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反腐是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一环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典型刑事案例,其中3件直指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涉及受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情形。这些案例揭示了部分民企内部的治理漏洞和腐败风险,敲响了民企内部反腐的警钟。

  长期以来,社会对反腐议题的关注焦点,主要集中在政府公共部门和国有企业,对于民企内部的腐败现象则相对忽视。这种忽视很大程度上源于一种认知偏差,即认为民企内部腐败只是“家事”,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然而,民营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健康发展关系到经济增长、就业稳定和社会的创新活力。民企内部的腐败问题,如高管受贿、职务侵占等并非孤立事件,损伤的不仅是单一民企的经营状况,更是民企群体的发展动能。从此次最高法公布的典型案例看,民企内部腐败现象所造成的危害是多维度的,不仅会使企业蒙受巨额经济损失,也会败坏企业内部的治理生态,更会在深层次扭曲市场规则、污染市场环境、破坏公平竞争。
  可见,民企内部的腐败问题绝非“家事”,而是侵蚀民营经济乃至整个社会经济健康根基的毒瘤,必须高度重视、大力切除。同时应当看到,民企反腐往往面临着一些特殊挑战。一方面,民企普遍存在的内部监督机制缺失、家族式管理等问题,容易形成“内部人控制”的腐败温床;另一方面,一些民企基于“家丑不外扬”的观念,往往倾向于内部消化腐败问题而不愿诉诸法律,无形中助长了腐败行为。要破解这些难题,既要完善法治保障,通过司法严惩等手段震慑腐败行为,也要引导企业构建和完善现代治理结构,从源头压缩腐败空间。
  此次最高法通过典型案例向民企内部腐败“亮剑”,其意义不仅在于个案惩处,更在于表明了司法的严正立场。无论是对挪用公款的企业经理追究刑责,还是对收受贿赂的公司高管判处重刑并处没收财产,都昭示了平等保护民企合法权益的法治原则。此外,无论是追缴全部犯罪所得,还是协同追回巨额赃款并发还企业,司法机关在追赃挽损过程中所展现的务实姿态,当能使受害企业最大程度地“止血回输”,帮助民企经历腐败创伤后重拾发展的信心。
  同时应当认识到,事后惩治虽能亡羊补牢,却并不足以根治沉疴。综观此次最高法公布的典型案例,已揭示了部分民企内部制约乏力、财务流程失序、高风险岗位监督缺失等一系列问题,凸显了源头治理的紧迫性。值得注意的是,前不久颁行的民营经济促进法已明确规定:“国家推动构建民营经济组织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支持引导民营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廉洁风险防控。”这些规定标示了民企反腐关口的前移,为民企提供了框架性的反腐指南,同时也意味着,需要通过更为细化的制度安排,将法律的原则规定真正转化为标本兼治的内部反腐机制。
  具体而言,针对高管腐败的风险,民企亟待健全独立有效的审计与监督机制,将高管权力套上制度的笼头;同时,严控资金审批与流转路径,压缩挪用侵占的灰色空间。此外,还应结合行业特性,建立高风险岗位的轮岗和回避制度,切断利益输送链条。从更深的层面而言,民企还需大力培育企业合规文化,将法治精神融入企业的内在基因,打造诚信廉洁、守法合规的良好氛围,进而减少内部腐败的发生几率。
  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既需要营商环境的外部扶持,也需要企业治理的内部变革。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治的保障,民企反腐正是其中的重要一环。唯有以立法、司法等力量清除民企内部的腐败蛀虫,促进民企内部治理的改善,民营企业才能在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中轻装奋进、行稳致远,为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持续贡献磅礴的动能。
  ● 责任编辑:阿计