要的人才培养机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明确提出,“强化法学实践教学,深化协同育人,推动法学院校与法治工作部门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学生实习实训等环节深度衔接。”

  上海政法学院始终秉承“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的办学理念,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强”的创新发展之路,努力培养德法兼修、全面发展,具有宽厚基础、实践能力、创新思维和全球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积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模式,从实践导向的协同育人机制内在要求出发,认真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依据“一个目标”,依托“一个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培养“两种能力”,进行“三类评价”,通过整合实务部门、高校以及行业资源,建构了具有鲜明特色和实际效果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努力解决法学教育理论与实践结合、供需平衡等问题,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兼顾各方关切和目标 
  筑牢协同育人模式
  
  当前,在协同育人工作中,法学院校和实务部门、行业单位之间的职责划分不够明确,协同育人模式存在临时性、阶段性安排,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科研合作等方面缺乏深层次合作,以及切实可行的行校合作规划。为取得较好的行校合作成效,需要统筹兼顾各方重要关切,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进而持续推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
  上海政法学院在法学专业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中重视各方诉求,统筹兼顾各实务单位的实际需求与利益关切。通过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仲裁委员会、上海市律师协会等单位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构建高层级、多元化的合作范式,达成以学生为中心,以实务发展为导向,共享资源,共育人才的目标共识,构建协同育人合作模式。同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在协同育人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明确模式运行的具体路径和规划。在后续的协同培养工作中,还商定资源投入、分配、共享与责任承担等具体规则。充分调动实务单位的积极性,筑牢合作基础,实现资源互补与目标统一,最终实现法治人才的高质量培养与社会需求的有效衔接。
  
  共建交流协作平台 
  提升行业资源整合质效
  
  上海政法学院与实务单位共建交流协作平台,定期举办“大学生职业能力发展论坛”和“法学人才行校共育路径探索研讨会”,就行校合作中的具体要素和问题回应进行研讨交流,深化高校和实务部门对法治人才协同培养重要性的理解,促进协同培养参与主体分享观点、达成共识,拓宽实务资源共享渠道。同时,交流协作平台还为学校与实务单位资源共享、模式运作提供了多样态场景,进行资源共享和经验分享。实务部门不仅是“资源提供者”,更是“培养共育者”,通过这一合作模式确保教学内容与职业方向、职业能力、行业发展同步,实现了教育端与实务端的深度契合。
  引进司法资源,为学生提供实务参与机会。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支持下,联手打造“庭审进上政”品牌活动,将真实庭审搬进校园,通过“法官审、学生听”“学生审、法官评”等多种形式,让学生切实参与到真实案例的审判当中,提升法学实践能力。“庭审进上政”目前已开展10次活动,参与学生累计近2000人次。与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合作,共同设立“尚正调解工作室”,引导学生参与到诉前调解联动机制中。工作室由学校教师担任特邀调解员,招募专业学生作为团队助理参与调解实战。调解团队收到案件后,迅速在线查阅案件材料、联系当事人,在法官实时指导下对案件组织“云解纷”。截至目前,“尚正调解工作室”共调解成功35件,获取送达地址确认书10件。积极筹备“检察听证进上政”活动,校检双方共同选取合适案件开展检察听证进校园,为学生提供检察听证观摩机会。
  积极整合律所和行业协会资源,构建多元协同育人模式。上海政法学院与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合作成立大学生律师职业能力发展中心,共商共建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学生律师职业能力和律师发展能力,推进学校产教融合高质量发展。与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共同推出“法务助理(法务秘书)实战技能培训”项目,面向法学专业本科生开放,通过严格的招募流程,精选优秀学子组成法务助理班,由中伦所的资深律师授课,并安排实地参观学习。完成全部课程且考核合格的学生,获得由学校与中伦所联合颁发的结业证书,并进入中伦所法务助理人才库。与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签署《破产法实务》课程合作协议,注重基础性与实用性相结合,为学生们提供实务、实训、实习多模块的知识和技能学习、锻炼机会。

  通过这些举措,不仅为行业资源共享、模式运作提供了多样态场景,形成了各类资源整合平台,提升了行业资源整合质效,也使法学专业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由成员单位能力和资源的“要素堆叠”走向“有机融合”,培养模式得以常态化规范化运行,更有效促进各方资源优势形成互补,实现了学校与实务单位的合作共赢。


  建构两种能力模型 
  创新法学人才能力培养模式
  
  法学专业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模式在运作方式上的关键是“协同”,在要素整合方面的核心是“融合”。在课程设置和课堂教学方面,上海政法学院创新了法学专业人才能力模式建构,形成分层递进和职业导向的能力培养模型,并以此为基础与实务单位合作共建课程和教学活动。构建了由校内外教师共同参与、产教融合为导向的系统化课程教育模式,形成了“双师双能”模式,促进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还为学生搭建起从课堂到职场的无缝对接桥梁,极大提升了法学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为学生未来的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分层递进能力培养模型方面,将法学实务能力分为基础层(正确理解法律条文与解释方法)、应用层(通过案件检索比对理解和分析裁判逻辑)和实操层(参与实务课程学习,掌握纠纷解决和风险防范的具体策略)。为实现理论与实务的深度融合,实现基础层到实操层的推进,学校实行“双师双能”模式,由校内教师与校外实务专家进行实务研讨、课程共建、实践指导。一方面,成立了实验实训中心,引进具有博士学位和丰富企业法务、律师经验的专业教师,聘请校内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教师,共同参与教学研究和实务课程开发;另一方面,引进“外脑”“外智”,聘请优秀法官、律师等行业专家作为兼职教师,参与课程开发、讲授和实践指导,与校内教师共同打造实务课程。
  在职业导向能力培养方面,针对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务等法律职业方向和法学细分领域的实务技能要求,组织校内外教师开设实务课程。目前,校内教师已开设企业法务原理与实务、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行业性纠纷调解原理与实务等多门实务课程,联合行业企业开设29门法学类外包型实务课程,如司法实务、刑事执行理论与实务、司法实务和疑难复杂案件审理、庭审辩论实务、执业律师实务全流程管理等。至2025年底,计划开设外包型实务课程40门。
  除开设常规实务课程外,上海政法学院还关注实务案例和热点事件,举办“案例研究工作坊”活动,邀请校外实务专家作为主讲人并进行案例研讨。例如,关注“寻衅滋事与网络赌博的疑案探析”“破产案件中的生态保护”等主题,与学生探讨有代表性的实践案例,通过分析和反思,使学生更好地理解理论知识与实务操作的结合点,增强法律理解能力和实务应用能力。
  
  提供协同制度保障 
  构建三类评价标准
  
  完善的制度体系能有效保障法学专业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规范运行,同时,多维动态的应用型法治人才能力评估指标体系,能突破传统评价的单一性与滞后性。上海政法学院完善配套制度,制定实务人才能力培养三类评价指标,有效对应法律实务技能标准,实现了教学目标的量化,填补了教育端与实务端的评价鸿沟,为应用型高校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学校围绕实务法治人才培养目标,制定《上海政法学院实验实训中心建设方案》,明确作为实务课程的重要组织和落实机构——实验实训中心的建设标准与规范,要求配备实务教师和基础条件,并开展实务课程,实现教学创新;制定《上海政法学院外包实务课程管理办法》,规范外包课程开设方式、参与主体、监督和评价方式等;实施《上海政法学院实验实训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强化师资和人员考查和管理,通过“建章立制-过程监控-调整优化”管理,形成涵盖人才培养保障和支撑环节的规范体系和制度依据。在实务人才能力培养评价标准方面,学校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定位,围绕“基础技能-综合应用-创新实践”,重点考察教学模式、内容与法律实务技能标准的契合度、匹配度,以及对分层递进和职业导向能力培养模型的实现程度,设置法学专业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的考察指标与评价体系。
  能力梯度与职业适配性评价。包括基础技能指标,即考核学生法律文书撰写、案件检索与分析准确率等指标;综合应用指标,即考核评估调解成功率、非诉及诉讼业务操作熟练度、准确性等复合能力;创新实践指标,即考核业务模式分析和纠纷解决有效性。
  职业导向匹配度评价。根据职业方向和路径设置差异化指标,体现行业适配性。例如,除一般性的法律理解与适用能力外,企业法务侧重商业谈判和商业模式法律风险防控策略制定等前置风控能力;律师侧重诉讼策略制定、个案法律分析能力;法官侧重法律解释、分析,说理与证据审查能力。在考察时综合评价学生了解与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和运用的能力。同时,将企业雇主对毕业生岗位适应期的评价纳入指标,建立动态反馈机制,通过就业质量评价数据反向优化课程体系。
  产教融合效果评价。一是在外包实务课程中设置协同度指标,考察校外实务专家授课占比与时长、学生考核情况、联合开发课程数;二是调研反馈效能指标。根据校外专家和雇主反馈,对实务检索工具使用不熟、商业逻辑理解不足、事前风险防控能力不足等问题进行课程优化,形成“教学-实践-就业”的闭环质量提升系统。
  
  提升学生综合实践能力 
  着力打造品牌实务课程
  
  建构产教融合法学专业协同育人机制的根本目的是以学生为中心,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专业素养。学校通过建设全面、体系化的协同培养模式和高效的内外沟通机制,明确学生职业能力培养工作重点,完善实务教育教学工作细节,形成务实有效的培养方案、目标和方法,实现实务法治人才专业素质和能力的多维度提升。上政学生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知行杯”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大赛、“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以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等比赛中屡获大奖,获得用人单位的普遍认可。
  上海政法学院法学专业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体现“学生中心、产出导向、内外协同、即时共享、实践前置”的创新特色,响应《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中“塑造多元办学、产教融合新形态”要求。通过制度安排、资源整合和评价方式的创新,构建了“政法高校-实务单位-行业发展”各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上海政法学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进一步深化法学专业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的完善与创新,不断加强与实务部门的深度合作,引入更多真实案例和前沿实务问题融入教学过程,使理论教学与实践需求紧密结合。积极拓展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与各类法律实务单位建立更加稳定长期的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实践平台与丰富的机会,强化学生的实践操作技能与职业素养,培养出更多适应新时代法治建设需求的创新型、应用型法治人才,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
  (赵运锋系上海政法学院教授、教务处处长;冯含睿系上海政法学院教务处讲师。本文系2023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改项目“创新五位一体法学实践教学模式 推进卓越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的阶段性成果。)
  ● 责任编辑:黄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